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
第1-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6-10年按12.5%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
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按12.5%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
延长亏损弥补年限到10年: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
第1-2年(自获利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按12.5%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
第1-2年(自获利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按12.5%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