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公路工程 BIM 设计成果交付技术指南
这是一篇关于公路工程 BIM 设计成果交付技术指南的思维导图, 制定目的:为规范和指导公路工程BIM设计成果交付,提升公路勘察设计行业BIM技术应用水平,推进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制定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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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一般墙体二次结构设置规则—水平系梁(圈梁)、过梁的思维导图,归纳了一般墙体二次结构中水平系梁(圈梁)与过梁的设置规则,涵盖设置条件、截面配筋、连接构造、窗台现浇带与过梁尺寸分级。砌体填充墙高度超过 4m 时,应在墙高中部或门口上端、外墙窗洞口上端设置一道与混凝土墙、框架柱及构造柱连接并沿墙全长贯通的水平系梁,楼梯间砌体填充墙同样设置;墙顶为自由端时须设压顶圈梁。系梁与压顶圈梁截面高 150mm、宽随墙厚,纵筋 4C12(墙厚大于 240mm 时为 6C12),箍筋 A6@150,纵筋锚入两侧框架柱、混凝土墙或构造柱。系梁沿墙全长贯通,被洞口切断时锚入洞边构造柱或抱框拉结,门窗洞处过梁伸过洞口不少于 1000mm 且不小于圈、过梁高差的 2 倍。门窗洞口顶部应设钢筋混凝土过梁,现浇过梁伸入支座不小于 250mm;窗洞下部未设系梁时设窗台现浇带并锚入两侧构造柱或抱框。过梁高度随洞宽分级:不超过 300mm 不设过梁,300 至 1500mm 梁高 150mm,1500 至 2600mm 梁高 180mm,2600 至 3300mm 梁高 240mm,3300 至 4000mm 梁高 300mm。无论正在学习土建结构知识的在校学生、现场施工技术人员、造价与监理从业者,还是参与图纸会审与二次结构验收的管理人员,都可以对照这套规则掌握圈梁、系梁与过梁的设置标准,提升识图与施工把控的准确性。
这是一篇关于一般墙体二次结构设置规则—构造柱、抱框的思维导图,图文结合说明构造柱与抱框的布置位置、间距、截面配筋与施工要求。在砌体填充墙无主体结构柱、墙体转角、丁字交叉、十字交叉位置,以及门窗洞口、设备洞口宽度大于 2.1m 时,洞口两侧均应设置构造柱。构造柱沿墙长间距不大于 4m;楼梯间填充墙的构造柱间距不大于 2m 且不小于 4m,自由端墙体构造柱间距同样不大于 4m。构造柱截面一般为墙厚 ×200mm,配筋为 4C12 主筋,当墙厚大于 240mm 时采用 6C12,钢筋锚入上下楼板或者基础,箍筋 A6@200,施工时先砌墙、后浇构造柱混凝土。当砌体填充墙门窗洞口宽度≥2.1m,洞口两侧没有构造柱时,需要设置混凝土抱框;抱框截面厚度一般 100mm,竖向主筋 2C12,配筋根据墙厚调整,抱框纵筋锚入上下过梁、梁或基础内,洞口下部设高度 150mm 的水平系梁。抱框的施工做法参照国标图集 22G614-1 第 21、22 页,抱框与墙体拉结、马牙槎等施工工艺同构造柱,工程设计时抱框可选用构造柱替代,做法同样参照这本图集。整套资料明确构造柱、抱框的布设条件、尺寸配筋、施工顺序,指导砌体二次结构施工。无论土建施工员、造价人员、结构资料员还是建筑专业学生,读者都可以借助这份资料快速掌握砌体构造柱与抱框设置规范。
这是一篇关于机电工程安装施工工艺的思维导图,对于机电工程专业的在校学生来说,这份思维导图是他们学习安装施工工艺的得力助手。它系统地将机电工程安装施工工艺进行了分类梳理,涵盖套管预埋、套管安装、室内排水管道安装、给水管道安装、支吊架制作安装、室外排水管道安装、设备安装、卫生器具安装等多个关键板块。每个板块下又详细细分了具体的工艺内容和要点,如在套管预埋中,明确列出工艺流程、作业条件、施工核心机具等;在给水管道安装里,细分了PPR管道、衬塑管道等多种类型管道及配件安装等。这种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的展示方式,有助于学生快速构建知识体系,加深对复杂施工工艺的理解和记忆。对于机电工程施工人员、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等从业者,该模板是工作中的实用指南。在实际项目施工过程中,他们可以依据模板中的内容,快速查阅相关工艺标准和操作要点,确保施工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提高施工效率,减少施工失误。同时,对于机电工程领域的研究人员,模板中的全面信息也能为他们的研究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参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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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 BIM 设计成果交付技术指南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T/CHSDA 0003-2024
发布单位: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
发布日期:2024年6月28日
起草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同豪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节内容
总则
制定目的
为规范和指导公路工程BIM设计成果交付,提升公路勘察设计行业BIM技术应用水平,推进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制定本指南。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公路工程BIM设计成果的交付工作。
合规要求
公路工程BIM设计成果交付,除需符合本指南规定外,还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术语
基本规定
设计阶段要求
公路工程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BIM设计成果的交付准备、交付物、交付要求及交付协同等,需满足对应阶段的设计深度标准。
成果涵盖范围
BIM设计成果需覆盖地形地质、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九大专业内容。
标准合规性
BIM设计成果需符合现行《公路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JTG/T 2420)和《公路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应用标准》(JTG/T 2421)的相关规定。
协同管理要求
交付方与接收方需基于协调一致的交付物开展协同工作,并依据双方约定的BIM执行计划进行全过程管理。
交付环境
BIM设计成果宜依托公共数据环境开展交付准备与交付协同工作。
数据安全
BIM设计成果交付需保障数据安全,强化数据安全管理,涉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需参考《信息安全技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GB/T 39204-2022)第7.10条相关要求。
交付准备
一般规定
BIM设计成果需按本指南规则开展分类编码、命名及版本管理;信息模型架构需由设施、子设施、构件三级构成,且符合《公路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JTG/T 2420-2021)第4.1节规定。
信息模型创建
1. 信息模型需基于统一坐标系、高程系统及单位制创建,优先采用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采用地方坐标系和高程系统时需明确与国家系统的转换关系。
2. 模型创建需满足数据共享与传递需求,可充分复用前序阶段模型成果。
3. 既有公路信息模型需满足改扩建设计需求,可通过竣工图纸、运维信息或数据采集技术创建。
4. 各设计阶段模型精细度等级需符合JTG/T 2420-2021第7章及表4.2.4规定,其中初步设计为L2.0,施工图设计为L3.0。
分类和编码
1. 信息模型信息的分类编码需符合JTG/T 2420-2021第5章及本指南规定。
2. 编码应用需遵循JTG/T 2420-2021第5.4节要求。
3. 分类编码扩展需符合JTG/T 2420-2021第5.5节规则。
命名
1. BIM设计成果的信息模型和文档需按统一规则命名,命名规则与命名字段需在BIM执行计划中约定。
2. 模型内设施、子设施及构件需有统一命名规则,且在BIM执行计划中明确。
3. 以文件形式交付的模型和文档,需按统一规则存放至对应文件夹。
4. 文件夹、模型及文档命名需简明易识别,命名字段由汉字、英文字母或数字组成,字段间用半角下划线连接,内部组成部分用半角连字符连接,省略字段标注“null”,且各字符无空格。
5. 文件夹结构层级及命名宜符合表4.4.5规定,第一级为项目简称,四级以下可结合工程实际及第6章专业划分进一步细化。
6. 信息模型和文档的命名组成需符合表4.4.6、4.4.7的字段要求,涵盖设计阶段、文档类型、设计标段、专业等核心信息。
版本管理
1. 信息模型和文档需开展版本管理并在命名中标识,确保交付交接的可追溯性。
2. 同一阶段多次提交时,需在命名规则基础上进行版本变更管理,并编制版本变更说明文件,包含项目信息、变更信息、审核信息等内容。
3. 版本号以大写字母V加主、子版本号标识,主、子版本号为正整数且从1开始,以小数点连接,设计需求与前置条件未变时不修改主版本号。
4. 版本号管理要求可结合工程实际在BIM执行计划中约定。
交付物
一般规定
交付物为实施BIM执行计划后的最终成果,包含信息模型成果和文档成果,且信息模型成果可索引文档成果并保证索引路径有效。
信息模型成果
1. 模型成果需包含几何模型和属性信息,属性信息按标识、位置、尺寸、设计等维度分组,数模分离时属性信息可单独交付。
2. 交付模型需符合本指南第6章专业要求。
3. 模型格式宜采用IFC通用格式(推荐IFC4X3),也可采用双方约定格式,模型深化时需交付设计软件源格式。
文档成果
1. 文档成果包含交付物清单、BIM执行计划、信息模型说明书、应用报告、可视化文件等,基于模型生成的工程图纸需与模型共同交付,传统绘制图纸可不纳入。
2. 交付物清单需明确交付物类别、文件名称及格式。
3. BIM执行计划需涵盖项目简述、编制依据、实施计划、命名规则、软硬件环境、组织机构等内容。
4. 信息模型说明书需说明采用标准、坐标系、模型范围、精细度、创建信息、软件版本、版本管理等内容。
5. 应用报告需基于信息模型编制,可视化文件需由模型导出,包含视频、图片等形式。
信息模型要求
信息模型要求
1. 模型精细度需符合附录A规定,信息深度需符合附录B规定,设施和构件需分别制定信息深度表。
2. 扩展分类编码需符合附录C规定,信息深度表参数集需符合附录D规定,数据存储需符合附录E规定。
3. 公路工程信息模型由九大专业模型构成,设计阶段设备几何模型可简化表达。
地形地质
1. 分为地形和地质信息模型,地形模型含地表、自然地物、人工地物,地质模型含地层、构造、岩土类型、不良地质及勘探信息。
2. 地质构造、围岩分级等构件几何模型可简化表达。
路线
1. 模型需包含平面、纵断面、断链、宽度和超高,其中断链、宽度、超高以属性信息表达。
2. 平面含直线、圆曲线、缓和曲线,纵断面含直线、竖曲线,均需满足对应信息深度要求。
路基
1. 按桥梁、隧道等划分路基设施,再细分为土石方、排水、支挡防护子设施,初步设计阶段子设施可不细分至构件,施工图阶段宜细分。
2. 土工合成材料处置层等部分构件可不创建几何模型,工程量统计需按对应规则执行。
路面
1. 按分幅、面层类型划分子设施,再细分为面层、基层、底基层等构件。
2.面层、排水等构件几何模型可简化,初步设计阶段沥青混凝土面层可合并统计工程量,功能层可仅统计工程量。
桥梁
1. 按桥型及分幅划分桥梁设施,嵌套组成全桥模型,再细分为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桥面系及附属工程子设施。
2. 不同桥型需按结构特点划分构件,钢筋构件可不建模,预应力、支座等构件几何模型可简化,初步设计阶段需表达外观主要几何特征。
涵洞
1. 逐座划分子设施,再细分为洞口和洞身构件,洞口含翼墙、端墙等,洞身含管节、箱节等。
2. 钢筋构件可不建模,波形钢管节等可简化表达,涵洞模型可与路基模型集成交付。
隧道
1. 按施工工法划分隧道设施,再细分为洞口、洞身、防排水、路面、设备用房等子设施,钻爆和明挖隧道还需包含辅助通道子设施。
2. 构件可在接缝处分段,超前锚杆、钢筋网等部分构件可不建模。
路线交叉
1. 包含立体交叉和平面交叉设施,立体交叉范围含主线、被交道路局部段落及匝道全线,平面交叉范围含主线和被交道路局部段落。
2. 按主线、匝道、被交道路划分设施,再按各专业要求逐级细化,连接部、变速车道等以属性信息表达。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1. 含交通安全、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隧道通风、隧道消防等子设施。
2. 各子设施划分需与主体设施匹配,沿线建筑模型需符合建筑行业BIM交付标准,构件基础信息深度需符合本指南B.6.13条要求。
交付协同
一般规定
交付协同面向设计阶段,需依据BIM执行计划确定交付物,流程为需求定义→BIM执行计划制定→创建BIM成果→质量审查→交付验收,交付物可采用文件或平台方式交付。
需求定义
接收方需在合同中明确BIM交付需求,交付方依据需求及本指南第5章制定BIM执行计划,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
质量审查
接收方需按BIM执行计划审查交付物,形成审查意见报告,交付方需根据意见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查内容包括链接有效性、成果完整性及合规性。
交付验收
接收方基于合同和BIM执行计划对审查通过的交付物开展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