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保险基础知识
保险基础知识思维导图,包括风险与保险、保险合同的含义种类和要素,人寿保险、保险基本原则等内容,值得一看。
编辑于2021-11-13 12:43:19保险基本知识考点
一、风险与保险
保险的起源
早在古代,保险思想就已开始茵芽。镖局运用风险分散原理;《汉漠拉比法典》是关于保险的最早法规,《基尔特制度》是最原始的合作保险形式。
在各类保险中,起源最早、历史最长者是海上保险。
保险的真谛保险是用于分散较大风险的一种互助行为。
风险概述
风险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发生与否不确定、发生时间不确定、导致结果不确定
特征
不确定性:是否发生不确定,发生时间不确定,产生结果不确定
普遍性:风险无处不在,无处不有
发展性:风险会随时间、空间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客观性:风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可测定性:运用统计方法可测算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及损失程度。
种类
按起源和后果不同分类:基本风险、特定风险
按风险标的分类: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
接风险性质分类:纯粹风险、投机风险
风险管理顺序
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评价一选择风险管理办法一评估风险官理效果
风险管理的方法
控制型:避免、预防、抑制
财务型:自留、转移
保险概述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乘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分类
按标的分类,可分为财产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
按实施方式分类,可分为强制保险、自愿保险
按风险转移层次分类,可分为原保险、再保险
按承保方式分类,可分为共同保险、复合保险、重复保险
保险的功能
保险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
二、保险合同
含义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买保险的人):权利是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义务是交付保险费。
保险人(卖保险的公司):权利是收取保险费,义务是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种类
按性质分类,可分为补偿性合同(损失多少赔多少,以保额为上限),给付性合同(约定多少赔多少。
按标的分类,可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以财产及其有关的经济利益为对象),人身保险合同(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
保险合同的要素
主体
当事人:投保人、保险人;
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辅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客体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盈的载体
内容
保什么:保险责任;保多少:保险金额;保多久:保险期间;多少钱:保费&缴费方式; 四大类责任免除:不承保的风险、不承担贴偿责任的损失、不承保的标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责任免除。)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最终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分为两个步骤:要约(订约提议)、承诺(接受提议)
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合同生效,即依法成立的合同条款对投保人和保险人产生约束力;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一般是在约定的保险费(交纳后)关于生效期限,我国普遍采用“零时起保制”
保险合同的的变更、中止及终止
主要包括主体变更,涉及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内容变更,涉及合同条款及事项的变更。
保险合同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效。
保险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
第一,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这是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
第二,保险公司已赔付全部保险金后:即使保险期限未满;
第三,因非保险事故造成的;
第四,合同双方解除:行使权力、约定、协商、法定、裁决
停缴保费(宽限期60天)——合同中止(2年内申请复效,2年后中止期)——合同终止
三、保险基本原则
保险基本原则——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
告知
保证
弃权
禁止反言
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确立条件:合法利益、确定利益、经济利益
在人身险中的应用
可为自己投保
为他人投保:亲密血缘关系;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经济上的利害关系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订立时存在,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损失补偿原则
只有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才承担损失补偿责任
赔偿方法
限额责任赔偿方法
免赔额(率)赔偿方法:绝对免赔与相对免赔
四、人寿保险
·人身保险分类
按保险范围分类,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什么是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即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的特点
风险主要有三个特点: 第一、风险特殊性, 第二、长期性, 第三,储蓄性,寿险保费构成中含有储蓄保费,可用于累积生息;大多数人寿保险都具有给付性
·人寿保险的主要分类
第一、普通人寿保险, 第二、年金保险; 第三、新型人寿保险,包括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
普通人寿保险
·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保险期限划分,死亡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
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固定的人寿保险;定期保险有保险期限固定、保费不退还、容易发生逆选择、保费低廉的特点。
定期寿险也有局限性, 第一,续保性不佳,被保险人可能因变为不可保体而永远丧失保险保障;也可能由于年龄增大,费率过高,因不能支付昂贵的保险费,被排除在保险保障之外; 第二,不具备储蓄功能,定期寿险大多不具备储蓄功能,投保人不能获得保障与储蓄的双重利益,对于偏好储蓄的投保人是一个限制
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特点
第一,没有明确的保险期限
第二,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第三,费率较高
第四,永久性保障
主要有三类,
第一,普通终身寿险(少见)
第二,限期交费终身寿险(常见)
第三,趸交终身寿险
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也叫生死合险,既保生存也保死亡,是将定期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结合起来的保险形式。
特点有:
死亡保险金和生存保险金可以不同
储蓄性很强
保险费率一般较高
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是指以生存与否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按约定分期给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年金保险的特点有:给付方式采用年金方式; 具有现金价值;保险期限分交费期和给付期两段
·年金保险的分类
按交费方式划分,可分为趸交年金、期交年金;
按给付开始日期划分,可分为即期年金、延期年金
按被保险人数量划分,可分为个人年金、联合年金、最后生存者年金、联合及生存者年金
按给付额是否变动划分,可分为定额年金、变额年金
按给付方式或给付期间划分,可分为终身年金、最低保证年金、定期生存年金
新型人寿保险
·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一特点
1、保单持有人享受经营成果:
2、保单持有人需承担一定风险:
3、红利分配方式多样:
4、定价精算假设较保守:
5、保险给付、退保金中含红利
-红利来源与分配原则
红利来源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
红利分配方式主要有两种:增额红利与现金红利
增额红利又称:“英式分红”
现金红利又称:“美式分红”我国大部分保险公司采用现金红利。
现金红利有四种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
3、抵交保费,
4、交清增额,
万能保险
万能保险是一种交费灵活、保额可调整、非约束性的寿险
-特点
1、透明度高,
2、功能灵活,
3、保证最低收益,当万能账户的实际收益率低于最低保证利率时,其结算利率按最低保证利率结算
-运作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