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事业编--1.3行政法【3分】
山东省2024事业编之行政法知识导图,内容有行政法概述、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等。
编辑于2022-03-23 08:31:21行政法【0-6分】
行政法概述
概念
调整行政管理活动--行政关系(不平等)
行政法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首要)
遵守法律法规
法无授权则禁止
合理性原则
公平公正对待
考虑相关因素,不考虑无关因素
遵守比例原则:手段要适当(损害最小)
程序正当
公开;公众参与;回避
高效便民
高效:积极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时限
便民:便利当事人
诚实守信
诚实:行政信息真实
守信:行政行为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保护信赖利益
权责统一
行政职权和职责统一,有权必有责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主体(官)
行政机关
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乡级无职能部门)
政府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省)、区公所(县)、街道办(市辖区、不设区的市)
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公安派出所、税务所、环保所等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高校、银保监会等
行政相对人(民)
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一方
行政行为
概念
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有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效力
公定力
推定合法,不得任意否定
确定力
不得随意变更
拘束力
执行力
强制执行
以行政行为的适用对象是否特定
具体行政行为:对象特定
抽象行政行为:对象不特定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
声誉罚
警告、通报批评
财产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资格罚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行为罚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人身自由罚
行政拘留
设定
法律可以设所有、行政法规不拘留、地方法规不拘吊、规章罚警和通报
管辖
一般情形
违法行为发生地(实施地、经过地、结果地)
管辖争议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
协商--共同的上一级指定
也可以由共同的上一级直接指定
行政处罚的适用
不予处罚
可以不予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应当不予处罚
不满14 精神病
没有过错要证明
超过二五没后果
一事不再罚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行政处罚的程序
简易程序
两百三千或警告,执法人员当场罚
普通程序
1.立案
启动程序
2.调查取证
至少2人+出示证件
3.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
告知、听取等
4.处罚决定
负责人决定或者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
5.处罚送达
听证程序
听证事项
1.较大数额罚款
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务
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大降吊,停关从
听证费用
行政机关
听证程序
时间要求
5日内申请;时间地点(7日前告知)
听证公开
原则上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除外
回避
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听证笔录
应当根据
行政处罚的执行
罚缴分离原则
15日--银行或电子支付--国库
当场收缴
情形
100元以下、事后难执行、交通不便自己提
程序
省国收据2-2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措施
性质
暂时性限制(先封洞口)
种类
限制人身自由
强制隔离、强制戒毒、强制酒醒
查封、扣押
三个不得
与案件无关的不得查封扣押(限于涉案财物)
生活必需品不得查封扣押
不得重复查封扣押
查封收据、扣押清单(一式两份);期限:30+30
与案件无关的3日内解除查封、扣押
妥善保管
不得使用,损坏要赔偿
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冻结
冻结的金额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
期限:30+30,不得重复冻结
逾期未作出处罚决定的,解除冻结
行政强制执行
性质
强制履行义务(画家爱旅拍)
种类
间接强制执行
执行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代履行
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委托第三方代履行
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直接强制执行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其他常见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准许)
特征
依申请、授益性、外部性、要式性、一般禁止性
如许可证、执照等
行政征收
特征:强制性、无偿性、法定性
种类:税+费
行政给付
常见情形:低保、抚恤金、救济金
行政确认(证明)
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结婚证、专利商标等
行政复议
概念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
行政复议当事人
申请人(民)、被申请人(官)
行政复议范围
可以复议
直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
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仅指规定,排除国务院)
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国务院的规定不能附带审查
不可复议
国家行为、刑事司法行为、内部行政行为、行政调解、行政指导
行政复议机关
地方政府的部门
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垂直领导机关(海外金国税)
只有上一级主管机关
省以下政府(不含省)
上一级政府
省部级单位
自己复议
还不服的
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国务院裁决(终局)
派出机关
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
派出机构
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2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
共同的上一级
行政复议程序
期限
60(申请复议)--5(审查是否受理)--60(作出复议决定)
审查原则
书面复议、被申请人举证、不停止执行
审查书面材料
复议和诉讼的关系
原则上
自由选择,既可以直接复议,也可以直接诉讼
复议前置
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确认问题
纳税争议(交不交、谁来交、怎么交)
行政诉讼法
基本原则
依法受理、依法应诉原则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基本制度
合议制度
组成:①审判员组成;②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
人数:3人以上的单数
回避制度
回避人员:审判人员
回避原因:有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公开审判制度
原则上公开审判
法定不公开:国家秘密,个人隐私
申请不公开:商业秘密
两审终审制度
两级法院的审理即告终结
受案范围
可以诉讼
直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
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
不含行政法规和规章、国务院的规定
排除范围
国家行为
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具有普遍拘束力的决定
内部行政行为
最终裁决行为
刑事侦查行为
行政调解行为
行政指导行为
重复处理行为
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行政诉讼的管辖
级别管辖
基层:普通一审案件
中院
海关
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
本市范围内重大复杂
其他
高院:本省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
最高: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
地域管辖
原则上去被告
例外有3个
复议的案件:原机关+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都可
限制人身自由:原告+被告所在地法院都可
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诉讼当事人
原告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有权法人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力的法人可以提起诉讼
被告
一般情况下: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复议后再起诉
复议改变
复议机关
复议维持
原机关+复议机关
复议机关不作为
起诉原行政行为
原机关
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
复议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
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委托的行政机关
诉讼程序
起诉
起诉的条件
口头、书面都可以
起诉的期限
直接起诉:6个月
复议后起诉:15日
举证责任
原则上被告举证,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
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收集证据
审理原则
公开审判原则
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法定不公开;商业秘密申请不公开
不停止执行原则
不调解原则
赔偿、补偿、自由裁量的可以调解
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
一审程序
6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
裁判依据: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
二审程序
上诉期:判决15日;裁定10日
全面审查
二审期限:3个月
两审终审
再审(审判监督)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
国家赔偿
概述(赔不赔)
概念:行使职权+违法侵权
排除范围
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国家赔偿不收费、不征税
赔偿义务机关(谁来赔)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权的
机关赔偿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该组织自己赔
被委托的组织侵权的
委托的机关赔(A委托B,A赔)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
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没有的,则撤销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复议后的赔偿
复议不加重
原机关赔
复议加重
各赔各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赔偿方式(怎么赔)
方式
支付赔偿金为主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
致人精神损害的,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造成严重后果的,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工作人员重大过错的,机关先赔偿,后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