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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逻辑学,分享了概念思维、判断思维、演绎推理思维、逻辑论证思维、逻辑基本规侧则、归纳逻辑思维的知识,新手真的好费时间.........
编辑于2023-07-25 08:21:17 湖北省简单的逻辑学
概念思维
什么是概念
概念是人们认识自然现象的一个枢纽,也是人们认识过程的一个阶段。
概念的含义
概念是人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对“这种事物是什么”的回答。
概念的形成过程
概念的形成过程
概念的形成过程其实就是人的认识不断加深的过程。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
概念就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或者客观世界反映在人脑中的印象。
概念的外延
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反映的本质属性的所有事物,也就是概念的适用范围。
单独概念和普通概念
单独概念
反映某一个别对象的概念,它的外延是由独一无二的分子组成的类。
用专有名词表示单独概念
专有名词是特定的人物.地方或机构的名称,即人名.地名.国家名.单位名.组织名等都是单独的概念。
用摹状词表示单独概念
通过对某一对象某一方面特征的描述来指称该对象的表达形式。
普通概念
反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象的概念。
实体概念与属性概念
依据反映的对象性质的不同,即所反映的是具体事物还是各种各样抽象的事物的属性,概念可分为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
实体概念
亚里士多德认为实体是独立存在的东西,是一切属性的承担者,因此实体是独立的。
属性概念
又叫抽象概念,是反映事物某种抽象的属性的概念。
正概念和负概念
正概念
即肯定概念,是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负概念
即否定概念,是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正概念和负概念的关系
正概念和负概念是相对而言的两个概念,但是它们有着一定的联系,也有着一定的区别。
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是根据所反映的对象是否为集合体来划分的。
概念间的关系
概念的外延之间的关系总的来说有两种:相容和不相容关系。相容关系是指所考察的两个概念的外延至少有一部分是重合的,它主要包括同一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和交叉关系。不相容关系是指所考察的两个概念的外延是完全不重合的,它主要包括全异关系。
同一关系
指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相同或完全重合,也叫全通关系。
外延完全重合,但是内涵不同。
真包含关系和真包含于关系
1.属种关系和种属关系
外延较大的属概念和外延较小的种概念之间的关系叫作属种关系,反之则称为种属关系。
2.真包含关系和真包含于关系
是指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和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重合的关系。
交叉关系
指两个概念的部分外延重合,或者说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相重合。
全异关系
指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没有重合即没有任何一部分外延重合的关系。
什么是定义
定义的含义
定义是一种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它通过简洁.明确.精炼的语言对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来作解释或描述。通过对概念进行定义的方法。我们不仅可以明确概念的内涵,也可以使它与其他概念区别开来。
一个定义一般都由被定义项.定义联项和定义项三部分组成。从语法的角度分析,被定义项相当于一个句子的主语,定义联项相当于谓语,定义项则相当于宾语。
定义的种类
1.实质定义
对概念 进行定义的时候,一般采用属加种差法。即性质定义.发生定义.关系定义和功用定义。
2.语词定义
语词定义是说明或规定语词的用法或意义的定义。与实质定义相比,语词定义只是描述或解释概念的语词意义。并不揭示概念的本质属性。
第一:说明的语词定义是就某个语词的本来意义进行解释或说明,是以词解词;规定的语词定义是随时代的发展或用词者的需要,给某个语词赋以规定性的意义。前者是固有的,后者是新生的。
第二:规定的语词定义主要是对新产生的语词加以明确规定,以让人们更清楚地了解这些语词,避免歧义。这种规定并不是随时随地地可以任意进行的,而是要考虑实际需要和社会的认可度。一旦这种规定确定下来,就不能任意改变。
第三:在对语词进行说明性或规定性定义时,要注意对其意义进行准确把握,在用词上也要力求精确.简练,一面出现错误。
定义规则和作用
定义的规则
第一:定义时应当遵循相称原则,即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要完全相等,具有同一关系。被定义项时被揭示内涵的概念,定义是用来揭示定义项内涵的概念。二者的外延只有完全相等时,定义项才能准确地表示被定义项的内涵,才能让人们明白被定义项究竟具有什么属性。定义过宽是指定义项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的外延。这时候,被定义项和定义项就由同一关系变成了真包含于关系。
第二:定义时应当遵循明确.清楚.精炼的原则,不得使用含混不清,模棱两可的字句。
第三:定义一般都使用肯定句式。
第四: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
判断思维
什么是判断
判断的含义
作为逻辑学中最基本的思维形式之一,判断是推理的基础,也是对已有概念的运用。
判断的特征
第一:判断就是对思维对象有所肯定或否定。
第二:任何判断都有真有假。了解了判断的含义和特征,我们便可以对思维对象作出自己的判断。但要对其作出真判断,除了正确认识客观存在.了解实际情况外,还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通过实践指导自己的判断。
判断与语句
在思维或表达过程中,只有清楚判断和语句的区别与联系,才能更好地理解,运用语句和判断。
结构歧义
结构歧义是指一个句法结构可以作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分析,表达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意义。
结构歧义的类型
1.结构层次不同引起的歧义
如果一个句法结构内部包含了不同的结构层次,就可能产生结构歧义。
2.结构关系不同引起的歧义
所谓结构关系就是通过语序和虚词反映出来的各种语法关系。
3.语义关系不同引起的歧义
所谓语义关系是指隐藏在显性结构关系后面的各种语法关系,通常表现为施事(指动作的主体,也就是发出动作或发生变化的人或事物)和受事(受动作支配的人或事物)之间的关系。
若是在一定的语境中仍然会因结构层次.结构关系或语义关系引起的歧义,就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直言判断
根据判断中是否包含模态词(即反映事物的必然性.可能性的“必然”“可能”等词可将判断分为模态判断和非模态判断。
关系判断
在逻辑学中,关系判断就是研究事物之间的关系的一种判断。
关系判断就是断定思维对象之间是否具有某种关系的判断。
联言判断
联言判断的含义
根据复合判断中包含的联结项的不同,可将其分为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假言判断和负判断。
联言判断的结构
联言判断就是由联言肢和联言联结词组成的。
第一.联言肢就是组成联言判断的各简单判断,换言之,联言肢就是组成联言判断的各肢判断。
第二.组成联言判断的联言肢可以是直言判断,也可以是关系判断。
第三.有些时候,联言判断可以适当省略各联言肢共有的语法成分。
充分条件假言判断
假言判断的含义
作为复合判断的一种,假言判断也具有复合判断的特征,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肢判断和联结词组成。
必要条件假言判断
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含义
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就是断定某一事物情况(前件)事另一事物情况(后件)存在的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
充分条件假言判断
含义
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或者充要条件假言判断就是断定某一事物情况(前件)事另一事物情况(后件)存在的充分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
演绎推理思维
什么是推理
含义
推理就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推出新判断的一种思维形式。
推理的种类
1.直接推理和间接推理
2.简单判断推理和复合判断推理
以简单判断为前提推出结论的推理就是简单推理
以复合判断为前提推出结论的推理就是复合判读推理
3.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
从一般性,普遍性认识推出个别性.特殊性认识的推理就是演绎推理。
从个别性,特殊性认识推出一般性.普遍性认识的推理就是归纳推理。
从个别性,特殊性认识推出个别性.特殊性认识或从一般性.普遍性认识推出一般性.普遍性推出一般性.普遍性认识的推理就是类比推理。
4.必然性推理和或然性推理
这是根据推理中的前提是否蕴含结论而进行的分类
必然性推理
推理的前提蕴含结论性的推理就是必然性推理。
或然性推理
推理的前提不蕴含结论的推理就是或然性推理。
5.模态推理和非模态推理
有效推理的条件
推理的形式正确
推理的前提必须真实
三段论
所谓三段论就是以包括一个共同概念的两个直言判断作为前提推出一个新的直言判断作为结论的演绎推理形式。三段论又被称为直言三段论或直言三段论推理。
三段论的结构
三段论是由三个直言判断组成的,所以共有三个主项和三个谓项。
三段论的特点
第一.三段论都是由两个已知的直言判断作为前提推出一个新的直言判断。
第二.作为前提的两个直言判断中必然包含一个共同概念,这个共同概念(中项)是联结两个前提的中介。
第三.三段论的前提中蕴含着结论,因此前提必然 能推出结论,这个推理也是必然性推理。
第四.由大前提和小前提推出结论的过程是由一般到个别.特殊的演绎推理过程。
三段论的公理
所谓公理,也就是经过人们长期实践检验.不需要证明同时也无法去证明的客观规律。是对客观事物中一般 个别关系的反映,是人们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我们进行三段论推理的客观依据。
三段论的规则
规则一:有且只能有大项.中项和小项这三个不同的项
规则二:中项在前提中至少要周延一次
规则三: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亦不得周延
规则四:大小前提不能都否定判断
规则五:若前提中有一个否定的,结论也必然为否定;若结论为否定,则必有一个前提为否定。
规则六:大小前提不能都是特称判断
规则七:若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的,结论必然也是特称
猜测与演绎推理
演绎推理是“结论可以从前提的已知事实“必然的”得出的处理“。
猜测是猜度.推测的意思,是凭某些线索或想象进行的推断
逻辑论证思维
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何一个思想被断定为真,必须具有真实的充足理由,且理论与结论要具有必然的联系。
三个基本要求:1.有充足的理由,没有理由或理由不充分时,都无法进行思维或论证。
2.理由必须真实。即使有了充足的理由,如果这些理由不真实或不完全真实,就不能推出真实的结论。
3.理由和推断之间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在有充足的理由且理由为真后,还要保证这些理由与推断存在必然的逻辑关系,也就是由这些理由能必然地得出真实的推断。
违反充足理由包括:理由不足.理由虚假和推不出三种。
所谓推不出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理由虽然是真实的,但因其与推断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因而不能必然得出推断为真。
什么是逻辑论证
逻辑论证的含义:逻辑论证就是用已知为真的判断通过逻辑推理确定另一判断真假的思维过程。任何思维活动都离不开概念.判断和推理,逻辑论证在运用已知为真的判断确定另一判断的真实性或虚假性的过程,也是综合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的过程。
逻辑论证的形式:按照论证目的的不同,逻辑论证可以分为证明和反驳两种形式。
逻辑论证的特征:逻辑论证要通过推理的形式来实现;逻辑论证的已知判断(论据)必须是真实的。
论证的结构
逻辑论证通常是由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三部分组成的。
1.论题:论题就是通过逻辑论证确定其真假的判断。
2.论据:论据就是用以确定论题真假的判断,或者说论据是确定论题成立的证据或理由。
3.论证方式:论证方式是指逻辑论证过程中采用的推理形式或论题和论据之间的联系方式。由于论证过程的复杂性,有时候,在统一论证过程中,要综合运用多种论证方式才能最终证明或反驳论题。
证明的方法
证明是论证的一种形式,就是用已知为真的判断通过逻辑推理确定另一判断为真的思维过程。
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
1.直接证明:直接证明就是由真实的论据直接确定论题为真的证明方法。
2.间接证明:间接证明是通过证明与原论题相矛盾的反论题为假来证明原论题为真的证明方法。
反驳的方法
反驳的方法:反驳也是论证的一种形式,就是用已知为真的判断通过逻辑推理确定另一判断为假的思维过程。
反驳论题:反驳论题就是论证对方的论题为假的反驳方法。反驳论题可分为直接反驳论题和间接反驳论题两种方法。
1.直接反驳论题:由真实的论据直接确定论题为假的反驳方法。
2.间接反驳论题:通过证明被反驳论题的矛盾或反对论题为真,从而根据矛盾律确定被反驳论题为假的反驳方法。 归谬法:就是先假定被反驳论题为真,再由此推出荒谬的结论,从而确定被反驳论题为假的反驳方法。
反驳论据:就是论证对方的论据为假的方法。
反驳论证方式:就是论证论据和论题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从而证明由论据推不出论题的反驳方法。
论证的规则
在论证过程中,不管是论题的确定.论据的选择还是论证方式的运用,都必须遵守一些共同的规则。
论题的规则:1.论题必须明确2.论题必须同一
论题规则:1.论题必须真实.充足。2.论据的真实性不能靠论题来证明。
有关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的各项规则是确保逻辑论证过程有效性的规范,违反了其中任何一条,都无法进行正确.有效的论证。
逻辑基本规则
同一律
遵循逻辑规律,才能进行正确.有效的思维活动;而一旦违背了逻辑规律,就必然导致思维的混乱。
同一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都与其自身保持同一性。
作用:同一律是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也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
矛盾律
矛盾律就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互相否定的两个思想不能同时为真。
逻辑矛盾与辨证矛盾
逻辑矛盾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因违反矛盾律而犯的逻辑错误。
逻辑矛盾是人们认识事物的障碍,而辨证矛盾则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动力。人们在思维活动中应该尽量避免出现逻辑矛盾,一旦发现了也要想方设法地消除;对于客观存在的辨证矛盾则必须有正确的认识,要明白它的存在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只能认识它.利用它,而无法回避它.消除它。
悖论
含义:悖论就是自相矛盾的判断或命题。
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逻辑方面的原因。实际上,悖论是一种特定的逻辑矛盾。
排中律
排中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互相否定的两个思想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个为真。
排中律是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违反了排中律,就会犯”两不可“或”不置可否“的逻辑错误。所谓”两不可“,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具有矛盾关系或下反对关系 的两个思想同时否定,即判断它们都为假而犯的逻辑错误。
归纳逻辑思维
什么是归纳推理
归纳推理的含义
归纳推理就是以个别性认识为前提推出一般性认识为结论的推理
归纳推理的种类
根据归纳推理考察对象范围的不同,归纳推理可以分为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
归纳推理的特点
第一:从个别性或特殊性认识推出一般性或普遍性认识
第二:除完全归纳推理外,前提不蕴含结论,结论断定的范围超出前提断定的范围
第三:除完全归纳推理外,归纳推理是或然推理,其结论不是必然的
第四:除完全归纳推理外,即使归纳推理的前提都真,结论也未必真实。前提的真实并不一定能推出真实的结论。
完全归纳推理
含义: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事物的每一个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事物全都具有或不具有该属性的推理。
完全归纳推理的形式和规则
第一:推理前提必须是对某类事物任何个体对象的断定,不能有任何的遗漏。
第二:推理前提的每个判断必须全都是真实的。
第三:所考察的事物对象数量应该是有限的且有可能对其一 一考察。
第四:推理前提中所有判断的谓项必须是同一概念,联项必须完全相同。
不完全归纳推理
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事物全都具有或不具有该属性的推理。
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种类
1.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含义和形式: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是在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在没有遇到反例的前提下推出该类事物全都具有或不具有该属性的推理,也叫简单枚举法。
第一:通过寻找反例来验证结论的可靠性
第二:通过增多考察对象的数量.拓宽考察对象的范围来提高结论的可靠性
2.科学归纳推理
含义和形式:科学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与某类属性之间的必然联系,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推出推出该类事物全都具有或不具有该属性的推理。科学归纳推理已经不仅仅是根据经验得出的结论,而是对由经验得出的结论再进行科学分析而得出的对事物更深一层的认识。
类比推理
含义:类比推理就是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再某些属性上的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的另外的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
类比推理的种类
类比推理可以分为正类比推理.反类比推理.合类比推理以及模拟类比推理。
1.正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具有某些相同或相似的属性,再根据其中某个或某类事物的其他属性,从而推出另一个或一类事物也具有其他属性的推理。
2.反类比推理:反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不具有某些属性,再根据其中某个或某类事物还不具有其他属性,从而推出另一个或一类事物也不具有其他属性的推理。
3.合类比推理:合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具有某些相同或相似的属性,推出它们都具有另一属性;再根据它们不具有某些相同或相似的属性,推出它们都不具有另一属性。
4.模拟类比推理:模拟类比推理是通过模型试验根据某个或某类事物的属性和关系推出另一个或一类事物也具有该属性和关系的推理。
概率归纳推理
概率的定义:概率的古典定义,概率就是表征随机事件发生可能性大小的量。
含义和特征
第一,它从某一事件中个别对象的概率推出该事件中全部对象的概率,因此概率归纳推理也是由个别到一般.由特殊到普遍的推理
第二,概率归纳推理是或然性推理,其结论断定的范围超出了前提断定范围
第三,即使推理前提都是真,也不能推出结论全是真的结论
第四,即使出现反例,概率归纳推理也不影响人们对考察对象的大致了解。
统计归纳推理
统计学:统计工作.统计资料和统计学。统计工作:是搜集.整理和分析客观事物总体数量方面资料的工作;统计资料:是指统计工作所取得的各项数字资料及有关文字资料;统计学:是指研究如何搜集.整理和分析统计资料的理论和方法。
含义和形式:统计归纳推理包括估计.假设检验和贝叶斯推理三种形式。其中,估计是由样本的有关信息推出具有某种性质的个体在总体中所占的比率;假设检验是运用有关样本的信息对统计假说(具有某种性质的个体在总体中所占的比率)进行否定或不否定;贝叶斯推理则不仅要根据当前样本所观察到的信息,而且还要考虑推理者过去所积累的有关背景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