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导游管理法律制度
这是一篇关于导游管理法律制度的思维导图,包括导游资格考试与执业许可制度、导游的权利义务及执业管理制度等内容。
本图梳理的内容有旅行社及其立法、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旅行社公告制度、旅行社市场监督管理制度、旅行社的权利、旅行社的义务、旅行社的经营规范。
这是一篇关于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思维导图。法律法规,这张需要看看书。有点复杂,需要理解的地方有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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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管理法律制度
概述
导游的概念:是指依照条例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有以下三层含义:依法取得导游证,时担任导游工作的前提;接受旅行社委派,是导游的主要特征;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是导游的工作范围。
导游的管理主体
旅游主管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旅游主管部门对导游施行分级管理。
旅行社: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与导游确立关系, 两者不仅存在劳动合同法律关系,还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旅游行业组织:承担着导游注册职能,要发挥自律作用,切实把行业组织建设成“导游之家”。
导游管理立法的历史沿革: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导游管理办法》
导游资格考试与执业许可制度
导游资格考试制度:既导游从业资格核准制度。 由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颁发证书,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
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导游执业许可制度
从事导游服务的从业条件
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取得导游证
导游从事领队的从业条件
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
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
导游证的申领
申领条件:取得导游资格证书;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行行业组织注册。
不发导游证执业证书 的四种情形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患有甲类、乙类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害旅游者人身健康安全的传染性疾病的
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人除外)
被吊销导游证之日起逾期3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
导游证的核发
电子导游证
核发程序
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填写申请材料
包括:身份证的扫描件或者数码照片等电子版;未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承诺;无过失犯罪以外的犯罪记录的承诺;与经常执业地区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经常执业地区的旅行行业组织注册的确认信息。
所在的旅行社或者旅游行业组织应当自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认劳动合同或注册信息。
导游证的变更:导游申请变更导游证信息,应当在变更发生的1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提交相应材料。
导游证的撤销:是指依法取消导游证行政许可法律效力的行为。撤销情形包括:①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导游证的; ②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导游证的; ③依法可以撤销导游证的其他情形。
导游证的注销:指一种程序性的行为,主要针对导游证行政许可已经失去法律效力或者在事实上导游证无法使用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履行取消登记的一种行政管理行为。
导游的权利义务及执业管理制度
导游的权利
导游权利的含义及特征
人身权
劳动报酬权
履行职务权:指导游履行职务时所享有的权利
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权
诉权:指起诉和诉愿的权利
导游的职责与义务
职责与义务的含义
导游职责
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依约提供服务和讲解
尊重旅游者的权利
引导文明旅游
警示、处置风险及突发事件
导游义务
提供导游服务应当接受委派
携带、佩戴有效执业证件
不得安排违反法律和社会功德的旅游活动
严格执行旅行行程安排
不兜售物品及索要小费
不诱导、欺骗、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执业保障制度
签订劳动合同:不少于1个月
执业安全保障:“导游专座”
星际评价:反应导游服务质量
教育培训:国家鼓励支持旅游教育与培训。内容:安全生产、岗位技能、文明服务和文明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