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这是一篇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思维导图,分享给大家,希望你有用。
编辑于2022-03-28 17:09:01这是一篇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思维导图,在此告诫大家,千万不要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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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思维导图,银行业金融机构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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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制度建设
全面梳理各项内部制度,排查制度与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指导性文件等监管规定的对接情况,审视内部制度的全面性、完善性、合规性。根据业务和风险的新变化、新现象、新特征,梳理各类规章制度,填补制度空白,更新已滞后于业务和发展的规则。
合规管理
重点评估合规文化的塑造,合规意识与经营战略和风险偏好的结合,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合规行为激励等。
风险管理
重点评估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特别是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
流程及系统控制
重点评估管理及业务流程对“三违反”行为的约束力,信息系统对业务管理的支撑和各类风险的刚性控制。
“三违反”突出领域
乱办业务、乱设机构行为
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或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
创新业务制度先行,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创新业务的规章、制度、流程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覆盖业务的全过程及风险点
人力资源和专业能力是否与创新业务的要求相匹配。
针对创新业务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恰当地评估和计量业务风险等。
不当利益输送行为
商业银行是否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商业银行接受关系人以本行的股权作为质押并提供授信。
商业银行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商业银行违规为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关联方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的除外)。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资金,包括内外勾结骗取银行信贷资金,或员工盗取银行内部及客户资金等。
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充当资金掮客、过桥融资、为他人提供担保、经商办企业等。
员工违规查询、泄露、倒卖客户信息。
员工违规私售飞单和代理销售,误导或诱导客户购买投资产品等。
信贷业务
建立完整、系统的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
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
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期市。
信贷资金直接参与房地产炒作,在房地产开发贷款和按揭贷款中虚假、违规操作,
违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
违规为四证不全、资本金比例不到位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未严格实行房地产开发贷款封闭式管理规定导致贷款挪作他用
违规绕道、借道通过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
违规发放“首付贷”,违规融资给第三方用于支付首付贷、尾款,违规发放个人贷款用于购买住房
违规向未封顶楼盘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违规发放虚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违规向“零首付”购房人发放住房按揭贷款。
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
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导致客户利用虚假证件、虚假报表、虚假凭证、虚假流水、虚假税票等虚假材料套取、骗取银行贷款资金。
违规与贷款中介合作办理授信业务
违规与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合作办理业务
外包人员违规参与办理授信业务
违规外包贷前尽职调查和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
违规办理抵质押担保
未尽职审查发现借款人提供虚假抵质押物
未尽职审查发现借款人对抵质押物办理重复抵质押、私自解押,未尽职审查发现担保人担保能力造假或超担保能力提供担保。
违规办理借壳贷款、假冒名贷款、借名贷款。
违规为无真实应收账款借欺人办理虚假国内保理、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或用于股权投资等其他“三违反”行为。
违规通过人为调整分类等手段调节不良贷款。
违规处置、核销不良贷款,(违规通过“搭桥”等手段藏匿不良贷款,违规通过相互代持、安排显性或隐性回购条款转移至表外等方式转移不良贷款等)。
票据业务
建立完整、系统的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
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利用承兑汇票业务虚增存贷款规模(包括违规将贷款和贴现资金转存保证金,虚增存款;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以票吸存,虚增资产负债规模)。
以贴现资金还旧借新,掩盖信用风险。
违规与“票据中介”、“资金掮客”合作开展票据业务或票据交易
违规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票据业务
违规异地办理票据业务
违规将公章、印鉴、同业账户等出租、出借。
未按规定对票据实物进行查账、查库,是否账实不符;票据转贴现业务到期后未按规定先办资金结算后办票据提取。
同业票据转入行违规将票据交易资金划转至票据转出行在他行开立的账户。
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转移规模,消减资本占用,利用“卖断+买入返售+到期买断”、“假买断、假卖断”、附回购承诺等交易模式,假卖断真出表,或帮助他行在月底代持,调节信贷规模。
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以投资代替贴现,随意调节会计报表并减少资本计提。
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
同业业务治理体系完善,有效落实专营部门制,授权管理体系健全,信息系统提供有效支撑。
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完善,设立专门的理财业务部门,归口管理落实到位。
违规与名单外金融机构、非持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无未经总行审批违规代理代销产品募集资金进行投资。
同业投资和理财投资非标资产是否严格比照自营贷款管理,对底层基础资产的投前调查是否尽职,投后管理是否到位,资金是否违规投向房地产以及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限制性行业和领域。
同业投资和理财投资业务接受和提供第三方担保及“兜底”承诺,违规签订“抽屉协议”“阴阳合同”等。
严格执行风险隔离制度,
通过发放自营贷款承接存在偿还风险的同业投资和理财投资业务
本行信贷资金违规为理财产品提供融资和担保
违规通过本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间接对接本行信贷资产收益权
理财资金违规用于本行自营业务。
违规开展债券、票据、资管计划代持业务
违规发行和销售“三无”理财产品(无真实投资、无测算依据、无充分信息披露);强制搭售理财产品;未经内部审批授权私售理财产品等
信用卡业务
建立健全信用卡业务内部控制、授权管理和风险管理体系、组织、制度、流程和岗位,明确分工和相关职责。
未严格执行办理信用卡“三亲见”要求,导致假冒名、借名办理信用卡;
信用卡授信额度核定不审慎,为提供虚假财力证明或无相应还款能力的持卡人提供高额授信并形成不良;
违规配合信用卡客户通过集中在某一特约商户刷卡、消费分期等套现;未对持卡人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导致大额套现引发风险:
违规办理信用卡透支用于购房等投资性领域或生产经营领域;违规批量办卡归集资金流入股市、房市等。
整改问责落实情况
重点评估整改问责机制建立情况,对近两年由机构内部检查、外部审计评估及国家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并指出的各类“三违反”行为,是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检查依据(29+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