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CPA税法-企业所得税
主要针对CPA税法科目的企业所得税内容,包括以下内容阐述: 1.基本概念:纳税义务人、所得来源的确定、税率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收入总额的确认、税前扣除、税收优惠
编辑于2022-08-31 17:46:51 湖北省企业所得税
基本概念
纳税义务人
企业&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不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两类没有法人资格
居民企业 25%
登记注册地or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
针对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征税
非居民企业 25%
登记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但在境内有机构场所,或有来源于境内的收入
针对来源于境内&来源于境外,但与境内机构有联系的所得
境外总结:有机构+有关 25%有机构+无关 10%无机构 10%
所得来源的确定
销售货物
交易活动发生地
销售劳务
劳务发生地
转让财产
动产
转让方机构场所所在地
不动产
不动产所在地
权益性资产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股息红利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承担费用的企业所在地
税率
基本税率
25%
优惠税率
20%
小微企业
15%
高新技术企业
技术先进服务企业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收入总额的确认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收入总额
一般收入
销售货物
托收承付
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
预收货款
发出商品时确认
需要复杂的安装和检验
安装检验完确认收入
委托销售支付手续费
收到代销清单时
以旧换新
全额收入,不得抵减旧货的买价
商业折扣(折扣销售)
扣除折扣后的销售额
现金折扣(销售折扣)
不得扣除
销售劳务
广告制作费
按照完工进度
广告收入
广告出现在公众面前
软件开发
按完工进度
转让财产
股息红利
被投资企业宣布利润分配方案的日期确认收入
利息
合同约定的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不论是否收到)
租金
合同约定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
一次收取多年租金的,可以分摊至每年确认收入
增值税角度:租赁服务的预收款:在收款当天产生纳税义务
特许权使用费
合同约定的应付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
⑤⑥⑦收入确认日期看合同
接收捐赠
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
企业的销售收入指:①+②+⑥+⑦+视同销售收入
特殊销售收入
分期收款销售货物
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超过12个月的大型设备的建筑安装劳务
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产品分成
分得产品得日期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职工福利
视同销售
永续债
看作股息红利
发行方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购买方的利息收入免税
看作利息
发行方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购买方利息收入需要缴纳所得税
方法选定以后不得变更
处置资产
企业内部转移
不视同销售
外部转移
捐赠/用于职工福利/股息分配/市场推广等
视同销售
其他收入
企业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
收入=售价-限售股成本-合理税费
没有限售股成本的按照售价*15%确定
企业接收政府投入资产
明确作为股权投资
算作资本金,不计入收入
无偿划入并指定特殊用途
不征税收入
无偿划入不指定特殊用途
按政府确定的价格或公允价格确认收入
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
不计入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
直接就不征收,对应的费用也不得税前抵扣
财政拨款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税款
免税收入
暂时不征收,对应的费用可以在税前抵扣
国债利息
转让国债的收益或损失应计算纳税
企业投资者持有的铁路债权减半征收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和红利
境内有机构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和红利
被投资方是非上市公司的分红时间不受时间限制,被投资方是上市上市公司的,必须在持有12个月以后的分红才免税
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收入
其他个人捐赠的
政府补助
省级以上政府规定的会费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产生的银行利息
税前扣除
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损失/其他支出
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开企业)、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出口关税
计入成本的税金:房(契税)车(车辆购置税)关(进口关税)地(耕地占用税)
扣除项目
工资薪金
雇佣实习生、离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发放的工资算作工资薪金
股权激励的,计入管理费用的只能在实际行权时税前抵扣,未行权前每年需要纳税调增
劳务派遣工资发放给员工本人的视为工资,发放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视为劳务支出
于工资薪金相关的扣除
职工福利费
14%
工会经费
2%
职工教育经费
8%
当年没有抵完的,可以留在以后年度抵
社会保险
可扣除
基本保险
补充保险
不超过5%*工资薪金
财产保险
特定岗位的商业保险
不可扣除
商业保险
利息费用
付多少扣多少
企业向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
企业发行债权的利息支出
银行间拆借的利息支出
限额扣
企业与企业间的借款
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可以扣除
关联方投资和借钱
金融企业间,投资1,最多能借出5
其他企业间,投资1,最多能借出2
国家不吃亏的不考虑比例:借出方税率25%,借入方税率15%
借款费用
费用化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
普通企业:销售收入(①+②+⑥+⑦+视同)*千分之五
特殊企业(从事股权投资的企业):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算作销售收入
招待费*60%
孰低
筹建期间的直接按照招待费*60%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销售收入的15%扣除,剩余的以后年度扣除
化妆品制造和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按30%
筹建期间据实扣除100%
烟草企业不得扣除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指定用途 专项据实扣除
保险费
租赁费
经营租赁
按租金费用扣除
融资租赁
按折旧扣除
劳动保护费
如发放给员工的工作服支出
公益性捐赠支出
一定要经过:公益性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红十字会/总工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年度利润总额*12%,剩余的在3年内结转扣除
目标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据实扣除,不受限额影响
资产费用
资产转让及折旧
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非居民企业向境内机构分摊的费用准予扣除
资产损失
固定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的盘亏报废损失
其他
罚息/违约金/诉讼费
手续费及佣金
发行股票的佣金手续费直接冲减资本公积,不得税前扣除
支付给中介机构或个人的
不得超过合同的5%
企业维简费支出(煤矿企业常用的维护简单生产的费用)
费用化的支出据实扣除
参与政府的棚户区改造支出
不得扣除项目
税金滞纳金
股息红利
罚金罚款
赞助活动/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支出
准备金支出
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租金
亏损弥补
最长不超过5年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长不超过10年
筹备期间不计算在内
境外机构亏损不得冲减境内的盈利
资产的处理
固定资产
原值的确认
外购
买价+不可抵扣税费+其他支出
自建
竣工前发生的支出
融资租入
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其他费用
盘盈
按重置价格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允价值+支付的其他费用
改建扩建
改建支出
折旧方法
只能是直线法
折旧年限
房屋建筑物 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设备 10年
家具、工具、器具 5年
汽车 4年
电子产品 3年
不得抵扣的折旧
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
已提足折旧的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
生物资产
特指生产性的,可以有所产出的,如下蛋的鸡,产奶的牛
经济林 10年
牲畜 3年
必须是直线法
无形资产
不得低于10年,捐赠投资的可按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
自创商誉不得扣除,非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转让时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
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投资
撤资减资的处理
收回的本金
不征税
收回的分红
免税
其他
征税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投出资产的一方要视同销售,但需要就公允价值与成本之间的差额缴纳所得税,可以平均分摊至5年进行缴纳,企业在5年内转让该投资,确认的收益时,减掉的初始投资成本必须是交过企业所得税的成本
长期待摊费用
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
预计尚可使用年限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
合同规定的剩余租赁期限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修理费占原值50%以上,寿命延长2年以上
预计尚可使用年限
其他
自次月起不低于3年
资产损失的处理
法定损失
不是企业自身核算的损失,是法院判决或者其他原因规定的损失
直接在当年申报扣除
实际损失
以前年度的损失在后面年份发现的,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企业重组的处理
一般性税务处理
都是按公允价值处理
债务重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清偿债务的利得-营业外收入
按公允价值处置资产的利得或损失
债权转股权
仅确认清偿债务的利得
股权/资产收购
出售方确认资产转让的损失或利得
购入方按公允价值确认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
企业合并/分立
按公允价值确认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
被合并方的亏损不得转至合并方
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按清算处理
特殊税务处理
条件
两个12
12个月内股权不得出售&12个月内不得改变主营业务
两个50%
债务重组形成的利得占当年应纳税收入超过50%&收购的股权必须超过被收购企业的50%
两个85%
收购企业在付钱时,用股份支付的比例超过85%
处理
债务重组的利得可以在5年内分摊缴纳
股权支付部分
暂不征收所得税
现金支付部分
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计税基础并征收所得税
先计算转让股权的利得=被转让股权/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税基础
再计算现金支付的比例=现金支付金额/(股份支付金额+现金支付金额)
针对现金支付部分应缴纳的所得税=转让利得*现金支付比例*税率
合并或分立过程中的亏损处理
企业合并
可转嫁至合并企业的亏损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企业分立
按分立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由分立后的企业继续弥补亏损
税收优惠
减半征收行业
其余农、林、牧、渔业免税
花卉/茶叶/饮料作物/香料的种植
海水/内陆养殖
三免三减半
公共设施项目投资/环境保护节水项目投资
前3年免税,后3免减半征收
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时起算
500万以内的免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
居民企业转让技术的所得(专利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植物和生物医药新品种)
【(转让收入-转让成本-其他费用)-500】/2
减按15%税率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
小微企业特殊优惠
条件
人数小于等于300
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300万
资产小于等于5000万
计算方式
100万*25%*20%+(应纳税所得额-100)*50%*20%
速算扣除法:应纳税所得额*10%-5
加计扣除项目
一般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研发费用或无形资产摊销费用*175%扣除
委托境外研发产生的费用
不超过境内研发费用2/3的,按照实际发生额*80%后再加计175%扣除
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
100%加计扣除
创投企业的优惠
给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进行投资的企业,满2年起,在当年可扣除投资额*70%,不足抵扣的可以以后留抵
加速折旧政策
更新换代快
高强度高腐蚀的
年数总和法或双倍余额递减法
折旧年限缩减至60%
制造业企业不超过500万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
投入使用的次月直接全额扣除
直接减计收入的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售出以后按90%的收入确认
直接减计税额的
购买环保安全生产设备
税额可以减掉投资额*10%,不够抵减的可以在5年内抵完
非居民企业的优惠
境内无机构or境内有机构但所得与机构无关
10%
免税的情况
外国政府对中国政府的贷款
国际组织对中国政府和中国居民企业的贷款
特殊计算
居民企业
核定征收
股票股权投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
征收办法
收入确定,成本不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跨境电商的应税所得率为4%
成本确定,收入不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非居民企业
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增值税的收取全额
转让财产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资产账面价值
核定征收
收入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利润率
成本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支出额÷(1-利润率)×利润率
经费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额÷(1-利润率)×利润率
征收管理
终止经营的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