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系统的分类与选择,应急灯具和照明灯具的设置要求以及系统的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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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第一节 系统的分类组成和选择
相关概念
使用用途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是为人员疏散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场所提供照明的灯具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用图形、文字指示疏散方向,指示疏散出口安全出口、楼层、避难层(间)、残疾人通道的工具
消防应急照明复合灯具∶同时具有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引导指示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按额定工作电压等级
A 型消防应急灯具: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额定工作电压≤DC36V的消防应急灯具
B 型消防应急灯具:主电源或蓄电池电源额定工作电压>DC36V或AC36V的消防应急灯具
按工作方式
◆ 持续型消防应急灯具(标志灯) 正常工作状态下光源处于节电点亮模式,在火灾或其他紧急状态下控制光源转入应急点亮模式的消防应急灯具
◆非持续型消防应急灯具(照明灯) 正常工作状态下光源处于熄灭模式,在火灾或其他紧急状态下控制光源转入应急点亮模式的消防应急灯具
消防应急照明
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能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备用照明∶主要用于建筑中消防控制室、重要控制室等一些特别重要岗位的照明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应急疏散出口
安全出口∶指通向室外地面、室外楼梯、具有满足上人屋面、平台等场所出口
疏散出口∶指通向楼梯间、避难层、避难走道的出口
消防应急灯具分类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分类和组成
系统类型
自带电源型
应急照明配电箱
集中电源型
集中电源
集中控制型
应急照明控制器
非集中控制型
系统类型的选择
1.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2.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直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第二节消防应急灯具
灯具的基本设计要求
灯具面板和灯罩材质
1.除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的面板可以采用厚度4mm及以上的钢化疲璃外,设置在距地面1m及以下的标志灯的面板或灯罩不应采用易碎材料或玻璃材质
2.在顶棚、疏散路径上方设置的灯具的面板或灯罩不应采用玻璃材质
灯具电压等级 设置在距地面8 m及以下的灯具
1.应选择A型灯具
2.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应选择集中电源A型灯具
3.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场所可选择自带电源B型灯具
灯具及其连接附件的防护等级
1.在室外或地面上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
2.在隧道场所或潮湿场所内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3.B型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4
灯具响应时间性能的选择(火灾时)
1.高危险场所(自动滚梯)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0.25s
2.其他场所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
3.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场所,标志灯光源点亮、熄灭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
总结
蓄电池电源持续时间
应急照明灯具设置要求
一般要求
应选择采用节能光源的灯具(LED),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光源色温不应低于2700K
水平最低照度
子主题
系统备用照明的设计
1.备用照明灯具可采用正常照明灯具,在火灾时应保持正常的照度
2.备用照明灯具应由正常照明电源和消防电源专用应急回路互投后供电 (互投∶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设置位置:避难间(层),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水泵,发电机室
应急标志灯具设置要求
一般规定
1.不应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替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2.标志灯应选择持续型灯具;交通隧道和地铁隧道宜选择带有米标的方向标志灯
3.楼梯间每层应设置指示该楼层的标志灯
4.标志灯的规格
(1)室内高度大于4.5m的场所,应选择特大型或大型标志灯
(2)室内高度为3.5m~4.5m的场所,应选择大型或中型标志灯
(3)室内高度小于3.5m的场所,应选择中型或小型标志灯
(二)方向标志灯具设置位置
1.有维护结构的疏散走道、楼梯
(1)应设置在走道、楼梯两侧距地面、梯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柱面上
(2)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在疏散走道侧边时,应在疏散走道上方增设指向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方向标志灯
(3)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 平行时,减半
2.展览厅、商店、候车(船)室、营业厅等疏散通道
3.保持视觉连续的方向标志灯
(1))应设置在疏散走道、疏散通道地面的中心位置
(2)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m
第三节 系统设计要求
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
供配电装置设计
应急照明控制器设计
设置区域原则
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班的场所
主电源
消防电源
自带电源
工作≥3H
多台应急照明控制器
集中控制功能的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控制灯具数量
不应大于3200
线路设计防护等级
室外/地面
IP67
隧道潮湿
IP65
电气竖井
IP33
B型灯具
IP34
第四节 系统控制设计
集中系统控制设计
集中控制系统
非火灾状态
正常工作模式
主电源供电
主电源断电
应急点亮≤0.5h
正常照明断电
主电源至恢复
火灾状态
A型灯具
主电源供电;主电源断电后蓄电池供电
蓄电池供电
非中控制系统
非集中控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