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七章国家机构
国家机关:是一定社会统治者为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全部国家机关的总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编辑于2021-12-31 15:44:17国家机构
一、 国家机关基本原理
A. 概念
是一定社会的统治者为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全部国家机关的总称
B. 发展
共同纲领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政务院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 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署
1954年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主席 国务院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1975年宪法
取消国家主席 地方人民委员会改为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 乡改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 撤销检察机关的设置
1978年宪法
恢复了人民检察院
1979年
县以上设常委会 直选到县 革委改政府
1982年宪法
设专门委员会 恢复国家主席 社中央军事委员会 规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恢复设置乡政权
1993年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三年改五年
2004年
乡镇人大***三年改五年 戒严改为进入紧急状态
2018年
增加监察机关 主席,副主席*** 生态文明建设
C. 组织活动原则
①党的领导
②民主集中制
③为人民服务
④职责统一
⑤精简和效率
⑥法治原则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 性质
辨析论述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差异
前者是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政权组织,属于国家机构的范畴
后者是党的中央组织和最高领导机构
2. 地位(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第一,全人大作为全国人民的代表机关,集中代表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
第二,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第三,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3. 组成***
名额不得超过3000人五年
4. 职权
(1) 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利
(2)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权利
(3) 对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选举决定人选和罢免的权利
(4) 决定重大国家事项
(5) 监督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权力
(6) 其他权利
5. 工作程序
(1) 议案的提出
(2) 审议工作报告
(3) 选举
(4) 决定人选
(5) 罢免
(6) 询问和质询
6. 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射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
调查委员会
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学校
权利
言论免责权
身份保障权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 性质和地位
第一,常设机关
第二,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三,产生于全人大
(2) 职权
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立法权
监督权
重大国家事项决定权
①审查和批准计划和预算的部分调整
②决定与外国的条约批准和废除 决定战争状态 决定全国总动员或局部动员 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③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
④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人事任免权
其他权利
(3) 工作程序
(1) 议案的提出
(2)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3) 审查和批准结算
(4) 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5)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6) 质询和询问
(7) 特定问题调查
三、 国家主席
1. 发展
1954年设置
1975年取消
1978年仍未恢复
1982年恢复
2. 产生和***
全人大代表选举产生
2018年宪法修改***无限
3. 职权
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任免权
外事权
授予荣誉权
四、 国务院
1. 性质和地位
第一,中央人民政府
第二,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第三,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 组成和***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和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五年不超过两届
3. 领导体制
总理负责制
①人员产生
②变更
③领导
④召集和主持
⑤签署
4. 职权
①制定行政法规
②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③规定职责领导行政工作 ④批准省级的区域划分,批准县级的建制和区域划分 ⑤决定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⑥科教文卫体事业
⑦少数民族自治权力和特定人群(华侨,归侨)的权益保护
⑧改变和撤销各部各委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
⑨其他
行政法规
法律保留→除了犯罪和刑罚、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司法制度除外
五、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
性质
是最高军事指挥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首长负责制
六、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 地方国家机构概述
(1)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机关的执行机关
(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执行机关
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 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闭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3) 地方国家机关与中央关系
全人大及常委会与省的
全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省级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国务院与省政府
统一领导 改变或者撤销
国务院主管部门与省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的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具同等效力
不一致时 由国务院裁决“共同家长”
国务院主管部门与省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省级政府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接受业务指导
2.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性质
组成和***
县以上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县及县以下直接选举
***五年
职权
(1) 保证法律、决议的执行
(2) 人事任免
(3) 审查和批准预算等
(4) 听取和审查工作报告
(5) 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设区的市、自治州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后者仅限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
3.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
省级和市级人大常委制定地方性法规
4.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性质和地位
执行机关
上一级行政机关负责+国务院统一领导
***五年
领导机制
首长负责制
重大问题 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
职责
(1) 上传下达 执行决议、计划
(2) 自己发布决定命令
(3) 省、自治州、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后者仅限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
(4) 领导下级
(5) 改变或者撤销下级政府或各工作部门的命令
地方政府机构
a. 工作部门
(1) 省级和设区的市 直属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
(2) 县及县以上地方政府与上级关系分两类
单线领导
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国务院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指导的部门
双重领导
本级人民政府领导+国务院或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业务领导的部门
b. 派出机关
(1)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
行政公署
(2) 县、自治县
区公所
(3)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
街道办事处(地位相当于乡镇)
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1. 概念
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依法行驶同级国家机关职权并同时行使自治权的一级地方行政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
自治区、州、县
自治机关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2. 性质和地位
国家的一级地方职权机关
3. 组成
(1) 人大常委会中要有当地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
(2) 自治区主席、州长、县长由当地公民担任
(3) 人民政府其它成员合理配置
4. 自治权
(1) 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须上一级批准)
(2)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报备: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全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备案不影响生效)
(3) 自主安排经济建设事业
(4) 财政收入自主安排使用
(5) 组织公安部队(经国务院批准)
八、 监察委员会
1. 性质
(1) 监察机关,监察职能
(2) 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
(3) 职能
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进行监察
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展开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
2. 产生组成***
全人大产生
五年 两届
3. 职责
(1) 监督职责
公职人员
(2) 调查职责
转接检察机关的部分职能
(3) 处置职责
政务处分,提起诉讼,监察建议
4. 原则和方针
(1) 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 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3) 协助义务
(4) 遵守法律
(5) 法律上一律平等
(6) 权责对等
(7) 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九、 人民法院
(1) 性质
审判机关
各级人民法院都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不是地方的审判机关)
(2) 组织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
巡回法庭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属于中
基层人民法院
专门法院
军事法院等
(3) 基本职权
(1) 审判案件权
(2) 制定司法解释和发布指导性案例权
(3) 审判监督权
(4) 其它
(4) 审判工作原则
(1)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法院独立,非法官独立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 平等适用法律原则
(3) 司法公正原则
(4) 司法民主
保障人民参与司法的权利(知情权、监督权)
(5) 公开审判原则
(6) 司法责任制原则
(7)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8) 当事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一十、 人民检察院
1. 性质
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
检察权
2. 人大对其监督
负责报告
县以上人大有权罢免由它选出的检察长, 需要经过上一级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双重领导体制
受上一级人民检察院领导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
3. 组织体系和基本职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军事检察院
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4. 监察工作原则
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原则
不是检察官个人独立,是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
平等适用法律原则
公正司法原则
司法民主原则
检务公开原则
司法责任制原则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