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人防工程分类与规范
关于人防工程分类与规范的思维导图,人防工程的用途如战备和救灾功能,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是“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一起来看。
编辑于2023-08-03 11:02:14 湖南人防工程分类与规范
一、关于人防
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
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
3.人防工程分类:
按修建形式分:
附建式人防地下室
单建掘开式人防地下室
按功能分:
(1)指挥信息工程
各级人防指挥部
(2)医疗救护工程
中心医院
急救医院
救护站
(3)防空专业队工程
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防化、通信、运输、治安七种防空专业队
专业队队员掩蔽部
专业队装备掩蔽部
(4)人员掩蔽工程
一等人员掩蔽部
指供战时坚持工作的政府机关、城市生活重要保障部门(电信、供电、供气、供水、食品等)、重要厂矿企业和其它战时有人员进出要求的人员掩蔽工程
二等人员掩蔽部
战时留城的普通居民掩蔽所
(5)配套工程
区域电站、区域供水站、人防物资库、人防汽车库、食品站、生产车间、人防交通干(支)道、警报站、核生化监测中心等工程
按抗力分:
1、2、2B、3、4、4B、5、6、6B九个等级,其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人防抗力为0.05Mpa。
防常规武器抗力
防核武器抗力(防核爆炸冲击波地面超压的大小)
按防化等级分:
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按防护特性分:
甲类
能防预定核武器、生化武器及常规武器 破坏效应的人防工程
乙类
能防预定生化武器及常规武器 破坏效应的人防工程
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
(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属于下列抗力级别范围内的甲、乙类防空地下室
1 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5级和6级(以下分别简称为常5级和常6级)
2 防核武器抗力级别4级、4B级、5级、6级和6B级(以下分别简称为核4级、核4B级、核5级、核6级和核6B级)
3 防化等级包括乙级、丙级和丁级
(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
(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 50225-2005
(4)《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RFJ 1(98)-1998
(5)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
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
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
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
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
(6)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
5.人防工程设计步骤:
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
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人防主体设计
1.布局与周边关系
防空地下室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0m;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贮罐不应小于100m。
2.防护单元:
(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自成体系;
(2)防护单元的面积: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员掩蔽部≤1000㎡;人员掩蔽工程≤200㎡;专业队装备掩蔽部≤4000㎡;配套工程≤4000㎡。
(3)可不设置情况
上部建筑的层数为十层或多于十层的防空地下室,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注:其中一部分上部建筑可不足十层或没有上部建筑,但其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m2)(注:位于多层地下室底层的防空地下室,其上方的地下室层数可计入上部建筑的层数);
对于多层的乙类防空地下室和多层的核5级、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当其上下相邻楼层划分为不同防护单元时,位于下层及以下的各层可不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
3.抗爆单元:
(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面积,在防护单元内划分抗爆单元;
(2)抗爆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人员掩蔽工程≤500㎡;专业队装备掩蔽部≤2000㎡;配套工程≤2000㎡;
(3)可不设置情况
当人防内部用墙体进行小房间布置时,可不划分抗爆单元;
上部建筑的层数为十层或多于十层的防空地下室,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注:其中一部分上部建筑可不足十层或没有上部建筑,但其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m2)(注:位于多层地下室底层的防空地下室,其上方的地下室层数可计入上部建筑的层数);
对于多层的乙类防空地下室和多层的核5级、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当其上下相邻楼层划分为不同防护单元时,位于下层及以下的各层可不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
(4)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连通口处设置抗爆挡墙。
平时砌筑
钢筋混凝土墙厚度≥120厚
现浇混凝土墙厚度≥250厚
临战时砌筑
预制钢筋混凝土墙厚度≥120厚
砂袋堆垒,高度≥1.8米,厚度≥500厚
4.净面积标准和净高:
专业队员掩蔽所3㎡/人,房间净高≥2.4m,梁底≥2.0m;
人员掩蔽所1.0㎡/人,房间净高≥2.4m,梁底>2.0m;
专业装备掩蔽部小型车辆30-40㎡/台,轻型车辆40-50㎡/台,中型车辆50-80㎡/台。
专业队装备掩蔽部宜按停放轻型车设计
人防汽车库可按停放小型车设计
5.防护单元之间的关系:
(1)各防护单元建筑设备自成体系,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设置防护密闭隔墙,防护密闭隔墙应为整体浇筑的钢筋混凝土墙。
甲类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单元隔墙应满足本规范第4章中有关防护单元隔墙的抗力要求
乙类防空地下室防护单元隔墙的厚度常5级不得小于250mm,常6级不得小于200mm。
(2)两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至少设置一个连通口。
在连通口的防护单元隔墙两侧应各设置一道防护密闭门(图3.2.10)。墙两侧都设有防护密闭门的门框墙厚度不宜小于500mm;
既是防护单元连通口又是防火分区疏散口形式
设置在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时,其设计压力值
乙类防空地下室的连通口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值宜按0.03MPa
甲类防空地下室的连通口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值应符合
两相邻防护单元的防核武器抗力级别相同时
两相邻防护单元的防核武器抗力级别不同时
(3)防护单元内部不应设缝,相邻防护单元之间设缝需要开连通口时
在两道防护密闭隔墙上应分别设置防护密闭门。
分别设置在两道防护密闭隔墙的连通口(以及用连通道连接的两不相邻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防护密闭门时,其设计压力值
乙类防空地下室的连通口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值宜按0.03MPa
甲类防空地下室的连通口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值应符合
两相邻防护单元的防核武器抗力级别相同时
两相邻防护单元的防核武器抗力级别不同时
(4)在多层防空地下室中,当上下相邻两楼层被划分为两个防护单元时,其相邻防护单元之间的楼板应为防护密闭楼板。其连通口的设置
当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设在上面楼层时,应在防护单元隔墙的两侧各设一道防护密闭门
当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设在下面楼层时,应在防护单元隔墙的上层单元一侧设一道防护密闭门
选用的防护密闭门,其设计压力值应符合
乙类防空地下室的连通口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值宜按0.03MPa
甲类防空地下室的连通口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值应符合
两相邻防护单元的防核武器抗力级别相同时
两相邻防护单元的防核武器抗力级别不同时
在染毒区与清洁区之间应设置整体浇筑的钢筋混凝土密闭隔墙,其厚度不应小于200mm,并应在染毒区一侧墙面用水泥砂浆抹光。当密闭隔墙上有管道穿过时,应采取密闭措施。在密闭隔墙上开设门洞时,应设置密闭门。
6.防护单元和地面的关系:
(1)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防空地下室必须符合
(1)上部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不得高出室外地平面。
(2)上部建筑为砌体结构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可高出室外地平面
具有取土条件的核5级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得大于0.50m,并应在临战时按下述要求在高出室外地平面的外墙外侧覆土,覆土的断面应为梯形。其上部水平段的宽度不得小于1.0m,高度不得低于防空地下室顶板的上表面,其水平段外侧为斜坡,其坡度不得大于1:3(高:宽);
核6级、核68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得大于1.00m,且其高出室外地平面的外墙必须满足战时防常规武器爆炸、防核武器爆炸、密闭和墙体防护厚度等各项防护要求;
(3)乙类防空地下室的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得大于该地下室净高的1/2,且其高出室外地平面的外墙必须满足战时防常规武器爆炸、密闭和墙体防护厚度等各项防护要求。
(2)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防空地下室,其钢筋混凝土顶板应符合
乙类防空地下室的顶板防护厚度不应小于250mm。
甲类防空地下室
当顶板上方有上部建筑时,其防护厚度
当顶板上方没有上部建筑时,其防护厚度
顶板的防护厚度可计入顶板结构层上面的混凝土地面厚度
不满足最小防护厚度要求的顶板
应在其上面覆土,覆土的厚度不应小于最小防护厚度与顶板防护厚度之差的1.4倍
对于顶板防护厚度不满足本规范表3.2.2-1要求的核4级、核4B级和核5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若其上方设有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时,其顶板上面可不覆土
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的外墙,战时没有门窗等孔口
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的顶板厚度与防空地下室顶板防护厚度之和不小于最小防护厚度。当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的顶板为空心楼板时,应以折算成实心板的厚度计算;
当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的顶板高出室外地平面时,其高出室外地平面的外墙折算厚度与防空地下室顶板防护厚度之和不小于顶板最小防护厚度。高出室外地平面的外墙折算厚度等于外墙的厚度乘以材料换算系数(材料换算系数: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石砌体可取1.0;对实心砖砌体可取0.7;对空心砖砌体可取0.4)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顶板底面不高于室外地平面(即全埋式)的防空地下室,其外墙顶部应采用钢筋混凝土。
乙类防空地下室外墙顶部的最小防护距离ts(图3.2.4)不应小于250mm;
甲类防空地下室外墙顶部的最小防护距离ts不应小于表3.2.2-1的最小防护厚度值。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顶板底面高于室外地平面(即非全埋式),其室外地平面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外墙厚度不应小于250mm。
乙类防空地下室
核6级、核6B级甲类防空地下室
7.防护单元与管道的关系:
专供上部建筑使用的设备房间宜设置在防护密闭区之外
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管道
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
穿过防空地下室顶板、临空墙和门框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150mm;
凡进入防空地下室的管道及其穿过的人防围护结构,均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
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给水引入管、排水出户管、通气管、供油管的防护密闭措施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管道,在其穿墙(穿板)处应设置刚性防水套管:
1) 管径不大于DN150mm的管道穿过防空地下室的顶板、外墙、密闭隔墙及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时;
2) 管径不大于DN150mm的管道穿过乙类防空地下室临空墙或穿过核5级、核6级和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临空墙时。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管道,在其穿墙(穿板)处应设置外侧加防护挡板的刚性防水套管:
1) 管径大于DN150mm的管道穿过人防围护结构时;
2) 管径不大于DN150mm的管道穿过核4级、核4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临空墙时。
三、人防口部设计
1.人防口部是指防空地下室主体与地表面连接部分,包括人员出入口、物资出入口、进排风口。
2.清洁区和染毒区
有防毒要求的人防防护单元最内侧的一道密闭门以内,能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为清洁区,
此密闭门以外能抵御预定的核爆动荷载作用的区域为染毒区。染毒区应包括下列房间或通道:
(1)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人员掩蔽工程以及食品站、生产车间、区域供水站、电站控制室、物资库等主体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其染毒区应包括
(1)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除尘室、滤毒室、简易洗消间或洗消间。
(2)医疗救护工程的分类厅及配套的急救室、抗休克室、诊察室、污物间、厕所等。
(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人防汽车库和电站发电机房等主体允许染毒的防空地下室,其主体和口部。
3.出入口的数量和要求
(1)每个防护单元不应少于两个出入口(不包括竖井式出入口、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其中至少有一个室外出入口(竖井式除外)。战时主要出入口应设在室外出入口(符合第4条规定的防空地下室除外)
(2)消防专业队装备掩蔽部的室外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和建筑面积大于6000㎡的物资库等防空地下室的室外出入口不宜少于两个。设置的两个室外出入口宜朝向不同方向,且宜保持最大距离;
(3)两个相邻防护单元,可在防护密闭门外共设一个室外出入口
两者防地面超压不同时,其设的室外出入口应按抗力高的等级设计。
当两相邻防护单元均为人员掩蔽工程时或其中一侧为人员掩蔽工程另一侧为物资库时
当两相邻防护单元均为物资库,且其建筑面积之和不大于6000㎡时
(4)可不设室外出入口
乙类防空地下室
与具有可靠出入口(如室外出入口)的,且其抗力级别不低于该防空地下室的其它人防工程相连通
上部地面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的常6级乙类防空地下室,当符合下列各项规定时
主要出入口的首层楼梯间直通室外地面,且其通往地下室的梯段上端至室外的距离不大于5.00m
主要出入口与其中的一个次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之间的水平直线距离不小于15.00m,且两个出入口楼梯结构均按主要出入口的要求设计
因条件限制(主要指地下室已占满红线时)无法设置室外出入口的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
与具有可靠出入口(如室外出入口)的,且其抗力级别不低于该防空地下室的其它人防工程相连通
当上部地面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且防空地下室的主要出入口满足下列各项条件时
首层楼梯间直通室外地面,且其通往地下室的梯段上端至室外的距离不大于2.00m
在首层楼梯间由梯段至通向室外的门洞之间,设置有与地面建筑的结构脱开的防倒塌棚架
首层楼梯间直通室外的门洞外侧上方,设置有挑出长度不小于1.00m的防倒塌挑檐(当地面建筑的外墙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时可不设);
主要出入口与其中的一个次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之间的水平直线距离不小于15.00m
(5)独立式室外出入口
独立式室外出入口设置形式
乙类防空地下室和核5级、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不宜采用直通式
核4级、核4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不得采用直通式
独立式室外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外通道长度
其长度可按防护密闭门以外有防护顶盖段通道中心线的水平投影的折线长计,对于楼梯式、竖井式出入口可计入自室外地平面至防护密闭门洞口高1/2处的竖向距离
不得小于5.00m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核4级、核4B级、核5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
对于通道净宽不大于2m的室外出入口
核5级甲类防空地下室的直通式出入口通道的最小长度
单向式、穿廊式、楼梯式和竖井式的室外出入口通道的最小长度
通道净宽大于2m的室外出入口,其通道最小长度
(6)人员掩蔽工程的战时阶梯式出入口
踏步高不宜大于0.18m,宽不宜小于0.25m
阶梯不宜采用扇形踏步,但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小于10°,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的踏步宽度大于0.22m时可不受此限
出入口的梯段应至少在一侧设扶手,其净宽大于2.00m时应在两侧设扶手,其净宽大于2.50m时宜加设中间扶手
(7)附壁式室外出入口
防护密闭门外通道长度
(其长度可按防护密闭门以外有防护顶盖段通道中心线的水平投影折线长计)
不得小于5.00m
防护密闭门至密闭门之间的通道(亦称内通道)最小长度
长度可按自防护密闭门至最里面一道密闭门之间通道中心线的折线长计
乙类防空地下室
可按建筑需要确定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甲类防空地下室
(8)备用出入口可采用竖井式
宜与通风竖井合并设置
竖井的平面净尺寸不宜小于1.0m×1.0m
与滤毒室相连接的竖井式出入口上方的顶板宜设置吊钩。
(9)出入口分类
按照平面方向划分为
直通式、单向式(拐弯)和穿廊式
按照垂直方向划分为
水平式、倾斜式和竖井式
4.临空墙厚度
室外出入口临空墙
独立式室外出入口临空墙的厚度
乙类防空地下室,厚度不应小于250mm
甲类防空地下室,厚度应符合
附壁式室外出入口临空墙厚度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乙类防空地下室
厚度不应小于250mm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甲类防空地下室
室内出入口临空墙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乙类防空地下室
厚度不应小于250mm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甲类防空地下室
甲类防空地下室的钢筋混凝土临空墙的厚度不能满足最小防护厚度要求时
采用砌砖加厚墙体。实心砖砌体的厚度不应小于最小防护厚度与临空墙厚度之差的1.4倍;空心砖砌体的厚度不应小于最小防护厚度与临空墙厚度之差的2.5倍
对于不满足最小防护厚度要求的临空墙,其内侧只能作为防毒通道、密闭通道、洗消间(即脱衣室、淋浴室和检查穿衣室)和简易洗消间等战时无人员停留的房间、通道
5.防倒塌
战时作为主要出入口的室外出入口通道的出地面段(即无防护顶盖段),宜布置在地面建筑的倒塌范围以外
地面建筑倒塌范围
核4、4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上部建筑为砖混或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时,倒塌范围为建筑高度(系指室外地平面至地面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部的高度)
核5、6级、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上部砖混倒塌范围0.5建筑高度;5、6级人防上部为钢筋混凝土、钢结构倒塌范围≥5m
核5、6级、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当毗邻出地面段的地面建筑外墙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时,可不考虑其倒塌影响
甲类防空地下室中,其战时作为主要出入口的室外出入口通道的出地面段(即无防护顶盖段)倒塌措施
倒塌范围以外的室外出入口,且因平时使用需要设置口部建筑时,宜采用单层轻型建筑
倒塌范围以内的室外出入口,应采取下列防堵塞措施
核4级、核4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通道出地面段上方应设置防倒塌棚架;
核5级、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平时设有口部建筑时,应按防倒塌棚架设计;
核5级、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平时不宜设置口部建筑的,其通道出地面段的上方可采用装配式防倒塌棚架临战时构筑,且其做法应符合本规范第3.7节的相关规定。
当竖井设在地面建筑倒塌范围以内时,其高出室外地平面部分应采取防倒塌措施
室外进风口
位于倒塌范围以外的室外进风口
其下缘距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宜小于0.50m
位于倒塌范围以内的室外进风口
其下缘距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宜小于1.00m
6.出入口通道、楼梯和门洞尺寸应满足平时和战时的需要,并和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尺寸有关。
(1)门洞最小尺寸
(2)战时车辆出入口的最小尺寸应根据进出车辆的车型尺寸确定
(3)战时备用出入口的门洞最小尺寸可按宽×高=0.70m×1.60m;通道最小尺寸可按1.00m×2.00m
(4)人防物资库的主要出入口宜按物资进出口设计,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物资库的物资进出口门洞净宽不应小于1.50m、建筑面积大于2000㎡物资库的物资进出口门洞净宽不应小于2.00m
(5)出入口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门洞净宽。
(6)员掩蔽工程战时出入口的门洞净宽之和,应按掩蔽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30m计算确定。每樘门的通过人数不应超过700人,出入口通道和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该门洞的净宽。两相邻防护单元共用的出入口通道和楼梯的净宽,应按两掩蔽入口通过总人数的每100人不小于0.30m计算确定
(7)常用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门前通道尺寸
(8)室内出入口形式及通道尺寸
其室内出入口有、无90°拐弯
可按建筑需要确定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乙类防空地下室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核6B级甲类防空地下室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装有钢筋混凝土人防门的核6级甲类防空地下室
不宜采用无拐弯形式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核4级、核4B级、核5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装有钢结构人防门的核6级甲类防空地下室
其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的通道(亦称内通道)长度
可按建筑需要确定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乙类防空地下室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核6B级甲类防空地下室,和装有钢筋混凝土人防门的核6级甲类防空地下室
其具有一个90°拐弯的室内出入口内通道最小长度
内通道长度按自防护密闭门至密闭门之间的通道中心线的折线长确定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核4级、核4B级、核5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装有钢结构人防门的核6级甲类防空地下室
7.战时出入口设置要求
设置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或简易洗消
其它口包括战时的次要出入口、备用出入口和与非人防地下建筑的连通口等
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
防空地下室每个口部的防毒通道、密闭通道的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密闭门门框墙上宜设置DN50(热镀锌钢管)的气密测量管,管的两端战时应有相应的防护、密闭措施。该管可与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密闭门门框墙上的电气预埋备用管合用
8.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毒通道和洗消间的设置
人防门的设置数量
人防门按由外到内的顺序,设置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护密闭门应向外开启;密闭门宜向外开启
防护密闭门的设置
当防护密闭门设置在直通式坡道中时,应采取使防护密闭门不被常规武器(通道口外的)爆炸破片直接命中的措施(如适当弯曲或折转通道轴线等);
当防护密闭门沿通道侧墙设置时,防护密闭门门扇应嵌入墙内设置,且门扇的外表面不得突出通道的内墙面
当防护密闭门设置于竖井内时,其门扇的外表面不得突出竖井的内墙面
在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和防爆波活门,其设计压力值
乙类防空地下室
甲类防空地下室
防毒通道的设置
防毒通道应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密闭门与密闭门的通道组成
防毒通道宜设置在排风口附近,并应设有通风换气设施
防毒通道的大小应满足本规范第5.2.6条中规定的滤毒通风条件下换气次数要求
防毒通道的大小应满足战时的使用要求
当两道人防门均向外开启时
在密闭门门扇开启范围之外应设有人员(担架)停留区
人员通过的防毒通道,其停留区的大小不应小于两个人站立的需要
担架通过的防毒通道,其停留区的大小应满足担架及相关人员停留的需要
当外侧人防门向外开启,内侧人防门向内开启时
两门框墙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人防门的门扇宽度,并应满足人员(担架)停留区的要求
在医疗救护工程主要出入口的第一防毒通道与第二防毒通道之间,应设置分类厅及配套的急救室、抗休克室、诊察室、污物间、厕所等。
洗消间
洗消间的设置
洗消间应设置在防毒通道的一侧
由脱衣、淋浴、检查、穿衣室组成。脱衣室的入口应设置在第一防毒通道内;淋浴室的入口应设置一道密闭门;检查穿衣室的出口应设置在第二防毒通道内。
医疗救护工程的脱衣室、淋浴室和检查穿衣室的使用面积宜各按每一淋浴器6㎡计;其它防空地下室的脱衣室、淋浴室和检查穿衣室的使用面积宜各按每一淋浴器3㎡计
淋浴器的布置应避免洗消前人员与洗消后人员的足迹交叉
淋浴器和洗脸盆的数量
医疗救护工程:2个
专业队队员掩蔽部
防护单元建筑面积≤400㎡,2个
400㎡<防护单元建筑面积≤600㎡,3个
防护单元建筑面积>600㎡,4个
一等人员掩蔽所
防护单元建筑面积≤500㎡,1个
500㎡<防护单元建筑面积≤1000㎡,2个
防护单元建筑面积>1000㎡,3个
食品站、生产车间:1~2个
简易洗消间
简易洗消宜与防毒通道合并设置
带简易洗消的防毒通道应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的人行道和简易洗消区两部分组成
人行道的净宽不宜小于1.30m;简易洗消区的面积不宜小于2㎡,且其宽度不宜小于0.60m
带简易洗消的防毒通道应满足本规范第5.2.6条规定的换气次数要求
当带简易洗消的防毒通道不能满足规定的换气次数要求时,可单独设置简易洗消间
单独设置的简易洗消间应位于防毒通道的一侧,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
简易洗消间与防毒通道之间宜设一道普通门,简易洗消间与清洁区之间应设一道密闭门
9.进、排风口、防爆波活门、扩散室、扩散箱、滤毒室和进风机房
送、排风口
设置位置要求
(1)柴油机排烟口应在室外单独设置,进风口、排风口宜在室外单独设置。
(2)设有洗消间或者简易洗消间的防空地下室,其战时排风口应设置在室外主要出入口;进风口宜在室外单独设置。5、6级人防室外确无进风条件时,可结合室内出入口设置进风口,但防爆波活门外侧等采取防堵塞措施(图3.4.5)。
(3)不设洗消间和简易洗消间的防空地下室,当只有一个室外出入口时,战时进风口宜结合室外出入口设置,战时排风宜通过厕所排出。
(4)室外进风口宜设置在排风口和柴油机排烟口的上风侧。
(5)风口距离
进风口与排风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进风口与柴油机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5m,或高差不宜小于6m。
位于倒塌范围以外的室外进风口,其下缘距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宜小于0.50m;
位于倒塌范围以内的室外进风口,其下缘距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宜小于1.00m。
防护做法
(1)战时要求防毒,但不设滤毒通风,且空袭时可暂停通风的防空地下室,其战时进、排风口或平战两用的进、排风口可采用“防护密闭门+密闭通道+密闭门”的防护做法
(2)战时允许染毒,且空袭时可暂停通风的防空地下室,其战时进、排风口或平战两用的进、排风口可采用“防护密闭门+集气室+普通门(防火门)”的防护做法
活门、扩散室和扩散箱等消波设施(表3.4.21)
战时要求不间断通风的防空地下室,其进风口、排风口、柴油机排烟口宜采用防爆波活门+扩散室(或扩散箱)的消波设施。
活门
门式悬板活门的嵌入深度(图3.4.6)正面冲击波嵌入200;侧面冲击波嵌入300。
型号、规格和数量应根据滤毒通风时的排风量确定
防爆超压自动排气活门只能用于抗力不大于0.3MPa的排风消波系统
扩散室、扩散箱
扩散室
扩散室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其室内平面宜采用正方形或矩形
内部空间尺寸
乙类防空地下室扩散室的可根据施工要求确定
甲类防空地下室的扩散室的应符合
扩散室室内横截面净面积(净宽bs与净高hs之积)不宜小于9倍悬板活门的通风面积。当有困难时,横截面净面积不得小于7倍悬板活门的通风面积
扩散室室内净宽与净高之比(bs/hs)不宜小于0.4,且不宜大于2.5
扩散室室内净长ls宜满足(式中 ls,bs,hs——分别为扩散室的室内净长,净宽,净高)
通风管与扩散室的连接口在侧墙上时应设在后三分之一,通风管与扩散室的连接口在后墙上时应设有弯头中心距离后墙后三分之一
扩散室内应设地漏或集水坑
常用内部空间的最小尺寸
战时通风量不大于14500(m3/h)的乙类防空地下室和核6B级甲类防空地下室,其扩散室内部空间的长×宽×高可按1.0m×1.0m×1.6m
核5级和核6级甲类防空地下室常用扩散室内部空间的最小尺寸
扩散箱
乙类防空地下室和核6级、核6B级甲类防空地下室消波设施可采用扩散箱
扩散箱宜采用钢板制作,钢板厚度不宜小于3mm,并应满足预定的抗力要求和密闭要求
常用内部空间的最小尺寸
战时通风量不大于14500(m3/h)的乙类防空地下室和核6B级甲类防空地下室,其扩散箱内部空间的长×宽×高可按1.0m×1.0m×1.0m
核5级和核6级甲类防空地下室常用扩散箱内部空间的最小尺寸
扩散箱的箱体应设有泄水孔
滤毒室
滤毒室设置在染毒区,滤毒室门为密闭门,设置在直通地面和清洁区的密闭通道或防毒通道内。
滤毒室与进风机室应分室布置
进风机室
进风机室应设在清洁区
取样管、压差测量管设置示意
5-放射性监测取样管;6-尾气监测取样管(长30mm~50mm); 7-滤尘器压差测量管
10.洗消污水集水坑
主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外通道内以及进风口的竖井或通道内,应设洗消污水集水坑,集水坑的坑深不宜小于0.60m,容积不宜小于0.50m³。
11.辅助空间
厕所
医疗救护工程宜设水冲厕所
人员掩蔽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和人防物资库等宜设干厕(便桶)
专业队装备掩蔽部、电站机房和人防汽车库等战时可不设厕所
厕所宜设在排风口附近,并宜单独设置局部排风设施
开水间
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应设开水间
其它防空地下室当人员较多,且有条件时可设开水间
开水间、盥洗室、贮水间等宜相对集中布置在排风口附近
厨房
人员掩蔽工程和除食品加工站以外的配套工程,其清洁区内不宜设置厨房
当在清洁区内设厨房时,宜按使用无明火加温设备设计
防化通信值班室
在进风系统中设有滤毒通风的防空地下室,应在其清洁区内的进风口附近设置防化通信值班室
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一等人员掩蔽所、生产车间和食品站等防空地下室的防化通信值班室的建筑面积可按10~12m2确定
二等人员掩蔽所的防化通信值班室的建筑面积可按8~10m2确定
设有滤毒通风的防空地下室,应在防化通信值班室设置测压装置
配电室
每个防护单元宜设一个配电室,配电室也可与防化通信值班室合并设置
柴油电站
柴油电站宜独立设置,并与主体连通。柴油电站宜靠近负荷中心,远离安静房间
下列工程应在工程内部设置柴油电站:
1 中心医院、急救医院;
柴油发电机组台数不应少于两台
2 救护站、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等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m2
设置柴油发电机组的台数不应少于2台
当条件受到限制时,内部电源仅为本防空地下室供电时,柴油发电机组的台数可设1~2台
在建筑小区或供电半径范围内各类分散布置的多个防空地下室,应在负荷中心处的防空地下室内设置内部电站或设置区域电站
固定电站
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应设置固定电站;
救护站、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的电站,当发电机组总容量大于120kW时,宜设置固定电站
固定电站内设置柴油发电机组不应少于2台,最多不宜超过4台
移动电站
救护站、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的电站,当发电机组总容量大于120kW时,但条件受到限制时,可设置2个或多个移动电站
救护站、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的电站,当发电机组总容量不大于120kW时宜设置移动电站
移动电站内宜设置1~2台柴油发电机组
在柴油发电机房内的适当位置宜设置拖布池
电站控制室与发电机房之间设有防毒通道时,应在防毒通道内设置简易洗消设施
柴油发电机房的输油管当从出入口引入时。应在防护密闭门内设置油用阀门;当从围护结构引入时,应在外墙内侧或顶板内侧设置油用阀门,其公称压力不得小于1.0MPa,该阀门应设置在便于操作处。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在室外的适当位置应设置与防空地下室抗力级别相同的油管接头井。
四、平战转换
1.平战转换的要求应根据人防使用性质和当时人防部门的要求决定。
2.平战结合人防工程设计包括平时功能设计,战时功能设计和平战转换设计。
3.平战转换设计包括使用功能转换设计、防护功能转换设计和内部设备系统的平战转换设计。
4.采用的转换措施应能满足战时的各项防护要求,并应在规定的转换时限内完成
5.下列各项应在工程施工、安装时一次完成:
现浇的钢筋混凝土和混凝土结构、构件;
战时使用的及平战两用的出入口、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密闭门;
战时使用的给水引入管、排水出户管和防爆波地漏。
战时使用的及平战两用的通风口防护设施;
6.当转换措施中采用预制构件时,应在设计中注明:预埋件、预留孔(槽)等应在工程施工中一次就位,预制构件应与工程施工同步做好,并应设置构件的存放位置
7.封堵措施
15天转换时限内完成
防护单元隔墙上开设的平时通行口以及平时通风管穿墙孔采用的封堵措施
应满足战时的抗力、密闭等防护要求
对于临战时采用预制构件封堵的平时通行口,其洞口净宽不宜大于7.00m,净高不宜大于3.00m;且其净宽之和不宜大于应建防护单元隔墙总长度的1/2
在防护密闭楼板上采用的封堵措施
因平时使用的需要,在防空地下室顶板上或在多层防空地下室中的防护密闭楼板上开设的采光窗、平时风管穿板孔和设备吊装口,其净宽不宜大于3.00m,净长不宜大于6.00m,且在一个防护单元中合计不宜超过2个
应满足战时的抗力、密闭等防护要求
3天转换时限内完成
在顶板上采用的封堵措施
应满足战时的抗力、密闭等防护要求
专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其临战时采用的封堵措施
应满足战时的抗力、密闭等防护要求(甲类防空地下室还需满足防早期核辐射要求)
对临战时采用预制构件封堵的平时出入口,其洞口净宽不宜大于7.00m,净高不宜大于3.00m;且在一个防护单元中不宜超过2个。
大型设备安装口的设置及其封堵措施
应满足防空地下室的战时防护要求
专供平时使用的进风口、排风口的临战封堵措施
应满足战时的抗力、密闭等防护要求(甲类防空地下室还需满足防早期核辐射要求)
平时使用需要设置的通风采光窗
转换工作量应与城市的战略地位相协调,并符合当地战时的人力、物力条件
通风采光窗的窗孔尺寸,应根据防空地下室的结构类型、平时的使用要求以及建筑物四周的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
受战时动荷载的墙面,其窗孔的宽度不宜大于墙面宽度(指轴线之间距离)的1/3
窗井应采取相应的防雨和防地表水倒灌等措施
临战封堵措施,应满足战时的抗力、密闭等防护要求(甲类防空地下室还需满足防早期核辐射要求)
其临战时的封堵方式,设置窗井的可采用全填土式或半填土式;高出室外地平面的可采用挡板式
8.干厕可在临战时构筑。
9.专供平时使用的楼梯、自动扶梯以及净宽大于3m的穿板孔,宜将其设置在防护密闭区之外。
五、其他专业
暖通
防护通风
战时为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人员掩蔽工程以及食品站、生产车间和电站控制室、区域供水站的防空地下室,应设置清洁通风、滤毒通风和隔绝通风;
战时为物资库的防空地下室,应设置清洁通风和隔绝防护。滤毒通风的设置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设有清洁通风、滤毒通风和隔绝通风的防空地下室,应在防护(密闭)门的门框上部设置相应的战时通风方式信息(信号)显示装置。
战时排风系统
设有清洁、滤毒、隔绝三种防护通风方式时,排风系统可根据洗消间设置方式的不同,分别设计
(a)简易洗消设施置于防毒通道内的排风系统 ①排风竖井;②扩散室或扩散箱;③染毒通道;⑥室内; ⑦设有简易洗消设施的防毒通道; 1-防爆波活门;2-自动排气活门;3-密闭阀门
(b)设简易洗消间的排风系统 ①排风竖井;②扩散室或扩散箱;③染毒通道; ④防毒通道;⑤简易洗消间;⑥室内; 1-防爆波活门;2-自动排气活门;3-密闭阀门;4-通风短管
(c)设洗消间的排风系统 ①排风竖井;②扩散室或扩散箱;③染毒通道;④第一防毒通道; ⑤第二防毒通道;⑥脱衣室;⑦淋浴室;⑧检查穿农室; 1-防爆波活门;2-自动排气活门;3-密闭阀门;4-通风短管
战时设清洁、隔绝通风方式时,排风系统应设防爆波设施和密闭设施
平战转换
穿过防护密闭墙的通风管,应采取可靠的防护密闭措施(图5.2.13),并应在土建施工时一次预埋到位
图5.2.13 通风管穿过防护密闭墙做法示意 1-穿墙通风管;2-密闭翼环(2-3mm厚钢板) 图中尺寸单位:mm
防空地下室战时的通风管道及风口,应尽量利用平时的通风管道及风口,但应在接口处设置转换阀门
穿过防护单元隔墙的通风管道,必须在规定的临战转换时限内形成隔断,并在抗力和防毒性能方面与该防护单元的防护要求相适应
防空地下室内的厕所、盥洗室、污水泵房等排风房间,宜按防护单元单独设置排风系统,且宜平战两用
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对于平战结合的乙类防空地下室和核5级、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宜采用通风采光窗进行自然通风。通风采光窗宜在防空地下室两面的外墙分别设置
战时使用的和平战两用的机械通风进风口、排风口,宜采用竖井分别设置在室外不同方向
给排水
给水
在防空地下室的清洁区内,每个防护单元均应设置生活用水、饮用水贮水池(箱)。
防空地下室内部的给水管道不应穿过通信、变配电设备房间
防空地下室给水管道上防护阀门的设置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给水管道从出入口引入时,应在防护密闭门的内侧设置;当从人防围护结构引入时,应在人防围护结构的内侧设置;穿过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时,应在防护密闭隔墙两侧的管道上设置;
2 防护阀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1.0MPa;
3 防护阀门应采用阀芯为不锈钢或铜材质的闸阀或截止阀;
4 人防围护结构内侧距离阀门的近端面不宜大于200mm。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排水
对于乙类防空地下室和核5级、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当收集上一层地面废水的排水管道需引入防空地下室时,其地漏应采用防爆地漏。
医疗救护工程的污水处理设施宜设在防护区外
一般防空地下室应设有在隔绝防护时间内不向外部排水的措施
防护单元清洁区内有供平时使用的生活污水集水池或消防废水集水池时,宜兼作战时生活污水集水池
通气管的设置
1 收集平时生活污水的集水池应设通气管,并接至室外、排风扩散室或排风竖井内;
2 收集平时消防排水、空调冷凝水、地面冲洗排水的集水池,按平时使用的卫生要求及地面排水收集方式确定通气管的设置方式;
3 收集战时生活污水的集水池,临战时应增设接至厕所排风口的通气管;
4 通气管的管径不宜小于污水泵出水管的管径,且不得小于75mm;
5 通气管在穿过人防围护结构时,该段通气管应采用热镀锌钢管,并应在人防围护结构内侧设置公称压力不小于1.0MPa的铜芯闸阀。人防围护结构内侧距离阀门的近端面不宜大于200mm。
洗消
需冲洗的部位
进风竖井、进风扩散室、除尘室、滤毒室(包括与滤毒室相连的密闭通道)和战时主要出入口的洗消间(简易洗消间)、防毒通道及其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
设置收集洗消废水的地漏、清扫口或集水坑
应设置供墙面及地面冲洗用的冲洗栓或冲洗龙头,并配备冲洗软管,其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5m,供水压力不宜小于0.2MPa,供水管径不得小于20mm;
洗消废水集水池不得与清洁区内的集水池共用
收集地面排水的排水管道,不受冲击波作用的排水管上可设带水封地漏,受冲击波作用的排水管上应设防爆地漏。仅供战时排洗消废水的排水管道,可采用符合防空地下室抗力级别要求的铜质或不锈钢清扫口替代防爆地漏
平战转换
与主体同步完成
二等人员掩蔽所内的贮水池(箱)及增压设备,当平时不使用时,
需一次完成施工图设计
在工程施工时的预留孔洞和预埋好进水、排水等管道的接口,且应设有明显标志
平时不使用的淋浴器和加热设备可暂不安装,但应预留管道接口和固定设备用的预埋件
专供平时使用的管道,当需穿过防空地下室临战封堵墙或抗爆隔墙时,宜设置便于管道临时截断、封堵的措施
3天转换时限内完成
设置在防空地下室清洁区内,供平时使用的生活水池(箱)、消防水池(箱)可兼作战时贮水池(箱),完成系统转换及充水的措施
15天转换时限内完成
二等人员掩蔽所内的贮水池(箱)及增压设备,当平时不使用时,可在临战时构筑和安装
电气
电源
因地面建筑平时使用需要设置的柴油发电机组,宜按战时区域电源设置。所设置的柴油发电机组,宜设置在防护区内。
建筑面积5000m2及以下的各类未设内部电站的防空地下室
引接区域电源,战时一级负荷应设置蓄电池组电源
无法引接区域电源的防空地下室,战时一级、二级负荷应在室内设置蓄电池组电源
内部电源的发电机组应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严禁采用汽油发电机组
配电
每个防护单元内的人防电源配电柜(箱)宜设置在清洁区内,并靠近负荷中心和便于操作维护处,可设在值班室或防化通信值班室内。
防空地下室内的各种动力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不得在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上嵌墙暗装。若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挂墙式明装。
设有清洁式、滤毒式、隔绝式三种通风方式的防空地下室
应在每个防护单元内设置三种通风方式信号装置系统
信号控制箱
宜设置在值班室或防化通信值班室内
灯箱和音响装置
在战时进风机室、排风机室、防化通信值班室、值班室、柴油发电机房、电站控制室、人员出入口(包括连通口)最里一道密闭门内侧和其它需要设置的地方
应采用红色灯光表示隔绝式,黄色灯光表示滤毒式、绿色灯光表示清洁式,并宜加注文字标识。
应设置有防护能力的音响信号按钮
每个防护单元战时人员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侧
音响信号应设置在值班室或防化通信值班室内
线路敷设
穿过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和密闭隔墙的
各种电缆(包括动力、照明、通信、网络等)管线和预留备用管,应进行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应选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5mm的热镀锌钢管
同类多根弱电线路可合穿在一根保护管内,但应采用暗管加密闭盒的方式进行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保护管径不得大于25mm。
备用管
各人员出入口和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密闭门门框墙上均应预埋4~6根备用管,管径为50~80mm,管壁厚度不小于2.5mm的热镀锌钢管,并应符合防护密闭要求
电缆桥架
不得直接穿过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当必须通过时应改为穿管敷设,并应符合防护密闭要求。
各类母线槽
不得直接穿过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当必须通过时,需采用防护密闭母线,并应符合防护密闭要求。
防爆波电缆井
由室外地下进、出防空地下室的强电或弱电线路,应分别设置强电或弱电防爆波电缆井。
防爆波电缆井宜设置在紧靠外墙外侧。除留有设计需要的穿墙管数量外,应预埋4~6根备用管。
战时通信设备线路
通信防爆波电缆井
当需要设置通信防爆波电缆井时,除留有设计需要的穿墙管外,还应预埋4~6根备用管。
应在各人员出入口预留防护密闭穿墙管,穿墙管可利用预埋备用管。
平战转换
与主体同步完成
柴油电站
中心医院、急救医院的柴油电站应平时全部安装到位
甲类防空地下室的救护站、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的柴油电站中,其它附属设备及管线均应安装到位
通信
应急通信设备
医疗救护工程和防空专业队工程应设置与所在地人防指挥机关相互联络的直线或专线电话,并应设置应急通信设备
通信设备、电话可设置在值班室、防化通信值班室内。
人员掩蔽工程应设置电话分机和音响警报接收设备,并应设置应急通信设备
配套工程应设置电话分机,并根据各类配套工程的特点和需要,可设置应急通信设备或其它通信设备
电话
电话总机
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内应设置电话总机
电话分机
中心医院、急救医院的办公、医疗、病房、值班室、防化通信值班室、配电间、电站、通风机室等各房间
救护站、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中的值班室、防化通信值班室、通风机室、发电机房、电站控制室等房间
15天转换时限内完成
柴油电站
甲类防空地下室的救护站、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的柴油电站中的柴油发电机组,完成安装和调试
30天转换时限内完成
为战时一级、二级负荷供电专设的EPS、UPS自备电源设备
应设计到位,平时可不安装,但应留有接线和安装位置,
完成安装和调试
电缆、护套线、弱电线路和备用预埋管穿过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除平时有要求外,可不作密闭处理,临战时应采取防护密闭或密闭封堵
对于不符合一根电缆穿一根密闭管的平时设备的电缆,应在临战转换期限内拆除
柴油电站
乙类防空地下室的救护站、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柴油电站内的柴油发电机组、附属设备及管线
平时均可不安装,但应设计到位,并应按设计要求预留好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基础、吊钩、管架和预埋管等。
完成安装和调试
照明和接地
结构
设计使用年限
设计使用年限应按50年采用。当上部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大于50年时,防空地下室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上部建筑结构相同
构造
防空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
有防水要求时,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
防水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应根据工程埋置深度采用,且不应小于P6。
防空地下室结构构件最小厚度
防空地下室结构变形缝的设置
1 在防护单元内不宜设置沉降缝、伸缩缝;
2 上部地面建筑需设置伸缩缝、防震缝时,防空地下室可不设置;
3 室外出入口与主体结构连接处,宜设置沉降缝;
4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伸缩缝最大间距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平战转换设计
对乙类防空地下室和核5级、核6级、核6B级甲类防空地下室结构,当采用平战转换设计时,应通过临战时实施平战转换达到战时防护要求
平战转换措施应按不使用机械,不需要熟练工人能在规定的转换期限内完成。
临战时实施平战转换不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对所需的预制构件应在工程施工时一次做好,并做好标志,就近存放
在设计中对防空地下室的某些部位(如专供平时使用的较大出入口),可以根据平时使用需要进行设计,但与此同时,设计中也考虑了满足战时防护要求所必需的平战转换措施(包括转换的部位,如何适应转换后结构支承条件的变化及如何在规定的转换时间内实施全部转换工作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