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行文方向比较。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属于上行文;函适 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属于平行文。当“函"被用作“请求 批准”功能时称“请批函”(或"请示函”),它自然亦属平行文。
二是行文对象比较。“请示”的行文对象必须是有隶属关系的上级领导机关或者业务指 导机关, 即在行政或组织上与发文机关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的机关。“请批函”的行文 对象与发文单位通常不属于同一个系统,不存在隶属关系,所以行文范围较广。
三是行文内容比较。“请示”是发文机关向具有行政管辖权的上级机关提出请求,其行 文内容一般是比较重大的事项,涉及机关政务、人事、财务、政策等方面的问题。”请 批函”的行文内容只限于请批具体事项,局限于事务和业务方面的问题。
四是行文语气比较。“请示”作为报送上级机关的上行文,应该具备谦恭、尊重、征 询、请求的语气。“请批函”作为报送不相隶属机关的平行文,应该具备谦和、恳切. 商请的语气。避免使用“要”、“不要”、“否则”、“承蒙关照"等命令、声讨和客套的语 体。
五是回复文种比较。 一般对“请示”的回复用“批复"公文同,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行 文。对“请批函”的回复用“复函(批答函)”,是主管机关向不相隶属的机关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