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著名的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主张直观式的教学,并于1658年编写富有150幅插图的教科书《世界图解》,从而被西方国家誉为“直观教学之父”。
18-19世纪,出现了许多机械的、光学的和电气的传播信息的媒体,进一步推动了直观教学的深入发展。
1923年,美国教育协会(ENA)成立了“视觉教育部”(DVI)。此后,出现了第一本有关视觉教育的教科书《公立学校中的视觉教育》。
当时的视觉教育理论以霍本的观点为代表,霍本等人在《课程视觉化》一书中,系统地论述了视觉教育的理论基础,并提出了为各种媒体分类的层级模型。同时,霍本等指出有四个因素决定着视觉教具的价值,即视觉教具本身的现实性、学生过去的经验范围和性质、教室环境和教学目的、学生智力的程度。这些理论推动了视觉媒体在教学过程中应用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