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职工张三个人医保账户余额5000元,某次在三甲医院就医,共花费20000元,其中:
1、购买甲类药品花费2000元,购买乙类药品花费3000元;
2、医保目录范围内诊疗费用为10000元;
3、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服务费5000元;
该地区乙类药品自付10%,起付线2000元,封顶线30000元,在三甲医院报销比例80%,那么,张三可以报销的金额为;
统筹账户可报销:【(2000+3000*90%+10000+5000)-(2000元)】*80%=19700元*80%=14160元;
个人账户:余额5000元,可以用于支付统筹账户报销后剩余的部分。即:5000元-(花费总金额-统筹账户报销金额)=5000-(20000-14160)=-840元。也就是说,实际上个人花费的20000元中,经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报销后,实际上个人只需要额外支付840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