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4一建经济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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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第8章收入
8.1收入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8.1.1收入的概念与特点
8.1.2收入的分类
收入性质
建造合同收入
是建造施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
产品销售+材料销售。
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作业而取得的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取得的收入,企业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等。
营业主次
主营业务收入
建筑业企业主要是建造合同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建筑业企业主要包括产品销售收入、材料销售收入、机械作业收入、无形资产出租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8.1.3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考前看看就行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合同,企业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
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准则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
8.2建造合同收入★★
8.2.1建造合同的概念
了解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其特征为:
(1)先有买主(及客户),后有标的(即资产);
(2)建设周期长;
(3)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
(4)建造合同一般是不可取消合同。
8.2.2建造合同的类型
『提示1』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的最大区别在于它们所含风险的承担者不同,固定造价合同的风险主要由承包人承担;成本加成合同的风险主要由发包人承担。
8.2.3建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同时应当
建造合同分立条件
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建造合同合并条件
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8.2.4建造合同收入的内容
包括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初始收入
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追加收入
合同变更
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
索赔款
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
奖励款
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客户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
『提示2』追加收入需要满足:
1.对方认可(变更、索赔)、能够判断符合条件(奖励);
2.金额能可靠计量
8.2.5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
1.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
1)固定造价合同
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2)成本加成合同
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3)完工百分比法
步骤
①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
②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和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
方法
①根据实际累计成本来予以计算(见提示);
②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来予以计算;
③根据已完成合同工作的技术测量确定。
『提示3』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也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2.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