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通常简称会计法规。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
编辑于2022-11-21 13:11:48 云南“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指从事会计职业的人们在共同的职业兴趣、爱好、习惯、心理基础上形成的思想和行为方面的道德规范,如会计的职业责任、职业纪律等。 会计工作能否提供客观、公正的会计信息,能否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监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是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按会计法律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各种经济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通常简称会计法规。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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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指从事会计职业的人们在共同的职业兴趣、爱好、习惯、心理基础上形成的思想和行为方面的道德规范,如会计的职业责任、职业纪律等。 会计工作能否提供客观、公正的会计信息,能否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监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是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按会计法律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各种经济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通常简称会计法规。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的含义与内容
含义: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构成
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立法宗旨:规范会计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立法宗旨: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
地位: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步法律
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
《总会计师条例》
立法宗旨:确定总会计师的职权和地位,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制定宗旨: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效力
低于会计法律,高于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会计部门规章(财政部及其相关部门)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
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含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管理会计工作价值的组织形式与基本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
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内容
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
国家制定统一的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监督制度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可以军队实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会计市场管理
准入管理
过程监管
退出管理
会计监督检查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除此之外,还包括依法加强对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目前我国基本形成阶梯式的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
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我国会计工作的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会计协会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职责
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单位负责人类型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驶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会计机构的设置
考虑因素
单位规模的大小
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经营管理的要求
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
遵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会计法》规定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总会计师条例》规定
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之一是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会计核算
含义: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会计方法,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环节,为经营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依据的一项会计活动
总体要求
会计核算的依据
各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
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各单位必须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以假充真)
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篡改事实)
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以假乱真)
会计核算的其他相关规定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以每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会计中期
半年度
季度
子主题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
会计处理方法
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会影响会计资料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进而影响会计资料的使用情况
会计记录文字
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可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外商企业,可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会计凭证
含义: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身份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分类
原始凭证
含义: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者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据,如发票
种类
按照取得的来源不同
自制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
按照填制的手续和内容不同
一次凭证
累计凭证
汇总凭证
按照格式不同
专用原始凭证
通用原始凭证
内容
凭证的名称
填制凭证的日期
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经济业务内容
数量、单价和金额
填制和取得的基本要求(p31页)
审核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更改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改
原始凭证上除金额以外的其他事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记账凭证
含义:记账凭证,亦称传票,是指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
种类
按照填列方式不同
单式记账凭证
复式记账凭证
按照其反应的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同
收款凭证
付款凭证
转账凭证
按照用途不同
专用记账凭证
通用记账凭证
内容
填制凭证的日期
凭证编号
经济业务摘要
会计科目
金额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基本要求(p33页)
更改(p33页)
保管(p34页)
会计账簿
含义: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设置及分类
设置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真实、完整
分类
总账(总分类账)
明细账(明细分类账)
日记账
其他辅助账簿(备查账簿)
启用会计账簿基本要求
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在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
登记会计账簿基本要求
准确完整
注明记账符号
书写留空
正常记账使用蓝墨水,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
顺序连续登记
顺出余额的要求
过次承前的要求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的更正方法
划线更正法
红字更正法
补充登记法
结账
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结账
财务会计报告
含义:财务会计报告,也称财务报告,是指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单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结构性表述文件
类型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还在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附注
编制要求(p40页)
会计档案管理
含义及内容
含义: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受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的、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内容
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
其他会计资料
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财政部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
会计档案归档
电子会计档案
单位的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移交
单位内部会计档案的移交
单位之间会计档案的移交
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和借出(p43页)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p43页)
永久
定期
10年
30年
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p45、46页)
鉴定
销毁
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会计监督
含义:会计监督是指单位内部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经济监督检查职权的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社会审计中介组织,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本单位内部预算执行情况所进行的监督。
三位一体会计监督体系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含义: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会计手段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一种监督
主体: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对象:单位的经济活动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要求(四个明确)
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记账人员不得兼任审批人员、经办人员或财物保管人员)
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财务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内部控制
含义与目标
企业
含义:内部控制是指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目标: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行政事业单位
含义: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目标: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原则
企业内部控制
全面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
制衡性原则
适应性原则
成本效益原则
行政单位内部控制
无成本效益原则,其他与企业内部控制原则一致
责任人
企业内部控制
董事会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单位负责人
内容(要素)
企业内部控制
内部环境
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
信息与沟通
内部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
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
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企业内部控制的控制措施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授权审批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
财产保护控制
预算控制
运营分析控制
绩效考评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
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内部授权审批控制
归口管理
预算控制
财产保护控制
会计控制
单据控制
信息内部公开
内部审计(p52-54页)
含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一般要求
作业要求
报告要求
内部管理要求
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体的政府监督
含义: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工作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
主要内容
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账户查询权
财政部门和各单位的相关义务
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
含义: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依法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一种监督制度
性质:是一种外部监督是对单位内部监督的再监督
特征:独立性、有偿性、中介性、公正性、权威性
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联系
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都注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可能涉及对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
区别
审计独立性不同
审计方式不同
审计的职责和作用不同
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不同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范围和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承办的审计业务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含义和要素
含义: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要素
标题
收件人
审计意见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的事项
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
报告日期
审计报告的种类和审计意见的类型
审计报告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的设置
办理会计事务的组织方式
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实行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
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范围
委托人的义务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含义: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
设置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
出纳
财产物资核算
工资核算
成本费用核算
财务成果核算
资金核算
往来核算
总账核算
稽核
档案核算
设置原则
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人员
含义和范围
含义:是指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
范围
出纳
稽核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会计监督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其他会计工作
对会计人员的一般要求
会计人员
遵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会计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
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会计工作的禁入规定
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专业职务(会计职称)
会计人员层级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含义: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简称会计资格
级别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参加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继续教育科目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学分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不少于90学时。期中,专业科目一半不少于2/3
单位责任
保障权利
建立激励机制
总会计师
会计工作交接
含义与责任
含义:是指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故暂时不能工作时,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
责任(p66页)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子主题
会计工作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工作交接的监交与会计工作交接要求
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要求(p67页)
法律责任
含义: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形式
行政责任
含义: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方式
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
刑事责任
含义: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对犯罪分子依照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反国家统一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的含义与内容
含义: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构成
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立法宗旨:规范会计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立法宗旨: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
地位: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步法律
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
《总会计师条例》
立法宗旨:确定总会计师的职权和地位,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制定宗旨: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效力
低于会计法律,高于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会计部门规章(财政部及其相关部门)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
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含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管理会计工作价值的组织形式与基本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
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内容
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
国家制定统一的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监督制度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可以军队实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会计市场管理
准入管理
过程监管
退出管理
会计监督检查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除此之外,还包括依法加强对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目前我国基本形成阶梯式的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
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我国会计工作的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会计协会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职责
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单位负责人类型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驶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会计机构的设置
考虑因素
单位规模的大小
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经营管理的要求
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
遵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会计法》规定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总会计师条例》规定
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之一是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会计核算
含义: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会计方法,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环节,为经营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依据的一项会计活动
总体要求
会计核算的依据
各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
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各单位必须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以假充真)
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篡改事实)
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以假乱真)
会计核算的其他相关规定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以每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会计中期
半年度
季度
子主题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
会计处理方法
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会影响会计资料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进而影响会计资料的使用情况
会计记录文字
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可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外商企业,可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会计凭证
含义: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身份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分类
原始凭证
含义: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者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据,如发票
种类
按照取得的来源不同
自制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
按照填制的手续和内容不同
一次凭证
累计凭证
汇总凭证
按照格式不同
专用原始凭证
通用原始凭证
内容
凭证的名称
填制凭证的日期
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经济业务内容
数量、单价和金额
填制和取得的基本要求(p31页)
审核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更改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改
原始凭证上除金额以外的其他事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记账凭证
含义:记账凭证,亦称传票,是指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
种类
按照填列方式不同
单式记账凭证
复式记账凭证
按照其反应的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同
收款凭证
付款凭证
转账凭证
按照用途不同
专用记账凭证
通用记账凭证
内容
填制凭证的日期
凭证编号
经济业务摘要
会计科目
金额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基本要求(p33页)
更改(p33页)
保管(p34页)
会计账簿
含义: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设置及分类
设置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真实、完整
分类
总账(总分类账)
明细账(明细分类账)
日记账
其他辅助账簿(备查账簿)
启用会计账簿基本要求
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在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
登记会计账簿基本要求
准确完整
注明记账符号
书写留空
正常记账使用蓝墨水,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
顺序连续登记
顺出余额的要求
过次承前的要求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的更正方法
划线更正法
红字更正法
补充登记法
结账
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结账
财务会计报告
含义:财务会计报告,也称财务报告,是指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单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结构性表述文件
类型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还在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附注
编制要求(p40页)
会计档案管理
含义及内容
含义: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受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的、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内容
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
其他会计资料
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财政部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
会计档案归档
电子会计档案
单位的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移交
单位内部会计档案的移交
单位之间会计档案的移交
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和借出(p43页)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p43页)
永久
定期
10年
30年
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p45、46页)
鉴定
销毁
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会计监督
含义:会计监督是指单位内部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经济监督检查职权的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社会审计中介组织,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本单位内部预算执行情况所进行的监督。
三位一体会计监督体系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含义: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会计手段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一种监督
主体: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对象:单位的经济活动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要求(四个明确)
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记账人员不得兼任审批人员、经办人员或财物保管人员)
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财务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内部控制
含义与目标
企业
含义:内部控制是指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目标: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行政事业单位
含义: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目标: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原则
企业内部控制
全面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
制衡性原则
适应性原则
成本效益原则
行政单位内部控制
无成本效益原则,其他与企业内部控制原则一致
责任人
企业内部控制
董事会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单位负责人
内容(要素)
企业内部控制
内部环境
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
信息与沟通
内部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
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
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企业内部控制的控制措施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授权审批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
财产保护控制
预算控制
运营分析控制
绩效考评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
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内部授权审批控制
归口管理
预算控制
财产保护控制
会计控制
单据控制
信息内部公开
内部审计(p52-54页)
含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一般要求
作业要求
报告要求
内部管理要求
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体的政府监督
含义: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工作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
主要内容
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账户查询权
财政部门和各单位的相关义务
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
含义: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依法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一种监督制度
性质:是一种外部监督是对单位内部监督的再监督
特征:独立性、有偿性、中介性、公正性、权威性
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联系
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都注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可能涉及对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
区别
审计独立性不同
审计方式不同
审计的职责和作用不同
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不同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范围和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承办的审计业务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含义和要素
含义: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要素
标题
收件人
审计意见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的事项
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
报告日期
审计报告的种类和审计意见的类型
审计报告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的设置
办理会计事务的组织方式
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实行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
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范围
委托人的义务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含义: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
设置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
出纳
财产物资核算
工资核算
成本费用核算
财务成果核算
资金核算
往来核算
总账核算
稽核
档案核算
设置原则
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人员
含义和范围
含义:是指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
范围
出纳
稽核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会计监督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其他会计工作
对会计人员的一般要求
会计人员
遵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会计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
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会计工作的禁入规定
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专业职务(会计职称)
会计人员层级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含义: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简称会计资格
级别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参加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继续教育科目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学分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不少于90学时。期中,专业科目一半不少于2/3
单位责任
保障权利
建立激励机制
总会计师
会计工作交接
含义与责任
含义:是指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故暂时不能工作时,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
责任(p66页)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子主题
会计工作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工作交接的监交与会计工作交接要求
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要求(p67页)
法律责任
含义: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形式
行政责任
含义: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方式
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
刑事责任
含义: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对犯罪分子依照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反国家统一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