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
作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配套文件,明确“工程”专业学位类别(0852)是培养工程技术人才的重要载体,为后续2018年的调整奠定了政策基础(如强调“校企合作”“实践能力培养”等,与调整后8个类别的定位一致)。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
明确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852)调整为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6)、资源与环境(0857)、能源动力(0858)、土木水利(0859)、生物与医药(0860)、交通运输(0861)8个专业学位类别;原工程硕士领域中的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3个领域调整至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类别(代码1256);明确“工程”专业学位类别(0852)待授权点调整完成后不再保留。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
在“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正式将“工程”(代码0852)专业学位类别替换为上述8个新类别,明确调整后的目录适用于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招生培养及学科建设等工作。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2022版目录将上述8个专业学位类别正式纳入工学门类,并新增“交叉工程”专业类,完善了工程学科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体系;
《有关学科专业调整对应关系表》教研厅函〔2025〕2号
明确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852)调整为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6)、资源与环境(0857)、能源动力(0858)、土木水利(0859)、生物与医药(0860)、交通运输(0861)8个专业学位类别;原工程硕士领域中的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3个领域调整至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类别(代码1256);明确“工程”专业学位类别(0852)待授权点调整完成后不再保留。保障了毕业生权益与就业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