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行政治安案件
行政治安案件详细流程、要点:受案:受理:《受案登记表》《接受证据清单》;地域管辖:成本低,效率高原则;级别管辖:派出所(警告、500以下罚款)县局(拘留、吊销许可)。
编辑于2022-06-08 12:01:39行政案件
受案
受理:《受案登记表》《接受证据清单》
管辖
地域管辖:成本低,效率高原则
级别管辖:派出所(警告、500以下罚款) 县局(拘留、吊销许可)
有争议时,由共同上级指定管辖
决定受案
属于本单位管:《受案回执》
属于其他单位管:《移送案件通知书》,24h内移送
非公安管
口头告知
《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
回避
回避情形
当事人或近亲属
本人或近亲属存在利害关系
其他关系(师生、恋人)
申请(公安机关2日内决定)、自行、指令
审批(落到机关)
办案人员——所属公安机关
鉴定、翻译——指派的公安机关 (办案民警不可担任,其他民警可以)
公安机关负责人——上一级公安机关
调查
主体:两正式民警
继续盘问(12-24-48)
审批:所长(12)值班局长(24)分管治安局长(48)
1前提+4情形
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可能有赃物的、有现场作案嫌疑、有作案嫌疑且身份不明
4种人4小时(老幼孕乳) (已满70岁老人、未满16岁未成年人、孕妇、哺乳自己不满一岁婴儿的妇女)
5大调查手段
传唤(8-24)
审批:办案部门负责人
形式
口头,在《询问笔录》注明到案、离开时间 无需补办传唤证
书面《传唤证》,注明到案、离开时间
强制
不能延迟24h的情形 (影响铁路安全;旅馆、房屋出租给身份不明人员居住的;噪音、动物扰民的;)
询问(坏人无权选择地点)
询问前人身检查,询问中分别进行
制作《询问笔录》,被询问人核对后,逐页签名或捺指印
询问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在场
检查(2民警+《检查证》)
审批: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正发生危害安全或存放危险物品的,无检查证也可(无需补办)
《检查笔录》,录像可代替
鉴定
鉴定结果5日内告知,当事人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
审批: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重新鉴定应换鉴定人,次数为1
辨认
2大强制措施 紧急情况,24h内报告,涉及人身自由的返回单位后立刻报告
人身强制
财产强制
查封、扣押(30日+30日)
冻结(2月+1月)
3大异地办案协作制度 《办案协作函件》
人到:派员前往: 眼到:视频远程: 心到:全权委托
证据
调取《调取证据通知书》
审批:办案部门负责人
绝对排除的情况
鉴定意见有任何问题,直接排除
言词
猜测性言论(符合生活常识除外)-- 不符合客观性
不能正确表达的证言 -- 不符合客观性
刑讯逼供、未签名捺指印等 -- 程序违法
实物
未附有相关法律文书 -- 不能证明证据来源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无法确定真假 -- 不能证明证据真伪
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有异议,但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原物的照片、录像、复制品 -- 不能反映原物外形特征
转化
行政转刑事,言词不能转,实物可以
刑事转行政,全部可以转化
程序
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决定书》
轻微案件,处警告或小额罚款
个人200以下,单位3000以下
当场缴纳罚款:违反治安、交通的,50以下罚款且当事人无异议 出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收据
快速办理程序(需征求当事人同意) (违法嫌疑人到案后,48h内做出处理决定)
不适用情形
当事人系盲聋哑、未成年、疑似精神病
可能适用听证的(大财产)
可能处以10日以上拘留的(大自由)
一般程序(30日+30日之内做出处理决定)
告知、听证
简易程序--口头 快速办理程序--口头或书面 一般程序--书面《处罚告知笔录》 无法告知的,“公告”7天
听证
个人2000以上,单位1w以上(大财产)
没收较大价值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吊销许可、责令停产停业、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生产)
听证程序 5 2 10
1.当事人被告知后5日内申请听证
2.法制部门2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举行听证通知书》
《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3.法制收到申请后10内要举行听证会
《听证笔录》
《听证报告书》--内部文书
行政处理决定
影响因素
追诉时效(当事人未报案,公安未发现)
违反治安管理--6月内 其他违法行为--2年内
对象(未成年、精神病)
未满14岁--不予处罚 已满14,未满18--应当从轻或减轻
违法时精神不正常--不予处罚 违法时精神半正常--可以从轻或减轻
醉酒--应当处罚
情节
应当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立功、自首
受他人胁迫或诱骗(与教唆相区别)
主动消除减轻后果+被侵害人谅解
应当从重处罚
性质恶劣
累犯
6月内曾受治安管理处罚的
1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两次以上处罚的
缓刑期间违法的、刑罚执行后3年内再次违法的
处罚决定:警告、罚款、拘留、吊销许可 其他处理决定:取缔、社区戒毒(3年)、强制隔离戒毒(2+1年)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处理决定
当场送达(面对面) 直接送达(送给当事人或其成年家属、单位负责人、居委会、村委会) 无法直接送达:留置、委托、邮寄、电子 公告(60日)
执行
公安强制执行《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
拍卖变卖、加处罚款(罚金3%)
代履行《催告书》《代履行决定书》
法院强制执行《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
具体执行
罚款:当场缴纳、15日内缴纳银行、强制执行
拘留(最多20日)
作出拘留但不执行(老幼孕乳)
已满14,不满16 已满16,未满18,初次违法 已满70 孕妇 正在哺乳一岁婴儿的妇女(可以不是亲生)
暂缓执行拘留 (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市、县) (住址、单位、联系方式变动的,24h内报告)
当事人申请(公安24h内做决定),提供 担保人 或 保证金
担保人: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 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居所
不履行担保义务,违法人逃避,对担保人处3000以下罚款
保证金:一日200元(尚未执行拘留的时间)
拘留开始执行 或 撤销,退还保证金 违法人逃跑,没收保证金
案件终结
全程录音录像,可代替书面文书的
《检查笔录》
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笔录
<调解协议书>
快速办理---《询问笔录》
1警+1辅+全程录音录像
仅限6种 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
调解
主体:两正式民警 或 1警+1辅+录音录像
调解(最多2次)
公安机关主持《调解协议书》
“好人”可以委托,“坏人”不可
未成年人调解要监护人在场
和解
主持人非公安机关
免责的条件
和解协议+履行
双方书面申请
公安机关认可
公安机关尚未作出处罚
涉外案件
强制措施
外国人特有两种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复议不可诉讼
拘留审查(拘留所)30日+30日
限制活动范围 60日
处理决定
遣送出境,可复议不可诉讼
限期出境,可复议,可诉讼
驱逐出境(公安部),无救济
涉案财物管理
财产强制:查封 扣押 冻结
追缴(违法所得)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 违法所得需要退还被侵害人的,派出所也可决定
收缴(违禁品、赌资)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 价值500元以下且当事人无异议的,派出所也可决定
处理
属于被侵害人和善意第三人所有,应当退还
原主不明,登记拍卖后上缴国库
违禁品,价值轻微的,统一造册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