导图社区 一建管理-施工合同管理
这是一篇关于一建管理-施工合同管理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合同订立管理,施工合同履行管理,各项工作定义/时限要求。
编辑于2025-07-13 07:39:38一建管理-施工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订立管理
各方义务或职责
发包人
委托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
负责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力,并承担费用
组织设计交底
组织竣工验收
采用平行发包的,发包人负责办理工程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负责赔偿的两种情况: ①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②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承包人
查勘现场 编制工程实施措施计划 现场内交通道路和临时工程 测设施工控制网 提出开工申请 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负责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 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工程维护和照管
编制工程实施措施计划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
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之间人员的组成、质检程序、实施细则
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计划
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办理工程保险
监理人
监理人指示应盖监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
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施工进度管理
异常恶劣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属发包人责任,不利气候条件属承包人责任
暂停施工
①发包人原因需紧急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可先行暂停,并及时向监理人提交书面申请。监理人在接到申请后24小时内给与答复 ②监理人发出暂停指示56天内未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的28天内准许继续施工或部分继续施工, ③承包人原因停工,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56天内不采取有效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施工质量管理
试验和检验
承包人应为监理人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数据
监理人检查不免除承包人责任
发包人应在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赴交货地点共同验收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
工程计量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工程量报表后7天内进行复核
预付款
①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7天内核实并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签发证书后的7天内支付预付款。 ②发包人没按约定支付预付款,承包人先发函催告支付;发包人在预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承包人可在预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 ③发包人在预付款扣完后的14天内退还预付款保函
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
①发包人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 ②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的,承包人催告,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如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进度款付款
①监理人收到承包人进度款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向发包人提出应支付金额。经发包人审核同意,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发包人在监理人收到付款申请后的28天内支付。 ②发包人未按合同支付进度,承包人催告并有权获得利息; ③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发包人仍未支付,承包人自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合同价格调整、预付款的扣回
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申请返还,发包人14天内核实确认
竣工结算
签发接收证书后,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分数和期限提出竣工结算申请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申请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应支付金额发送发包人并抄送承包人 发包人收到监理人报送后14天内完成审核,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 发包人在监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证书后14天内支付
最终结清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提最终结清申请 监理人收到申请后14天内提出应付金额送发包人并抄送承包人 发包人收到监理人报送后14天内完成审核,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 发包人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14天内支付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变更管理
变更程序
①监理人提变更意向书,承包人提变更实施方案,发包人审核同意实施方案,由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 ②承包人提变更建议,监理人和发包人共同研究并在14天内做出变更指示
变更估价
①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或意向书后14天内提供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收到报价书后14天内商定变更价。 ②工程量偏差超过15%:增加超过15%,超出15%的部分综合单价调低;减少超过15%的,综合单价调高
暂列金额
计日工
发包人认为必要,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费用从暂列金额钟支付
暂估价
①材料设备:依法必须招标的,发包人和承包人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承包人提供 ②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监理人进行估价
竣工验收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申请,发包人组织,是国家验收的一部分 监理人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在收到申请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 发包人同意接收工程的,在监理人收到申请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实际竣工日期
竣工验收合格的,为提交申请的日期为准 发包人在收到申请56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为提交申请的日期
不可抗力
事件结束后的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相关资料
索赔管理
承包人
承包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后28天内向监理提交索赔意向 承包人在提交索赔意向后的28天内提交正式索赔通知书 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
监理人
收到索赔通知书后42天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发包人
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应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赔付
索赔期限
接受竣工付款证书后,只能对接受证书之后的索赔,在最终结清申请单中提出。 接受最终结清证书终止。
违约处理
发包人违约
承包人发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28天内不履行合同,发包人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承包人暂停施工28天后,发包人仍不履行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承包人违约
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监理发出整改通知28天后不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争议评审
开工后28天内或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 不接受评审意见,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14天内向另一方通知仲裁或起诉意向书
各项工作定义/时限要求
开工通知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基准日
投标截止日前第28天规定为基准日
合同价格调整
物价变化引发的: 工期小于12个月,没有调价条款,承包人承担风险;工期大于12个月,设有调价条款,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风险。 政策法规变化引发的: 基准日后,导致的,应调整合同价款。公式调价法只适用清单中按单价支付部分
施工队伍及设备的撤离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56天内撤离
质量保证金返还
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提交申请,发包人在14天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