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税务听证(一)
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听证程序相比,税务听证程序更加复杂。听证案件的类型(税务处罚决定还是税务处理决定)、大审程序的适用(重大税务案件还是非重大税务案件)以及听证的阶段(是否进入行政复议)等因素,均影响着税务听证的具体程序。只有了解税务听证程序的具体差别,纳税人才能够充分发挥税务听证的作用。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介绍一下税务听证的具体类型以及税务听证的实际作用。
现行有效规范税务处罚听证程序的规范性文件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1996〕190号,下称试行办法)。试行办法第一条就开明宗义指出根据《行政处罚法》制定本办法,即办法的权源来自《行政处罚法》。但《行政处罚法》业已修订,并自2021年7月15日施行。新《行政处罚法》新增了听证申请范围、听证程序、听证笔录等方面的规定。因此,随着《行政处罚法》的修订,试行了25年的试行办法应亟待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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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听证(一)
类别及区别
行政处罚中的听证(金额达标方可启动)
个人:2000;
法人及其他组织:10000;
大审程序中的听证(重大税务案件)
行政复议中的听证(重大、复杂案件)
对其界定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启动方式
行政处罚中的听证:依当事人申请;
大审程序中的听证:依当事人申请;
行政复议中的听证: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税务机关事先通知义务
行政处罚中的听证:有;
大审程序中的听证:法律条文中没有规定,但从合理性上应该有;
行政复议中的听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