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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的考试注册消防工程师知识点汇总
编辑于2020-06-11 11:30: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思维导图,整理了术语、基本规定、供水设施安装与施工、管网及系统组件安装系统试压和冲洗、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维护管理的内容,欢迎大家学习。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思维导图,整理了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进场检验、安装、功能调试、验收、使用与维护的内容,欢迎大家学习。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160-2008(2018年版),本图主要介绍了总则、术语、火灾危险性分类、区域规划与工厂总平面布置、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储运设施、管道布置、消防、电气的内容,欢迎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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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
第一章 消防安全管理概述
第一节 消防安全管理的发展(略)
第二节 消防安全管理的性质和特征
(一)全方位性,空间
(二)全天候性,时间
(三)全过程性,生存发展进程
(四)全员性,管理人员
(五)强制性,特征
第三节 消防安全管理的要素
一、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 《消防法》确定的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原则,决定了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这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也是消防安全管理活动的责任主体。
(二)部门 《消防法》在明确消防机构职责的同时,也规定了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监、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三)单位 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单位对消防安全和致灾因素的管理能力,反映了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消防安全状况。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对象:人、财、物、信息、时间、事务。
三、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 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大致包括法律政策依据和规章制度依据两大类。
(一)法律政策依据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委员会
《消防法》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
省级、省会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北京市消防条例》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政府规章
省级、省会城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技术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北京市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
(二)规章制度
例如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操作流程、防火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标准化管理方法等。
四、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则
(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依靠群众的原则
(三)依法管理的原则
(四)科学管理的原则
(五)综合治理的原则
五、消防安全管理的方法
(一)基本方法
基本方法主要包括行政方法、法律方法、行为激励方法、咨询顾问方法、宣传教育方法及舆论监督方法等。
(二)技术方法
技术方法主要包括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因果分析方法、事故树分析方法、消防安全状况评估方法。(直接相关消防)
六、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
其最佳目标就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将火灾发生的危险性和火灾造成的危害性降到最低限度。
第二章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一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
1.公众聚集场所
1.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建筑面积在1000m2及以上) 2.旅馆、饭店(客房数在50间以上)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4.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人密/公众聚集/公娱/歌)
2.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1.医院(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 2.养老院(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 3.学校(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 4.托儿所、幼儿园(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
3.国家机关
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
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的办事机关
4.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广播电台、电视台
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5.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民用机场
6.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
博物馆、档案馆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7.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9.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10.重要的科研单位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1.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1.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 2.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3.国家储备粮库、总储备量在10000t以上的其他粮库。 4.总储量在500t以上的棉库。 5.总储量在10000m3以上的木材堆场。 6.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7.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12.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百人百床校车间。 2娱5码千商店。 50间房,2000平馆。 万粮万木5棉库。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程序
申报
1)个体工商户如符合企业登记标准,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2)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申报备案。 3)同一栋建筑物中各自独立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由各个单位分别独立申报备案;建筑物本身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该建筑物产权单位也要独立申报备案。 4)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且有隶属关系的单位,法人单位要向所在地消防机构申报备案;同一县级行政区域且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下属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各单位都需要向所在地消防机构申报备案。
核定
接到申报后消防机构要核实审定,对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登记造册
告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
公告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于每年第一季度对本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核查调整
第二节 消防安全组织及其职责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消防安全组织的组成 消防安全组织由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组成。多产权单位或大型的企业应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
二、消防安全职责
(一)单位职责 3.火灾高危单位职责 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除履行一般单位职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外,还要履行下列职责: (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设备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2) 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特有工种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 (3)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应当根据本单位火灾危险特性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 储备足够的灭火救援药剂和物资,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4)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应急逃生设施设备和疏散引导器材。 (5)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6)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二)人员职责 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社会单位的‘第一责任人” 。 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是指单位中负有一定领导职务和权限的人员,受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具体负责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4.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职责 (1)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1 )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2 )核实、确认火警信息,火灾确认后,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 )及时确认故障报警信息,排除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排除的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者消 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 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 2 )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2) 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3)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4) 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6. 志愿(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注意对人员职责对比) 志愿消防队员是单位员工,定期组织训练、考核和应急疏散演练,是发生火灾时单位主要灭火力量。 志愿消防队员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志愿消防队中的职责分工。 (2)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消防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3)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4)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人员疏散、救助伤员、保护现场等工作。
第三节 消防安全制度及其落实
一、消防安全制度的种类和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防火巡查、检查;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消防(控制室)值班; 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6.火灾隐患整改; 7.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9.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 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11.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13.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 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
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 (一)确定消防安全责任 全面落实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根本。 (二)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 (三)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四)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三项报告“备案制度 1.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2.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 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将维护保养合同、维护保养记录及设备运行记录每月向当地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并自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3. 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对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每月组织一次自我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评估情况应自评估完成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消防机构报告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第四节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
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定义 是指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 (1)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如化工生产车间、油漆、烘烤、熬炼、木工、电焊气割操作间;化验室、汽车库、化学危险品仓库;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钢瓶仓库和储罐,液化石油气瓶或储罐;氧气站、乙炔站、氢气站;易燃的建筑群等。 (2)发生火灾后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如与火灾扑救密切相关的变配电站(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 (3)性质重要、发生事故影响全局的部位,如发电站,变配电站(室),通信设备机房,生产总控制室,电子计算机房,锅炉房,档案室,资料、贵重物品和重要历史文献收藏室等。 (4)财产集中的部位,如储存大量原料、成品的仓库、货场,使用或存放先进技术设备的实验室、车间、仓库等。 (5)人员集中的部位,如单位内部的礼堂(俱乐部)、托儿所、集体宿舍、医院病房等。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一)制度管理 (二)标识化管理:为了突出重点,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每个消防重点部位都必须设立“消防重点部位”指示牌、“禁止烟火”警告牌和消防安全管理牌。 (三)教育管理 (四)档案管理:消防重点部位的档案管理要做到“四个一”,即:一制度(消防重点部位防火安全制度),一表(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图(消防重点部位基本情况照片成册图)一计划(消防重点部位灭火施救计划)。 (五)日常管理 (六)应急备战管理 “四熟练”,即:熟练使用灭火器材;熟练报告火警;熟练疏散群众;熟练扑灭初期火灾。
第五节 火灾隐患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
一、火灾隐患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 120 号令)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火灾隐患: (1)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2)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5)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二、重大火灾隐患
(一)下列任一种情况可不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a)依法进行了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并已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的; b)单位、场所已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 c)不足以导致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对于符合下列判定要素之一的,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75%。 (3)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天然气或者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者超过《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一2012)(2014年版)对一级站的规定。 (4)甲、乙类生产场所和仓库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者半地下室。 (5)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其总净宽度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80%。 (6)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火灾报警设施。 (8)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9)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以及老年人活动场所,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10)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一2012)规定的A级。
总结:
(三)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要素
1.总平面布置 7.1.1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城市消防规划的要求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 7.1.2 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或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值的80%,明火和散发火花地点与易燃易爆生产厂房、装置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值。 7.1.3 在厂房、库房、商场中设置员工宿舍,或是在居住等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且不符合 GA 703 的规定。 7.1.4 地下车站的站厅乘客疏散区、站台及疏散通道内设置商业经营活动场所。
2.防火分隔 7.2.1 原有防火分区被改变并导致实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50%。 7.2.2 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大于该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 50%。 7.2.3 丙、丁、戊类厂房内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部位未采取防火分隔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3.安全疏散及灭火救援 7.3.1 建筑内的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的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被占用。 7.3.2 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7.3.3 除 6.5 规定外的其他场所或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数量或宽度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既有安全出口被封堵。 7.3.4 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建筑物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而未设置。 7.3.5 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距离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 125%。 7.3.6 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 30%;其他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 50%。 7.3.7 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高层建筑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门的损坏率超过其设置总数的 20%,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门的损坏率大于其设置总数的 50%。 7.3.8 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的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不符合 GB 50222 的规定。 7.3.9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栅栏、卷帘门。 7.3.10 人员密集场所的外窗被封堵或被广告牌等遮挡。 7.3.11 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救援场地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被占用,影响火灾扑救。 7.3.12 消防电梯无法正常运行。
4.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 7.4.1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储存泡沫液等灭火剂。 7.4.2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或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正常使用。 7.4.3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正常使用。 7.4.4 除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外,其他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4.5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外的其他固定灭火设施。 7.4.6 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
5.防烟排烟设施 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
6.消防供电 7.6.1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负荷级别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7.6.2 消防用电设备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 7.6.3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用电设备末端自动切换装置,或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正常自动切换。
8.消防安全管理 7.8.1 社会单位未按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设置专职消防队。 7.8.2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 GB 25506 的规定持证上岗。
9.其他 7.9.1 生产、储存场所的建筑耐火等级与其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不相匹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7.9.2 生产、储存、装卸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或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爆电气设备和泄压设施,或防爆电气设备和泄压设施失效。 7.9.3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燃油、燃气设备,或燃油、燃气管道敷设和紧急切断装置不符合标准规定。 7.9.4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或安装电气设备,或采用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消防配电线缆和其他供配电线缆。 7.9.5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第六节 消防档案
练习题
2016-61.某五星级酒店设有消防控制中心,配备 8名值班人员轮值,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中,不属于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职责的是( )。 A.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B.记录消防控制室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C.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日常检查 D.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和巡查 【答案】D 2017真题:消防安全重点点位“三项”报告备案制度中,不包括( )。 A.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 B.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 C.消防规章制度报告备案 D.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 【答案】C 2015-56真题:某政府办公楼,地下 1 层,地上 16 层,建筑高度 52m,建筑面积 36800m2。该办公楼的下列场所中,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是( )。 A.档案室 B.健身房 C.自备柴油发电机房 D.计算机数据中心 答案:B 2017-47.单位在确定消防重点部位以后,应加强对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下列管理措施中,不属于消防重点部位管理措施的是( ) A.制度管理 B.隐患管理 C.立牌管理 D.教育管理 【答案】B Z15-100.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断方法》(GB 653-2006),下列可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有( )。 A.甲类生产场所设在半地下室 B.某旅馆,地上5层,总建筑面积3600㎡,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C.占地面积15000m2的小商品市场,沿宽度为6m的消防车道上搭建长80m、宽3m的彩钢夹芯板临时仓库 D.某公共娱乐场所位于多层建筑的第四层,设置封闭楼梯间 E.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仓库未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答案】ABE Z18-33.对某商业大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可以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是( )。 A.消防电梯故障 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中控制器电源不能正常切换 C.防排烟风机不能联动启动 D.第十层开办幼儿园且有80名儿童住宿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