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工厂经济:工厂归农村和邻村村民通过认购股份和提供原料的义务而自愿参与成为社员拥有。有社员大会和执行委员,但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工厂实际由蚕丝学校和村长领导。由于集股资金固定且未足,建厂资金实际来自由于政府支持而得到的农业银行贷款,地方银行贷款。省银行提供原料贷款和学校提供的机器。原料,来自村民依最低义务缴纳的,外购的、和外面送来缫丝的。劳力来自社员,依工种按日或计件拿钱。有外荐专业人员,固定工资。初年利润分给社员的红利,还债,储备金,奖金等。但经济下挫使后续利润为负,无法分配。社员认为,每年少些利润分配好过不均。
传统方法的缺点:用于溶解蚕茧交织的水温不稳定/一股丝线中所含的纤维数不固定/从蚕茧不同的层次中抽取出来得丝的粗细不同,未予重视、缫丝机轮子的运动不规则。 因此,要提高产品质量,就不能保持家庭手工业的生产方式。
社员对投票制度完全不熟悉,他们也为想过去行使投票的权利来管理工厂。他们只关心以利润形式分配给他们的实际利益。对工厂的其他工作很不了解,他们不知道根据什么他们可以要求利润,正如他们不知道根据什么他们应该给地主交租。对他们来说,所有权只意味着他们可以分得一份利润。
这也反映了实质民主跟形式民主的区别
从上述情况来看,工厂资金的基础实际上主要是政府的信贷,并不是靠农民的投资。
在农村办厂或者老百姓都是很现实而且保守的,他们不愿意为任何改革掏钱,改革失败了他们不会受损,当然他们也乐见其成。另一方面说明,农民实在太渺小,他们没有资金技术权力,面对改革,他们不得不保守一点。
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工厂:属于社员所有/主要有农民银行给予资金/由蚕业学校通过当地领导人管理/部分社员参加劳动,担任工作。所谓合作原则其意义主要在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