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一审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指人民法院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初次审理时所必须遵循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查清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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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国际经济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
民诉17之二审
第1章 刑法的基础知识
刑法
贫困户动态调整程序
第一审程序
审判概述
审判特点
客观上存在着一个双方(多方)当事人之间的冲突或者纠纷
利益主张不同的双方(多方)把争执交由非冲突的第三方处理
在第三方居间的三方格局中,按照一定的程序解决该纠纷
对冲突的解决,第三方有最终的独立决定权
审判,指人民法院在原、被告双方等的参与下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诉讼活动。————只有人民法院才能行使审判权
审判意义
有利于从实体上正确解决案件
有利于限制诉讼主体的恣意妄为
有利于实现程序正义
审判组织
独任制
审判员一人审判案件
审判委员会
合议制
审判员(包括陪审员)数人审判案件
审判原则
控辩平等原则
在刑事审判的三方组合中,控告方与被告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意义:法官中立的保障、辩论的真正实现
注意: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收集证据力量上的均衡追求
法官中立原则
指法官在刑事诉讼中应保持中立,全面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并最终毫无偏见地形成对案件证据和事实的判断
注意:法官不负举证责任;法官指挥审判只能是程序性的;应维护法官在庭审中的权威
直接言词原则
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以口头方式向法庭提出,法庭审判必须以双方口头辩论、质证的方式进行。
内容
法庭审判必须在被告人、检察官等亲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所有提供言词证据的人必须出庭作证
法官对证据的调查、采纳必须亲自进行
法庭审判应持续、集中进行
自由心证原则
指对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及案件事实的判断,法律不预先作硬性规定,由法官本着理性和良心,根据调查和辩论中形成的内心确信予以自由认定。
主要区别:控辩双方的地位;法官的地位;陪审团(员)的职责
由审判员一人开庭审判案件的制度
特点
只限于基层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处理
只限于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
由审判员数人集体开庭审判案件的制度
合议庭人员的组成
注意:人数应为单数;陪审员不能担任审判长;书记员不是合议庭组成人员
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
基层、中级、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1、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2、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3、案情复杂或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基层、中级、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1、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且社会影响重大的;2、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且社会影响重大的;3、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
基层、中级法院
审判员3人
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共3人或7人
高级法院
审判员3~7人
审判员和陪审员共3或7人
最高法院
第二审:3~5人
死刑复核:3人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权利区别
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应当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应当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审判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合议庭活动原则
集体合议
少数服从多数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进行集体领导的组织
主要内容
审判委员会的成员须经国家权力机关任免
审判委员会的会议由院长主持
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只是重大或者疑难的案件
拟判处死刑的
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需要再审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应当
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
新类型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其他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
可以
需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只有院长才有权决定
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的关系上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应在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评议基础上作出
第一审程序概述
指人民法院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初次审理时所必须遵循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查清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是否达到开庭审判的条件
审查的内容: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起诉书有无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