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政王大臣会议:清代前期满族上层贵族参与处理国政的制度。又称“国议”。创建于皇太极崇德二年(公元1637年)..于乾隆五十六年撤销(公元1791年)
内阁:清朝前期中央最高机构,由大学士主持。设大学士(正一品)、协办大学士(从一品)。
三殿三阁: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体仁阁、文澜阁、东阁
军机处:清朝中后期的中枢权力机关,于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西北而设立。设军机大臣、军机章京等,均为兼职。
理藩院:专司边疆民族事务,等级组织形式同于六部,尚书和传郎有满人或蒙古人充任。
内务府:负责宫廷日常事务:同时辖有盛京(盛京内务府)、口外等地皇庄牧地。
翰林院:掌管秘书著作,主要职务是编修国史,记载起居注,向皇帝进讲经书,以及起草册立,封诰之类的文章。
都察院:金国最高监察机关,其所属监察机构有,千五道、六科(1723年划归都察院)宗室御史处、 稽查内务府御史处、五城察院,
大理寺:主管全国刑名和秋审、朝审(重大案件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三法司会审)
太医院、 钦天监、太常寺、光禄寺、詹事府、太仆寺、鸿胪寺、宗人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