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更新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婴幼儿照护费用,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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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专项附加扣除
婴幼儿照护费用
扣除条件
3岁以下婴幼儿
扣除标准
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
自2022年起实施
扣除方式
父母双方各50%
父母一方100%
二选一,一年内不变
子女教育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学前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
学历教育
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
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满3周岁当月--小学入学前一月
入学当月--结束当月
继续教育
学历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每月400元
入学当月--结束当月,同一学历不超过48个月
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本人按继续教育算
其父母按子女教育算
二选一,不得同时扣除
本科以上
本人100%
非学历继续教育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每年3600元
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金额与证书数量无关
赡养老人
赡养一位及以上
年满60岁的父母
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每月2000元
年满60周岁当月,到去世当年末
独生子女
100%
非独生子女
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均摊/约定/指定,约定和指定要协议,指定优先于约定
一年内不变
当年度其他兄弟姐妹全部去世,次年可按独生子女扣除
备注
父母
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子女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未成年子女
未满18周岁
一年内
一个纳税年度
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工作市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住房租金
纳税人及配偶在工作市无房
纳税人在工作市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每月1500元
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每月1100元
市户籍人口超过100万
每月800元
市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
租赁期开始当月--结束当月
夫妻工作市
相同市,选一方扣
不同市,分别扣
承租人扣
与住房贷款利息不同时享受
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
首套房贷利息
银行或公积金贷款
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每月1000元
偿贷期,不超过240个月
开始还款当月--全部还完或合同终止当月
婚前分别扣
婚后
只能选扣一套
夫妻选一方100%,一年内不变
夫妻双方50%,一年内不变
大病医疗
一年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
留存医疗费用原件或复印件,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可查询
每年80000元
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3.1-6.30),据实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分别计算累计额
本人或者配偶
可累计,可分开
未成年子女的可本人或配偶二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