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十二章 税收基本制度
初级经济师 经济基础知识 第十二章 税收基本制度思维导图,税收制度是指国家(政府) 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方法的总称。
编辑于2022-01-20 17:08:49第十二章 税收基本制度
一、税收的基本含义与特征
(一)税收的基本含义
1.含义: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利,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的内涵
主体是国家,客体是单位和个人
目的是为满足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
依据是法律,凭借的是政治权利
过程是物质财富从私人部门单向地、无偿地转移给国家
直接结果来看,国家通过税收方式取得财政收入
(二)税收的基本特征
1.强制性
是指国家政水平接的是国家的政治权利,通过颁布法令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
税收的强制性特征,是税收作为一个财政范畴的前提条件
税收强制性的意义,在于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取得,为国家履行其智能提供所需要的物质基础
2.无偿性
是指国家在征税时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所征税款归国家所有,不再直接返还给原纳税人
税收无偿性是相对的,如果从财政活动的整体看,税收是对政府提公共物品和服务成本的补偿这表明税收又具有有偿性的一面
3.固定性
是指课税对象及每一个单位课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数额是相对固定的,以法律形式事先规定的
征收机关只能按预定标准征收而不能随意征收,纳税人必须按预定标准如数缴纳,不能拖延时间或者改变缴税标准
税收的固定性特征,有利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固定性是相对的,会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所以税收固定性特征是指税收的确定性和征收标准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二、税制要素与税收分类
(一)税制要素
税制要素即税收制度基本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加成和减免、违章处理等
1.纳税人
①纳税人
即纳税主体,是指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②负税人
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和负税人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财产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一致
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
2.课税对象
①即征收对象,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课税对象是不同税种间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
②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分为:流转额、所得额、财产额、其他(产量等)
3.税率
①是指税法规定的每一单位课税对象所应纳税额的比例或标准,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
②税率是税收政策的中心环节
③税率的高低决定着税额的多少和税负的大小
④税率的确定或调整,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
税率分类
①按税率的表现形式,分为用绝对量表示的税率和用百分比表示的税率。用绝对量表示的税率也称定额税率或固定税率。按照税率与课税对象的变动关系,分为
Ⅰ 比例税率
是指对同一课税对象按一个百分比的税率课税。 优点是计算简单,征收效率高 缺点是有悖于量能纳税原则。 比例税率是我国运用最广泛的一种税率形式
Ⅱ累进税率
是指按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并规定相应的由低到高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
累进税率一般适用于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
优点是税负公平,具有自动调节功能。 缺点是计算较复杂
累进税率因计算方法不同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Ⅲ累退税率
是指当课税对象数额增加、税率反而递减的税率
②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
Ⅰ边际税率
是指在超额累进情况下计税基数各级次的增加部分所使用的税率。有时把累进税率中纳税人所可能使用的最高一级税率称为边际税率
Ⅱ平均税率
是指全部税额与收入之间的比率,亦称平均负担率
Ⅲ关系
在比例税率制度下,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相同的
在超额累进税制度下,平均税率随边际税率的提高而上升,但平均税率低于边际税率
可见,在影响人们经济行为方面,边际税率比平均税率更为重要
③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
Ⅰ名义税率
是税法规定的税率
Ⅱ实际税率
是税收的实际负担率
Ⅲ关系
在存在大量税前扣除的情况下,名义税率高于实际税率
在存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名义税率虽然没有提高,但实际税率却提高了
④零税率和负税率
Ⅰ零税率
是以零表示的税率,他是免税的一种形式。表明课税对象的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要缴纳税款。零税率一般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在所得税中,对所得额中的免税金额部分规定税率为零。二是在商品流转税中,对出口商品规定税率为零
Ⅱ负税率
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对所得额低于某一特定标准的家庭或个人雨衣补贴的比例
4.纳税环节
是指税法规定的一种商品或劳务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5.纳税期限
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限制
6.加成和减免
①附加和加成。 属于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
Ⅰ附加及附加税,征税以外附加征收的税款,是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
Ⅱ加成是加成征收的简称,一般是为限制某些经营活动货调节纳税人的过高收入而对特定纳税人加重征税的一种政策措施
②减免税
属于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视为发挥税收的鼓励作用或照顾某些纳税人的特殊情况而做出的政策规定,也称为税收优惠政策
③起征点和免征额。属于免税的特殊形式
Ⅰ起征点
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时应达到的一定数额。起征点的要求是课税对象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但达到起征点后全部课税对象都要征税。
Ⅱ免征额
是指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免征额要求对有免征额规定的课税对象,只就其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例。停车一小时内免费。停3小时,收3小时停车费,一小时是起征点。 如果收两小时停车费,第1小时就是免征额
④出口退税。
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对报关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流转环节按照税法规定已缴纳税款的制度。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出口退税制度
7.违章处理
又称罚则,是指对纳税人发生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处罚措施,它对于维护国家税法的强制性和严肃性有重要意义
(二)税收分类
1.按课税对象
①流转税
是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体税种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②所得税
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
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③财产税
是以各种财产为征税对象的税收
房产税、契税
2.按计税依据
①从价税
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或价值为计税依据的税收
增值税、所得税
②从量税
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量和体积为计税依据的税收
车船税
3.按税收管理权限
①中央税
由中央管辖课征并支配的税种
消费税、关税
②地方税
由地方管辖课征并支配的税种
契税、房产税
③中央地方共享税
指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享有并按照一定比例分成的税种
增值税、所得税
4.按税负是否能转嫁
①直接税
是指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税负,不发生税负转嫁关系的税收,即纳税人就是负税人
所得税、财产税
②间接税
是指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种,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
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5.按征税机关
①工商税收
由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绝大部分
②关税
由海关部门负责 征收的税收
进出口关税、船舶吨税
三、流转税
(一)流转税的主要特点
1.亦称商品税,指所有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2.特点
①课征普遍
②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或交易额为计税依据
③除少数税种或税目实行定额税率外,流转税普遍实行比例税率,计算简单,便于征收管理
3.我国现行税制中对商品和非商品征收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二)增值税
1.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征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我国最重要的税种,其收入居各税种之首
2.特点
①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②逐环节征税。扣税, 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着
③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3.优点
①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②既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
③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
④在税收征管上可以相互制约,交叉审计
Ⅰ.类型,按照允许扣税的范围 国际上分类三种类型
“消费型”
允许扣除购入规定资产总所含的税款
课税对象只限于消费资料
体现鼓励投资政策的增值税
我国从09年1月1日实施
“收入型”
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中的所含税款
课税对象相当于国民收入
是完全的增值税
“生产型”
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中所含税款
课税对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
具有一定程度的重复征税,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增值税
Ⅱ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实行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
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行业扩大到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征税范围覆盖第一二三产业
增值税实行凭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
纳税人
凡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Ⅲ税率和征收率
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13%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
9%
销售或进口农产品、自来水。。。天然气、热水、煤气。。。农机、饲料。。。图书杂志等
6%
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等
0
出口货物
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一般纳税人
3%
5%
销售自行开发、取得、自建的不动产以及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Ⅳ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
采取扣税法,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5%)
(三)消费税
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目的是调节特定消费品生产的较高收入,平均税率一般较高。
1.征税范围
采取列举征税办法,即只对列入征税目录的消费品征税
2.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 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3.税目
按产品列举税目。烟酒、高档化妆品等15类
4.税率和计税方法
大多数应税消费品采用1%-56%的比例纳税
啤酒(200/吨)黄酒和成品油适用定额税率
白酒、卷烟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结合的复合计税
四、所得税
(一)所得税的主要特点
1.对所有以所得额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2.特点
①税负相对比较公平
②所得税雷伊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属于单环节征收,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不以转嫁,不影响商品的相对价格
③税源可靠,收入具有弹性。大多采取累进税率、发挥“内在稳定器”作用
(二)企业所得税
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1.纳税人
境内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2.税率
25%。非居民企业适用20%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征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4.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和抵免税额
5.征收管理
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三)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采取分类征收制度
1.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
在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取得的境内外所得
2.非居民纳税人
境内没有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仅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2.课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共有9项
①工资、薪金所得
②劳务报酬所得
③稿酬所得
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称综合所得,居民个人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 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
⑤经营所得
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⑦财产租赁所得
⑧财产转让所得
⑨偶然所得
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3.税率
综合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使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类别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规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14%直接算)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每月收入额减除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经营所得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
财产租赁所得
不超4000——减除800后余额 4000以上——减除20%后余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每次收入额
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五、财产税
(一)财产税的特点
是对所有以财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1.优点
①符合税收的纳税能力原则
②课税对象是财产价值,税源比较充分,且相对稳定
③ 征税原则是有财产者纳税,财产多者多纳,具有收入分配功能
④ 财产持有者在财产使用上一般不予其他人发生经济关系,属于直接税,不易转嫁
2.缺点
①税收负担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
②收入弹性较小,变动财产税收入很困难
③在经济不发达时期,课征财产税在一定程度上对资本的形成可能带来障碍
(二)房产税
(三)车船税
自2012年1月1日期实施 制定意义
Ⅰ体现税收法定原则
Ⅱ促进税收法律体系建设
Ⅲ通过立法完善税制,体现税负公平
☆Ⅳ作为第一部由条例上升为法律和第一部地方税收的法律具有标志性作用
1.纳税人
境内属于《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2.计税依据
乘用车排气量
3.税额
按照《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目前对乘用车征收三种税收:车辆购置税、燃油消费税、车船税。各种侧重,功能不同,不存在重复征税
六、深化税制改革
(一)税收制度改革的目标取向
1.优化税制结构
促进直接税和间接税比例的调整;健全地方主体税种;明确规范税制要素;科学划分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
2.完善调节功能
引导地方政府更多关注经济发展质量
3.稳定宏观税负
要强化税收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作用,也要保持宏观税负相对稳定
4.推进依法治税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管理,赋予地方必要税权
(二)税收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进一步发挥消费税调节功能
2.加快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3.加快推进房产税制度改革
4.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5.加强和改进税收优惠政策设定
6.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