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
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众多好处,比如:企业所得税减免4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按200%、获得财政补贴奖励20至100万元……但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一定的条件和认定标准。
编辑于2022-06-26 23:31:35在资料分析中,平均数问题频繁出现,是考试的重点考察内容。该模板全面且系统地梳理了平均数问题的各个考点,为考生构建起清晰的知识体系。现期平均数是基础考点,模板中不仅给出了其公式定义“平均数 = 总数/个数”,还详细列举了常见的考察形式,如直接求平均数、求总数、求个数,同时提供了速算技巧——截位直除,帮助考生快速准确地得出答案。基期平均数的讲解同样细致,明确公式定义后,指出其速算技巧类似于基期比重的计算,让考生能够触类旁通,提高解题效率。两期平均数比较是考生容易出错的地方,模板通过清晰的升降判断规则“a > b 上升,a < b 下降”,帮助考生准确判断平均数的变化趋势,避免失误。平均数增长率和平均数增长量这两个考点也有深入剖析。借助万兴脑图制作的这一思维导图模板,考生可以在备考过程中快速梳理知识点,查漏补缺,加深对平均数问题考点的理解和记忆。在考试时,能够迅速调用相关知识,运用速算技巧,提高答题速度和准确率。它是考生提升资料分析成绩、实现考试突破的得力助手,助力考生在竞争激烈的考试中脱颖而出。
大学计划和规划,大学四年,是人生中一个充满无限可能与挑战的宝贵阶段。为即将或正在经历这一阶段的学子们提供一份详尽而实用的指南,帮助大家从入学之初就树立明确的目标,制定合理的计划,逐步构建起扎实的专业知识体系。
经济学基础(2025中级经济师),涵盖广泛的经济学基础知识,内容结构清晰,分为多个部分或章节,针对考试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和练习,提高解题能力和应试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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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计划和规划,大学四年,是人生中一个充满无限可能与挑战的宝贵阶段。为即将或正在经历这一阶段的学子们提供一份详尽而实用的指南,帮助大家从入学之初就树立明确的目标,制定合理的计划,逐步构建起扎实的专业知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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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
* 1、知识产权证书(已发放),或授权通知书、专利年费缴纳票据。 * 2、关于知识产权的摘要。 * 3、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通过转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协议和备案证明等。 * 4、其他证明材料。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更新中
政策文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申请建议提醒
企业不要为了申请高企而申请高企,也不要为了减免一千几百的税而去申请高企,贷款的企业自己衡量相对利益(政治任务除外)
现在的高企大部分地区没有高额奖励,已不是一个高企奖补100万的群魔乱舞时代了
现在的高企后续一大堆事项跟进注意,例如每年系统数据填写,财务数据要规划或调整等等
被抽查发现问题不但要退回资金,若问题严重还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没规划好、评估分数都没有70分的就不要申请了
做加计扣除不需要申请高企!
提高申报质量。共建美好申报环境,大家有肉吃
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其他年份名词解释
“当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
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知识产权分类
I类
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II类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
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同时根据条件的要求,以及申报系统的公式,要考虑三年研发费占三年收入的比例不能低于上一年收入对应的比例
高企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人员人工费用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 五险一金 * 按人员A参与每个研发项目的对应研发工时计算研发工资 * 例子1 * 人员A天内参与3个研发项目,统计研发工时如下RD01:3小时,RD02:2.2小时,RD03:2.8小时,则一天合计参与研发8小时 * 人员A研发工资按照每个研发项目工时占当天总工时比例,对社保、公积金进行计算 * 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 * 例子1 * 如2022年申请高企,科技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在2021年必须累计183天 * 在2019或2020年不必满足183天 * 例子2 * 如2022年申请高企,人员A在2019单个年度、或在2020年单个年度、或2019跨2020累计183天、或2020跨2021累计183天但2021年单个年度没有累计183天 * 人员A研发工资可计入高企申报的研发费中 * 人员A不能列入申报资料中的科技人员名单 * 同样2021年度汇算清缴报告中《高企优惠明细表》科技人员数也不计入 * 例子3 * 如2022年申请高企,人员A在2021年单个年度累计183天,但其他年度不满足甚至没有该人员 * 人员A研发工资可计入高企申报的研发费中,同时可列入申报资料中的科技人员名单 * 加计扣除和企业自身统计研发费中,研发人员工资不受183天条件限制
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
*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 实际与分配 * 实际(材料、燃料、动力费用) * 提前规划每个年度研发项目,至少定好研发项目数量和编号即可 * 从采购开始指定费用或材料的对应使用于某个研发项目 * 专款专用 * 从领料开始指定 * 分配(材料、燃料、动力费用) * 领料后按,根据人员费用、行业产品情况等因素定比例,再每个月一次性分配到项目 * 至少定好研发项目数量和编号 * 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样品、样机、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调试费、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需根据对应产品性质,单笔费用分配到单个项目,不建议按比例或分摊 * 租赁费 * 实际 * 场地用于某个研发项目 * 专地专用 * 分配 * 根据材料的“实际”或“分配”方式中材料占比,进行比例分配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 实际 * 根据该研发设备用于某个项目所占研发工时,类似于研发人员情况计算 * 分配 * 根据材料的“实际”或“分配”方式中材料占比,进行比例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 分配 * 根据材料的“实际”或“分配”方式中材料占比,进行比例分配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 分配 * 根据产品技术或研发项目可能使用到技术情况,提前明确相关软件、知识产权、技术等用于哪些项目 * 费用分摊到指定的研发项目,比例可按每个项目材料或燃料或动力占总的比例
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 实际 * 用于某个研发项目 * 专款专用 * 分配 * 根据产品技术或研发项目可能使用到技术情况分配到项目 * 比例可按每个项目材料或燃料或动力占总的比例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参考设计费做法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 参考设计费做法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 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 * 即:资料费、咨询费、保险费 * 参考设计费做法 * 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 * 参考设计费做法 * 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 * 注意:没有等!!!! * 就是对应项目的知识产权(专利、软著等)申请费、商标等注册费、第三方代理的对应项目的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 * 实质审查费不计入(不包括第三方代理的代理实审服务费) * 专利授权费、年费等费用不计入(不包括第三方代理的年费代理缴纳服务费) * 应该计入到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知识产权 * 费用时间必须在项目时间内,项目后申请的知识产权费用不计入 * 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 对应项目中的研发人员 * 参考设计费做法 * 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按产品类别理解
主要产品(服务)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即关联知识产权的产品要占高品收入的50%以上
非主要产品(服务)
没有关联知识产权的产品
按收入类别理解
产品(服务)收入
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销售产品的收入
技术性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
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
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总收入
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依据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 销售货物收入
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 * 提供劳务收入
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 转让财产收入
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利息收入
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租金收入
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接受捐赠收入
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其他收入
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 财政拨款
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免税收入
* 国债利息收入
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议高品收入全部都是关联专利的主要产品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有效期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评分
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申请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系统填报(2022年为例),未说明具体年份要求则数据按/填上一年度数据
填写说明
暂不建议数字签名
企业注册登记表
企业资产总额与汇算清缴数据系统对接
按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资产总额
主要指标情况表
自动生成数据为主,建议填报完其他部分再检查填报
有效知识产权汇总表
核心专利填在知识产权的前10项
发明专利未授权不能直接导入
手动添加(非导入)专利:不参与创新能力知识产权评价,仅作为PS/RD/科技成果关联
建议提前定好专利IP序号顺序,以免后续序号乱
* 评分 * ≤30 * 技术的先进程度 * 高 * 7-8 * 较高 * 5-6 * 一般 * 3-4 * 较低 * 1-2 * 无 * 0 *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 强 * 7-8 * 较强 * 5-6 * 一般 * 3-4 * 较弱 * 1-2 * 无 * 0 * 知识产权数量 * 1项及以上 (Ⅰ类) * 7-8 * 5项及以上 (Ⅱ类) * 5-6 * 3~4项 (Ⅱ类) * 3-4 * 1~2项 (Ⅱ类) * 1-2 * 0项 * 0 *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 有自主研发 * 1-6 *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 * 1-3 * 加分项 * 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 * 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 * 是 * 1-2 * 否 * 0 * 2分满分 * 建议 * 申报前1-3年内提前规划 * 申报前2-3年规划的 * 自主申请不少于1项发明+每年5项实用 * 申报前1年规划的 * 自主申请不少于5项实用+转让1项发明 * 自主申请或转让的专利优先是产品技术,再到生产制造设备技术 * 概要 * 目的:对应RD,提高关联程度,提高分数 * 申请软著的类似,外观不建议考虑到作为分数指标 * 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数量按实际需求 * 不要在申请当年转让一大堆专利(登记软著),极度不建议,风险极大 * 按此规划大概可以有18-25分
国标、行标
附件
* 本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证明,并加盖本企业公章(无需上传标准正文内容)
人力资源情况表
数据一致性
企业职工总数
* 按指引的公式(见上面基本条件或截图里面的说明),附件资料为个税的按个税核算,附件资料为社保的按社保核算 * 优先按汇算清缴数据
科技人员
* 优先按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所报职工总数与企业以上4个月平均职工数不一致(系统)
* 若附件资料为个税的 * 列出1月到12月共12个月和第二年度12月末的个税人数,根据公式算出月平均数、全年月平均数,后说明两个数据不一致即可 * 若附件资料为社保的 * 列出上一年度1月到12月共12个月和第二年度12月末的社保人数,根据公式算出月平均数、全年月平均数,后说明两个数据不一致即可
附件
1.上年度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的月平均职工总数情况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税汇总截图 * * 公司社保明细 * * 数据不一致时需同时上传《财务数据比对差异说明》 * 2选1即可
2.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信息。
* 人员名单、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
研发活动情况表
附件:立项报告、验收报告(已验收项目)或中期报告
填写内容
* 立项报告、验收结题报告的内容 * 研发项目对应的专利成果、科技成果(项目或产品技术指标情况、销售情况、技术转让情况)等
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数据一致性
按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 同时注意每个年度的高企优惠明细表的一致性
不一致说明
* 按系统模版:《财务数据比对差异说明》-一、研发费用对比差异说明 * 数据不一致时需同时上传《财务数据比对差异说明》
填报
出具专项或定了每年研发费汇总表(万元)后再填写
核对审计公司是否在《近三年受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惩戒会计师事务所清单》,若在则不采用
* 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 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 人数计算按同企业人数计算方式,按指引公式
附件
* 研发资金专项审计报告/鉴证报告(根据事务所性质出具不同) * 专项报告的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税务师人数等相关资料必须附上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附件
* 高新技术产品相关凭证证书(第三方鉴定凭证,大额销售发票等) * 其他证明材料 * 对应的专利证书、产品图(实物图、施工现场图、系统截图等等)、发票(以及对应销售合同、验收报告、出货单等)、设计图、内部检测测试报告、第三方荣誉或认证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等
数据一致性
按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不一致说明
* 按系统模版:《财务数据比对差异说明》-五、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对比差异说明 * 按系统模版:《财务数据比对差异说明》-六、上一年度总收入对比差异说明 * 数据不一致时需同时上传《财务数据比对差异说明》
成果转化
附件
* 证明材料按系统所列出的(不用按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样品/样机的分类)和产品图、设计图等等基本足够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评分)
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30
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
* 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 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 * 样品样机产生收入的,研发费需要减相应收入金额,所以作为成果转化时,不能有收入证明
评分
* 转化能力强 * ≥5项 * 25-30 * 转化能力较强 * ≥4项 * 19-24 * 转化能力一般 * ≥3项 * 13-18 * 转化能力较弱 * ≥2项 * 7-12 * 转化能力弱 * ≥1项 * 1-6 * 转化能力无 * 0项 * 0
概要
科技成果不是产品,成果转化后才是产品
普通企业或普通产品,科技成果数量3年共15个以上
* 建议对应15个RD
结合专利申请规划
建议提前保留或收集成果或成果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图片资料,做好分类
按此规划大概可以有18-25分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总结性填写,对应系统填报数据和资料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
附件1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1个近三年项目研发报告
研发投入核算制度+近三年研发费辅助账
附件2
研发中心(研发机构/平台)组建通知或证明(公司内部组建通知、国家省市区工程中心立项证明等)+研发中心管理制度+研发场地照片
研发设备管理制度+研发设备清单+研发设备照片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近三年产学研合同协议+对应产学研的费用证明
附件3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近三年奖励证明(对应近三年的科技成果)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创新创业获奖证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广东等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或参赛证明),企业内部孵化器、对外共享开发平台证明
* 或直接: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活动照片
附件4
科技人员培训制度+培训照片(最好对应近三年的研发项目)
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高学历科技人员劳动合同/高层次人才证明
科技人员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绩效评价证明(最好对应近三年的研发项目)
评分
≤20
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
* ≤6分
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
* ≤6分
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
* ≤4分
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 ≤4分
按此编制大概18-20分
企业成长性情况
数据一致性
所有数据按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审计报告
* 净资产 *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期末数为准。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 * 销售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 利润总额 * 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数为准。 * 企业所得税实际纳税额 * 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应纳税额计算-八、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 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取自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应纳税所得额”数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五、应纳税所得额 * 不一致说明 * 按系统模版:《财务数据比对差异说明》-二、净资产对比差异说明 * 按系统模版:《财务数据比对差异说明》-三、销售收入对比差异说明 * 按系统模版:《财务数据比对差异说明》-四、利润总额对比差异说明 * 数据不一致时需同时上传《财务数据比对差异说明》
附件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 必须上传整本完整的审计报告扫描件
近三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核对审计公司是否在《近三年受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惩戒会计师事务所清单》,若在则不采用
评分
≤20
系统计算
净资产增长率(满分10)
*
销售收入增长率(满分10)
*
评分(净资产、销售收入分开计算)
* ≥35% * 9-10 * ≥25% * 7-8 * ≥15% * 5-6 * ≥5% * 3-4 * ﹥0 * 1-2 * ≤0 * 0 * 概要 * 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 * 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 * 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 自身评估财务合计分数没有5分以上不建议申请高企,且没有5分以上申请的前提是其他分数接近:知识产权25+成果转化25+制度20=70分
附件清单
附件
* 必须 * 营业执照 * 授权书(系统有模版) * 申报书封皮盖章页(填报完毕后再打印盖章上传) * 企业承诺函(系统有模版)) * 科技型中小企业证明 * 不是中小企业则忽略 * 非必须 *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 国家高企网打印 * 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 * 详见第一部分“填写说明” * 国家、省专利奖证书 * 国家、省科技奖证书 * 以往高企证书 * 比较新或近三年且含金量高的政府授权证书,没必要上传太多
研发费
公司总研发费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
会计核算口径
《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利润表
主要目的是为了准确核算研发活动支出,而企业研发活动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的,除该项活动应属于研发活动外,并无过多限制条件
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 符合会计核算常规的设计试验费用 *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
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 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实际支付的费用。
高企研发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主要目的是为了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因此对人员费用、其他费用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 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 1、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2、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包括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 符合条件的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 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 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密切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加计扣除研发费
《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税收规定口径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主要目的是为了细化哪些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核心研发投入,因此政策口径最小。可加计范围针对企业核心研发投入,主要包括研发直接投入和相关性较高的费用,对其他费用有一定的比例限制。应关注的是,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即政策规定中没有列举的加计扣除项目,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委托境内研发费用按80%计算加计扣除;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人员人工费差异(见备注)
差异:本项费用的会计核算口径大于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中可加计扣除人员人工费用归集对象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研究开发人员既可以是本企业的员工,也可以是外聘研发人员。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中人员人工费用归集对象是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并且在企业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直接投入费用差异(见备注)
本项费用几个口径的主要差异在于房屋的租赁费、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是否归集。会计核算口径中,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的租赁费、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可以计入研发费用;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房屋等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不计入,通过经营租赁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计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口径;房屋等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不计入加计扣除税收规定。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差异(见备注)
会计核算口径中,研发使用的房屋折旧费计入研发支出,但房屋折旧费不计入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此外,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等可计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但不计入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
无形资产摊销差异(见备注)
会计核算口径和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的研发费用包含“专利权”摊销, 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的研发费用包含“知识产权”摊销,二者存在一定差异
设计试验等费用差异(见备注)
会计核算口径中,根据会计核算的相关性原则,研发活动发生的相关支出在研发支出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的研发费用包含装备调试费用和田间试验费,而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的研发费用范围限于正列举范围
其他相关费用差异(见备注)
会计核算口径中,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等,且对其他相关费用总额无比例限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中对其他相关费用总额的限制比例为20%。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中对其他相关费用总额的限制比例为10%,并且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范围限于正列举范围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差异(见备注)
会计核算口径中,企业实际发生的委托研发支出全额在研发支出中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的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境内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加计扣除,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RD/PS/科技成果关系
RD-研发项目
产品研发、技术研发、工艺研发、生产设备研发等等
科技成果
成果:新样机样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等(非新产品)
形成样机实物、专利、工艺配方、设备关键零部件等等(没有产生销售)等实际性成果证明
产生经济效益:已销售的产品(新产品的销售)、服务、技术转让等销售
PS-高品
例子
例子1: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
RD-研发项目
XXX车壳的研发
缓冲性车壳金属材料技术
风阻分流车壳技术
* 防腐蚀车壳油漆技术 * 形成3个技术,或可直接合并一个技术:缓冲性风阻分流防腐蚀车壳技术
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3项
科技成果1:专利1:缓冲性车壳金属材料
科技成果2:专利2:风阻分流车壳
* 科技成果3:专利3:防腐蚀车壳油漆 * XX车壳b
XX车壳b
XX车壳a
XX车壳A
具体看企业自身销售是销售车壳a、车壳b、车壳c,还是直接应用所有技术的车壳A
PS-高品
销售车壳
例子2:汽车整车的研发
RD-研发项目
XXX车壳的研发
降风阻车壳的技术
XXX车轮毂的研发
防腐蚀的车轮毂的技术
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1:专利1:降风阻车壳
技术应用到车壳
证明材料:专利证书、测试报告等测试资料、车壳实物图与设计图等
科技成果2:专利2:防腐蚀的车轮毂
技术应用到车轮毂
证明材料:专利证书、测试报告等测试资料、车轮毂实物图与设计图等
增加:
1、以上关键技术部件应用到汽车整车的对应位置实物图、整体图 2、汽车整车销售的证明或技术转让等经济效益证明
成果转化:销售等产生经济效益活动
PS-高品
XX系列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