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里的药品,不能用手接触;不要鼻子凑到容器口去闻气体的气味,更不能品尝味道。做完实验,用剩的药品不得抛弃,也不要放回原瓶。
2.取用液体药品时,把瓶塞打开不要正放在桌面上;瓶上的标签应向着手心,不应向下;放回原处时标签不应向里。称量药品时,不能把称量物直接放在托盘上;也不能把称量物放在右盘上;腐蚀性药品不能用纸,应用烧杯或表面皿。加法码时不要用手去拿。
3.用滴管添加液体时,不要把滴管伸人量筒(试管)或接触筒壁(试管壁)。
7.向酒精灯里添加酒精时,不得超过酒精灯容积的2/3,也不得少于容积的1/3。不得用燃着的酒精灯去对点另一只酒精灯。熄灭时不得用嘴去吹。
4.给试管加热时,不要把拇指按在短柄上;切不可使试管口对着自己或旁人;液体的体积一般不要超过试管容积的1/3。
5.给烧瓶加热时不要忘了垫上石棉网。使用玻璃容器加热时,不要使玻璃容器的底部跟灯芯接触,以免容器破裂。烧得很热的玻璃容器,不要用冷水冲洗或放在桌面上,以免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