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仲裁法知识点梳理
仲裁法知识点梳理,掌握仲裁协议、掌握仲裁程序、了解仲裁裁决的撤销、了解仲裁裁决的执行,希望这份脑图会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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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
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的
3、劳动争议案件和农业承包合同
商事仲裁区别于劳动仲裁
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
2、或裁或审
3、一裁终局制度
概要
(一)掌握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概念
(1)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2)对法院的约束力
(3)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
2、仲裁协议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3、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
(1)确认方式
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可由仲裁委员或法院作决定(首选法院)
(2)仲裁协议无效情形
1)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胁迫手段:损害国家才无效,其他可撤销
4)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5)口头方式
(二)掌握仲裁程序
1、申请和受理
(1)申请仲裁
1)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审查与受理
15日内
2、组成仲裁庭
三名仲裁员或一名仲裁员,首席仲裁员
(1)合议仲裁庭组成程序
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当事人共同挺开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2)独任仲裁庭组成程序
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仲裁委会员班主任指定
3、仲裁审理
(1)仲裁审理方式
应当开庭进行,可协议不开庭。不公开进行,可协议公开国家秘密除外
(2)开庭通知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视为撤回; 被申请人可缺席裁决。
与民事诉讼一致
(3)开庭审理程序
1)开庭仲裁
2)开庭调查
3)当事人辩论
4)仲裁和解、调解
仲裁和解
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撤回仲裁申请,后悔后又可仲裁
仲裁中的调解
制作调解书或制作裁决书,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仲裁裁决
多数仲裁员;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 不得再起诉;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三)了解仲裁裁决的撤销
由法院进行外部监督,撤销与不予执行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
2、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无权仲裁
3、违反法定程序
4、证据是伪造
5、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
7、【6个月内】提出
(四)了解仲裁裁决的执行
1、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财产所在地或住所地
2、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1)没有仲裁条款或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2)不属于仲裁协议的满园或无权仲裁
3)违反法定程序
4)主要证据不足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6)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
不予执行:重新达成仲裁协议 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