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票据法(刘安琪2022-2023)
刘安琪公司法、票据法体系梳理,整理了 特征、汇票的知识,一起来高效复盘,希望这份脑图会对你有所帮助。
民诉法知识体系梳理,分享了 普通共诉、必要共诉、代表人诉讼的内容,希望这份脑图会对你有所帮助。
民诉法知识体系梳理,必要共同原告、被告一定是本案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有独三、无独三一定不是本案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
民诉法知识体系梳理, 如法定代理人是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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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
特征
无因性
原关系与票据法律关系分离
毒品交易买卖无效票据有效
例外可抗辩
对直接债权债务持票人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
不履行约定义务
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
对“明知”持票人
由于非善意,可以隔山打牛
要式性
文义性
独立性
出票后不得撤回
汇票
分类
远期汇票
只有远期汇票有承兑
即期汇票
票据行为
出票
金额、出票日期、签章是支票、汇票、本票三类票据共同的绝对记载事项
未记载付款日期,则为即期票据
出票不得附条件,否则票据无效
背书
转让背书
转让票据权利
非转让背书
授予他人行使一定的票据权利为目的
委托收款背书
质押背书
规则
连续
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
证明票据权利
无须经票据债务人同意
背书人不退出票据关系
背书人的限制背书
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后手背书转让
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回头背书
不能追索循环中的主体
持票人为出票人,对其前手无追索权
持票人为背书人,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期后背书
指票据被拒绝承兑/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背书人仍然将其背书转让
仅期后背书人承担责任
部分背书、分别背书
无效
附条件背书
背书不得附条件
附条件的背书有效+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条件是个屁,保障流通性
指仅转让部分权利
汇票质押
记载“质押”字样为票据质押,否则为转让
质押票据不得再背书转让
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 +后手将票据质押
通过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
被背书人有权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委托收款)
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承兑
仅针对远期汇票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条件
承兑附有条件的
视为拒绝承兑
保证
连带责任
被保证人可选择追索(想追谁追谁)
免责情形
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
保证人的代位
保证人清偿债务后
可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VS民法不可以
附条件的保证
保证不得附条件
附条件的,所附条件视为无记载
部分保证也是附条件
附条件的票据行为
做题看到附条件,就把条件划掉
归纳总结
原则上不得附条件
出票附条件
出票无效
保证汇票的支付力
背书附条件
背书有效,条件无效
保证流通性
承兑附条件
保证承兑的纯洁性
保证附条件
保证有效,条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