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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思维导图,思维框架,内容有清朝的建立与统一、清朝的盛世、清朝的中衰、清朝君主集权制度的强化、清朝的经济与社会、清朝的民族关系、清朝的思想 学术与文化。
编辑于2023-06-23 20:05:37 重庆清朝
清朝的建立与统一
后金的兴起与清朝的统一
1588年努尔哈兹统一建州诸部
1616年努尔哈赤于赫图阿拉建立后金
建立卫亲军队“巴牙喇”
军事上,实行军民合一和军政合一的八旗制度
1618年后金政权向明朝正式开战
1621年后金占领沈阳和辽宁
1625年迁都沈阳,称盛京
1636年皇太极改国名为清,将女真人改为满洲人
顺治入关与大顺、南明政权的覆亡
顺治入关与大顺政权覆亡
1643年皇太极逝,福临继位,多尔衮摄政
1644年明朝被农民李自成推翻
吴三桂投降了关外的清朝
1644年清军进入北京
1645年李自成死,标志大顺政权的灭亡
南明政权的灭亡
福王朱由崧为帝,年号弘光,建立南明第一个政权
1645年清朝派多铎统兵南下,直指南明
1645年5月占领南京,掳获福王
1645年明朝残余势力同时建立两个南明政权
唐王朱聿键福州政权,年号隆武
鲁王朱以海在绍兴建立政权,称监国
1646年清军消灭鲁王和唐王政权
1646年明士大夫在广州拥朱由榔为监国,年号永历
1656年孙可望投降清朝
1658年清朝进攻云南,打败李定国,桂王逃往缅甸
1661年吴三桂入缅,桂王死
1662年李定国病死,南明政权悉数覆灭
康熙亲政、平定三藩与统一台湾
康熙亲政
1661年福临逝,玄烨继位
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和鳌拜为辅政大臣
1661年辅政大臣下令废除十三衙门,复立内务府
1666年鳌拜逼康熙处死苏克萨哈
1667年14岁玄烨亲政
1669年康熙擒鳌拜
平定三藩
三藩:吴三桂平西王(云南)、尚可喜平南王(广东)、耿精忠靖南王(福建)
1673年吴三桂叛乱
1681年清军攻破昆明,历经八年的三藩之乱至此结束
统一台湾
1623年台湾安平被荷兰人占领
1626年西班牙占据台湾北部基隆
1641年荷兰打败西班牙占领台湾
1662年台湾回到中国人手中
1683年清军进攻台湾前哨澎湖,郑军大败
1684年康熙在台湾设一府三县,隶属福建省
平定准部与开拓疆域
准噶尔部的挑战
清朝的军事征服
1690、1695、1697年三次出兵征讨准噶尔
1758年准噶尔叛乱被平定,设伊犁将军
1724年年羹尧平叛准噶尔
1759年平定大小和卓叛乱
1872年平定张格尔叛乱
新的全国统一
清朝的盛世
康、雍、乾盛世
康熙年间(1662-1722年)
政治上,设立南书房
经济上,废除圈地政策
文化上,扩充科举、倡导儒学
军事上,完成了国家统一,开拓了边疆
外交上,与俄罗斯签订 《尼不楚条约》
雍正年间(1723-1735年)
政治上,设立军机处
经济上,火耗归公、摊丁入亩
军事上,平定青海和硕特蒙古上层贵族的叛乱
乾隆年间(1736-1795年)
计算方法
雍正二年=1723+2-1=1724年
乾隆57年=1736+57-1=1792年
雍正对吏治的整饬
设立军机处,架空议政王大臣会议
1724年摊丁入亩,改革赋税制度
1726年改土归流(对土司采取招抚与镇压两手政策)
铸币改革(改变新铜钱的金属比例)
整饬吏治
1723年,世宗连下谕旨告诫
成立会考府,对各部门财政进行审计,查出问题即严肃处理
重视事后追查,也重视事前监督
博彩舆论
官员试用
密折制度
惩贪须以养廉为前提
耗羡归公
设养廉银
乾隆的“十全武功”
1735年世宗胤禛逝,通过秘密建储制度,世宗第四子弘历继位,年号乾隆
1755年、1758年两次平定准噶尔部叛乱、攻克伊犁
1759年平定回部大小和卓叛乱
平定四川西北大小金川
1747年莎罗奔出降,久而复叛
1766年清朝派阿尔泰联合九土司进攻大金川,清军败
1776年大小金川彻底平定
镇压台湾林爽文起义
1786年林爽文在南台湾起义
1788年掳获林爽文
降服缅甸
1736年建立缅甸国
1765年缅甸北侵云南普洱府境
1767年乾隆以明瑞为云贵总督,被缅军击败
1769年傅恒等打败缅甸军队
1788年缅甸遣使朝贡,清开关市与缅甸贸易,保持长期边界和平
降服安南
1788年清朝大破阮文惠兵,复黎维祁位
1790年阮光平入朝,被封为安南国王
1791年两次打败廓尔喀对后藏的进攻
1792年乾隆御制《十全记》
盛世典修
经学
康熙时修《周易折中》、《诗经纂说汇纂》、《书经传说汇纂》、《春秋传说汇纂》
雍正时修御纂《孝经集注》
史学
纪传体史书《明史》
《明史》始于1645年顺治时期开馆
1679年康熙重开明史馆纂修纪传体史书《明史》
1679年康熙命徐元文为监修...参与纂修
1691年撰成初稿
1723年进呈《明史稿》310卷
1739年进呈,正式刊行,定为《明史》
1775-1789年进行修订,定本收入《四海全书》
修历144年,历史上编篆时间最长的官修史书
类书
《古今图书集成》
1701-1706年陈梦雷完成初稿,原名《文献(古今图书)汇编》,康熙赐名
1726年加速编定,基本上按陈梦雷原稿排印
1728年付武英殿用聚珍铜活字排版印刷
丛书
《四库全书》
分经、史、子、集
1773年-1787年开设四库馆,缮写完成
1793年编篆工作完工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总结性质的目录著作
盛世隐忧
政治上,乾隆默许纵容官吏受贿贪污,吏治腐败
军事上,满洲八旗军队染奢侈之风,不思操练和奋发
经济上,乾隆时皇室奢华,国库日竭
外交上,乾隆继续实行闭关锁国政策
清朝的中衰蕴于乾隆的盛世之间
清朝的中衰
嘉庆朝的政治困境与社会危机
嘉庆继立
1795年乾隆宣立十五子颙琰为皇太子
1796年颙琰为帝,改元嘉庆
1799年乾隆逝,颙琰亲政
1799年和坤及其党羽夺职下狱
政治困境(原因)
嘉庆帝本人性格保守
乾隆以来形成因循守旧、官吏饱食终日、相互推诿的风气积重难返
官场贪污腐败成风,立法不严,治理不密
社会危机
1796年白莲教起义爆发
源于土地兼并所造成的流民和棚民现象(川楚陕)
白莲教提出“穿衣吃住,不分你我”的互助主张
农民对土地的强烈渴求
1798年被清军围困
仁宗采用剿抚并用的方针
下罪己诏,杀和坤
调兵围攻起义军
1803年清政府镇压了白莲教起义
1813年天理教起义爆发
1813年天理会义军寡不敌众,最终失败
1803年嘉庆遇刺(陈名德行刺案)
道光朝的内忧外患
内忧深重
官场腐败,政务废弛
人口大增,民生日绌
入不敷出,财力匮乏
外患降临
走私鸦片,白银外流
1838年派林则徐禁烟
道光朝是清朝由盛而衰的转折点
西方逼临与天朝失措
马戛尔尼使华
1793年英国派特使马戛尔尼使华
清廷的虚荣与忧惧
1714年兵部建议渔船出洋,不可装载米酒;进口时,不许装载货物
1793年英国派特使马戛尔尼使华,乾隆采用贬低英国人的手法
1816年英国派使臣阿美士德使华,嘉庆拒绝接见
1831年驱逐夷船,严禁内地百姓通夷
1840年官府重案查办携带夷物的百姓
闭关锁国
清朝君主集权制度的强化
虚置议政王大臣会议与皇帝进一步集权
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
崇德以前,八贝勒分治各旗,太宗皇太极与诸兄弟无明显君臣等级
顺治入关,开始严君之分
康熙初年,议政王大臣会议(国议)仍具有权威性
康熙时,设立南书房,削弱内阁及议政王大臣权力
康熙继位,诸大臣辅政以及诛杀鳌拜,限制了国议权力
康熙晚年,派皇子主管旗务,削弱旗主势力
雍正时,大杀满族贵族,派亲信管理旗务,旗丁听命于皇帝,削弱国议权力
军机处的设立
1729年雍正设军机房作为军事指挥中心
1730年改称军机处
军机处听命于皇帝,加强了皇权专制
中央与地方行政机构的建立
中央机构的设置
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名义上是内阁
由三院(内国史院、内弘文院、内秘书院)组成
初由三院行使内阁职能
后逐步演变为部院之上的中枢机构
最终定名为内阁
内阁官员满汉分属
内阁在清实际不掌实权,掌实权的是议政王大臣会议,后是军机处
清初设有议政王大臣会议的专制机构议政处,其具体行政规则置于内阁之下
六部作为中央政府的执行机关(内阁下辖六部)
六部皆设尚书为长官,左右侍郎为副长官,官员也是满汉分属,皆为满汉各一人
六部下属各司的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
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宗人府、詹事府、国子监、钦天监、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
皆行满汉复职制
监察制度
康熙时,废除了巡按御史制度,事权尽归地方总督或巡抚
雍正时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改隶都察院,给事中权力大为削弱
理藩院
清代创设的专门管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中央机构
最初仅办理与蒙古的事务
后逐渐扩大为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事务
后又监管与外国(如俄国)交涉的事务
官员只以满蒙人担任,不设汉官
内务府
专管宫廷皇室事务的机构
长官称总管大臣,由满族王公贵族担任
恢复十三衙门作为内府衙门的补充
康熙时,将太监纳入内务府三旗的诸内领管的控制之下,防范太监专政
十三衙门不包括司礼监,大臣上奏由皇帝亲审,不再委任宦官
明司礼监专权之弊被革除
地方行政机构的组成
省
清朝前期设18个行省,后增加了台湾、新疆、奉天、吉林、黑龙江5个行省,达到23个
每省设巡抚1人,为省级最高官员
一省或二三省设总督1人,常设,主管军事,有时节制巡抚
各省还设与督抚平级的提督学政,主管教育科举
总督、巡抚下设
承宣布政使司,长官布政使,主管行政、民政和财政
提刑按察使司,长官按察使,主管司法刑狱
府(州、厅)
设知府、知州
县
设知县,主管一县行政
清朝在基层推行保甲制
州县城乡10户为牌,10牌为1甲,10甲为1保,各设长管理
佃户、雇工附于主户之下,于每户门挂一印牌,写主人名字及丁口数
僧道在寺观中也有登记牌
边疆特别行政区
在边疆设置省级特别行政区,设将军或驻地大臣管理
蒙古地区实行大小扎萨克制(盟旗制)
维族地区设总理回务札萨克郡王
西藏实行政教合一,由达赖、班禅分掌前后藏,委任噶厦和大小喇嘛执行政令
云南、贵州、广西、四川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
先实行土司制度,由土官管理地方事务
后推行改土归流
东北
最初在盛京设内大臣
后在盛京、吉林、黑龙江等地设将军管理当地军政和民政
军事、法律、铨选制度的建立
军事制度
八旗兵
原为集军事、行政、生产为一体的特殊社会组织,入关后成为纯粹的军事组织
八旗兵最初为满八旗,后增加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
隶属于中央八旗都统衙门,地方总督和巡抚无权征调
包括守卫京师的禁卫兵和驻防各地的驻防兵
绿营兵
绿营兵是入关后整编前明军队和新招募汉人组成的军队,军用绿旗
分马兵、步兵、水兵,按标、协、营、汛编制
归地方管辖
土兵
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组成的地方正规军
在北方、西北、西南称土兵,东北称索伦兵
法律制度
1647年清廷制定《大清律》
1727年雍正时正式公布
清律内容
采用参汉酌金的立法原则
主要内容规定五刑、八议、十恶等,厉行政治高压和思想高压
发挥劳动者生产积极性,规定减轻超经济剥削的内容
清律的主要特点是断案时用例不用律,无例可循,方准律断
重新规定佃主与佃户是主仆名分,有着明显的不公之处
法律有民族歧视倾向,满汉罪犯在审判机构和用刑标准上截然不同
针对蒙古族和维吾尔族还制定有蒙古律和回律
铨选与科举制度
官吏复职制度
清军入关和征服各地后,对前明官吏多数照旧录用,主动归顺的予以升擢
在中央内阁、六部、地方衙门实行满汉皆用的复职制度
重要部门不设汉官或汉人只任副职,地方府县多用汉人
捐纳制
准许各族士人(主要是汉族地主)捐钱做官
现任官员捐钱可以升职,降职者可以复位,外官可优先选用
主要在顺治时推行,后仅作为科举制的补充
科举制(铨选制度的主体)
1645年开科取士
科举制流程
应考者成为童生,童生通过县考、府考或院考等初级考试获得秀才资格,才能参加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会、殿试三年举行一次
乡试在省城举行,中榜者称举人
会试在京城举行,中榜者称进士
最后参加由皇帝主持的殿试
一甲三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可直接授翰林院官职
二甲赐进士出身
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考试内容:仍采取明朝考试的八股程式,从《四书》《五经》中出题
开设特科
博学鸿儒科
1678年康熙首开博学鸿儒科
京三品官员或外省督抚推荐,赴京考试,一经录取,授翰林院职
经济特科
孝廉方正科
考核制度(每三年对各级官吏考核一次,以定升降)
文官
考核由中央吏部考功主持
考核的内容
守
即操守,分清、谨、平三等
政
即政绩,分勤、平两等
才
即才能,分长、平两等
年
即年龄,分青、壮、健三等
考察官
考察京官称京察,三品以上由皇帝考察,四品以下由吏部考察
地方官考察称大计,由府、道、省逐级考核所属官吏,上报吏部
考察成绩
称职
京察中最好的称京察一等
大计中最好的称卓异官
升职
勤职
供职
留职
考核惩处
对不称职者施以八法,即对贪、酷者,革职问罪
对于无为、不谨者革职
对于年老、有疾者令其休致
对于浮躁、才力不及者降级或调往偏僻任职
武官
由兵部主持
武官也实行考核,称军政
考察内容“四格”
才能
操守
骑射
年岁
清朝的经济与社会
农业发展与人口迁移
重农措施与农业发展
清入关后沿用前朝重农抑商政策
清初实行更名田措施
明代藩王所占民田还给原主
更名田与民田一同起科征税
分得更名田的农民成为自耕农
赋役制度
1646年顺治时编成《赋役全书》
康熙时编成《简明赋役全书》
1712年宣布以康熙五十年丁银额为准,以后盛世滋生人丁,永不赋税
雍正时,实行摊丁入亩,将人丁税并入田亩征收,从此不再征收人丁税
重视治理黄河
康熙亲选治河人才并参与方案制定,南巡时六次亲临治河现场
疏浚运河
治理了北京附近浑河,改名永定河
促进人口的快速增长;耕地面积不断扩大
人口迁移
人口迁移的原因
人口迅速增长,田地并没有多少增加
人口压力导致人口流动和迁徙
清代人口迁移的方向
纵向南北运动
山东、河北等地的农民闯关东,向广袤的东北流动
山西、陕西农民走西口,进入内蒙古开荒种地
横向东西运动
长江中下游农民向长江中上游地区迁移
江西填湖广
湖广填四川
闯关东的北方移民潮
清朝统一后东北作为清廷发祥地,统治者视为禁地,设柳条边予以圈禁
1716年顺天永平歉收,官员请暂开两月之禁,康熙准奏
乾隆下令各地遇有贫民,可出山海关觅食,等本地麦收有望速回
道光时山东登莱贫民利用海岸口前往盛京(沈阳)边外占种官荒
道光帝下令禁止私渡,但无论怎么禁止都无法阻挡
清改变政策,承认已在关东安家流民的居住权
南方的湖广填四川
长江下游人口饱和,粮食产出不足以养活当地人口
江西、安徽和江向湖广移动,湖广土著向长江上游移动
人口迁移的意义
带来劳动力和先进生产经验及技术
带来了资本和商品经济观念
商品经济与工商市镇
商品经济发展的背景
政策促进
清朝前中期以工商业为基础的商品经济比较发达
清初除少数手工业行业实行官办外,其他都改为民间经营或官督商办
1645年清取消匠籍和免征代役银,但不久后恢复
康熙后把工匠代役银并入田赋征收,工匠代役银和匠籍制度才逐渐废除
清廷取消私人织机不得超过100张的禁令
经济内部运行的结果
人口激增,江南、珠三角地区人口饱和
向手工业和商业领域转移
手工业的发展
纺织业
丝织业
清代手工业中,最具有国际知名度的是丝织业,远销日本、欧洲和美洲等地
丝织产地分布
丝织业生产主要在江南的江宁、苏州、杭州和湖州等地
佛山和广州等地的丝织业也很发达
清代广州推行桑基鱼塘等生态农业,丝产量大大增加,丝织规模超过苏州,成为全国丝织业新的中心
西南的贵州遵义所产丝绸业相当精美
清朝官府有织造衙门,有官办作坊,但发展较快的是立足市场的民间私营作坊和手工工场
棉织业
江南的上海、苏州、无锡是棉织业中心
无锡有布码头之称
纺织机械
上海的纺纱脚车
制瓷业
江西景德镇为全国制造业中心
直隶、陕西、山西、河南、山东、四川、广东等地的制瓷业也都发达
制糖业
在广东、福建、四川和台湾等地很发达
矿冶业
云南的铜矿、贵州的铅矿、以及广东、山西、河南、山东的铁矿
佛山的铁器制造业最为发达
商业的发展与工商市镇的繁荣
地区与地区间的商品交流和交换日益频繁,形成了繁荣的国内市场
江南等地所需粮食从长江上游的湖广和四川等地以商品形式购来
湖广和四川等地又从长江下游的江南地区购进棉布、丝织品和其他手工业产品
江西和广东的瓷器,广东佛山的铁器,河南、湖北的棉花等商品通过市场销往外地
工商业市镇或地区经济集散中心
四大名镇:汉口、佛山、景德镇、朱仙镇
特大型市镇
汉口,天下四聚之一
大型市镇沙市、宜昌
在长江流域及华中地区的商业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
大批在湖北不同地域有较大影响的集镇,如仙桃、老河口等
它们是联结城乡的纽带,是大市镇繁荣的基础
为数众多的名为场的小集市
它们是农村交易产品的主要场所
以汉口为龙头的遍布全湖北的手工商业市镇
金融业革命
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品流通的活跃,促成了金融业的革命
金融企业的主要形式有当铺、钱庄、印局、账庄、票号,遍布全国各地乃至亚欧一些国家
经营金融业的商人中,山西帮规模最大,资本最雄厚
山西钱庄常靠亲属关系在全国设立分号,把款子从一个地方转给其他地方的分号,收取一些服务费”汇水“
小钱庄主要服务于所在地社区,大钱庄则常分布在通都大邑的地方银号相互往来
1701年前后山西商人开办了大盛魁印票庄
1736年在张家口设祥发永账局
1765年仅苏州一地就有山西商人经营的钱庄81家
山西各钱庄自发创立同业行会,管理、监督、约束和仲裁同行纠纷的组织
社会生活与风俗
家庭构成与婚姻
家庭
家庭构成
平民家庭多是一夫一妻
富裕家庭则纳有贵妾
家庭构成
普通的平民家庭由父子两代或祖孙三代构成,同一家庭的两个以上的成年儿子是分家生活的
官宦和富裕人家的家庭往往是四世同堂或五世同堂
家庭中的矛盾以家长和家庭成员之间为多,具体表现为父子、夫妻、婆媳、妯娌的摩擦和冲突
家长一般是成年男性
妇女
北方女子一般从事家务劳动
南方妇女多参加农业或纺织生产,甚至可以养活自己
豪门妇女则不事生产,但限于闺庭,足不出户
婚姻
清人婚姻既重门第又重财产
女方要求男方提供彩礼
男方要求女方准备嫁妆
婚礼习俗按礼俗举行,繁琐而铺张
订婚(下茶)
小定
也称稳亲,在男女尚幼时订婚
大定
正式订婚
结婚
结婚后一个新的家庭便组成了
宗族
数十人、数百人以至数千人同族人聚居的宗族
由未出五服的血缘近亲和出五服的同宗亲属建立的宗法组织
建由祠堂,推举族长,以凝聚人心并处理纠纷,作用相当于基层政权
社会阶层的区分
皇帝
拥有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力,占有丰富的社会资源
贵族阶层
宗室贵族
清代宗室封爵十二等
前九等没有官员品级可与之相比
第十等与一品官大学士等同
异姓贵族
爵分三级
王
公
侯
异姓公爵最高只相当于宗室封爵的第七等
享有犯罪后八议宽免及做官、袭爵方面恩荫的特权
三藩之乱后取消了异姓的王爵
官僚阶层
由文武官员组成
三品以上为大臣
四五品为中级官员
六品以下为低级官员
分别享有不同的恩荫权、优免权、赠封权等
绅衿阶层
由退职的官员和有功名的进士、举贡生监组成
享有部分免役权、司法诉讼上的特权和社会习惯上的特权
平民阶层
包括没有政治身份的地主、商人、自耕农、佃农、手工业者、僧道等,在法律上处于良人地位
雇工包括绅士、地主、商人、手工业者、佃农雇用的农业、手工业人,原来的地位介于良人和贱民之间,乾隆年间改制升为良人
贱民阶层
清代最下层的社会成员
奴婢
有卖身的、家生的、投靠的
主要从事家内劳动,是主人的财产,受主人的人身控制
教坊司乐户是官奴婢
乐户、堕民、丐户、蜑户、世仆、伴当
贱民不能同良人通婚,也不得通过科举入仕
衣食住行
服饰
清朝强制推行满人发型,即小顶辫发,剃去头颅前半部分头发,而在脑后梳辫子
1647年汉族除妇女、儿童、释道、忧伶一类人仍袭用明制宽衣大袖、浅鞋面外,一般男人改服箭衣小袖(紧身窄袖)
清代汉族女子从童年开始缠足,满族女子修头不修脚,崇尚天足
清初禁止缠足,但汉人积习难改,仍裹足
饮食
传统的米、麦
玉米、白薯也称为主要粮食
京中宴席
康熙时,以滦鲫、黄羊为佳品
乾隆时,盛行填鸭
满汉全席随之出现
茶馆兴盛起来
居住
皇宫在北京城市正中间
内城居住贵胄、官僚、满人
南面的外城是商人活动场所
“北朝南市”的传统规制
有的城分为满城和汉城,一些地方有贱民聚居区,在宁波称为贫巷,房舍矮小
清人讲究建筑质量,注重雕饰
富贵人家修建各种花园庭院
皇家拨巨款修建圆明园、颐和园、避暑山庄等园林
官绅、富商修建的私家花园散步全国各地,以苏州和扬州的为最佳
商人客居外地,建有会馆
四川自贡的西秦会馆
始建于1736年
清代陕西籍盐商集资修建的同乡会馆
建筑群对称布置,构成层次分明,变化多致的前低后高的五个院落群体
出行
运河道上船过河闸,先进官船,其次才及商民货船
有的地方提倡义渡为风尚,由私人出资修桥,或置船雇夫役,免费摆渡行人
有的地方以发展茶亭为美事,施茶给过往行人
节庆娱乐与文化生活
庙会
流行于全国各地的民间贸易和娱乐形式,依托于寺院,每年定期举行,连续多天
司事者多定戏班,作为连台的演出
还有踩高跷、耍猴戏、练武术、唱鼓书等曲艺杂技表演
满足 一种精神需要
传统节日
元宵节看赏烟火、龙灯
五月五日观龙舟竞渡
春祈秋赛,多有社戏演出
春节
社会风俗和民俗风情的集中体现
京城北京人家置办年货,年货分为饮食、衣用、日用、迷信、玩耍、点缀六类
观赏戏曲
昆腔、弋阳腔、梆子腔、鼓吹、吃打、十番、弦索、皮黄、京剧
前期昆腔为人所喜爱,清末则被京剧取而代之
戏班
皇帝内有内府戏班,演技和道具皆精绝
乾隆时爱看《西游记》《封神榜》等小说改编的神仙鬼怪戏
京城有戏班子,供士大夫欣赏
地方官多设戏班子,除自家观赏外,还借请属民富人观戏之机勒索钱财
乾嘉时期,工商业和交通发达的城镇,民间梨园遍布城乡内外
社会风俗的变异
社会风俗既有较强的传承性,又有一定的变异性
清朝各民族都有自己的社会风尚,但各族之间又相互影响
满人强迫汉人接受其生活习惯,但入关后渐染慕汉风
清代的社会风尚往往从上层往下层流行
京官和富商追求时髦与奢华,影响到下层,如江南民间宴客比达官贵人还奢华
清代社会风尚也从西方向中国流行,引起社会生活的某些变化
钟表传入中国后,从皇帝到大臣再到一般的士绅都以使用钟表为荣
清朝的民族关系
满蒙联姻
满蒙联姻制度
清朝最初实行的民族政策,一直延续到清末
满蒙联姻具有制度性
清朝皇帝以指婚的形式决定皇室及宗室王公子女的婚配
皇室男性,如皇子皇孙及宗室王公子弟
①配偶从八旗中选出的秀女中产生
②有时也由皇帝或太后指定蒙古王公的女儿婚配
皇室女性,如皇女、皇孙女及宗室王公的女儿
由皇帝或太后指定八旗及蒙古王公的子弟婚配
皇室女子指嫁蒙古王公子弟,是政治联姻制度
1759年乾隆针对亲王郡王或将女儿隐匿不报,或为提前私聘与京城旗人的情况,将私嫁格格的亲王郡王罚俸一年
目的是为了与蒙古联姻
满族皇家通过指婚制,与蒙古各部领主和王公贵族保持长期的联姻和政治联盟
出嫁格格人数以乾隆朝为最多,遣嫁也最频繁
1777年嫁与蒙古的皇家宗女达到8人,最多的年份
清室主要与漠南蒙古、漠北蒙古和西套阿拉善蒙古联姻
在漠南蒙古主要与科尔沁部联姻,其中科尔沁左翼中旗、左翼后旗与清廷的联姻次数较多
漠南喀喇沁部是乾隆以后与清室联姻人数最多的蒙古部落
清室很早就与漠北蒙古建立联姻关系
1620年天命五年喀尔喀部落送二子一女为质
质女指嫁给大贝勒代善为妃
1624年喀尔喀部落朝谒求婚,太祖嘉许
在漠北蒙古中清室主要与土谢图汗部和赛因诺颜部联姻
1697年康熙帝将其第六女指嫁察珲多尔济之孙敦多卜多尔济(土谢图汗部)
清室与赛因诺颜部联姻,主要是与策凌家族通婚,策凌由清室养育,成年后娶康熙帝女儿,其孙拉旺多尔济袭扎萨克亲王爵,与乾隆帝第七女联姻(赛因诺颜部)
满蒙联姻的政治目的
巩固清朝对广阔的蒙古草原的控制与统治
通过这些皇家姻亲的领主贵族,使得蒙古稳定地隶属于清王朝
使蒙古王公贵族成为其征讨不庭和巩固边疆的重要力量
如清征讨准部的叛乱,蒙古皇家额驸出兵助战
以满蒙联盟为基石,更稳固地统治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
联姻促进了满蒙的民族融合,在满蒙一家的背景下,清廷可全力对付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
维护满蒙旧俗
坚持满蒙旧俗,尽力保持满蒙文字和语言,以免被汉族汉文字同化
保持满蒙传统,形成有别于汉族的核心文化,建立自己的民族统治的精神基础
清朝早期民族关系的基础
满汉一家
剿抚并用与恩威并施
十从与十不从,是清朝怀柔与镇压并用政策的集中体现
男从女不从,生从死不从,阳从阴不从,官从隶不从,老从少不从
儒从而释道不从,娼从而优伶不从,仕宦从而婚姻不从,国号从而官号不从,役税从而言语文字不从
政治上
清朝初入中原时,对前明臣民实行怀柔政策,推行满汉复职制,大量启用前明官员,在京官员照旧录用,归顺者官升一级,以笼络汉族官吏
歧视汉官,重要职位都由满人掌握,即使推行满汉复职制,汉官也多被架空,还规定满官品级高于汉官
军事上
严明军纪,争取汉族民心向附(入关西征,勿杀无辜,勿掠财务,勿焚庐舍)
对英勇抵抗的汉族人残酷镇压
清军攻下江南城乡,进行多次血腥虐杀,如扬州十日、嘉定三屠
经济上
清入关初
将正税外的一切加派,包括三响尽数删除,依照旧会计录为准,到处蠲免逋负钱粮,对工商业者的税收予以减轻
政权坐稳
1661年制造了江南报销案,对要求恩免欠负钱粮的官绅士子尽数罢黜,鞭扑枷责
一方面强行推行圈地令,允许满洲贵族和将士抢占汉人土地
另一方面履行怀柔政策,废止圈占田地,规定明末战争中被赶跑的失业的地主回来,必须将土地如数归还
又实行招抚流亡、奖励垦荒、整治黄河、解放贱民等措施,以安定民生,获取汉人好感
风俗上
剃发令
文化上
一方面提倡宋明理学,修复孔庙,大力推行科举制度,礼聘学者修纂巨书,崇尚盛世修典,标榜稽古佑文
另一方面严禁士人集会结社,大兴文字狱,凡文字上有反清排满嫌疑者,都要遭受残酷的刑罚
乾隆时利用编纂图书的机会,进行了一次全面性的图书审查、删节、涂改甚至销毁了大量的珍贵典籍
清朝镇压与怀柔并用的策略具体表现在江阴的政策上
清军攻打江阴时,围城81天,城坡之日,因兵民无一投降,乃大肆屠城,血流成河
清统治者为了笼络江阴百姓,采取怀柔政策,增加江阴的秀才录取名额,安抚民心
推行满汉一家政策
1647年顺治下诏,主张满汉一家,对汉族官僚有很大的激励和笼络作用
雍正主张不应有满汉之见,维知天下为公
咸丰用人行政,一秉大公,从无分于满汉
满汉一家成为清朝处理满汉关系的重要准则,并在共同抵御西方侵略中更加获得认可
对汉族镇压与怀柔并用
王朝多民族格局的重建
建立多重民族关系体系
最重要的民族关系体系是满蒙之间的世代联姻和政治同盟
南不封王,北不断亲
给予蒙古王公贵族以优厚待遇
对广大蒙古牧民实行蠲免、赈济、土地配置、农业技术扶持等多方面照顾
这是其民族格局的核心和基础
满汉文化融合及官僚之间的同盟
倡导满汉一家,修缮孔庙,提倡理学,尊重汉文化
规定旗人不得参加科举考试,扩大汉人录取名额
中央六部的尚书和侍郎一律按满汉相等的名额设置,上书房大臣和军机大臣也基本保持满汉平衡
清朝让蒙古与汉族相互牵制
不允许汉族人进入蒙古地区垦种,也不派遣汉族官僚任职于蒙古地区,同时禁止蒙古人学习汉子汉语,以组织蒙汉之间可能的联合
满族与藏族的特殊关系
1652年达赖五世受清政府的邀请,率领藏官侍亲赴北京
1653年顺治帝封达赖五世为达赖喇嘛
1713年康熙册封第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
确定了藏族在宗教和政治上的合法地位,加强了满藏间的关系
清朝让蒙古牵制藏族
康熙委派漠西蒙古和硕特部首领拉藏汗管理西藏事务
清朝在蒙古大力提倡藏传佛教,让蒙古在宗教精神上受制于藏
清廷在蒙古优崇喇嘛教,使蒙古沉浸在藏传佛教中
满族与维族的关系
清朝在平定张格尔叛乱后,在天山南路设11个办事大臣,同时笼络当地贵族,仍起用维族伯克(头人)处理本族事务
清廷利用维族和蒙古族相互牵制
乾隆间平定准噶尔部后,清军大开杀戒,使这一地区蒙古人迅速减少,维吾尔族随后成为这一地区的主人
回部(维吾尔)对中央政府发动叛乱时,清廷利用蒙古军队予以镇压
最根本方略是以满族为中心,同时建立辐射性的不同体系的民族关系
清朝处理民族关系的策略
除让各不同民族相互牵制外,清朝还让同一民族内部相互制约,分而治之
以汉制汉
利用汉族上层统辖汉族百姓
利用汉八旗、三藩的力量平定大顺和南明政权
以蒙制蒙
内属蒙古和外藩蒙古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实行限制和利用相结合的政策
内属蒙古的札萨克盟拥有兵权
外藩蒙古的札萨克盟无兵权
对蒙古地区流行的藏传佛教分而治之,在内、外蒙古分设两大活佛
外蒙古库伦(乌兰巴托)是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
内蒙古是章嘉呼图克图
西藏
拉萨布达拉宫的达赖喇嘛和日喀则的班禅额尔德尼分治前、后藏,使两大活佛相互牵制
1724年平定西藏噶厦官员噶伦叛乱后
清廷在喀木地区的理塘、巴塘设立土司,归划四川管理
在中甸、维西设立两个厅,归云南管理,使相互制约
维吾尔地区
清朝打败试图统一维族的大、小和卓及张格尔后
在南疆分设11各办事大臣,并让各伯克处理各自属下的民族事务
清朝在建立多民族格局时,还实行因俗而治,即针对不同民族采用不同制度
西藏
政教合一政策,让黄教领袖达赖喇嘛与班禅额尔德尼管理西藏,又设噶厦机构,由噶伦具体处理行政事务
蒙古
推行政教分离,宗教由哲布尊丹巴等活佛负责,政务由札克萨(旗主)负责
西南苗、彝、壮、藏等部落
推行土司制度,时机成熟后,于雍正年间委任鄂尔泰推行改土归流政策,使其与内地行政制度渐趋统一
清朝采用了恩威并施、镇压与怀柔并用的民族政策
汉族
北疆的准噶尔部
青海和硕特部
南疆的回部
四川的大小金川
西藏
三次出兵镇压的同时,又对达赖和班禅等上层人物百般拉拢
土尔扈特部
唯一未用镇压手段而采取怀柔手段
1712年清廷派出使团探望土尔扈特部,阿玉奇汗表示他们籍属中华
1771年土尔扈特部发动了武装起义,歼灭了沙俄军队,向东方前进,回归祖国
乾隆妥善安置其在准噶尔盆地和科布多一带游牧,接见招待渥巴锡等人,封渥巴锡为卓哩克图汗(英勇之王)
清代民族政策的经验与局限
经验
观念与制度创新
观念创新
传统的华夷大防变为天下一家的观念
民族机构创新
设理藩院、众多驻边疆大臣、盟旗制、军府制
民族政策创新
满汉复职、改土归流、木兰秋狝
民族事务条例创新
《理藩院(部)则例》、《钦定西藏章程》的颁布,使各级官员在行政中有章可循
智慧与实力、决心与毅力相结合
平时用各民族互相牵制的手段达到力量平衡,可一旦出现叛乱和分裂行为,坚决予以抗击和镇压,无条件地全力维护国家统一
用综合配套政策解决民族问题
恩威并施、军事与政治、经济、文化手段相结合
局限
重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而忽视该地区的社会发展
对某些民族实行不人道和不公正的手段
强迫汉族男子剃发留辫
对蒙古推行喇嘛教,以佛制蒙,使蒙古人自愿为僧,出生率降低,人口减少
对准噶尔部实行屠杀政策
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大格局
清朝的思想、学术与文化
明朝遗民与反君主专制思潮
乾嘉考据学与“汉”“宋”之争
嘉道经世致用之学
文字狱和文化专制主义的推行
清朝总结
清朝皇帝
清太祖努尔哈赤(1616-1626年)
建元天命
清太宗皇太极(1626-1643年)
改元崇德
清世祖福临(1643-1644-1661年)
改元顺治
清圣祖玄烨(1662-1722年)
改元康熙
清世宗胤禛(1723-1735年)
改元雍正
清高宗弘历(1736-1795年)
年号乾隆
清仁宗颙琰(1796-1820年)
改元嘉庆
清宣宗旻宁(1820-1850年)
改元道光
清文宗奕詝(1850-1861年)
年号咸丰
清穆宗载淳(1861-1875年)
年号同治
清德宗载湉(1875-1908年)
年号光绪
溥仪(1908-1912年)
年号宣统
清朝时间
后金与入关前的清朝政权统治时期
1616年—1644年
入关后至鸦片战争时期
1644年—1840年
鸦片战争至辛亥革命时期
1840年—1911年
光绪是道光皇帝的孙子,咸丰皇帝的侄子,同治皇帝载淳的堂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