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江秋莲
江秋莲案件中,我所学到的各种学科,经济学,管理学,公共关系学,心理学,社会学,批判性思维等等等等。这种预设的假设事件。就和你洗澡时碰到了一个异性,你是选择先捂脸还是先捂裆一样。1.正常人碰到这种事的概率特别特别小。2.他投票里的刘鑫。愿意去投票的都是听了他嘴里的流星的人。
编辑于2022-06-02 20:20:32江秋莲案。
批判性思维
募捐资质
在a.微博、水滴筹等公共平台,什么情况下可以发起?
在b.朋友圈发起并号召大家转发这种由个人逐渐转向公开的情况。
b1转到什么情况是个度
b2在各个层面上怎么控制数额及是否下级继续
横向类比
热搜轰炸
其它类似国外的刑事案件能上几个热搜,为什么江秋莲案在五年内能有300多个热搜
主次不分
人是陈世峰杀的,但是在案发到现在矛盾永远聚集在刘鑫身上。连陈世峰的峰字都会间歇性打错。
先断人,再断言:如果一个人在很明显很容易被发现和很容易被纠正的地方都撒谎,那么ta所说的一切话都要查证,而且最好是不要跟这个人有交集。别用感性代替理性 -信用这种东西,①看制度设计和执行,②看历史信用累积,③会有部分个人信用的加身。一个靠女儿的死骗捐连丧葬费都不放过的人,她的人格和道德水准就会让人远离当一个人十句话有九句被证实是谎言,那么那仅剩的一句我们正常人都会不相信或者去验证真实性,江母的谎言张嘴就来,大众所憎恨的刘鑫也是江秋莲嘴里的刘鑫,那关于江秋莲塑造的刘鑫不是应该去验证一下真实性吗
江歌妈妈自称江歌是自己的独生子女,并声称自己24年未再婚独自一人抚养江歌长大?
因为穷没钱,所以要靠网友的捐款
2018年1月,有车开,同时对网友说她已经倾家荡产了。
江妈你说去日本要打天价的跨国官司
你说不放过任何一个侮辱江歌的人,但就是不报警抓老姜
拿江歌(打码)和刘鑫的合影,制造刘鑫在江歌死后去花天酒地,没有良心的人设
江歌是为了保护刘鑫才死的
江秋莲在公开场合说的话几次分裂,有时说江歌好心收留刘鑫,有时说江歌想让刘鑫走刘鑫就是赖着。
江秋莲一边向政府申请江歌作为保护刘鑫见义勇为的烈士,一边又铺天盖地地网暴、凌霸这场所谓的“见义勇为”的幸存者
刘鑫故意锁门,江歌和陈世峰搏斗,并且求助了刘鑫5、6次
案发后,在日本警方还在调查,刘鑫还在懵逼的时候,你就指出凶手是陈世峰
你说谁敢说江歌骗陈世峰10万日元的事,你就要起诉谁
江歌好心收留救助刘鑫,而事实是江歌就一间15平米的小屋子,且合同规定是一个人住。为着经济省钱的原因,自己约刘鑫来住。当时刘鑫有住所。
江秋莲五年前在局面里宣称会公布案卷证明刘鑫撒谎没关门,证明刘鑫在江歌案里扮演了什么角色
造谣刘鑫对她不闻不问,实际上刘鑫多次向她道歉,并且刘鑫全家托一个中人(村支书)想去江秋莲家协商这件事,村支书就因为大家懂得原因没有下文了。
江秋莲说江歌是一个好孩子,从不与人结怨,事实是她每次都会跟陈世峰吵。连李虹都把她拉到一边,说你别做得太过份了得罪他
造谣刘鑫是江歌案的受益人-在一个凶杀案子不会有受益人,只有公益救助或见义勇为才有。
在日本拜祭江歌时,江秋莲公然向江歌叩了三个头
江秋莲表示她新年不拜年,要为江歌反哺守孝3年。
种种证据表明,刘鑫根本不可能在凶杀现场看到并识别出陈世峰,却被江秋莲和黄乐平诬蔑为刘早就知道陈要来杀她,并利用江歌挡刀。
江歌案发时,刘鑫打电话报警,被录进一句“你别闹了”(即刘鑫还心存侥幸,认为可能是江歌在外面跟她开玩笑),被江秋莲解释为“你别骂了”并由此编出一个陈世峰在外边骂门,刘鑫就把江歌推出去对付陈世峰的故事。
在江秋莲在日本开的发布会时,拿着江歌偶尔抱怨的刘鑫不扔垃圾来证明刘鑫就是个垃圾。
在日本法庭时说自己未婚,一手拉扯江歌长大。可事实是除了江歌是她未婚生下的女儿外,她还有三次法定婚姻。为立自己一人含辛茹苦养育江歌成人之人设,声称与江歌父亲离婚后再无婚配(其实江秋莲在与江歌父亲1993年分手后,可查的还有另外三次婚姻登记记录:第一次是2007年与大自己21岁的黄某显,继承遗产;第二次是2014年与小自己2岁的村书记王兆杰,以外乡人身份取得两套拆迁房;第三次是2016与自己同龄的国某云,被指以要彩礼骗婚)
在几次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江歌生父的描述成迷,先是造谣江歌父亲已死,后又改口嫌弃江歌是个女孩并经常打骂不得不离婚,最后又说自己是“新紫丝带妈妈”江歌被生父抢夺(其实江歌父亲健在,江歌非婚生女,江秋莲自污江歌是“野种”由此而来)。
为卖惨自称自己是失独母亲(其实江秋莲与其所在村书记王兆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名下曾共同登记有一儿子,江秋莲曾经顾问律师张海称江秋莲开不出独生子女证,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江秋莲每次给自己的人设就是一个没有文化的普通农村妇女。可就是这个妇女。 实际十年网龄,在04年就打理了自己的博客,玩扣扣空间,早期情感博主。并且干过倒卖布料,滴滴司机,POS机放贷,开过超市,在《局面》里看她用电脑打字飞快。并且,如果不是江歌逝世,她大概又会去做月嫂。
为了骗取捐助款,上轻松筹筹款,说江歌死后自己没有工作,靠每月退休金1000元度日(其实江刘诉讼案中主张的误工费是以每月6500元计算),无力承受压力山大的跨国官司(其实在日本国审判陈世峰的案件是为公诉,基本费用由政府承担,江秋莲并无必要性支出;但即便如此,经上海二中院庭审调查核实,其赴日开支仅轻松筹筹款30余万元就能对付。其它“远不止千万”的来自银行、支付宝、微信、微博的巨额捐助款,在住大房、家有跑步机、开车买菜的同时,目前已知用于放贷的有90多万元、曾经亲近人爆料转移了160万元,买卖公民信息及赎回抵押房等等,均与求捐的目的性行为“跨国官司开支”不符,更多的则是去向不明)。
江秋莲说出事那天是刘鑫说她害怕,才让江歌在寒风中等了刘鑫两个多小时,事情那天江歌很反常,天又下雨,她又和朋友聚了餐,手上拎着打包的馄饨主动在东中野车站与江妈微信语音通话了两个多小时,而这两个小时她就在离家里步行距离大概十三分钟的东中野车站就跟江秋莲聊天,等到刘鑫快到东中野车站才告诉她她在车站,引导刘鑫主动说出让江歌等她。
为表明自己遭遇网络暴力,起诉谭斌、“冷眼”、“兆兆”、“老姜”等网络暴徒(其实其自诉谭斌案因之谭斌突然出现并有前科,起诉“冷眼”案公告送达后经年日久至今无下文,起诉“兆兆”案只听打雷不见下雨,对于最恶损侮辱江歌的“老姜”的起诉则绝口不提,均被广泛质疑是左右手互搏或自导自演)
江秋莲说她除了轻松筹没有受捐。 2017.3.3全网公布支付宝账号,微信收款二维码,工商银行卡号,五年未关闭。
为掩盖骗捐,否认有借女儿之死求捐求助,说什么除了轻松筹都是好心人私下资助(其实在其诉谭斌造谣其借女儿之死敛财是为诽谤罪案中,上海二中院生效判决认定:在江秋莲没有公开来自银行、支付宝、微信、微博等渠道的捐助款总额并说明流向的前提下,网民指责其借女儿之死敛财并不构成诽谤犯罪。这个认定无疑给江秋莲这些渠道的来款做了定性,就是属于捐助款)
江秋莲每次出现在网友面前,都哭诉自己没钱了,可是她大手一挥,就能借给陈群91万,也能自已公布花了120万打跟刘鑫的这个官司,更是很得意的说“现在我打官司就跟玩儿似的”
江秋莲说她爱江歌,而江歌在日本的丧葬费一百万日元是江歌的一个语言老师出的。江秋莲事后想向语言老师要发票(仅仅是要发票,没有再还钱的意思)向日本政府报销。之后在起诉刘鑫时又把这一百万的丧葬费算入了自己的损失赔偿主张中。一鱼三吃溜溜的。
江秋莲在大家置疑她的捐款时,哭着说,她不知道钱从哪里来,也不知道钱从哪里花的。事实上在告刘鑫,要求民事赔偿,列出自己所支出款项时,思路清楚,费用清晰,丝毫不乱。而且江秋莲原来曾经是小超市老板。
江秋莲说她从没有网暴过刘鑫。 长期断章取义,语言构陷,传播谣言日本法庭从未承认的递刀锁门说,通过各种渠道人肉购买刘鑫,素人网友的个人信息,甚至打电话直接威胁。
江秋莲每次都用张冬宁的案子做例子,说网暴会被她送入监狱,可是张冬宁进监的真正原因是她画了很多精日画像,破坏社会秩序。这本是一个公诉案,江秋莲参与开庭只是一个附带的第三人,并不是原告。所以她晒张冬宁的判断只晒结论部分,也就是判刑部分,对于最关键的判决原因从来不晒
一定要明白什么是观点,什么是事实
2022年3月16日江秋莲女士连续晒了两次花炫耀[吃瓜],于是有网友看到了上面二维码,喊了一位在青岛的朋友加了老板娘vx,问了下今天有人给江女士送花了吗?老板娘回答让人惊讶,没有![吃瓜]这可是老板娘亲自证实过的哈[笑而不语] 江女士每次缺什么晒什么,然后每次都翻车[允悲]江女士脸疼吗
刘鑫改名后,江秋莲睁着眼睛说瞎话,说刘鑫改名是为了让她收集的材料全部做废。这是糊弄傻子吗?更可悲的是居然很多人信了。
江秋莲在微博上说,刘鑫拒接法院传票,可是略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
2021年4月14日,刘鑫与江秋莲的一审马上要开庭。有记者想要采访刘鑫父女,刘鑫的爸爸不想表态,用青岛当地言说“不关恁(你)的事”(这才正常,他们这个年纪的母语都是本地话。)然后被江秋莲曲解为“不就这点事”挂到网上骂。
22月1月28日,在微博上造谣刘鑫家老宅拆迁,刘鑫有钱(其实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事)
任何人只要是实话实说都要被谩骂。那么这件事肯定就不对劲。在我们郭嘉,你甚至可以说:我支持乌克兰,反对俄罗斯发动战争;却不能说:我支持刘鑫找出真相,反对江歌母亲发动网暴。 这难道不是一件既恐怖又反常的事吗? 一句:“我是江歌妈妈”,就可以拥有无上特权,任何闲杂人等都要让道,任何质疑的声音都是在侮辱她女儿,遭受到舆论和大众的恶毒诅咒。 为什么要阻止大众寻找真相?为什么不公开完整案卷?为什么不公布捐款明细? 细思极恐。
查验一件比较复杂、涉及面众多的事情可以 1.交叉验证。本身交叉验证的信息源不能出于一源。交叉验证有予盾的,则偏向被验证信息不成立。2.信息源历史信用强度。
严重双标
说起大家捐的钱被她放高利贷,导致92万元打了水漂她打官司时-一些别有用心的帮助她人来靠近她,造成了她现在的生活困难。然后一年后,她公开表示:现在在和刘鑫打的官司,她就花了120万元。
局面里,刘鑫穿了一件粉红色的家居裤来见江秋莲,被江秋莲指着鼻子骂不尊重逝者,故意挑衅。而在江歌骨灰在山东下葬的当天,江秋莲自己就穿了件紫红色鲜艳的上衣。
在日本庭审时,刘鑫做证江歌在酒吧打工,江秋莲在微博上大骂刘鑫说江歌是陪酒女。而江歌自己的微博显示江歌的心愿就是在日本开一家酒吧。而且据说,江秋莲就是在舞厅与江歌生父认识并未婚生下江歌。且江秋莲自己说江歌生父的原配直接就骂江歌“野种”
刘鑫在法庭上做证时,非常小心。很多细节因为时间等原因不记得,她说“不清楚”被江秋莲拎出来说是做伪证。因为刘鑫说江歌在酒吧打工,她就在微博上大骂刘鑫诬蔑江歌是卖酒的风尘女败坏江歌名声。而事后网友求证日本人,酒吧就是一个喝酒的地方。而事实上,同一时期,江秋莲对素素说对于刘鑫的法庭表现她大体是满意的。并且与此同天,日本法庭问讯陈世峰江歌10月14日来找陈世峰,说刘鑫怀孕了,要十万元堕胎费的事,而江母对陈世峰说江歌讹诈他这件事关江歌名誉的事始终保持安静如鸡。直到2022年2月,十万日元的事在网上传开,江秋莲才说要起诉,但始终没起诉任何人,
江秋莲接受了大量社会善款,但是她先后挂出了几个找她求助的人的私信,在微博中公开说她无能为力,并在评论下引导大家责骂那些找她求助的人。在郑州水灾时,她也转了曾鹏宇的贴子,贴子内容为捐不捐是各人的自由,禁止逼捐。
冷眼萌叔给她寄死鸽子肉(鸽子音同歌),她动不动就拿这个出来骂刘鑫,但转头自己就去淘宝卖现杀新鲜乳鸽。
江秋莲的相信中国法律是薛定谔的相信吧。她有时会说,妈妈相信中国法律会为你说话,有时会在网上说中国维法不能信。普通老百姓没有伸冤的地方。总之,她会根据情况来随时改变她对外界事物的定义。
江要刘冒生命危险不锁门不自保救江歌,用如此高的道德标准要求别人,那也应该用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 法律只是道德底线,而江在网络的人设和道德地位一直比刘暖曦高,也必须比刘暖曦高,那麻烦你也顺应近年来的道德潮流,公开自己善款的流水。这才公平合理/
江秋莲在微博上对陈岚喊话,跟陈岚说如果她手上的证据是真实的,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那么江秋莲应该是相信司法的罗。那这样的话,2021年9-12月为什么频频在微博上制造舆论,又去北京上访,说她一审的案子没人给她做主,司法不公呢?
江秋莲说一个质疑她的网友原生家庭一定不好。她还好意思提原生家庭?单亲母亲不是原罪,可把孩子从小就扔在农村初中才接回身边以至于学习基础差英语高考30分是怪谁?孩子小时候被虐待过胃不好是怪谁?明明有亲爹却告诉孩子爹死了是怪谁?原来单纯的我真的以为是因为恨才把前夫说成死人,直到最近才知道,原来这孩子从一出生身份就“不可说”,请问这又是怪谁?
城阳法院在一审判决援引了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米花的证言及其附件则证明,江妈对关键问题隐瞒和撒谎,本人及其粉丝对刘鑫大规模网暴,导致刘鑫社会性死亡。如果米花的证言成立,则说明原告江妈既不诚信,也不友善,其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程度远远超过了刘鑫。
江秋莲说刘鑫锁门了,刘鑫就必须证明他没锁门,那么黄大律师也说陈世峰作为证人,他在日本法院的证人证词是完全有效的。而陈世峰在日本法庭说过江歌讹了他10万日元,照陈的说法,江歌被杀就是因为讹财吗?那凭什么江秋莲不证明江歌并没有骗取过这十万日元?
各种事情上纲上线,江秋莲善于夸张一切度。所以你会看到只有微乎其微的相关性,在她的操作中被无限放大。她也从中取得了暴利。一审判决刘鑫要赔给江秋莲20万元精神损失费,只因为刘鑫发了“祝你新年快乐,阖家团圆”。一般来说,意外人身死亡的精神赔偿费为5万左右,看到20万,那可能江秋莲看到“阖家团圆”4个字后,精神是四倍的亲人逝失那么悲痛。
这个世界上,总有些真理。比如风险和收益并存,比如权利和义务对等,比如行为和责任对应。 负不起责任的,一律视为胡说八道。
一个搞法律的人,不是从事实和法律出发探讨,而仅就是否重视去做判断,本末倒置了吧?讨论的应该是事实本身。如果岔开这些讨论环境身份地位,重视度等等,那全都是说瞎话。
判断、识人能力-刘鑫的识人能力之差是出名的。当年,她找律师一姐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 你听律师一姐这个名字,就能知道不是啥正经路数。有哪个正经律师会这样称呼自己。 看这个图片,当时不知道是谁放出来的,大肆传播,但是律师一姐根本没反对。好象还挺喜欢的。 这种出场方式,稍有见识的人,一看就觉得是江湖骗子
如果是法院错判了你求告无门上网可以理解,在凶手己经抓到,法院没判的情况下全网公布第三人信息的做法是错误的有这个想法大概出于我见过太多医闹
“总有人提醒你千万不要碰微博上某个人”,本身就是一件非常诡异的现象。
江歌案以后,不管有没有特意关注这件事,我们是不是不停地看到微博热搜上关于这件事的发酵。而且努力看一看这些热搜,都是以江歌和江歌的母亲为视角的。就比如说这次的热搜江歌妈妈公开投诉陈岚。理性的朋友们可以先思考一下。1.为什么江歌案这么多热搜?这真的是天然上的吗?就算是以前的美国章莹颖案,还有徐州的疑似小李莹案,你们最多只看过几次热搜?而江歌案这种社会事件一直以持续不停的热搜出生在我们眼前,这本身符合热搜发行的规律吗?有网友做了一个统计,连带这个热搜为止,已经有了310个江歌热搜。 2.从1的思考知道了这些热搜并不是自然上的。那么我们就要问一问这些热搜是怎么上的?很显然这这些热搜中谁是最大的受益方,那么就是谁安排的。否则如果是对方安排的,比如说这次的陈岚,那么热搜名就不会是江歌妈妈公开投诉陈岚了,而应该是从陈岚的视觉出发为陈岚质问江秋莲善款用途。对吗?原来的309个热搜也都是如此,可以合理推论是谁安排的。 3.如果不想被带给你的信息所蒙蔽,那么可以看热搜,但是同时请都看看热搜的双方当事人的发声,而不是听取任何一方的一面之词
智商低下是一个人逻辑混乱的充分原因:逻辑混乱是一个人成为谣言传播者的主因:逻辑混乱的常见形式是极端双标
从案发,48小时左右,网络上就开始扩散“毒闺蜜挡刀说”,凶手尚且在逃,(距离凶手被抓获还有20天)、日本警方没有向任何人透露案情。哪来的现场信息? 真正的案发现场,就1分钟20秒左右。 唯一在场的人,无论说什么都不被信。即使她的证词和协助,帮助了警方抓获陈世峰。帮助了法庭重判。 从案发48小时左右,她的姓名、家人、恋情,全部被曝于野。 之后就是没有休止过的网络暴力。 互联网第一。上百次热搜有了吧? 家里被人邮寄花圈、丧葬用品,老家村子里被人去贴大字报,租老家房子的房客被粗暴驱逐,被在村子里喊话是杀人犯,海报、大字报,一度贴满她生活的小区、街道。 她爷爷80岁被人送花圈,因为去撕大字报摔断了腿。上中学的妹妹被人肉出来、无法继续就读,辍学。 工作单位被找到,被登门辱骂。失业。 连按照人事管理原则不肯透露她个人信息的同事,也被网暴,到失业,还要再被按头在网络公开道歉,才被饶过。 代理律师律师一姐,因为代理她的案子,住在乡下的老母亲被人精准找到,登门“拜访”。律师一姐宣布不再参与。 谁敢和她发生关联? 谁敢支持这个人? 连说一句案情分析,李玫瑾教授都被网暴到道歉。 问一声捐款明细,捐过钱的学生,被网暴人肉骚扰到学校,逼迫到要退学。 说一句不该违反机场安检规定搞特殊化, 被人肉读书的女儿,不得不报警+全家高度戒备数周。 她虽然活着,跟死了真差不多。 死了或者还好一点,死了至少家人不会再被连坐。 凶手陈世峰不过是二十年徒刑。 证人看样子是终身监禁+社会流放, 家里被送花圈报警不受理, 连被人污蔑造谣辱骂,去法院起诉都被劝退。 这是要剥夺一切公民权? 牛逼啊,那些强奸杀害女童的罪犯, 有这个待遇吗? 分尸妻子冲进下水道的许国利, 七条人命的劳荣枝都有律师抢着辩护, 有学者开研讨会能否不判死。 一个在日凶杀案的幸存者, 一个日本警方、刑庭认定的证人,她的协助和证词,让日本警方锁定凶手,让法庭以顶格判处凶手。 然后因为莫须有的“锁门挡刀”——没错儿,它来自案发48小时里就产生的臆测,再一步步通过传播加固、杀人犯的“口述”,律师的编剪,最后简直坚不可摧。 这不是大象对决野狗。 是史上未有的巨额善款喂养出来霸王龙,在万众欢呼簇拥下,一遍一遍踩死一个蝼蚁。 没有一个人觉得这一切很荒诞吗?
她可能是唯一的一个被害人家属,在事情发生后,不停寻找网民打官司来维持热度和流量割韭菜了吧。前无古人,后不知有没有来者。
公共关系学
虽然不太好
回避事实,混淆是非,转移重点
收钱时:大家都是恩人。被剥皮要求退钱时:大家都是成年人,要为自己的决定买单。凭什么你想捐给我就捐给我,你想要求退我就得退?我什么都听你的,你拿我当猴耍呢?
案例1:热依扎作为公众人物在公共场合穿衣暴露,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营销号说我嘲讽身材,干涉穿衣自由。
案例2:人教的教科书插画里,孩子们的容貌被丑化,表情猥琐,更涉及成人的恶趣味,人教说,艺术无局限,改进画法画风,提高艺术水平。
到日本后点出,我没见到她室友,她也没来接我且发信息给刘鑫她也不回。实际上刘鑫在警局,无法见面,但一直与她有微信沟通,且案发三天后微信就道过很多次歉
江秋莲说质疑视频证据造假的是比法官都聪明的
2017.5.21的时候,江秋莲称刘鑫拒绝作证,又在借用信息差和被害者家属身份的天然优势,高高在上的虚假式卖惨对另一个受害者的霸凌
扑天盖地被网暴后,刘鑫父亲联系了她,她不接电话,准备好了录音又打回来,反反复复不解决问题,只问“我江歌怎么死的”,四十分钟后,刘鑫母亲受不了这种盛气凌人的心理折磨,说了一声“是你闺女命短”,马上被江秋莲把这通录音掐头去尾,截取片段放到网上,引起网民新一轮网暴刘鑫家。
咪蒙被江秋莲误导,江秋莲给了咪蒙一张刘鑫和另外两个人脸打码的聚会照片,说刘鑫在江歌死后开开心心地去聚会-实际上那是刘鑫和还在世时的江歌时的聚会。江打的码,正是她亲生女儿的脸。
局面中,王志安问江秋莲锁门说,挡刀说是怎么来的,江秋莲公然撒谎说她不知道
局面中,王志安问江秋莲她看到了刘鑫的压力吗?能理解刘鑫吗?在刘鑫很努力地做证后,并坚持跟她沟通但无效时,江秋莲说她不知道,她只看到了刘鑫谴责她。
刘鑫投诉的是黄乐平律师法庭外通过媒体发布会发布13分钟视频、授权媒体发布一审代理词的行为,和法庭上的言行没有任何关系;3、江秋莲说的是法庭内的言行,刘鑫投诉的是法庭外的言论,空间概念不一样
在江妈的黄律师精英团队一字一句抠字眼找证据的代理词里,有以下这么一段:刘鑫于2016年12月7日在东京地方检察厅向检察官供述,“我最后见到江歌是在这个门前”,“(刘鑫)打开门锁进到屋里,把门关上”。】 黄律试图用这句证明刘鑫和江歌是在201门口最后见到,并且刘鑫进屋,关门一气呵成.再来看看日文 【私は最後にじゃん(江)さんのことを見たのは、この門扉のところで私を先に行かせてくれたときのことです。】 这句日文就是对应黄律中文版的第一句,那么让我们看看正确的中文翻译是什么?到底哪里被“拙劣”的修改了呢? 【我最后见到江歌是在这个栅栏门的地方,(江歌)让我先走的时候。】 大家看出来了么?可怕么? “門扉”,这个在日本大家都知道的东西,这个我不太相信什么翻译人员会弄错的地方,就这么巧合的被弄错,而且又巧合的被黄绿师精英团队抠出来当作证明刘鑫和江歌一起上楼的主要证据放到代理词里提交给了法庭。 而刘鑫供述里怎么形容201房间门呢?她用的词是“玄関ドア”—-玄关的门,前后明显用词不一样,那么会是翻译弄错的吗? 我,不相信。 刘鑫和江歌的分手地点,就这样被从楼下公寓栅栏门口移花接木到了楼上201门口
这种翻译本不是要经过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盖章翻译吗?如果确实是盖章翻译的话,那么这个翻译机构是谁?重大失职。如果没有盖章翻译的话。那么这个受理案件的审核案卷知识的法院人是谁?重大失职。
阿姨的谎,张口就来[摊手] 20171124的8点,徐静波发文《我为什么要帮助江歌妈妈》(图1),一个多小时后,阿姨就屁颠屁颠地转发了这篇文章(图2)。 一年后的2018年10月30日,为了借题发挥,阿姨说刚刚看到徐静波的这篇文章
江秋莲在2018年3月去参加了日本法政大学的毕业典礼,江秋莲说是校方特意邀请她去的,网友“想泡小京京”是当时陪同江妈的人,她证明并不是校方邀请江秋莲,而是当初是法政校友会的一个中国大叔在与学校斡旋,为江阿姨争取来的。那么我想问一下。中国大叔为什么平白无故去斡旋这件事?
江妈贼喊捉贼这一招用的实在太6了。每次有实锤,他到了最后一招,他就破罐子破摔。叫别人来查他。已经是撒泼的底线了。 如果有人要写撒泼的36计。分析他的行为与言行,你会很有启发的。
断章取义 江秋莲老用网友说“江母有钱了刘鑫就危险了”,所以要深挖她捐款的事,让她把钱吐出来。事实是,这话最早是一个网友说的不假,可ta那是在一个网友群里的发言,被截了一句发出去了。ta当时完整的表述(原话ta也没存过,大致意思)是:“我认为给江母留够足够她富足生活到老的钱就可以了,再多了就会出问题了。所以要挖她诈捐的事(后来才知道不应该叫诈捐应该是骗捐)。江母有钱了,刘鑫就危险了”……
江秋莲把胡搅蛮緾发挥到了极致,她就不可能回答刘鑫的问题,江粉有一个正面回答问题的吗?全是嘲讽挑衅谩骂。她再说就要发狠了:刘鑫你说你对得起我的江歌吗她为了保护你让你前男友杀害了你现在来问我是不是置你于死地你是人吗刘鑫?刘鑫说:我怎么不是人,阿姨你不要得寸进尺次日头条:荒唐,刘鑫骂江歌妈妈得寸进尺。很有意思的讨论。我觉得他还会说。你为什么会觉得我把想把你置于死地。要么就说你觉得你应不应该被置于死地等等。总之就是不直接回答
江秋莲引导人肉网暴
一个网友的贴文 “应该是17年底左右看到群里一个人说自己用生活费给江妈捐过款结果有人说她在日本没花钱,希望江妈公布一下捐款明细别人支持她的人寒心 还出示了捐款记录三百 于是群里的人开始争执有的说他是黑江妈妈的 有的说确实应该公布才能停止质疑 他还到江妈微博留言求说法 江妈粉回复说都是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还有说他是诋毁江妈根本没有捐钱假截图是黑粉 江妈附译了一条 “你这种蛆想来黑我去死吧 我不会让你们得逞的” 还转发了 过了几天我看江妈下面一条评论说 江母我把黑你的蛆找到了 “江母回复了个[赞]的表情 我顺着这条留言微博看到了 曝光这个大学生学校地址他和朋友照片还艾特他们学校官博以及很多他朋友 写着:瞧瞧你们学校怎么教出这样的学生 欺负一个失去女儿的妈妈诽谤诋毁江母失女之痛请严肃处理 我那时候还在想怎么还有这样的粉丝啊 动不动就人肉别人连学校和朋友都能扒出来 我便随手关注了这个账号 后来我私信他叫他别理那些不理智的粉丝 还有很多都是理智的 才知原来他就是群里那个捐款的大学生 他告诉我说有好多人打电话给他学校 领导找他谈话了 还有人打电话发短信给他的父母那边去了 现在不想读了准备退学 再过没几天他清空注销了微博我再再也联系不上他了 这件事后我也退了群 在江歌妈妈微博下面留言你怎么不管你那些不理智的粉丝随意人肉别人 他回复我 “关我什么事臭垃圾就活该”随即把我拉黑”
江秋莲在全网谴责刘鑫,说江歌对她多好,知道她爱吃馄饨,被杀那天晚上还给她带了一碗馄饨,以后多次又引用“带血的馄饨”来攻击刘鑫。刘鑫也跟她解释过她根本就不爱吃馄饨。后来还是一个当晚跟江歌一起吃饭的网友出来说的,说当晚聚餐,馄饨是点多了,就打包了。另外一个,当天晚上江歌带着打包好的馄饨在东中野站跟江秋莲通话了1小时40分钟,江歌通这么久的话,江秋莲还不知道她带了馄饨以及馄饨的前因后果吗?
江秋莲在2021年在微博发了一篇,说一个高中生给她写了一封道歉信。信中高中生声称自己有“精神病”。有网友说起有个笔迹鉴定的第三方机构很专业。花了500块钱鉴定费。(鉴定结果300块,图表分析200块),不算贵了。 检本和样本分别是江麻麻发的“高中生”写给她的道歉信和江麻麻以前给张海写的减免律师费的申请(出处来自江麻麻微博)。中午12点送检,下午2点出结果鉴定结果为同一人书写。晚上11点给我发来了详细鉴定分析图表。 难怪曾经苏三@米花拉粑粑 说过江麻麻自己开小号骂自己左右互博,原来这种是惯用伎俩。开小号骂自己,再自己微博挂出来树个靶子博关注同情。
管理学
善用金钱挖人
她与冷眼萌叔的2个小时的对话里,让冷眼萌叔骂她。她则时不时抛出一句“你很聪明,过来这边帮我办事,你会得到更高的报酬”
摄影师宋平
善于控制信息源
自从网友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扒出了她放高利贷给陈群的91万官司后,她就注意隐藏这方面信息,张冬宁,明明是一个公诉刑事的小案,本应放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也被因为某种原因匿了。
经济学
江秋莲投诉“江流碧莲峰”的名字侵权,投诉她的自拍重新上传侵权等。
预防某事发生,谁负的成本最小,就由谁来负责,很明显网友们的时间成本更宝贵,所以压制他们的成本更低。
对于江的无理投诉,下面的对策,可以用澄清的方式,比如江秋莲没有在2021年12月30日去各个医院探访审判长等。
为什么网友的时间成本最宝贵,因为江秋莲就是一个典型的法闹,她是靠这个来赚钱的。而其他网友有正当的工作,生活。并不能24小时来纠缠这件事。
信息不对等-国内的信息与信息源们污染得一塌糊涂
国内的挡刀说,锁门说,递刀说等,日本没敢扩散这些阴谋
当初江秋莲要在中日两国请愿签名判陈世峰死型时,中日两国的请愿文字不一样,中国的请愿书上写着刘鑫锁门,不让江歌进来。日本的请愿书江秋莲不敢撒谎,写当着门关着,刘鑫在里面,江歌在外面被害。
江秋莲为什么这么肆无忌惮,公开敢睁着眼睛说谎?1.江秋莲算死了刘去日本a.时间精力金钱成本高,b.疫情下日本锁国刘没绿卡来不了。c.即便刘能来,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也可能不能调。但是我个人觉得,如果有日本律师愿望介入,并代刘鑫陈述客观事实,刘其实很有希望调到卷宗,但这个人a.要对日本的法律体系和实务都很了解.b。要有一颗正义愿出头的心。
江歌遇害案如果发生在国内,江秋莲屁都不敢吱一声,因为警方会把案件来龙去脉挖得一干二净。 五年里她能在微博登基成圣母皇太后,徽号江圣母,完全是打了中日两国的语言差和信息差,有恃无恐,咬定了因为保护隐私权,没人能去日本拿到证据。
日本保护了江歌的隐私,却没料到江歌的吸血妈会以此来讹榨炒作诈骗。负外部性爆棚啊。
当有机会时,抓住机会
江秋莲就是趁案发初,刘鑫在警局,按照保密条例不能对案件发出任何声音时,先手拿捏,才能有今天的局面。
劣币驱逐良币
老实本份的刘鑫一家被江秋莲压着打的喘不过气来。公正公平的声音也被各种压制。规矩、道德,约束的从来都是好人。
人渣哪都有,不奇怪。而人渣的举报每每可以成功,则是这个世道的秘密所在。
江秋莲也有一种直觉,找自己拿捏的住人去拿捏。所以她只对付刘鑫全家,从不对杀人犯陈世峰全家有过半句指责。
江秋莲对金钱的心理效用最大,江歌的逝者尊严(从老姜一事来看)是比不上她的卖货热情的。普通热心网友有花费自己时间去帮逝了的江歌报警的,可能江秋莲自己评估,自己的时间比侮辱江歌的”老姜“受到惩罚更重要。
江秋莲的韭菜们,要为智商付智商税。大自然也会适者生存。韭菜们在社会竞争与选择中就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
无论你说什么,他们都不会接受你的,他们只接受自己准备接受的,和他们愿意接受的。他们接受江秋莲的情绪输出而不是真实的证据与事实输出-本身就是一个筛选
国民老公号炸了,为什么江阿姨号不炸?凭什么?因为国民老公守道德,懂规则,而江阿姨没有办法知道她会干什么
博弈学-刘鑫的这种被动性的态度,导致了江秋莲在初期能够事事追击,压制刘鑫。-凡事一有不对,一定要自己给自己说话。
江秋莲的所有作为,其实都是一个方向,即智商筛选。谁愿意跟着她不讲事实只谈情绪的,谁觉得她在微博上的胡搅蛮緾是对的,那么这拔人会一直一直留下来。愿意看完长文的人,往往是有思考有思辨能力的人。而这部分的人本身往往也就比较讲道理。也就是,长文这种形式,可能本身就是一种筛选制度。大部分深信江秋莲的人没能力和时间看千言万语和理清里面的关系
计划:邀请江秋莲支持者连麦讨论支持江秋莲的理由,东京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城阳区法院认定的事实,个人募捐要不要公布善款收支,锁门论的起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诚实守信,老江不追究老姜的原因,309个热搜是怎么诞生的,如何看待人肉搜索、辱骂质疑者。计划做得很完美 。 事实:你让他们说出个整句子都难,连麦还不得要了老命
江秋莲一直以来都会点赞半真半假的微博。所以我就在想,能在她微博底下留言的,有双重过滤机制。1.那些能够体察前后案情,发现她点赞转发都是胡说八道的,早就会取关她。2.必须是要关注满100天才能在她的微博下发表评论,而这种连续关注满100天的人,就是被第1道筛选以后才留下来的人。这种人又保持了她的微博的一个sb纯粹性。所以他通过这两道筛选机制留下了纯种的水军和纯种的傻子。谁说江秋莲不会经济学呢?她的经济学用得超级好。
江歌她妈微博底下的评论,那里聚集了一群电信诈骗传销套路贷杀猪盘的候补队员,有以上这些行业的从业者可以把江歌她妈妈的微博还有公众号作为重点去观察物色人选
求大同,存小异-别管胡律怎么样,十万日元的事等等细枝末节,只要在“反对江秋莲的暴政”上这件事能达成一致,大家就合伙反对江秋莲。也只能专注于这个大目标。另外,反抗江秋莲行为的人中,有想向刘鑫捐款的,有反对向刘鑫捐款的,那就更简单了,反对捐款的,自己不捐就是了,但是别反对别人。想捐的,也在吸收的江妈的经验以后科学合理地捐就可以了。只要有合理的制度设计,不管刘鑫以后怎样,最起码不会像江妈那样。就很奇怪,一个这么简单的事情,搞得这么多人发声。 我们聚集的目的本来就是反抗江秋莲的违法行为。求同存异,保持大方向一致就行了,干嘛在这种不是本质差异的东西下搞得整个队伍起哄呢?想不明白。
反对江秋莲的捐款,是因为她骗钱,现在对刘鑫捐助,是因为他被江妈网暴的没法赚钱,甚至没有生路。捐款的目的从来都不是要某人暴富(江妈),而是用社会力量去救济一个,没有办法通过其他办法得到收入的人。而刘鑫现在就是。所以刘鑫捐款,我是支持的,不是支持他这个人。是支持他所处的环境。那些唯恐刘鑫成为第2个江妈的你们想太多了。1.刘星从历史及目前来看老实本分,与江妈不一样。2.因为怕刘鑫 成为江妈就扼杀别人的救援,甚至是生存可能这更是比因噎废食更荒唐的行为。我们在捐助的时候可以指明用途,保持关注正如第1个因饭噎死的人后,大家就更小心谨慎,开发更多科学手段吃饭。我始终都认为蠢的不是第1次被江秋莲骗的人,而是因为被骗就产生另外一个极端,扼杀救济,把他们的初心都不记得了的人
这是一个公诉案件,而且警方、检方和法院都没有徇私枉法,所以自始至终,受害人家属都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的,也不存在“讨公道”。公道不需要她本人套。真正起了大作用的,除了日本国家机器外,也就是各位证人了,尤其是刘鑫。 而她泄露案情+网暴证人的行为,只是在起反作用而已.但是她为什么要做这些违背普通人常识的反作用呢?用一句她自己的话来说,“一切都是钱闹的”
1.扩大舆论,让更多人知道这桩冤案。2.抓老姜。3.查江秋莲的税。我们目前要且仅要做这三件事。
江秋莲在2022年3月微博上暗示要自杀,陈岚马上说去报警,真的聪明
当仇恨成为一种“事业”、一种快速敛财致富的手段,并且不用受到任何惩罚,反而还可占领道德高地,这会形成怎样的示范效应?会给这个社会带来怎样扭曲的价值观?关键这个仇恨的基础,还是臆想甚至捏造的
自助者他助,江秋莲案中,本来的当事人就是江秋莲和刘鑫。我们都只是旁观人。刘鑫要自己先打起精神。不管我们做什么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如果刘鑫自己不去主张,不去做事,别人做100件事,也没用呀。江秋莲这个人,他绝不允许别人跟他有双赢。这就决定了任何被他当靶子的人,一定要跟他拼得你死我活才行
通过关注江秋莲这个案子,我的认知心理学,逻辑学,还有传播学,三观等等都得到了质的飞跃。凡事有利必有弊,江骗取善款,但是对于广大网友的认知能力,总还有提升的。
凡事过犹不及。
从刘鑫被判70万开始,刘鑫的罪就赎清了。真相就可以重新被讨论。我认为在“70万”的严重超常规判罚这点上,@城阳区法院 的判决是帮了刘鑫的,而不是帮了江秋莲。——这是舆论和法治的博弈。也正是因为这么离谱的判决,才激怒了广大默默关注的网民为刘鑫发声-坦白说,如果刘鑫是赔十万到二十万,我是不会出声的。
从网暴一个20出头的普通女生,发展到网暴市级法院院长,中间只隔了5年时间……一个人用顺了一个无往不利的武器,就很难停下来了如果政府部门还不对江秋莲采取行动,再过几年她敢网络暴力任何人任何事
传播学
炒作江歌案,塑造毒闺蜜从案发当天就开始了的
三人成虎,通过不断炒作与重复,加上两国信息的不对称,与国民素质,特别是网友的素质的多元性,与事实完全不同的舆论就这么形成了。
底层人民的这种短视,听风就是雨,还有仇富的心理,摸得非常透。所以他的招数尽管都是上不了台面,正常的中产或中产以上的人很容易就能识破的伎俩,却对广大底层人民非常凑效。而且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她的时间线布置得好。从17年发生这件事以来,现在已经炒了5年。在这5年里,很多底层人以及没有机会了解全貌的人,都已经先入为主。这时候再转也可能没办法转过来了。但是还是那句话,他可以同时骗所有的人,她也可以在不同的时间,骗不同的人,但他永远无法在全部时间骗倒全部的人。
徐静波在日本庭审前陪同江秋莲看日本的案件卷宗,并信誓旦旦地说“我只能说,刘鑫在这个案子里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又做了一个无良背书,让大众更入歧途。
构陷和谎言:当天给刘鑫父母打电话录音,然后她在挑衅了40分钟刘父母后引出刘母一句“你闺女命短”,把这句话省略语境,掐头去尾,发到网上,引起人们对刘家全家的愤恨和对她加倍的同情-和捐款。
2017年5月21日,江秋莲在微博上发文《泣血的呐喊,江歌的冤魂喊你出来做证》,而事实上刘鑫一直都在努力地做证。该文中暴光了刘鑫和她全家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居住地址,身份证号,车牌号等完整信息。导致网络全民掀起新一轮的对刘家的网暴。
江秋莲在微博上不停咒骂(只是咒骂,没加事实,但却却就是这些咒骂,让大众深化了刘鑫及刘鑫一家的妖魔形象。2017年8月27日,江秋莲在微博中写道“刘鑫一家和陈世峰下地狱”并且经常咒骂劝她放下的网友”你爹是陈世峰,你妈是刘鑫,你就是他们生下来的杂种“等等,并在微博上多次点赞不实流言。比如”刘鑫的不雅照害了江歌一条命“等等。江太后默默的在后面批阅奏折,冷不防的再点个赞盖章,这锅就出去了.用这些来固化大家的虚假认知与基于谎言上的不实记忆。
王志安需要流量-而江秋案造出的“毒闺蜜”正是一个能抓人眼球的故事,王志安的局面就做了一个和江秋莲一起来审视“罪人”刘鑫的这么一出节目。
刘鑫在2018年5月21/22日在微信上约江秋莲见面,江秋莲不回复,在5月31日的微博公共平台上说“怎么都找不到刘鑫。”
2018年2月3月,在刘鑫被全网骂得心灰意冷时,江秋莲问素素,怎么再把刘鑫引出来,好让她继续吃流量和捐款。
网友看过律师那个13分钟的剪辑版本基本都认为是刘鑫把江歌推出去,报完警后打电话问同事如何逃避法律责任。 其实当晚刘鑫并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打电话给同事纯粹是她认为当时除了警察外唯一能求助的对象,律师版本里刘问她会不会犯法,实际上指的是她不知道外面发生什么,如果没出事,她报了警,属不属于报假警。
玩弄舆论的手段不在于逻辑,而是抓住情绪,江秋莲用“毒闺蜜”“无底线”就抓住了这个。
新闻职业道德-央视对证人刘鑫直呼其名,没有保护刘鑫隐私:新闻直抄上海二中院的判词,但向来如何,是否就对-事易时移,应该在每个应用场景再重新批判性审视任何你要应用的材料
天生的表演天赋。关于江妈妈的表演天赋 网上有很多江妈妈的视频,媒体的,自拍的,直播的…… 如果从“镜头前的表现力”这个角度去看,你会认可她的表演天赋 她是一个“农村妇女”,没有系统的学过表演,但在表演这个领域,先天的悟性显然比后天的教育更为重要 1. 一张上镜的小脸:与美丑无关,五官所占面孔的比例决定了在屏幕上的表现力 ---电影学院的面试第一轮就会把脸大的同学刷下来。 2. 天生的“镜头感” :在镜头前面不紧张,收放自如 3. 超强的情绪控制力:悲则梨花带雨,柔则语轻声细,喜则满面春风,怒则横眉切齿 4. 堪比“声优”的语音技巧:外交发言系,哭天抢地系,冷酷绝望系,少女萝莉系,冷静御姐系.. 自由切换 如果不服气,你可以尝试自拍一段视频表现某种场景,对比一下,会知道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有多大。
沈彬在日本庭审前几天,才在腾讯大家登出——《江歌案,这里有大多数人不知道的真相》,其中表述,锁门说是江秋莲单方面渲染的结果。阅读量和传播量非常有限。
事态发展的最厉害的17-19年,自媒体基本就像毫无约束的流量机器。当自媒体已经变成一种纯粹的商业时,人人都会陷入其中。如果人的最本能最淳朴的善心和信任心都会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那么这个社会有多可怕?
购买水军是可以被观察到的,如果在榜一榜二的高赞评论下,评论区是没有互动的,连互相点赞都极少,那大概率就是买了水军。正常情况下都是交流,碰撞,子评论会获得认可的点赞,和主评论有相对应匹配的点赞数,以及互动现象的观察。
控评就是最大的网络暴力,我这里再说一遍我也觉得这么觉得。任何形式任何方式的控评。
在后江歌的事情上,本来有很多机会可以刹车,但是各方也都没能刹车,一错再错,酿成恶果。江歌的在天之灵,对不起。刘鑫,对不起。
如何判断舆论是否被绑架? 第一,看舆论的关注点在哪里。杀人犯是陈世峰,但是关注点从事发起始终在证人刘鑫身上。五年来陈家不被舆论关注,而刘家始终在风口浪尖。这正常吗? 第二,看说什么内容会遭到网暴和捂嘴。大家看看质疑江秋莲女士的网友的遭遇就能判断。也可以亲自去她那问问老姜检验一下。这正常吗? 第三,看“陈世峰-江歌-刘鑫-江秋莲”事件中,谁一直在说、一直在到处说。大家看看五年多来每周一个还多的热搜都是谁在说就能判断。这正常吗? 纸媒时代,记者曾经被称为“无冕之王”,为什么呢?部分原因是记者掌握了引导舆论的权力,无论是谁,被舆论针对了,都要折腰。而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手握麦克风,谁是“无冕之王”呢——谁能霸热搜榜五年多,谁就是“无冕之王”。 一言堂五年之久,这正常吗?
媒体的职业道德 - 在最早的澎湃新闻出品的报道江歌一案的特稿《致命邂逅》中,有这么一段话,“11月3日下午5点,中国驻日大使馆打来电话说江歌遇害时,她怀疑是骗子。下午6点,她通过微信视频和刘鑫确认后,瘫软在地,大脑一片空白。 江秋莲回过神来的第一个想法是,“我没有活路了”。她拜托村支书帮她把房子卖掉,钱给母亲养老。她要去日本看歌子最后一眼。 当时和江秋莲在一起的是刘鑫父母。村支书回忆,刘鑫妈妈通过视频看到女儿没事,对江秋莲说了一句:“你也别着急,应该没什么事儿。”然后和丈夫走了。”很明显这里的引导与暗示性强烈。任何人看到这里,应该都会觉得刘鑫父母冷血。人家女儿一条命,而他们就轻飘飘一句,没什么事儿。但是事实真是这样吗?刚出事,江秋莲就打电话给刘鑫父母,而且电话还带着录音的。然后请求刘鑫父母跟她一起到她姐夫村支书家去谈(刘鑫父母很后面才知道这哪是村支书啊,这明明就是她前夫),谈到很晚刘鑫父母才回去了,然后刘鑫父母回家后,才给江秋莲发了一条短信,说是明天叫刘鑫爸爸陪她一起去日本。可是第二天江秋莲也不告诉刘鑫父母,自己悄悄去了日本。先不说江秋莲的这种操作,可是刘鑫爸妈冷血吗?澎湃新闻的这段也很厉害,记者是没带脑子写吗?刘星的爸妈也是个厚道人,否则就不会任由网暴这么多年了?怎么可能会只说一句,应该没啥事就走了呢?里面是只有叙事者村支书王书记撒谎了,还是采访的记者本身就是偏心的还是缺乏报道新闻的审慎性?对于关系到刘鑫父母名誉的关键事实根本不予调整
还是在这个澎湃新闻出品的报道江歌一案的特稿《致命邂逅》中,有这么一段“除高老头外,江歌还有一位关系很好的老师,高中班主任梁启友,每年春节都去他家拜年。江歌遇害对他打击巨大,很长一段时间走不出来,经常整宿失眠,后“躲到了千里之外的菏泽”,在农村支教。”好奇这个江哥的高中老师梁启友,这篇文章这个高中老师的信息是谁去通过采访谁得到?是采访他本人吗?信息真实的吗?我觉得应该是江妈讲的。如果你再去问梁其友本人可能从他口中又会讲出另一段事实。毕竟姜妈在刚出事时说认得江哥的,谁都不能接受采访。
主流媒体在江秋莲案其实是很失态的,它们很难知全貌,因为他们的信息主要来源于江母和其律师。连最基本的“平衡报道”的原则他们都做不到,而且从一开始就没做到。
2021年12月27日,拟定的一审判决快判了,澎湃新闻报道这些事,打开精选评论。他们放出了那些对刘鑫喊杀喊打的。普通的网民,一点进去就能看到大家痛骂刘鑫,甚至咒骂刘鑫不得好死。新闻媒体无良。引导舆论。一个官媒为骗捐敛财的骗子代言难道不应该好好查一查吗?澎湃新闻已经成为江秋莲的代言媒体了。
2021年12月28日,还是一审快判了。江秋莲在自己微博上转发了一个刘鑫支持者的微博就骂。她又是热搜,又是反串黑的。引不出刘鑫,那就自己造个靶子呗。又开始自导自演了,她要没有这两下子,能违规分到两套房能结四次婚得女人能简单吗POS机套现阿姨是老油条了整个过程只有江歌的死是真的当我第一次在网上听到姜阿姨口吐莲花骂网友就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了我始终认为陈世锋是去找江歌的,他一定恨江哥要不不会连捅十几刀没有恨怎么下得去手
在2021年12月24日江秋莲的微博下,江秋莲回应了一个网友的评论,那个网友说“不是意外,是人为。刘鑫锁门了,锁了江歌家的门,把自己锁在门里,让江歌被迫留在门外,是她不让江歌进来。报警录音清楚录下了她用中文让门外的老情人不要再按门铃了。江歌妈妈挺珍惜眼前的。为了冤死的孩子讨公道就是干正事?“,然后江秋莲回复了”不错,活下来就是只为这一件事“。
那些没有深入研究的人,看到江秋莲的回复,会认为江秋莲的”没错“指的是网友的全部评论,包括刘鑫让XXX不要再按门铃了。
而且江秋莲一定是也想好退路了。万一刘鑫起诉她请诽谤,她可以自己辩解“我说的没错,只是对为了冤死的孩子讨公道”没错。
这么多年前,江秋莲都是点赞,回复一条路,加强网友的误会。移花接木,断章取义等等已经被她玩得出神入化了。她是极其善于利用所有的环境来各种制造信息差的人。
大部分的人他们在做决定之前,特别是短期内与他们没有直接关系的决定之前,是不会去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的,他们只需要听到10%的信息,然后就觉得自己可以做决定了,而且他们也不会在乎在这种信息不充分下作出的决定的后果。换句话说就是没有敬畏。我个人觉得这就是人性的缺点之一。所以江秋莲可以利用人性的这个特点一波又一波地割韭菜
心理学
江秋莲案就像一个黑洞,无数的戾气,委曲,善意的幻灭等等。大量网友前赴后继投入其中。入坑江歌案容易患上:白天对线综合症,深夜焦虑沮丧症;挖坟查证狂热症,烧脑推理迷恋症;欲言又止纠结症,稍有好事流泪症
独立平的原话 “江歌事件令我感到恐惧,在我看来这就是一个被魔鬼亲吻过的事件,如黑洞一般,不断吞噬靠近的所有人。吞噬生命,吞噬道德,吞噬人性,吞噬人生。 这起事件已经延拓将近六年,参与事件的人,有的被封号,有的被网暴人肉,有的坐牢。 从没有事件如江歌案一般,不仅无法尘埃落定,双方的支持者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从年头到年尾,从早到晚,如杀父仇人般精疲力竭的互相辱骂诅咒。 从没有事件如江歌案一般,始终无法达成共识,网友如着魔一样疯狂代入,疯狂输出。 从没有事件如江歌案一般,善与恶随时切换,越是亲密接触到当事人,越是真金白银的深情付出,却越会在不久后痛心疾首的表达自己被骗了,然后成为最猛烈最持久最坚决的敌对方。 从没有事件如江歌案一般,双方当事人被网暴,无数网友被网暴,参与的所有律师被网暴,连法官和法院都逃脱不了被疯狂网暴。 从没有事件如江歌案一般,集齐了所有毁三观的元素,诈捐指控,人肉指控,网暴指控,诽谤官司,名誉官司,借贷官司,甚至种种隐秘的不堪入目的细节。 当我写完这些的时候,在温暖的早春三月,都能感受到刺骨的寒意直透脊背。”
群体心理学的应用
夸大其词,不断重复,言之凿凿,绝对不以说理的方式证明任何事情,是说服群众的不二法门。 做出简洁有力的断言,不理睬任何推理和证据,是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众头脑最可靠的办法之一。 一个断言越是简单明了,证据和证明看上去越贫乏,它就越有威力。一切时代的宗教书和各种法典,总是诉诸简单的断言。如同广告,越简短、越能深入人心。
有些人为什么开始上当,后来发现了事实,心里也清楚江秋莲的恶行,但为什么还不改呢?
沉没成本-你为一件东西或者人付出越多,你越是舍不得放手。很大一部分网友不仅仅是接受了江母对于刘鑫的看法,或者叫主流看法,他更是主流看法的生力军,他可能给江母捐过款,可能转发过讨伐刘鑫的文章,因为他被文章气得半死,可能还和别人吵过架,他在真心实意维护他心里的锚定效应,他为他的看法付出了很多精力、金钱、正义、愤怒,都付出了很多。他接受不了,他曾经的付出实际上是虚无。所以知道错也要继续错下去。
人的自恋和防御。当人从心里相信一种说法或者看法的时候,此时,你要告诉他他就看法可能错了,没有人会承认,因为,此时他的看法和他自身已经结合得那么紧密,无法分开,否定他的看法,就是否定他的整个人。没有人会喜欢被否定,因为在被否定的那一刻,除了接近死亡和虚无的空虚,最让人难以承受,是我可能错误这件事情带给人的羞耻感。对于拥有健康自恋的人来说,处理这种事情都非常难,更何况一些自尊本来就很薄弱的人,无论从客观来说还是从主观来说,他都希望他支持的那一方是正义的,是正确的,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够维护自己是好的这个自恋。
我为什么这么激烈的反抗江秋莲?就是因为江秋莲,让我想到了我妈。一模一样的控制欲,一模一样的伪善。一模一样的所有人都认为他们是好妈。
为什么江秋莲敢这样名目张胆地行骗?包括昨天的公关说辞: 注册商标是为了保护女儿。为什么江秋莲有这自信她可以把网友的智商按在地板上摩擦?
那一瞬间我忽然明白,在他心里,他从未把自己行骗这件事当作一件恶事,他的道德标准低到我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所以他委屈,他无奈,他不知道为何自己被骂。最关键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她选择相信她的谎言。 她的脑回路会为自己的行为开脱,觉得自己那样不算骗。孔巳己-偷书不算偷。江秋莲也曾经对媒体公开说过,她一定不得好死。她从决定行骗的那一刻起,就料想到有可能会有这么一天,但这仍然阻止不了他们选择这条路的决心,大不了到时候坦然面对就好。 这是怎样的一种价值观和心理素质?有没有遇到过那种不捐你钱的人?” “有啊。” “都以什么理由不借?” “各种理由,没钱的,赶时间的,或者直接说不想捐的。” “那你们知不知道,你们骗的,都是愿意帮助你们的人?” 但表情上看,他们不是理屈词穷,而是在回避这个问题,而且是职业性的回避,很事务,也很平淡。 从事他们这一行的,如果考虑这种问题,那也做不了。他们这种恶,不致命,不凶狠,却杀伤性极大。 大家一定要谨防这种人。我们可以有爱心,但我们不能因此成为被利用的对象。
她认为只要是为了“正义”的目标,说谎也是“正义”的。
总结:阿姨可以通过利益驱动来歪曲她的认知与她认知中的事实
江秋莲不打码挂小黄文,很明显,她低估了她的粉丝对这篇小黄文的愤怒,因为江秋莲不可能故意用小黄文激怒自己的粉丝群。而她所以低估,第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她不觉得小黄文是多么下流的事情(就像她不觉得“你妈妈做J都挣不了那么多钱”是多么下流的一句话)
江秋莲一直把江歌和自己捆绑。“我女儿死得很惨”以及“我的女儿惨死我很惨”,“我女儿被攻击”和“我被攻击”,“我不在乎这些小黄文”和“我女儿不在乎这些小黄文”,这二者被捆绑起来。
江秋莲很可怕。他利用他所能想到的,所有的途径来留证据。捆绑别人。谋取自己的私利。这已经远超出了一般正常的社会人员的行为了。
一个观察。江秋莲案到现在。一直真情实感的卷入这件事的人。大概率都有一个很不完美,甚至性格精神有毛病的母亲。挺江与反江两边都是。
很多在这个事件中一直在歇斯底里的女性,她们都有一个糟糕妈妈、不被爱悲惨却至今纠结共生的母女关系
少数特别执迷的网友。 发言都是情绪化的, 讨论善款而已,就跟讨论她们的生死一样恐惧, 发疯地骂啊诅咒啊就是要我闭嘴。 是不是很反常? 我其实真的明白为何她们如此歇斯底里, 因为,她知道那意味着,神话的垮塌,她恐惧这个给她提供了短暂关于爱的幻觉的神话垮塌……实在是因为她也没别的可以寄托的了。 这是个悲惨的真相
江秋莲设计的投票:如果你的孩子深夜遭遇陈世峰,你希望你孩子身边的是江鸽还是刘鑫?投票是为了固化受众错误记忆:挡刀,肉盾。并且这个投票本身就是一个智商筛选器-一个正常人都会思考,我既不介入并深深得罪闺蜜的前男友,也不会去与闺蜜的经济窘迫的前男友有任何经济上的欺诈,那我凭什么又为什么会受到这样的凶杀?
这种预设的假设事件。就和你洗澡时碰到了一个异性,你是选择先捂脸还是先捂裆一样。1.正常人碰到这种事的概率特别特别小。2.他投票里的刘鑫。愿意去投票的都是听了他嘴里的流星的人
陈思峰会与江歌有更深层次的互动和因果,而不是与本与他关系更近的刘鑫。而江哥为什么与陈世峰在这种程度上是同路人,这可能要去问问她的家庭环境了。 有一个大胆的猜测,陈的家庭环境中,也有着与江歌相似的地方,所以陈的姐姐去见江妈,他俩也能就某事达成一致。
如果真要选我的孩子跟谁交朋友,我也愿意我的孩子旁边是刘星,原因就是,我会教育小孩子,正确的处理别人的事情,不要越界,更不要去敌视男性。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包括恋爱关系,友谊关系。我不会愿意我的孩子和一个以他受到的教教育截然相反的女性做朋友,这就是我为什么选刘星而不是江歌的原因。
因为你错了,所以我怎么攻击你都不为过,毕竟我一切毁灭性行为,都是因为你错了” 至今我看到的把这句话演绎得最如痴如醉的就是江秋莲因为它女儿死了所以有关联的都应该被毁灭追捧它这种行为的人并不在少数,强烈支持它的基本可以说都是潜在着的可怕的祸根唯有远离这种人才能自保
别人的痛苦无处安放,网民的爱无处安放[允悲]。很有意思的一点,现实中的痛苦和网络中的欢娱/
法学
程序正义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律师通过执业活动,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 (一)未经当事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以律师名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介入案件,干扰依法办理案件; (二)对本人或者其他律师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恶意炒作案件; (三)以串联组团、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者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 (四)违反规定披露、散布不公开审理案件的信息、材料,或者本人、其他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获悉的有关案件重要信息、证据材料。
律师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 (一)未经当事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以律师名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介入案件,干扰依法办理案件; (二)对本人或者其他律师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恶意炒作案件; (三)以串联组团、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者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 (四)违反规定披露、散布不公开审理案件的信息、材料,或者本人、其他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获悉的有关案件重要信息、证据材料。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和其他人的个人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其执业机构在本行政区域的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监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 (二)受理对律师的举报和投诉; (三)监督律师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 (四)掌握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 (五)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查实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应当对其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改正,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律师的违法行为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认为需要给予行业惩戒的,移送律师协会处理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其执业机构在本行政区域的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监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 (二)受理对律师的举报和投诉; (三)监督律师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 (四)掌握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 (五)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查实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应当对其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改正,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律师的违法行为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认为需要给予行业惩戒的,移送律师协会处理
不能一边堵为刘鑫发声的嘴,另一边任由江秋莲肆意违背公序良俗与道德法律
虚假求助是否是诈骗?诈骗行为是否违法,是否犯罪
虚假求助一定违法但不一定犯罪,因为执法有成本,所以能定为犯罪的,一定都是违法情节重大的行为
大家可以自行思考江秋莲的虚假求助给社会带来的精神损失、经济损失的程度来判断这属不属于重大违法,即犯罪
法律不保护被欺诈的善心和善举。这就呵呵了。荒唐吗?从执法成本,我们的确是可以放过那些犯罪数额不大,影响程度不广的行为和事实。法律放过他不代表他不违法,只是我们权衡取舍,执法成本小于执法收益而已。但是对于影响巨大侵占了很多社会关注资源和经济资源的骗子来说,法律还能这么给这些人背书吗
个人听到江秋莲倾家荡产的时候去捐助的这种善意,受不受,也要不要受法律保护?如果法律不保护这种善心,在发现江秋莲是构筑虚假背景条件骗捐时,不予出手,那将来,谁又会去动这个善心呢?
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是否能够“排除合理怀疑”往往是刑事案件审理的焦点,如何认定“合理”,尽管有一定的标准,但也存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因素。关于日本的裁判员充分尊重直接证据,非常谨慎地采纳间接证据的审判程序,足以引起我们的思考。
江秋莲如果要起诉各种网友,只要你没做过啥出格的事情,说些过分的侮辱性诽谤性的话,即使是某一两句话被她抓住了把柄,到法院,就算你缺席辩护,她赢了,也就是个赔礼道歉,也许100元赔款都要不到。所以策略就是,尽量少花钱,不要跟她拼资金量。你不花钱其实就是赢了。而她要花钱请律师,花精力来回奔跑。她现在是有钱人,就让她为国家多创造点gdp吧,解决律师就业,也算是为社会做点贡献了。多运动运动,减减肥,也有利于她的健康。 如何尽量减少应诉成本?首先是减少差旅费,提出管辖权异议,尽量让她到你所在地去告。民事诉讼属地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你想告我,当然是你到我的地方来告,不能让我多花钱。这就是司法公平的体现。 江秋莲想告你,首先她得告新浪,赢了才能拿到你的联系方式,否则你可以告新浪泄露隐私。所以,大部分网友,她根本就拿不到联系方式。她要打多次官司,才能走到你的面前。花钱肯定比你多。 另外,很多省份都有互联网法院。尽量不要同意互联网法院,选择本地传统法院,高效重要,但我们喜欢严谨。如果法庭判定江秋莲走互联网法院,也尽量让她到本地的互联网法院去告。虽然互联网法院简化了流程,大部分过程都可以在网上进行,但还是本地的对你更方便。 如果网友到时候不知道辩护词怎么写,可以上网找大家帮忙。宣传嘛,自然要多讨论才能热烈。普及法制教育,人人都可以做贡献。 我们反对网络暴力,同时也反对对江秋莲网络暴力。凡是嘴贱骂人的,贬损人格的,绝对不帮,坚决跟网络施暴者划清界限。说不定是神秘网络组织特工组的。 如果真是特工组的,只要没有网络暴力行为,愿意直播庭审过程和结果,能起到弘扬正能量的作用,我也愿意资助。 ----------------------------补充--------------------------- 应诉的要点,就是以逸待劳,别人想消耗你,你也反过来消耗对方。尽量让别人多花钱,你自己少花钱。 所以,第一,管辖权异议,把战场放到你家门口。这样你就有地利了。不是说法院会帮你,而是对方的消耗大于你。 第二,尽量争取在本地的传统法院,避免互联网法院,更不要去北京的互联网法院,去北京互联网法院,你就没地利了。把审理地点,放本地的传统法院。这样来回坐车住宿都要花钱,促进你家乡的经济发展。 第三,要反诉,主张她补偿你的误工费。做个准备,到银行做个收入证明,盖上银行的章。然后按照诉讼耽误你多少时间,找她要钱。不管成不成,如果你胜诉,是有希望的。 第四,如果有地利,输了之后,一定要上诉,赢得不彻底,也要上诉。这样她还得再来一次。让她多运动,有利于她的健康,我们都是为她好。帮她花钱,也是让她为社会多做些贡献,创造gdp。毕竟都是善款,拿了善款总得回报社会。 第五,拒绝调解。调解了说不定人家要当作胜诉宣传。既然都打到家门口还调解啥,不但不调解,输赢都要上诉。所以反诉的时候条件提得高一些,不然法院判你完全胜诉就没理由上诉了。 第六,不用请律师。请律师至少几千块,就不划算了。你败诉也不会超过几千块,请律师胜诉也是败了。而且这种鸡毛蒜皮的小官司,律师不会上心,不如你自己来,学学法律也不错。真败诉就当上法制课了。而且网友会帮你分担,无后顾之忧。 请大家一定要记得,让这个事情热闹起来。围观才是最大的乐趣。
城阳区判决书
内容分析
一、城阳区判决书有根据现有材料严格论证凶杀过程吗?没有。 他们没有论证为什么刘鑫知道门外的凶手是陈世峰,但在“认定事实”中暗示(明示)刘鑫进屋前见到过陈,并知道门外情况。法院的本事都用在这笔头上面了。
二、大家必须意识到,民事法庭同时(注意,是同时)滥用盖然性和道德谴责是要付出代价的[怒],在没有确凿证据下,法院可以认定刘锁门,刘有很大的概率锁门,但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面对刘当时的处境会不锁门? 如果你的孩子和刘鑫互换位置,你会不会让你的孩子锁门?
三、在论证“注意义务”和“安全义务”时,酌情时偏听偏信原告。安全义务不切实际,强行要求刘鑫用生命危险的形式来回报江歌。注意义务故意忽略掉以下情景:
1,法院没有深入调查案发前刘鑫的认知水平,没有触及到陈世峰准备好谋杀并在微信中故意用和缓的语气欺骗刘鑫让其放松警惕的事实。对所谓“不顾一切”的论断,法庭纯属断章取义。
2,法院忽略掉江和刘就当晚的安全状况是达成一定共识的。当天中午的吵架并没有动手,并没有肢体暴力。当天陈的骚扰,跟踪刘上班,和陈跟踪并取得江歌家地址上门骚扰,并无本质不同。中午是江、刘共同经历,因此当晚江、刘对安全状况的判断出入不大,所以才一起回家。江、刘当晚有共识(共识是:陈是渣男,他可能会继续骚扰和打她们,这在一般男女不良分手场景中,经常存在),且谋杀已经超出她们的想象和评估能力,所以刘的不提醒责任,应该酌情减轻。
四、判断刘鑫案发当晚的责任,法院应以当晚的事实和当晚刘的行为为依据,不应受到事后刘和江母关系的影响。刘在事后对江母的刺激,应该另案起诉、审理和赔偿。额外加赔20万,出现在仅仅事关案发前和案发一刻的生命权案件,简直是莫名其妙.城阳区法院混淆江歌的生命权和江秋莲的人格权,绝了
社会学
传播舆论是不用逻辑的。乌合之众。
1. 群体感情的狂暴,会因责任感的彻底消失而强化。意识到肯定不会受到惩罚,而且人数越多,这一点就越是肯定,以及因为人多势众而一时产生的力量感,会使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冲动。所以,群体很容易干出最恶劣的极端勾当。
2. 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约束的一面。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3. 单独一个人必须要为他的行为承担责任——法律上或者道德上。但是,群体则不然,群体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群体就是责任,群体就是道德,群体就是法律,群体的行为自然是合理的。
群体极化
为什么我们为刘鑫奔走呼告?刘鑫加油,我们知道你这几年受尽莫须有的谣言和无处倾诉的委屈,我们不只是在为你打气,更是在维护自身的权益,我们不想看到本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被坐恶之人所裹挟利用,我们是在为自己发声
群体细分
在反对刘鑫的人中,也有区分。骂刘鑫的可能是糊涂人,但出口成脏的基本上不是什么好人。
世界上真的有吗妈是不爱自己女儿的,起码不是那种能正常表现出来的爱
职能部门的作用被全盘发挥了吗?
物以类聚,无赖和无赖容易有共情。所以看看那些现在还支持江秋莲的大V们还有一些网民,出口就骂人死女儿死全家死一户口本。他们本身就会做出与江秋莲一样的选择
我也喜欢和支持刘鑫的人做朋友,但我怎么样都不愿意和支持江妈的人做朋友,他们要不就蠢要不就换,要不就轻易下结论。跟后头这种人做朋友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黄律师并没有达到律师的职业道德和基本素养,你看他在图1里头的口吻,个人感觉和小混混差不多了。所以很能理解。为啥他和江秋莲勾结在一起。本身出出生可能就是底层的混混,他的灵魂深处留着的都是这种流氓痞子的热血
就挺诡异的,林生斌,江秋莲,陈露。你说他们之间没什么关联吧,莫名其妙的又是一路人。林的支持者肯定是江秋莲的支持者,林江的支持者又会是陈露的支持者。网络也挡不住物以类聚这个自然规律。
不同背景下的同一件事的经过:你以为的网络辩论:各抒己见。 实际上的网络辩论:你居然敢质疑我?平台,给我把他禁了!你居然敢骂我?素素,帮我查个人!你居然敢告我?大家快给我打钱,我要讨回公道!
我为什么不肯远离这个案子,原因很简单,我不能把这个世界让给那些颠倒黑白、用谎言构陷他人,企图借舌上龙泉杀人的人。即使人微言轻,我也要奋力从暗哑的喉咙里发出掷地有声的声音!我发声了结果也不一定会改变,但是我不发声,结果却一定不会改变。就是因为这一切,所以我才发声。今天如果我不发声,我不知道明天,当我面临这种莫名其妙又冤哉枉也的情况,是不是会有人替我发声
被社会性死亡是文明法治社会中最讽刺也最不能容忍的事情
认知差异
立场不同还有可能是接触到的信息不同,两个看似永远不可沟通的对立立场有时候在于两个立场里的人所接受的信息不同,
一些外国人接触到西方媒体报道新疆棉花强迫劳工种植的虚假信息,而中国人接触到的信息是新疆机器种植。一位新疆女孩把机器种植棉花的视频发在推特上引起一部分人的反思。倘若人抵触接受不同的信息,那他很可能错过了解真相,他只会以为他所接触到的就是真相。
别把观点不同的人就把打成是水军,怀抱着愤怒激昂激进的情绪也会影响人对信息的接受程度,人心中会有一堵封闭的墙影响着你接受别的信息,人会对接受的第一信息源印象深刻,在这个事件中,大多数人所接触的都是视频中那个痛哭的母亲,江歌听起来很惨的打了码的声音,他们心中涌起滔天愤怒,除非刘鑫死,否则平息不了这愤怒,他们也接受不了别的信息,就觉得那些不同的观点是在洗白,
人在感情激动的时候急需要一个宣泄口,阅读文章之前需要的是将激动感情的冷却,重新回归冷静的状态,让自己大脑可以接受新的信息。
本事件中要关注的不仅是刘鑫前后言行矛盾,还有江歌妈妈言行矛盾的情况。那真相到底是什么?两者都存在前后言行矛盾,网友不必只揪着一方说,而是把两者前后矛盾的行为都说出来,看谁撒的谎更多,这不好吗?这才是人该有的正义模样。最后这案件判决这交给法院处理。
微博上的很多人法律基本常识之低(比如居然搞不清这是民事诉讼还要判被告死刑),素质之差(不懂法律的基本常识,还要跑去法院的官微下骂人诅咒审判长),令人瞠目结舌。 如果正义要靠这群人去实现,我还真的怀疑这到底是正义,还是谁的私货。
我不关注结果,我很关注法院在这个案件中的论断。
好人家的孩子谁去做水狗啊
逻辑学
强行建立联系,比如江秋莲只是失去了女儿,刘鑫却失去了名声。刘鑫的名声与江歌的逝没有必然联系。
话术十:为什么要要求江秋莲完美?受害者是江歌不是江歌妈妈。江歌妈妈在指控刘鑫用了一个很微妙的词语,不检点——就是传统家长审视着那些早已和男朋友发生性关系的女生时候所留下的评语。就很有趣,江歌母亲最开始不是控诉说刘鑫锁门,不是问为何她不打120,最开始江歌母亲控诉刘鑫的是觉得是她的不检点行为才招致女儿的杀身之祸, 不检点这个词语本身就是带有道德色彩的评价,在江歌母亲潜意识这里 江歌的死在于刘鑫的不检点招来的,在江歌妈妈心中 和江歌之死 真正构成因果链条的是 刘鑫的不检点。 这就耐人寻味了,和大多数正义的网友们认为的不同,在江歌母亲心中真正构成江歌之死的不是那拒之门外的冷漠,不是不孝敬受害者父母的丧失良心, 而不检点才是真正悬在刘鑫头上的一把锋利审判之剑。 所以人所坚持的正义真的就是你所以为的正义吗?
在法律法规还没给任何一个人定下罪的时候, 江歌的母亲就已经给了刘鑫一个不可饶恕的罪,那就是不检点的罪恶,她认为刘鑫和陈杀人犯是男女朋友关系 ,要不是刘鑫和陈世峰认识,要不是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那么江歌她就不会遭受这一切伤害。江歌母亲反复陷于这种因果关系不能自拔。
刘鑫的辩护律师指人这种因果关系的谬误,被告刘鑫和江歌好朋友 闺蜜关系,和陈世峰和刘曦男女朋友关系,都是公民之间个人合法正当的交往,那么江歌的遇害行为是陈世峰的行为造成的,侵权责任应该由陈世峰来承担……言外之意就是,陈世峰已经是成年了,拥有判断意识和独立意识,他是成年人了,该对自己言行负责的。 难道就没有人发现大众所谴责刘鑫的点,和江歌妈妈想要谴责刘鑫的点,根本就不是同一点吗?
大众谴责刘鑫冷漠,怯懦,没良心,谴责她事后不对受害者家属进行照料, 江歌妈妈谴责的重点落在 刘鑫和陈世峰的男女关系,刘鑫和陈世峰发生的爱情纠葛,刘暖曦行为不检点。
大众所指责刘鑫 不去孝顺江歌妈妈的没良心行为,所哪怕她一开始态度谦和一点道歉也不会发展到这个地步,可是看截图,在杀人犯男方还没被抓到的时候,江歌妈妈就已经抱了和对方同归于尽的态度,她就已经被一种愤怒怨恨的情绪所裹挟,
江歌母亲挂了网友。 就是那种在网络民意支持下所产生幻觉,生出自己可以有权利去挂人的错觉,是人的鼓动膨胀的心所导致的。 这已经不是一个母亲了,反倒是成为人所拥护所爱戴受苦的高大形象,凝聚为千万母亲爱子女的伟岸形象,这个母亲可以在网络世界里凭借一句话去决定别人的生死,觉得自己可以挂别人的账号了。 对的,在你们内心中,这个需要可怜的对象摇身一变,成为主宰着、决定着 一群 网友对不对普通人开展一场网络暴力, 不要忘记,她是受害者的家属,利用自身巨大影响转身对一些人进行了网络暴力, 一个是可怜的失去女儿的母亲,一个是在网络中受到暴力的人,前者的苦难又给无辜的人制造出新的苦难。 对呀,在一些人心中别人只不过是遭受网络暴力而已,而江歌母亲她可是失去了女儿。 别人遭受的网络暴力可永远抵不上那丧子之痛。 这就是人的同情心,他们只能和一部分人共情,对一些深陷水深火热的人视而不见。
只要江歌的母亲拿起了网暴之剑,利用了自身巨大的影响力对网友发起了网络施暴,那么这个网络暴力他人的污点该伴随她的一生。 这与她是受害者家属身份无关,只要她拿起网暴之剑,那她应该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被这把剑所割伤的情况。 受害者是江歌而不是江歌的母亲, 受害者是江歌而不是江歌的母亲。 受害者是江歌而不是江歌的母亲。
话术十一:我捐钱了,我不在乎江秋莲用这个钱来干什么
有人有资格去代表他们说不在乎自己的钱捐给江歌妈妈用来干啥吗? 有人有这么大脸吗? 谁给他们这么大脸敢代表那些受骗的捐款人? 这些捐款人是否遭受到欺骗?江歌妈妈说自己没钱,却被扒出有能力贷款给别人91万。 江歌妈妈收到捐款数额疑似超过千万,捐款对象囊括了这些人 : 有一天才捡到几十个瓶子的收废品员,有吸着油烟做食物的厨师们,有正在上学的学生,有一天要站八小时的服务员,有站在店门口叫喊上一天的销售员,有在流水线上紧追速度的工人们,有在阳光曝晒里建筑工人们,有因为超时送餐就没了一天工资的外卖员,有站在讲台上吃着粉笔灰、嗓子喊到发炎的老师们,有老是犯颈椎病和腰疼的文字工作者,有头容易秃的敲代码的人,有给患者做了几十个小时手术的医生和护士们,有冒着风险做生意的人……这是庞大捐款数目里的众生相,正是这看起来不起眼的滴水才汇成那股庞大的捐款资金海洋。不是谁都像知乎里的人年入百万,更多的人是普通的薪资阶层 ,上千万啊,这钱来自多少个家庭?这些家庭有亲人要养,这些家庭也有自己的生活要过。我想说,任何人的钱都不是大风里刮来的,不是大风刮来的,是辛苦劳作获得来的,是经过日日夜夜积攒的,有些人因为同情江歌妈妈的遭遇,希望她上诉而捐款的。 网络上支持江歌母亲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
话术十二: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正是这些喊出“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的人里面,有人去劝那些受骗的捐款者要大度,劝他们要体恤失去女儿的母亲,哪怕捐款的人感觉到受骗了,也要顾及到江歌母亲的情绪。这就是人所进行的双重道德要求,这些人一方面喊“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的口号,一方面对那些捐款的人说虽然你赚钱很辛苦,虽然你遭受到了欺骗的苦,但是你要大度地体恤江歌母亲。 在这里同样说一句,没有经过他人赚钱的辛苦,那就不要代替那些受骗的捐款人士说原谅江歌妈妈了。 江歌妈妈在网上喊自己没有钱却有能力贷款给别人的时候,她良心会不安吗?她能心安理得的收到这些钱吗?她贷款给别人91万的时候想过这是有的人省吃俭用捐给她的钱吗?
话术十三:你看不惯江妈,你别捐就行了,干嘛要挡住他人捐?用你的话还给你,那你看不惯我挡的行为,你闭嘴就行了,干嘛来管我?江妈的行为已经是诈骗犯罪了,你愿意和一个心术不正的人待,并帮他说话,那是你的事,我不愿意这种人继续为害人间。
因果不清,与相关关系混淆
比如刘鑫是江歌牺牲的受益者。问题是研究现场所有证据。江歌并没有阻挡陈的任何犯罪举动。
再比如话术七 江歌是为谁死的?江歌是为刘鑫死的。-江歌是因为他在处理调和流星和城市风这件事中不当,和陈世峰发生争执而死。江歌不是因为流星而死,江哥是因为刘鑫的事上(她自己没处理好)而死。语文没学好,你要懂得还原我们日常为了节约时间成本而省去的限制性定状语。本案直接因果关系就是凶手陈的暴行。江歌与陈之间也有直接联系,他们之间冲突激烈程度远远高于陈与刘。
主从属性分辨不清。话术之六:江秋莲是个母亲啊,一个母亲怎么会诈骗呢?明白了,看起来只要当了妈,就不会杀人放火犯各种罪了。以后警察调查诈骗犯,先排除当了妈的。因为只要有了母亲这个身份,她就不会诈骗,可能什么罪都不会犯。同理父亲,可能还能延伸到子女。那警官去调查谁能?孙悟空!只有他既不是别人父母,也不是别人子女。这样监狱就不用设了。社会不会有犯人了,完美
正常人,先是父母,再是职业人。但是江秋莲把自己女儿的死做成了一门骗人的生意啊,就跟医闹一样。
话术八 希望你孩子与江歌经历一样(或者希望你孩子的朋友都是刘鑫)。怎么说呢?我觉得一般一个正常人都不会这么说话的。但如果真的碰到有人这么问了,我会教育孩子不要以江歌的方式做事,容易出于好心却做错事。特别是情感纠纷,最好是当事人之间解决,需要帮助也要注意方式方法,有一点需要注意,既不让自己介入别人的情感纠纷,也要注意不要让朋友介入自己的情感纠纷,人际交往要维持适当距离。孩子的朋友如果是刘鑫挺好,不会强出头,性格也温柔。另外千万注意离某位受害者家属远远的,离她近的人几乎都倒霉了。
话术九 江歌救助刘,刘就应当承担责任???这从何说起。是江歌看到刘鑫在找房子,才主动请她过来分租的。1.刘鑫并没有向江歌要求住到她家 2.刘鑫当时有地方过渡,也正打算找新房子,是江歌为了节省房租来主动约刘鑫的。刘鑫一没有向江歌开口提要求,二当时有地方住,不存在穷困潦倒,需要被任何人救助的情况。
话术十:如果刘一开始就给江妈道歉并像对待亲妈一样对待她,就不会有现在的情况。刘鑫一开始就很诚心地向江秋莲道歉了,并答应好好照顾江秋莲,你们自己看看江秋莲从案发一开始就铺天盖地宣场“刘鑫的前男友杀人。"11月3号刚知道江歌去逝,在警方没有告诉任何细节的情况下,就说出“是刘鑫的前男友杀的,当时刘鑫在屋里,江歌在屋外”并且马上给刘鑫的父母录音、自己自拍、艾特各种大V一全套的阵仗,你觉得江秋莲这个人和这整件事里面没有猫腻?全是自然而然会发生的?
话术之一:法院都判了,你难道不相信中国的法律?好。如果这样,那江妈相信中国的法律,为什么她在2021年10-11月多次艾特法院,然后去北京上访。那她上访是不是就是对法院和中国法律的重大质疑和挑战?再者,法律是神圣的,但执法的是人,是人难免就会有差错,否则干嘛法律和法院都允许人申请上诉,复议呢?第三,刘鑫已经上诉了,一审的法院判决没生效。有必要讨论一个没生效的东西吗?
话术之二:你要觉得不服,你上法院告去,在微博上喊什么?同样的话还给对方。第一,江歌案发生后,江秋莲为什么在微博上天天喊要还江歌清白和刘鑫有罪?第二,那你觉得不服气我们发声,也欢迎你上法院告去。第三,公民在合理合规的范围内就有自由在公共社交平台发声的权利。这点,江秋莲和你和我都有。只要我们都有这种权利,我们爱干什么干什么。
话术之三:某某官媒都认可事情还有错。任何媒体只是新闻报道,是媒体基于事实认定清晰、法律适用正确基础上的评论,不能成为判决正确与否标志,况且任何媒体都有犯错的记录。
话术之四:事实都已经被法院认定了,法官不比你们专业?本案核心事实涉及刑事案件,让民事审判员及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就不完全的资料去做判断,本身就存在着比较大的错误风险。另外,只要是人就有可能犯错误,否则干嘛有司法纠错程序。这里衷心希望二审法院可以拿出详细的事实推导过程以消弭大家的疑虑,而不是凭借毫无价值的“本院认为”。如果有无可靠事实依的“本院认为”,我们也可以合理合法地行使公民的司法监督权,合理提出质疑。再者如果事实都被法院认定了。那日本法院已经认定刘鑫是个证人了,如果刘鑫有问题,为什么江秋莲不在案情熟悉,不需要花很多材料认定与公正的两国成本的日本当时就提起对刘鑫的诉讼呢?
话术之五:黄乐平律师的13分钟视频已经清晰地说明了事实。这个视频是黄律师和江秋莲基于自己的主张立场对现有第一证据进行剪辑贴粘的。它不是一个实证2.黄律师自己都说过这不是证据,只是为了方便法官熟悉案情提交的一个辅助性材料,那么这个既然不是证据,只是自己制作的材料,这里面的可信度能有多少呢?
江秋莲说“如果江歌能活过来,我宁愿不要这些钱”
问题是江歌活不过来了,所以江秋莲就将尸体的经济效益发挥最大化,利用你女儿的死成了一个轻松就能借给别人91万元,亲口说打刘鑫的官司花了120万,还得意地说“我打官司就跟玩儿似的”的挥金如土、“尸”业有成的成功人士了。除了江秋莲,哪个刑事案的受害人家属利用这种事情赚得盆满钵满的?
死者为大,江歌死了,就不要追究了。-江歌是去世了。但是江秋莲利用江歌的去世又生了多少本不应该生的事出来?如果真的死者为大,请江秋莲抓老姜,公布善款,还江歌死后的一个正常受害人的名誉,而不要被人每年揪出来作为对付证人的一个武器。这才是真正的尊重逝者。
正常人的逻辑:被人指责违法犯罪,要么不理,要么反驳。江秋莲的逻辑,她要是违了法,为什么警察没来抓她。
我作为被告,最喜欢的就把原告提交的证据作为被告的证据提交,因为对方无法否认证据的有效性,反而更能支持自己的观点。辩论也是这理,顺着对方的思路,打倒对方
江秋莲在微博上公开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大家对我的帮助是为陈世峰刘鑫的罪恶在买单,而他们永远不会懂得感恩。这不光是无耻了,这都已经是邪恶了。1.迫害一个本部就那么有辜的人。2.利用这种迫害来谋取暴利。3.对别人的帮助觉得理所应当。4.1广而告之的给他的教徒洗脑-你们因为别人伤害了我而来补偿我。5.你们对我的关爱理所应当。也就是这是你们本来就应该做的。6.潜台词是只要我得到了伤害,全世界的人都是有罪
为什么江秋莲多次叫噐要与陈岚对簿公堂,却始终没有起诉陈岚呢?因为谁主张谁举证。如果她去起诉陈岚,那么她就要证明陈岚说的的确是谎言。那就得证明至少两件事: 1、永远不能公布的善款收支明细,就必须公布了; 才能证明,江母并未诈捐、诈骗,虚拟明目讨要善款; 才能证明,善款收入确实就如江母所说的那个数字; 才能证明,江母没有滥用,乱用; 才能证明,江母不是借生女惨案,借机敛财,为钱连人性都已丧失的本来面目。 2、永远不能公布的完整卷宗,也必须要公布了; 在一审之后,法院判决书中无任何证据认定刘鑫锁门,引起了轩然大波,多方复盘,陈岚更现场模拟,复盘多个细节。 如果走上诽谤造谣的法庭,恐怕不拿出完整卷宗来证明日本警方采集的相关证据能证明刘鑫锁门的话,陈岚质疑江母网暴刘鑫另有目的的事件将完全不成立! 也就是说,走上司法程序,江母就必须自证清白!咱们江妈可是打官司专业户了,她会不懂这个理儿?? 哦!对!之前告过谭斌了,法院让她拿善款收支明细,她都不拿,最后谭斌诽谤不被认定!
但做好事莫问前程,我们捐了就捐了,还管江秋莲怎么用钱干嘛呢?-但做好事莫问前程,这句话本身是没错的。但是也还有一句话。叫做愚蠢的善良,比聪明的恶毒更加恶毒。你捐钱,不管用途,就被江秋莲用来放高利贷人肉购买刘鑫和其他人的众多信息,去“打官司跟玩一样”地起诉众多网友吗?
江秋莲的诈骗就是从诬陷刘鑫来实现的,你会相信一个人渣口中说的“另外一个人是人渣”真的是人渣吗?他的智商也有问题
在有些人眼里,江歌死状惨烈且突然,就等同于烈士,因为烈士也是死状惨烈,结果一致就开始混淆原因,然后江歌的妈妈天然就有了英雄母亲的光环。emmm....
类似的想法还有永远对受害当事人进行热情洋溢的赞美、高度评价
将来如果刘鑫被骂死了,是我们这些鼓励她上诉的人害得-这帮骂刘鑫的人可真会推卸责任啊,凭什么把刘鑫被网暴的原因推在我们这些希望她上诉的人身上?刘鑫被网暴最大的原因不是老骗子作的孽吗。案发后老骗子连日本庭审都没到就仿佛看到了案发现场的情况对媒体传播刘鑫锁门说,还把刘鑫一家事后态度说的冷漠无情,这帮人真会颠倒黑白推卸责任啊。
语境语义学
庭审时,公诉人问陈世峰,他有没有问过刘鑫本人,刘鑫是否怀孕。陈说“没有而且不能问。我觉得刘鑫一定会站在江歌那边,不会跟我说实话“世峰的这句话,就很奇怪。正常情况下他不应该说没有,而且不能问。"陈世峰:没有问,也不能问。"从陈世峰的回答中,很明显这是真实发生过的事件。“不能问”,很明显是他对真实发生的选择的评价。证明他当时是很认真地思考过“问不问刘怀孕”这件事的。 如这事只是陈编造出来的,陈没受过专业的反刑侦训练,陈的思维就在于否认这事,绝不会有这件事的深度思考后评价。我觉得问了刘鑫就知道江哥把他怀孕的事,告诉了我吗?陈说这句话的背景就很明显知道了江哥是,编造流星怀孕来诈骗的。
人际沟通
江秋莲及江秋莲粉丝经典话术:你和他说事实时,说不过就和你讲证据;你给他摆证据时,说不过就和你谈舆论;你和谈舆论时,说不过就和你讲道德……最后发现都说不过就开启骂人模式,对事实真相不看不听不信,反正死女儿了,就让你也死个女儿看看。他们的经典话术详见上面的逻辑学
对付江秋莲这种人-对,任何的善意,对她都是可以得寸进尺,进而颠倒黑白的工具。对这种人就是要按事实来,不能给他任何一点点的善意。
守住底线-本身我们就是对抗这些人的下作手段。但是现在看见别人的下作的手段奏效了,自己也开始羡慕别人,并埋怨自己方为什么不这么做的,都是脑子有坑的。我们有底线,绝对不会活成自己最讨厌的那个样子。
要想耍赖时怎么办?很简单。永远是反问,永远是不正面。有准备的录音,我反复我反问我什么也没说,就等你急了。以后要想耍无赖就不停的反问就行了。永远不就事论事,大量使用了疑问,反问,质问等疑问句来替代正面回答
对江秋莲案的复盘与还原
拆解@苦咖啡-夏莲 是如何招招致命、一步步把刘鑫钉死的。 第一步,先发制人,做人设画像,占领道德高地。 凶案发生之后,刘鑫在配合警方抓捕凶手的时候,不能给外人透露信息,也没有办法上网。此时,江母在微博上扔出第一条诱导性信息:“杀害江歌凶手疑似江歌室友刘鑫前男友”。杀害江歌的凶手到底叫什么,陈世峰也好,陈世锋也罢,无名氏也成,不重要,江母不在乎,重要的是,和你刘鑫脱不了干系。 这是第一个诱导,此事与刘鑫有关,所有人记住了刘鑫的名字。 紧随其后,江母的第二个诱导来了,“江歌见义勇为”,“为室友挡刀”说,出来了。在日本庭审还没有开始,对凶案还没有审判的时候,江母就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两个女孩,一天上一地下,一绝对好人江歌付出生命,一绝对坏人不知感恩,顺理成章,这事在国内舆论战场上,就基本定性了。 江母占尽先机。 第二步,扭曲事实,踩实刘鑫人设,扩大打击面。 刘鑫在日本未能与江母见面,在第三方在场情况下陈述事发情况。开始因为在警局调查,不能和江母见面。后面刘鑫约江母见面,但没有约上,造成了两人未能在日本见面的结果,这个事实发生了。 事实仅仅是事实,但解读事实,却有很多种,江母的解读是其中一种,而且这是最能够支撑她的第一个和第二个诱导性信息的解读。 事发情况到底如何,我偏向于认为刘鑫没有撒谎。很简单,其一,刘鑫是后面才知道江歌死去的,她开始根本不知道江歌已经死去,任何谎言在江歌醒来之后都会被拆穿,何况日本人办事的细致和认真是众所周知的,刘鑫面临警察盘问和反复现场核验,如此大的压力,她说不出谎。其二,刘鑫是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和江歌日常相处也有感情,我不觉得那个时候,在江歌并没有死去的前提下,她会因为想要脱罪而撒谎,她无法预见后面会发生的事情,更不可能因为要避免预见要发生的事情而撒谎,能理顺逻辑吗?那个时候,她会觉得痛心,会觉得亏欠江歌,她会想要弥补江歌,但她没有想过因为这件事,她会背上如此沉重的罪,所以她没必要撒谎。刘鑫未能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所以约不到江母,就不约了,抱有侥幸心理。这是第二个亏。 此时,江母再次放出刘鑫一家在日本避而不见的诱导性消息,把打击面从刘鑫个人扩大至刘鑫全家。为以后曝光刘鑫全家信息占据了道德高地和优势。 第三步,勾搭无良自媒体,将事件煽动至高潮。 江母和深刻了解网友G点自媒体的咪蒙勾搭上了。在写出关于刘鑫的那篇文章之前,咪蒙已经称霸公众号很久了,几乎篇篇爆款,她太了解如何撩拨网友的情绪了。江母和咪蒙一拍即合,默许了咪蒙篡改事情真相煽动情绪网暴刘鑫的做法。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人也是有记忆的。我那个时候偶尔看看公众号,但我从没有见过如此沸腾的民意,如海啸一般向刘鑫涌去,此事,咪蒙收获一大波好感及金钱,有没有和江母分成,这倒是她们两个的事了。 后面又有众多营销号跟着咪蒙一起发了多篇讨伐刘鑫的文章,经历的人几乎都记得,到此,刘鑫被钉得死死的。 刘鑫只是一个在日本念书的小姑娘,应该从来没有想过舆论居然会有如此大的力量,日常生活中,她接触不到,也用不上。谁也没有想到会发生的凶杀案,会让她站在了风暴的中间。她没有团队,且,应该也没有团队帮她,原因除了媒体也被诱导至了大海深处,还有,因为帮她无利益可图,讨伐刘鑫同时意味着正义、流量、金钱,谁会和这些东西过不去呢。 通过营销号的层层煽动,平时不太关注网络事情的人,比如我,都知道了有个见义勇为的江歌和忘恩负义的刘鑫,何况平时依赖网络生活的一众网民,对这件事情的印象已经像固定在深海的锚,稳地不能再稳了。 互联网上的人应该都记得这些事情,不仅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人也是记忆的,除非你刻意想要忘记或者歪曲。 顺便聊聊江母和刘鑫在性格和阅历上的差异。 江母是谁,为了生活,愿意结四次婚,生活在最底层,没有过正式工作的女人。不要给我说什么追求婚姻自由,结四次婚不是黑点,但是为了生活结四次婚,说明这个女人没有任何生存尊严,生存得非常困难。一个在社会摸爬滚打多年的中年女人,和一个二十多岁在父母照顾下成长又出国留学的女孩,你要问我谁心机深沉,我只能说,越是见了社会的黑暗的人,越是逃不出黑暗的阴影。 江母从自己抚养江歌,能够看得出来,她心里憋着一股劲儿,这股劲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地使出来,她在她的原生环境,生活得并不好,所以她心里攒着一些东西。能够在社会底层生存下来的女人早就见识了社会的黑暗,一切只为生存,为利益,或许她心里还有一点温情,那就是江歌。江歌背负了江母的委屈,同时背负了江母想出人头地给周围人一个教训的期待和梦想。 江母可能开始做很多事情是无意的,后来,发现,因为女儿的死,这辈子从来没有享受过如此好的待遇,如此高的呼声,如此高的人设,和拥有如此多的金钱,金钱和援助像潮水一般向她涌来,且她不用做任何事情。这是一个巨大的诱惑,对她周围的团队,也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人的内心有一个黑洞,叫欲望。欲望之海,越来越大,哪里填得满。 开工没有回头箭,名利双收的生意,如此轻松,谁会放弃?像江秋莲那样半辈子为了生存而挣扎的人,会放弃吗?不会,而且,在她的立场上,是刘鑫害了江歌呀,她为江歌讨公道,她没有错呀。 第四步,刘鑫在被长期攻击下,慌不择路,发起反击,却再度被对手利用。 刘鑫一连吃了好几个大亏,让别人把自己按在地上摩擦,看不到任何希望,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江母冷眼旁观,等着刘鑫的破绽,再来致命一击。 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关键人物,就是冷眼。 我听冷眼的声音,很斯文,但看他做的事情,不知道是不是江母的反串黑,如果真的是支持刘鑫这边,那么他的反作用更大,而锅就甩给刘鑫了。他的文笔是好,非常凌厉,抓住重点,十问一请毫不含糊,应该就这个思路继续打下去。然而,冷眼发出了致命的血馄饨一问。不得不说,确实恶毒,虽然表面看起来气到江母,为刘鑫出了口气,但带给刘鑫的是全部的苦果。但这责任也并不能完全让冷眼来背,因为刘鑫自己不可能处理好这个事情。她没有这样的经验。 血馄饨一说横空出世,围观群众的愤怒到达顶峰,刘鑫棺材板被钉得严严实实的,支持她的人也看傻了,不知如何是好。 这一切,不是江母一个人的计划。最开始围在江母身边的人,很多是真心帮助她的人,在开始相信了江母的单方面信息。但是后面,当意识到这件事情里面巨大的利益的时候,围在她身边的智囊团,抓住几个错处,搞死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和她的一家,就像碾死一个本就奄奄一息的虫子,那不是小菜一碟,不费吹飞之力
对江秋莲诉刘鑫案一审的复盘与还原
可能遗漏的诉讼当事人
1.被害人江歌的父亲(生父或继父)未作为原告参加诉讼。该案判决未写明江歌的父亲的有关信息及其未参加诉讼原因。根据刑案庭审时检察官的询问,在江歌1岁时其父母离婚。如果原告江秋莲在此后再婚 在事实上与江歌形成的抚养关系的继父,其应当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如果原告江秋莲未再婚或继父与江歌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则江歌的生父应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如果被害人江歌的父亲(生父或继父)先于被害人江歌死亡的,也应在判决书中查明并表述清楚。
2.被害人江歌的婚姻及子女情况未调查。即使被害人生前未结婚、未生育子女或收养子女的,也应在判决中查清写明。在被害人江歌死亡时,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原告江秋莲一人的事实,应在判决书中查清列明。
可能欠缺重要证据
1.该判决第5页第三段列举的证据中经中国驻日本国大使馆认证和公证的材料中,没有列举“刑案的庭审笔录、刑案的刑事判决书”。这两份证据是认定民事诉讼该案有关事实的最重要的依据,假如缺少这两份证据,几乎没有可能查清该案事实。即使当事人不提交这两份证据,法院也要应依职权调取。这两份证据是有,但民事判决书并未列举,在严谨性上失误。
2.判决书第4页倒数第二段“此后”至第5页第一段的查明原告与被告在刑案案发后关系恶化的事实,判决书没有列举所依据的证据。
判决认定的事实比较粗疏,部分事实待商榷
1.2016年11月2日15时许至11月3日0:22许案发的事实,没有详细记载,没有列明时间点,没有当事人的说话的原话、信息的原文。这些内容在刑案庭审时都有披露。比如,罪犯陈世峰向被告刘暖曦发送的微信信息,在刑案庭审时披露为:“陈:明天有空的话,我们在大东会馆见面吧,如果你和那个人交往,我什么都做得出来。“刘:不知道什么时候有空,有空再告诉你,你想干什么?”陈:“我要不顾一切再次得到你”刘:“挽回是不可能,你要中伤我吗?”陈:我真的爱你,我怎么补偿才可以?“刘:”不可能复合,请开始新的生活。“
2.判决书对被告刘暖曦在日本国报警的时间点、报警记录的原文内容也没有列明。刑案查明,被告在2016年11月3日凌晨0:16分第一次报警,案涉公寓的邻居203号房的住房小岛在0:21报警,被告在0:23分第二次报警:罪犯陈世峰约在0:22~0:23左右逃离案发现场。
3.判决书没有调查案涉公寓的门、锁的结构及案发时的情况。案涉公寓的门是向内开门,向外开门,还是双向开门?门锁是怎么样的结构?除了门锁,是否还有其他锁型结构?案发时是怎么样的状况,有无上锁?警察到来后是怎么样的情况?判决书统统没有写明。
4.判决书认定案涉公寓的房门由被告锁上的事实有待商榷。案涉公寓房门在案发时是否被锁、是谁上锁、锁到什么程度?这是原告、被告、刑案被告人三方有重大争议的焦点事实。在案发时,公寓大门是什么状况?是从外面不用钥匙也能打开,从外面使用钥匙才能打开、从外面使用钥匙也无法打开?是哪一种状况?判决书认定被告锁门的事实,没有披露法院依据哪些证件、心证的理由和过程,就径行认定”被告入室并将门锁闭“,似显示颟顸。
判决认定的被告义务比较牵强
1.义务的违反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基于事前有明确的义务,且被告不履行,不是根据事发后果来推被告违反义务:且被告不履行与被害人所受损害之间,应当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判决书指被告各阶段违反的义务:通知义务、报警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
1.所谓通知义备。判决认为被告应对罪犯陈世峰的危险有所认知,并及时告知受害人。陈世峰当时威胁被告,要发送被告的不雅照片(刑案披露的是被告穿内衣和吊带等的照片,视频未披露)和视频给被告的亲友。在案发前,陈发送的信息是“如果你和那个人交往,我什么都做得出来”“我要不顾一切再次得到你”。从当时一般理性人的角度考虑,这两条信息难谓之具有“现实、紧迫和严重”的威胁的性质。再次强调,不能从事后陈世峰持刀行凶的后续行为去反推这两条信息当时具有危险性。
2.所谓没有履行报警义务,2016年11月2日下午15:00许,陈世峰到被害人江哥的租住的公寓外纠缠之扰,被告刘暖曦通过微信向被害人求助,被害人建议报警,被告以合租公寓违反当地法律为由拒绝被害人,在十六时许回到公寓将陈劝离开。当时报警的对象仅是陈滋扰纠缠,不是有“现实,紧迫,严重”的危险,没有证据证明陈当时对被告或被害人的生命或安全构成威胁,当时不报警与被害人的死亡,也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3. 判决所指案发时0时左右的安全保障义务.11月2日23:00许,被告刘暖曦在打工的餐厅,将回被害人的公寓,被害人则要从学校返回公寓,两人通讯后相约在地铁站会合后一起回家,两个女性在深夜相约在地铁站会合后,结伴回家符合常情常理,在此前被害人和原告刚刚结束通话,原告江秋莲当时也认为二人相约回家的安排很合理更安全,“当时听到刘鑫回来,两个人在一起就放心了。”当时并无任何人知道在约23:40许罪犯陈世峰已经戴口罩,手持尖刀,拿着换洗衣服,买了一瓶威士忌烈酒在公寓2楼与3楼之间埋伏的情况。当时(再次强调,要从当时情况考虑)被告刘暖曦、被害人江歌二人结伴返回公寓的行为,难以苛责被告刘暖曦有何过错可言。判决书第7页第五行指被告与被害人二人结伴而行“是将江歌引入被告个人情感纠葛应法危险危害之中”,实在是强人所难。
根据刑案的庭审,综合各方陈述(主要是日本检方的指控内容、罪犯陈世峰一方未反驳,被害人一方,证人刘暖曦一方未反对,日本法官未排除),2016年11月3日零时左右的情况,11月2日的23:40许,罪犯陈世峰持刀在公寓2楼3楼之间埋伏,0时许被害人江歌与被告刘暖曦在地铁站汇合,00:13许,二人到达公寓,被告刘暖曦,因为裤子脏了,要换裤子,先一路跑到公寓开门进房,大门缓缓闭合(注当时被告刘暖曦没有看见陈世峰,陈世峰也没有现身)。被害人江歌先是看邮箱,整理雨伞,没有立刻进屋,罪犯陈世峰一方的陈述:陈当时从2楼3楼之间走下来,拍了拍被害人江歌肩部,被害人啊了一声,陈捂住江的嘴巴,想把他拉走。随后很快发生陈对江进行刀刺伤害事件。
公寓房子的结构没有窗户,不能从窗户向外观察,被告刘暖曦从公寓的猫眼往外看,但是看不清楚情况,被告刘暖曦遂第1次报警(00:16许)。到大约00:22,陈世峰跑走(陈一方的陈述)。
被告刘暖曦陈述,其向外推开门,但开了约20厘米后,遇到大的阻力,没有推开门。陈世峰一方陈述:刘暖曦从房屋内向房屋外的江哥递刀,然后刘暖曦锁上门及门链条。
第1次报警录音记录显示,被告刘暖曦说“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随后录音中出现了女性的惨叫声,刘暖曦向警方称“姐姐倒下了,快点”,第2次报警录音记录显示,刘暖曦向警方称“姐姐危险”,被告刘暖曦在刑案庭审时主张,录音前说话全文是“怎么把门锁了?你(指被害人江歌)不要闹了”,因为电话接通的录音问题,怎么二字没录音进去,警察制作笔录时,因为交流和理解的问题,没有及时补正
刑案判决时,日本东京都地方法院没有采信罪犯陈世峰一方的陈述和辩解,没有采信“递刀说”,对关门说未予评价,故本文对于陈世峰及其辩护律师的各种陈述、辩解不予参考
综上所述,难以认定在案发时是被告刘暖曦销赃上公寓大门,并导致被害人江歌在门外处于即使使用钥匙也打不开房门的境地。
该案判决书第7页第2段记载:“案发之时,在面临陈世峰实施不法侵害紧迫危险的情况下,刘暖曦先行一步进入公寓,并出于保障自身安全的考虑,完全暴露在不法侵害之下,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之中,从而受到严重伤害,失去生命,刘暖熙显然没有尽到社会交往中的安全保障义务”,指被告没有进到社会交往中的安全保障义务。
退而言之,即使认可法院查明的“被告刘暖曦将房门关上并锁闭,致使江歌被阻挡在自己居所的门外”的事实,那么在当时情况下,被告刘暖曦如果要在该案民事诉讼中要完全免除责任,法院认为被告刘暖曦要在短短的5~6分钟里履行何种的义务:1一被告刘暖曦打开房门拉回被害人江歌,同时将陈世峰拒之门外,2被告刘暖熙冲出去进行防卫,勇敢的和不法分子搏斗:3大声呼叫:4报警,5其他.12明显是强人所难,在短短几分钟时间内,被害人江歌没有能够自己使用钥匙打开房门,进入房内(没有证据证明案涉公寓大门被在内锁定,从外面无法使用钥匙打开),而34被告刘暖曦已经履行,可见被告刘暖曦当时应无“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
对于该行案的被害人江歌、刘暖曦而言,在2016年11月2日夜至次日凌晨时,是无法预见罪犯陈世峰要带刀行凶的后果的:以罪犯陈世峰带刀行凶的结果,反推被告刘暖曦违反通知义务、报警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实难谓之理据充足
判决的被告责任过失
法院查明原告的合法的物质损失(财产性损失)为死亡赔偿金1118100元,丧葬费38164元,处理丧事误工费31876元,交通费19437元,住宿费30660元,签证费2192元,共计1240279元.法院法院在考虑事发经过、行为人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后,酌情判决被告赔偿496000元(约为原告合法损失的40%,再往上10%就是刘暖曦与陈世峰同等责任了),假设罪犯陈世峰伙同谋甲一起去犯罪,某甲与被害人江歌纠缠推搡,但某甲没有用刀刺向被害人,某甲作为从犯,其在民事诉讼中要承担40%的赔偿责任可能是比较合理的。被告刘暖曦作为陈世峰杀人事件中的另一被害者,其只是侥幸逃脱了罪犯的伤害,被告刘暖曦可以说是该刑事案件中的“幸运地未受害人”而已,正如日本国检方及法院的认定,如果不是已经报警,如果不是有门阻隔,如果不是被害人江歌殊死搏斗,如果不是凶器尖刀断柄,被告刘暖曦可能在当时也一同被害身亡了。刘暖曦仅因其是“幸运的未受害人”就被判决和从犯(假设有)一样的40%赔偿责任,是否公平合理?
判决结果可能超越原告起诉的范围
法院判决第8页第6行“刘暖曦在事发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失赔偿责任”的裁判意见,似有蛇足并超越原告起诉的范围,本案原告起诉的是被告刘暖曦不作为导致被害人江歌死亡的生命权纠纷这个侵权关系(见诉讼请求后事实与理由部分),受害人是江歌,侵害的是江歌的生命权:被告刘暖曦对原告江秋莲语言刺激,形成另一个独立的侵权关系,侵权人是被告刘暖曦,受害人是原告江秋莲,侵犯的是原告江秋莲的健康权。原告江秋莲如果一并起诉,法院一并审理当然也可以,但原告江秋莲并未将其本人被被告刘暖曦恶意刺激作为诉讼的原因事实,法院在酌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却将被告刘阮暖曦恶意刺激原告江秋莲的行为一并加以考量和裁判,并以此作为增加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理由。法院法院的此项判决,已经超过原告起诉的范围,似有违反原告处分权之嫌,涉嫌程序违法
即使江秋莲女士在城阳区法院一并起诉刘暖曦女士侵犯其多种人格权案件(该案侵权人是刘暖曦,受害人是江秋莲,江歌生命权案的受害人是江歌),法院也应立案处理,因两个案件都太复杂。
判决没有为真正的侵权人预留空间
如上分析,该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的合法损失的40%。假设原告在同一案件起诉真正的侵权人陈世峰、刘暖曦两个被告赔偿,那么法院是要判决侵权人陈世峰赔偿原告的合法损失的60%,认定被告刘暖曦与陈世峰二人在2016年11月3日的陈世峰杀人事件中的过错为4:6开么?
若原告另案起诉陈世峰,法院根据刑事判决结果,判定陈世峰赔偿原告的100%的合法损失是公平合理的。若加上本案的判决刘暖曦赔偿的40%,则原告在两个民事案件中得到的赔偿是其合法损失的140%,是否违反损害赔偿的填平原则?
判决未能弥合原告与被告的关系裂痕
本案的受害人江歌,被告刘暖曦,罪犯陈世峰三者的关系,并不算复杂。陈世峰是侵权人,江歌和刘暖曦二人都是被害者,区别是江歌是在该杀人事件中死亡的被害人,刘暖曦则只是“幸运的未死亡的被害人”,江歌与刘暖曦原是好友关系,在见义勇为关系中,江歌是施救人,浏览器是被救助人
在2016年11月3日,发生陈世峰杀害江歌的事件之后,江秋莲女士作为江歌的母亲,其哀其痛,令人同情。江歌的母亲江秋莲与刘暖曦,本来没有根本利益冲突,关系也不应恶化至极。但在案发后,江秋莲女士在社交媒体上对刘暖曦(原名刘鑫)的所作所为,有目共睹,难谓之完全是在法律范围之内的合法维权,在网络社交媒体上,对于2016年11月3日的江歌被害案件的评论中,支持江秋莲女士一方的网友,甚至出现“不谴责陈世峰甚至不知陈世峰何所人也只知批判刘鑫”的咄咄怪事。
江秋莲女士既然起诉到城阳区法院,法院本可藉此契机,以妥善圆融之裁判,在法律框架、合法途径内,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平衡各方利益,还可修复江秋莲女士与刘暖曦之间的关系裂痕。即使江秋莲女士执意只追究刘暖曦,法院仍可不动如山,循法而为。
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适当的补偿,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明文规定。依此法律规定,法院本可在被害人江歌应保护被告刘暖曦人身而受损害而致被害人死亡时,要求受益人被告刘暖曦给予适当补偿,在查明原告的合法损失共计1240279元后,判令被告刘暖曦给予原告适当补偿10%,乃至在本案中个案突破一般案件补偿10%的比例,提高至补偿20%的损失,也无不可。如此,查明被害人江歌与被告刘暖曦是“救助、受益”的关系,比本案处理的“侵权”关系,柔和许多,一能褒扬被害人江歌的义举,二能抚慰原告江秋莲女士的精神,三能促使受益人刘暖曦知恩感恩、四能缓解生者江秋莲女士和刘暖曦的关系,五能谴责真正的侵权人罪犯陈世峰,实现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若法院如此裁判,判决被告刘暖晞给予原告江秋莲的是适当的“补偿”(而非赔偿),以可能发生的后续原告江秋莲起诉陈世峰要求赔偿的案件,并无影响
该案判决在判词中褒奖江歌义举,弘扬中华民族的扶危济贫的传统美德,发扬司法裁判守护社会道德底线,弘扬美德义行,引导社会崇德向善的行为的意图是极好的。但似乎对于批评刘暖曦用力过猛,且似乎方向有所偏差:褒奖江歌不意味着虚须谴责刘暖曦,而是应谴责陈世峰:肯定江歌,不意味着需否定刘暖曦,而是应否定陈思峰,该案判决本来有机会修复生者江秋莲女士和刘若曦的关系,将江秋莲、江歌、刘暖曦统一到一个战线,共同批判谴责真正的侵权人罪犯陈世峰才对。
其次,该案判决书未将罪犯陈世峰在日本国被判处有期徒刑20周年定案的事实列入查明事实,此事实一则告慰被害人江歌,二则提醒原告江秋莲女士与被告刘暖曦,你们二人都是陈世峰杀人案件的受害人,你们二人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理解换位思考的态度,解决该案纠纷(人民内部矛盾),一致对外批判谴责罪犯陈世峰。
又次,判决书第5页第一行认定被告刘暖曦发送的“阖家团圆”在本案语境中可能属于恶意侵权行为,但被告刘暖曦发送的“新年快乐”则无论如何不宜认定有恶意。被告刘暖曦在网络社交媒体上发言,因文责自负,不应将被告近亲属、支持被告的部分网友的发言,也一并作为被告的过错加以考量。
判决的其它问题
判决书对于原告被告被害人未能使用相应的诉讼地位的名称指代,在行文中直呼名字是不够礼貌,有硬邦邦的感觉
一些疑点
江秋莲在记念江歌时,要么就说江歌喜欢哈里波特,要么就说江歌帮她做了什么事,现在她再也享受不到江歌提供的物质与精神服务了。我基本上没找出一件江秋莲写的她与江歌一起做某件事的回忆。第一个视频中,江秋莲在哭诉“今天是她生日,以前每年生日江歌都会送她礼物”,今年网友也祝她生日快乐。 我感觉,只是感觉,江秋莲对江歌的感情很复杂,在某种程度和意义上,江歌成为江秋莲所依赖的,哄她高兴的,给她提供情绪价值的人。
江秋莲在最早案发的时候,甚至连名字都不用江秋莲这个真名。日本华人接她机时,举的牌子上她叫夏士莲。早期接受采访时,她叫江宛秋。除了她之外,哪个正常的受害人家属是有N个化名的?她为什么需要这些马甲和化名呢?你看他藏头露尾,就和一般人打交道的时候,甚至连自己的真实信息都不透露。相反却录音拍照等等把对方拿捏的,够够的,妈的生性多疑。你看他去卖车的时候也叫自己叫老姜。去流星的日语培训机构10一上来就举着相机四处拍,包括他去日本的警察局也是四处拍照。还有他见刘星的时候也是举着手机在拍照。然后,无时无刻都在录音。跟法院录,跟刘星父母路。还有帮他的志愿者见她前让志愿者给他留身份证复印件
杀死江歌的是陈世峰,可是为什么江秋莲从来没在任何公众场合和公共社交平台问过:陈世峰为什么杀我女儿?反而五年来每天问一句:刘鑫为什么锁门?这符合一个普通人的正常逻辑吗?
江秋莲在说江歌遇害的场面,说她想以后妈妈都没人照顾了。。。如果是妈妈最后担心子女没人照顾的话说的通,子女担心妈妈最后没人照顾。。。就很奇怪。
江秋莲为什么在有时接受采访时,眼睛频繁地眨(一秒一到二次那种),而有些场所就很正常?
江歌以刘鑫怀孕为名,骗取陈世峰的十万日元这件事,从来没见江秋莲辟过谣。而江秋莲只是虚张声势让大家别传,传了她就去告。而事实是,自称“打官司现在就跟玩似的”她从来都没以毁谤告过任何人
案发初,她要过来,在日华人组成志愿者来陪伴她,可是为什么筛选标准中会有一条微博粉丝数?谁来做个陪伴受害人家属的志愿者还要看是不是网红?
后来跟据日本志愿者回忆,她在日本日夜害怕,不敢单独跟江歌的骨灰盒呆在一起。宁可跟志愿者一起挤在逼仄的小屋内。江秋莲作为亲妈,为什么不敢单独跟江歌的骨灰在一起?
她在日本时,有媒体去采访她,她对着江歌的骨灰说,放心,妈妈一定给你洗得干干净净的。???除了她之外,有其他任何刑事害被害人的家属说要给自己死去的亲人洗吗?洗什么东西呢?
在日本一审完成后,陈世峰被判二十年无期徒刑。她当时是费了很大力气在中国和日本两地,网上和实体都发起了签名,最后得到了450万人的签名,请求陈世峰死型。而这个签名,她在做之前,就知道日本法庭是不认的。那她为什么要得到呢?是她想要陈世峰的死刑的愿望太强烈了吗?如果是这样,那我也能理解。但是,为什么在日本法庭只判二十年,远小于她的努力方向时,她马上表示,尊重日本法庭,不再上诉了?
有网友发现,有一些微博账号在一审前后,左右互博,前脚站刘鑫反对江秋莲,后脚站江秋莲骂刘鑫,这些批量的水军是谁请的呢?谁又有动机去这样请水军呢?
在日本审讯后,江秋莲马上就召开记者招待会,说还了她女儿清白,但没还她女儿公道。那她女儿的清白是什么?她女儿的公道是什么呢?
刘鑫没得到处置,那他为啥又不在日本提出趁热打铁,要求追加刘鑫的民事责任呢?既然他认为日本的法律是公正的,那时候提起诉讼也省去了两国的公证翻译什么的呀。由于该案发生在日本,中国警方没有实际可以起作用的管辖权,怎么取陈世锋口供?怎么调查现场?怎么调查其他日本证人?这些根本做不到,不可能以刑事立案,江妈如果真的想要结果他必然会想着去日本重新起诉。但为什么他不去日本却意味着在中国起诉很简单,继续割韭菜,而不是真想为女报仇
陈世峰在审讯结束后,进入日本监狱,凤凰网李水淼去采访他,他对着媒体公开喊话,江妈要是知道我和江秋莲之间发生了什么,她会理解我的。而后来证明,江妈果然也在媒体上表态,她心疼陈世峰。嗯。这个操作很神奇.在审判前他还发动百万人签名,信誓旦旦一定要处陈死刑。日本庭审时听到陈没判死刑还当场嚷嚷不如无罪释放来大闹法庭,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他他马上就公开表示尊重日本法律不再要求上诉,再过一周他就公开表示他比较同情陈世峰,我个人感觉这真的就是在看川剧的变脸呀
江秋莲在江歌出事后到日本判决前后,一直在微博上都没有骂过陈世峰和他家,她甚至连不是故意造成她女儿死亡的刘鑫及刘鑫全家都要构陷要迫害要网暴要诅咒,但是她就不提起陈世峰一家,而我密切关注这件事,发现她到今天为止,对陈世峰的评价是“这也是一个误入了歧途的孩子,我很心疼他”,对陈世峰家人只公开说过“他们没有联系过我。”联想刘鑫父母的遭遇。。。emmm...你会觉得陈世峰是证人,刘鑫才是亲手持刀对江歌割喉的凶手
江歌所住的公寓不是特别安全,有时会有痴汉在深夜尾随小姑娘,在江歌租房时,房东提醒过江歌。而江妈在8月份来日本看过江歌,她不会不了解这个公寓的情况。那为什么在江歌被杀害后,日本大使馆给她打电话,说江歌被杀。没有告诉她任何其他细节,她第一时间就知道,而且是笃定的知道就是陈世峰杀害了江歌,而且是刘鑫在房间门内,江歌在门外被杀?为什么她不怀疑是深夜痴汉所为?为什么她第一时间就锁定了具体的案发场景?关于这个,她后来自己解释说是江歌在天之灵告诉她的。呵呵。
案发初,她就先跟刘鑫父母打了电话,在刘鑫父母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时,她就跟刘鑫父母说是刘鑫在屋内,陈世峰在屋外杀了江歌。并且这通电话录了音,这个为什么要录音?
在案发第二天,她知道她女儿刚死,就传了一个仰天号啕大哭的自拍视频,母语是即墨话的她,在视频里用普通话清楚地哭道“还我孩子”。一般谁家的孩子早逝,当妈的会有心情自拍,并且连用什么言语来拍都不出错?
有粉丝晒出一条微博私信,2017年,11月3号凌晨,江歌遇害。在一天后的11月4号,江秋莲联系他,"您好,我是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遇害的留学生江歌的妈妈,请您发动所有留学生督促警方破案,我是江歌妈妈,江歌与11月3日凌晨在东京遇害身亡,给江歌一个公道,我今天或明天飞日本,我的电话,微信也是这个号码,请加我微信" ,并在加上微信后的11月4日上午就告诉他,怀疑杀人者就是陈世峰。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为什么她在发微博私信时强调的是给江歌一个公道。正常逻辑女儿遇害不是都要说“抓住凶手为江歌报仇”吗?第二是远在中国青岛的江秋莲就已锁定了凶手,并在微信上就公开放出这一消息。她是怎么这么迅速地锁定而不怕万一冤枉人的呢?
还是大概案发第三天,她发了一条微博,请大家没有重要的信息不要给她打电话,因为她在日本,跨国电话费很贵。这时大家给她充话费了。然后她为什么要对这条微博修改三次,告诉大家她的支付宝就是她的电话号码?告诉大家她现在弄懂了怎么用支付宝? 作为一个滴滴老司机和POS机提现的金融信贷人,她难道这个都不懂?
江秋莲的迷之关注点:在案发的第三天凌晨,她到达了日本的殡仪馆,见到了死状极惨,被割喉至死的江歌,但就在看完江歌遗体的四五个小时后,她就发了一条微博。说是“我的粉丝人数已经达到3000了,感谢各位的关注。”
江秋莲大概在案发的第四还是第五天,发了一个微博,叫熟悉江歌的亲朋好友们不要接受媒体的采访。根据江秋莲一出事就在微博上不停发微博来看,她很明显是希望事情被越多的人知道越好。那她为什么还要让了解江歌情况的人闭嘴,减少媒体报道相关信息的机会与渠道呢?另外?除了她之后,还有其他刑事受害人家属曾经有过类似的举动吗?为什么?她为什么有这种不知是不是绝后但最起码是空前的举动?
江秋莲多次在各种场合公开说绝不容许任何人侮辱江歌,可她自己却把一个叫“老姜”的网友带有极其下流的侮辱江歌的话语挂在她微信下,并把这段侮辱性的话作为导语,向大家展示“人家喜欢侮辱我们,所以他们就是不想我生活得好,所以我要自强不息,带货赚钱,然后当天她的团购微信群就进了好多人。而老姜的这段完全无打码的侮辱性话语挂在她微信公众号两年多,最近被热心网友集体提及这件事,她才下架的。并且对待老姜,最近有热心网友去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说要江秋莲本人来报案才行,可是江秋莲就不报案。 而江秋莲有很多时间在网上各种举报网友侵犯他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但是就没个报案抓老姜的时候。
江秋莲在《泣血的呐喊》说她找不到刘鑫,事实上她已经把刘鑫及全家的身份证号、车牌号、行车轨迹等都握在手里了,并且就把那篇文章贴在了刘鑫所住的小区门口,这是找不到刘鑫吗?连身份证号都有,身份证上的家庭地址还没有吗?然后她还带着记者去刘鑫工作的语言学校闹,这都是找不到刘鑫的表现吗?
江秋莲时不时就在微博上艾特江歌,可是谁的亲人过了。被时不时地提呢?可能会想,生活状态可能会受影响,但是除了她,微博还有哪个受害者家属是公开艾特逝者呢?哦,上一个这么区特的是林生斌,真正的想是不会时不时地就到公共社交平台这么来这一下子的。
江秋莲自己在她早期的博客提过,江歌在中学住校时,并不是很想回家,并且提过江歌曾让她帮自己找一个心理咨询师,那江歌为什么会提出这种要求呢?与江歌的生活环境、家庭关系有没有什么关系呢?
从上一次发的相关微博到现在可以看出,日本方面是一年两次给江秋莲寄送陈世峰狱中改造的情况。也就是说,未来,她每年至少可以用这个理由骂刘鑫两次[摊手] 这次文件封面露出的两行字,显示是死者家属要求日本方面告知陈世峰近况,之前我一直以为是日本主动提供 一般来说,正常人都不会想听到看到凶手的任何消息吧?毕竟容易刺激到痛点,而她主动要求? 真是心理强大到无与伦比 。 江秋莲为什么想知道陈世峰在日本监狱的服刑情况呢?
江秋莲称申请江歌妈商标只为保护女儿。一个商标的使用也会对任何人造成侮辱或伤害行为吗?再者就算是为保护女儿,注册江歌的商标就完全可以了,为什么要给自己加戏呢?再者根据商标法第十条地八款,预防抢注毫无理由。根据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在江秋莲出示的案发前江歌和刘鑫的聊天图中,有网友比对了刘鑫出示的与江秋莲出示的图,发现在江秋莲出示的图中,江歌有一句“卧槽“给删除了。那江秋莲为什么要删这个”卧槽?呢?你们会觉得自己去逝的亲属的聊天记录里,有“卧槽”两字不雅,然后给它删了吗?她口口声声爱女儿,却连女儿真实的模样与性格都要抹杀~
江歌的妈妈其实是个能通灵的人。后来他坚信在刘鑫的报警电话录音里,有一声惨叫声,是江歌发出来的,但他就没听到,他也跟米花说,我听案发时候的录音,没有听到那声惨叫声,我相信,这是我女儿在天之灵保佑我。不让我过度悲伤。
江秋莲不是一直说要向公众公布案宗吗?为什么在与刘鑫一审的时候她既没有向公众公布卷宗,也没有向法院提交所有证据呢?更后来,她开记者招待会庆功也好,干嘛也好,为什么就从来没再提过日本卷宗呢?甚至谁提卷宗就拉黑谁呢?依江妈可以从无数微信聊天中挖掘出不干家务的鸡毛蒜皮诋毁流的人品,能够在40多分钟通话中,诱导出一句命短攻击流的家人,诸如此类,如果他能在39斤的卷宗中找到对刘不利的证据,他能够忍住不公布,他能够忍住不向法院提交吗?但是江妈始终藏着掖着,完整卷宗只能推测为卷宗中,没有能够佐证其指控的证据,甚至卷宗中存在着证明刘星完全无辜的证据
为什么反对江秋莲的人说愿意自己掏腰包,把刘鑫和江秋莲的流水都查一遍,而江秋莲的支持者就装死,当没看到这条呢?
对话里关于大内公寓着火有这么一段,说实在的觉得这段对话真的很奇葩。为什么江秋莲马上就反问,而且江秋莲动不动就反问?这是一个正常人应有的习惯吗? 2016年11月24日 22:40以后 刘:阿姨你听说了吗、上个周五我们的房子外面的洗衣机着火了 江: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刘:我只是感到吃惊、绝望 刘:杀人放火齐了 江:那是江歌的灵魂
为什么江秋莲起诉谭斌,上海二中院判词写道“关于江秋莲认为檀冰诽谤其见,女儿之事敛财,骗取捐款一节,。。。。。。江秋莲,为提供该部分其接受社会捐款的具体金额及支出情况的证据,因此江秋莲指控谭斌捏造旗舰女儿知识敛财,骗取捐款对其进行诽谤的事实,证据不足,不予认定”。那么明明能拿出流水,取证谭斌的确诽谤了,但江秋莲为什么就不拿出来呢?
为什么江秋莲像林生斌一样,聘请了专业摄影师渗透式全程跟拍并频频发微博呢?除了他俩还有哪个被害者家属是有这种操作的?而他们为什么又要有这种操作呢?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从开始支持江秋莲到反对江秋莲,从二张律师、宗璐、路人1840,susan11119(后来的米花)公民威廉、独狼林礼国、日本麻辣烫小妖、咪蒙、小南、艺术电影与经典电影等等。而却没有什么人从支持刘鑫到反对刘鑫支持江秋莲的,按江秋莲的话,难道这么多人接近她,都是抱着别的目的来的?难道他们都能未卜先知,知道一个自称“倾家荡产”的刑事案受害人家属后来能赚到据江秋莲自己说“别人三辈子都赚不到的钱”吗?
为什么江秋莲在2022年5月前,每次提起刘鑫都精准定位为有个杀人犯前男友的刘暖曦(曾用名刘鑫),而对于陈世峰,甚至在微博上和媒体上就很少提,甚至在案发和日本庭审时,能写对陈世峰的名字,但是在19前之后,突然就把聝世峰的峰字写成锋字了呢?她连曦字都能写对。而且她用的是拼音吧。拼音本身就有联想功能的,怎么会突然就不对了呢?
2022年2月16日,青岛市中院二审,居然有记者采访到一个自称与江秋莲素不相识的,但是认为刘鑫太坏的大妈,跑来给江秋莲声援助威。紫衣阿姨自称青岛本地人。60多岁,在青岛50多年???时间对不上啊。明显这个大婶是水军。他回答每一句话,开头几个字都是扬起声调的刻意准备。专门这词重复了3遍。被问到为什么会来时,他的答案是议论,给江妈一个评价,而不是说出自己的想法,我看到啥我听到啥,我觉得啥。这就很明显在背稿子。稿子里的内容就是,江妈雇他来的原因。最后问有没有认识江歌妈妈,你可以注意到他的眉毛是扬起来的,可惜看不到他的微表情,但是扬眉毛这个动作已经证明了 他在撒谎.那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一个阿姨出现呢?
为什么江秋莲在2021年底的微博上说她有与城阳区法院交涉的证据,然后黄乐平在微博上公然讲放,“海燕啊,你可长点心吧。”然后有人叫江妈把这些交涉证据公开出来,江秋莲说,放出来法院吃得消吗?那是一份什么样的证据?我都好好奇。
江歌母亲在公众号写到“哥儿被害后,我在她房间发现半小条纸条,上写,秋天:您50岁的时候,我给您退休金’。 ”请仔细读读这段文字,细思极恐知道吗?江歌案是突发的事故,谁也想不到这么突然,平时江歌母亲都没有整理江歌房间吗?为什么刚好在江歌被害后发现这纸条的?江歌是有预知能力吗?能在被人所杀害之前留这样一个纸条?在科技发达时代的现代人不运用手机沟通,还要像八十年代人一样在房间里给妈妈留纸条表达?更何况她们一个在日本一个在中国,平时沟通更依赖手机吧?你敢想象跨国的两人要用纸条来写下对母亲50年后退休生活承诺?江歌留的纸条怎么刚好指涉着金钱方面?而不是表达妈妈的爱的方面?江歌是呆在日本留学被杀害的,何时回国给江歌妈妈留的这么一张纸条?还未毕业没有赚钱能力的江歌真的可以未雨绸缪考虑到妈妈的养老?
江秋莲曾经打电话给冷眼萌叔微博认证的公司负责人,花了十分钟时间沟通(老套路,先录音, 再把录音放出来,太可怕了)软硬兼施要求公司负责人告诉她冷眼萌叔的信息未果,但她凡花打这个电话,录这个音频,1/10的时间精力和心思去微信找把江歌侮辱地尊严无存,体面扫地的老姜,他都早就能找到了
2021年12月30日,她突然发了一个晚上黑洞洞,背景疹得吓人的视频 。视频里,她拖着她睦睡的眼睛都睁不开的妈,向黄乐平律师表示谢意。还逼着她妈也重复一遍。正常的感谢,不是应该在白天,选一个好背景拍吗?就算要拖上姥姥拍,也得选一个姥姥精神好的时候拍吧。明眼人都能看出,姥姥拍视频很不情不愿的,因为太困了。。。那她为什么要这样操作呢?
2021年12月24日,江秋莲在微博上喊话:1.表示北京上访13天的她被山东派来做工作的法官打动了。她停止上访2.要求她想要的“公平公正”的判决书。江阿姨花着网友的捐款住在北京的大床房一天三顿热腾腾餐,见的是山东法官,江阿姨你不去高院要求院长接见你,那你在北京呆着还有什么意义?真正的访民是怕别人知道被拦回去,她倒好,生怕别人不知道天天在微博喊话闹得人尽皆知,用意再明显不过了:山东各级法院,我去北京喽,你们还不来找我
如果刘鑫真是江秋莲所说那么恶毒,丧尽天良的话,她这几年不会报复江秋莲?会让江秋莲在网上骂得狗血淋头?谁是欺凌霸市,谁是老实本份,是不是要好好再想想。
为什么江秋莲这么痛恨刘鑫,但她的口气一变再变?18年19年她说要让刘鑫得到应有的惩罚,然后20年21年就变成了讨说法?语气的转变很有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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