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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导图笔记,介绍了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
编辑于2021-10-05 11:21:43第五章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法律关系的概念
含义: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1⃣️法律关系是社会内容与法律形式的统一
原因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而法律规范又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意志对于法律关系的建立和实现也有重要的作用。
2⃣️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并得到法律保护的关系
3⃣️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的种类
(一)法律主体抽象\具体化
一般法律关系
法里面的关系
抽象法律关系
是指抽象法律主体或法律角色之间尚处于法律条文的关系状态中,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以法律设定或法律宣告的的方式存在
具体法律关系
现实里的关系
现实法律关系
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已经具体化,是现实中特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法律关系主体单方确定\双方确定
绝对法律关系
主体的一方(权利人)是确定的、具体的
主体的另一方(义务人)则是不确定的,而是除了权利人之外的所有人
“一个主体对其他一切主体”
物权 人身权 知识产权
确认性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
主体无论是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是确定的
“某个主体对某个主体”
债权
主体之间的联系达到了最直接、最密切的程度
创设性法律关系
(三)法律关系产生依据合法\违法行为
调整性法律关系
法律主体在合法行为的基础上形成的,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
是主体权利能够正常实现的法律关系
是法的实现的正常形式
第一性法律关系
保护性法律关系
在违法行为的基础上产生的
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不能正常实现的情况下通过法律制裁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
(刑事法律关系 民事侵权 行政违法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性法律关系
(四)主体之间的相互地位
平权型法律关系
横向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地位是平等的
(民事法律关系
相互间没有隶属关系
隶属型法律关系
纵向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存在隶属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一方服从于另一方
第二节 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
法律关系主体
概念
含义: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法律性:法律关系主体是由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与法律规范的联系构成了法律关系主体与其他形式的社会关系主体的区别
社会性:法律规范规定法律关系主体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律关系主体资格
权利能力: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反映的权利主体取得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行为能力: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
种类
自然人
组织
1⃣️国家机关
2⃣️政党、社会团体
3⃣️企业、事业单位
国家
法律关系客体
概念
含义:权利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特点
具有哲学意义上的客体的一般属性,不以主体的意识为转移,具有客观性,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并能为人的意识所感知并为人的行为所支配的客观世界中各种各样的现象
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能够满足主体的物质利益和精神需要,是满足权利人利益的各种各样的物质和非物质的财富,它受到法律规范的确认和保护
能够满足主体需要并得到国家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客观现象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影响因素
生产力发展水平
社会历史条件
种类
物
自然物
人的劳动创造物
财产的一般表现形式——货币以及其他各种有价证券
非物质财富
创作活动的成果(智力成果)
其他与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
行为和行为结果
行为
作为
不作为
法律行为的一定结果
物化结果
非物化结果
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内容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连接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法律权利
反映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
特点
1⃣️权利受到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根源、程度)
2⃣️来自法律规范的规定,得到国家的确认和保障
3⃣️保证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
3⃣️与义务相关联的概念
5⃣️确定权利人从事法律所允许的行为的范围
法律义务
反映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社会责任,是保障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人应该按照权利人要求从事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的法律手段
特点:义务的必要性
不同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a.在一般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之间的相互联系是基础性和抽象性的 而具体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具体的;
b.在绝对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以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利益而自己从事某种积极行为的权利(又称“对世权”、“绝对权”)和义务人的消极的不作为的义务表现出来,也即权利的行使无需其他人从事积 极行为,只需他们承担消极的不作为的义务、不干预即可;
c.在相对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以权利人请求义务人完成某种行为的权利和义务人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完成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表现出来,即权利人利益的满足需要义务人积极行为的配合;
d.在保护性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以国家要求违法者接受法律制裁的权利和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表现出来。 调整性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则完全符合法律规范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e.在隶属型法律关系中,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具有行使公权力的性质,而承担义务一方按照法律规定处于从属、服从的地位。 平权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主体处于平等地位…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包括多种含义:
(1)在任何一种法律关系中,权利人享受权利依赖于义务人承担义务,义务人如果不承担义务,权利人不可能享受权利。
(2)不能一方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另一方只承担义务不享受权利。
(3)权利的行使有一定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第四节 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
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含义
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法律事实的出现
由于法律事实的出现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 (1)法律关系的形成,如取得某项财产的所有权,订立合同; (2)法律关系的变更,如由于企业兼并,造成原有法律关系主体变更; (3)法律关系的消灭,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律关系随之消灭。
(二)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包括: (1)法律规范,即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依据; (2)权利主体,即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 (3)法律事实,即出现法律规范所假定出现的那种情况。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法律事实
1⃣️行为和事件
行为
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
事件
不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
绝对事件:不由人们的行为而是由某种自然原因而引起的事件
相对事件:由人们的行为引起的事件,但它的出现在该法律关系中并不以权利主体意志为转移
2⃣️肯定的法律事实和否定的法律事实
肯定:法律后果的产生要求要有一定的现象出现
否定:法律后果产生要求不存在一定现象
3⃣️一次性作用的法律事实和连续性作用的法律事实
一次性:法律规范仅仅在该具体情况下将它与法律后果相联系
连续性:长时间地、连续性地或定期地存在的并产生法律后果的情况
4⃣️ 单一的法律事实和事实构成
单一:法律后果的产生要求有单一的现象出现
事实:法律关系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这些法律事实之间形成了一个法律事实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