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7年5月2日,意大利航海家约翰·卡伯特受英王委托,率领18名水手,乘坐小帆船探索新大陆,他们发现了新英格兰地区,于是英国将北美划为自己的殖民范围。
1587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就把一份“土地授权书”,也就是“地契”,交给沃尔特·雷利爵士,让他在北美建立一个“英国人的国家”,从此开启了英国殖民北美的篇章。
1606年英国人在弗吉尼亚州的切萨皮克湾一个河口建立了第一个贸易根据地,并以当时国王詹姆斯一世的名字命名为詹姆斯敦。
1620年,在英国清教徒受到迫害,纷纷逃离,104名清教徒从英国逃到荷兰,后来前往美洲准备建立自己的理想国。其实这批逃离的清教徒已经获得了英国政府的“特许状”,允许他们前往美洲的弗吉尼亚。但不幸的是他们登录的地方并非弗吉尼亚,而是科德角,这里没有许可,也没有接应的人,为了不引发混乱他们签订了《“五月花号”公约》,表示效忠英国国王,自我约束,践行自制,学习立宪,形成了一个公民自制的整体。
此后英国人源源不断的涌入北美,形成了最早的13个英属殖民自治地。殖民地的统治模式是依照英国政体建立的,每个殖民地都有自己的总督和议会。总督代表英国对殖民地进行统治,拥有行政、经济和军事大权,可以否决议会通过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