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概述,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基础考点。
编辑于2020-10-12 00:02:58第三章 特种设备安全技
第一节 特种设备基础知识
一、 特种设备分类
1. 特种设备概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 (含气 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 (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
2. 特种设备分类
(1)锅炉 容积 大于或者等于 L 30L 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 0.1MPa(表压),且 额定功率≥W 0.1MW 的承压热 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 最高工作压力≥ 0.1MPa,且 P P ·V V ≥ 2.5MPa ·L L 和 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包括气瓶和氧舱。
(3)压力管道 最高工作压力 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且公称直径大于 m 50mm 的管道
(4)电梯
(5)起重机械 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 0.5t 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 3t, 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 2m的起重机。
(6)客运索道 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
二、 锅炉
1. 锅炉组成
(1)“锅”主要包括:锅筒(或锅壳)、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对流管束及集箱
(2)“炉”主要包括:燃烧设备和炉墙等
2. 锅炉分类
按用途分类
(1)电站锅炉:用锅炉产生的蒸汽带动汽轮机发电用的锅
(2)工业锅炉:产生蒸汽或热水用于工业生产或民用的锅炉
按载热介质分类
(1)蒸汽锅炉:锅炉出口介质为饱和蒸汽或者过热蒸汽锅炉
(2)热水锅炉:锅炉出口介质为高温水 (> 120 ℃)或者低温水(120℃以下)的锅炉
(3)有机热载体锅炉:以有机质液体(如高温导热油)作为热载体工质的锅炉
三、 压力容器
1. 压力容器相关参数
(1)压力
① 最高工作压力:指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
② 设计压力:指在相应设计温度下用以确定容器壳体厚度及其元件尺寸的压力,即标注在容器铭牌上的设计压力。 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值不得低于最高工作压力
(2)温度
① 设计温度:指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设定的元件的金属温度
② 试验温度:指的是压力试验时,壳体的金属温度
③ 实际工作温度:是相对设计温度而言的一个参数,是容器在实际工作情况下,元件的金属温度
(3)介质 按它们对人类毒害程度,可分为 极度危害(Ⅰ)、高度危害(Ⅱ)、中度危害(Ⅲ)、轻度危害(Ⅳ)4级。
2. 压力容器分类
(1)按压力等级划分
① 低压容器,0.1MPa≤p<1.6MPa; ② 中压容器,1.6MPa≤p<10.0MPa; ③ 高压容器,10.0MPa≤p<100.0MPa; ④ 超高压容器,p≥100.0MPa。
(2)按容器在生产中的作用划分
换热压力容器
用于完成介质的热量交换:热交换器、冷却器、冷凝器、蒸发器
分离压力容器
用于完成介质的流体压力平衡缓冲气体净化分离:分离器、过滤器、集油器、洗涤器、吸收塔、干燥塔、汽提塔、分汽缸、除氧器
储存压力容器
用于储存、盛装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等介质:储罐、缓冲罐、消毒锅、印染机、烘缸、蒸锅
(3)按安装方式划分
固定式压力容器
装在固定位置使用的压力容器:生产车间内的储罐、球罐、塔器、反应釜
移动式压力容器
单个或多个压力容器罐体与行走装置、定型汽车底盘或者无动力半挂行走机构或框架组成:汽车罐车、铁路罐车、罐式集装箱、长管拖车
(4) 按制造许可划分
A
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A1);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球壳板制造(A3);非金属压力容器(A4);医用氧舱(A5)
B
无缝气瓶(B1);焊接气瓶(B2);特种气瓶(B3)
C
铁路罐车(C1);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C2);罐式集装箱(C3);
D
第一类压力容器(D1);第二类低、中压容器(D2)
(5)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将压力容器划分为三类(Ⅰ、Ⅱ、Ⅲ类)按照介质查表
首先将压力容器的介质分为两组: 第一组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学介质, 易爆介 质,液化气体。 第二组介质:由除第一组以外的介质组成,如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以下的化学介质,包括 水蒸气、氮气等。
四、 压力管道
1. 压力管道分类
(1)按介质压力划分
超高压管道(>42MPa)
高压管道(10MPa~42MPa)
中压管道(1.6MPa~10MPa)
低压管道(<1.6MPa)
(2)安全监督分类
长输管道(GA 类)
GA1
①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 4.0MPa 的长输管
②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 6.4MPa,并且输送距离大于或者等于 200km 的长输管道。
GA2
公用管道(GB 类)
工业管道(GC 类)
五、 起重机械
1. 起重机械分类
(1)桥架类型起重机。其特点是以桥形结构作为主要承载构件,取物装置悬挂在可以沿主梁运行的起重小车上。
桥式起重机:单主梁或双主梁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多用于港口运输
绳索起重机:地形复杂的水库、工地作业
(2)臂架类型起重机。其结构都有一个悬伸、可旋转的臂架作为主要受力构件
流动式起重机:包括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悬架长(服务范围大)、塔身高(增加升降高度)
门座式起重机:多用于港口装卸作
六、 其他特种设备
1.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 场(厂)内机动车辆,是指利用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在特定区域内作业和行驶、最大行驶速度 (设计值)超过 5km/h。
2. 客运索道
按类型分
(1)客运架空索道:以架空的柔性绳索承载,用来输送物料或人员的索
(2)客运缆车:运载工具沿地面轨道或由固定结构支承的轨道运行的索道
(3)客运拖牵索道:用绳索牵引,在地面上运送乘客的索
按抱索器类型
(1)固定抱索器:在索道运行过程中,抱索器在绳索上保持固定位置不能脱开的架空索道
(2)脱挂抱索器:到达索道站内时,抱索器能够与牵引索或运载索脱开的架空索道
3. 大型游乐设施
第二节 锅炉安全技术
一、锅炉结构
(1)主要部件
(2)锅炉附件
① 安全阀:安全阀 每年至少 校验一次,检验整定压力、密封性能、回座压力。安全阀经校验后,应 加锁或铅封应加锁或铅封。为了防止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粘住,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安全阀做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② 压力表:表盘直径 不应小于100 mm,表的刻盘上应划有最高工作压力红线标志,应每半年对其校 验一次每半年对其校验一次,并铅封完好
③ 水位计:每台锅炉至少应装 两只独立的水位计,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0.2 t/h 的锅炉可只装一 只。水位计应设置放水管并接至安全地点。玻璃管式水位计应有防护装置
④ 温度计
⑤ 保护装置
a. 超温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 安装在热水锅炉的 出口处,超温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联锁后能自动切断燃料的供应和停止鼓、引风
b. 高低水位警报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 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不仅能自动报警,而且在水位低于低水位极限时,启动给水设备上水,水位继 续下降可以自动切断燃烧
c.超压报警装置
d. 锅炉熄火保护装置:当锅炉炉膛熄火时,锅炉熄火保护装置作能切断燃料供应,并发出相应信号。
二、锅炉事故
1. 锅炉事故发生原因
(1)超压运行:如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装置失灵,严重爆炸; (2)超温运行:气流差或燃烧工况不稳,出口超温发生爆管; (3)水位不正常:水位低缺水事故,水位高满水事故; (4)水质管理不善:水垢太厚使热阻过大,酸碱腐蚀脆化; (5)水循环被破坏:烧坏管子或发生爆炸; (6)违章操作。
2. 锅炉事故发生应急措施
(1)保持清醒的头脑,立即判断和查明事故原因,并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事故和爆炸事故时应启动应急预案,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2)发生锅炉爆炸事故时,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员撤离现场。 (3)发生锅炉重大事故时,要停止供给燃料和送风,减弱引风;熄灭和清除炉膛内的燃料(指火床燃烧锅炉),注意不能用向炉膛浇水的方法灭火,而用黄砂或湿煤灰将红火压灭;打开炉门、灰门,烟风道闸门等,以冷却炉子;向锅炉内进水、放水,以加速锅炉的冷却;但是 严重缺水事故时,切勿向锅炉内进水。
3. 锅炉爆炸事故
水蒸气爆炸 锅炉容器破裂,部分水瞬时汽化,体积骤然膨胀很多倍,形成爆炸
超压爆炸 安全阀、压力表不齐全、损坏或装设错误, 操作人员擅离岗位或放弃监视责任,关闭或关小出汽通道,无承压能力的生活锅炉改作承压蒸汽锅炉。
缺陷导致爆炸 锅炉主要承压部件出现裂纹、严重变形、腐蚀、组织变化等情况,导致主要承压 部件丧失承载能力,突然大面积破裂
严重缺水导致爆炸 锅炉一旦严重缺水,直接受火焰加热的主要承压部件如锅筒、封头、管板、炉胆等部件得不到正常冷却,金属温度急剧上升甚至被烧红。此时给严重缺水的锅炉上水,长时间缺水干烧的锅炉也会爆炸
4. 锅炉缺水事故
(1)现象: 锅炉缺水时,水位表内往往看不到水位,表内 发白发亮。缺水发生后,低水位警报器动作并发出警报, 过热蒸汽温度升高,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
(2)处理方法 a. 轻微缺水:立即向锅炉上水; b. 严重缺水:必须紧急停炉,绝不允许上水和立刻打开安全阀泄压。
(3)“叫水”方法:打开水位表的放水旋塞冲洗汽连管及水连管,关闭水位表的汽连接管旋塞,关闭 放水旋塞。如果此时水位表中有水位出现,为轻微缺水。“叫水”操作一般只适用于相对容水量较大 的小型锅炉,不适用于相对容水量很小的电站锅炉或其他锅炉。
(4)缺水原因
1)运行人员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严。 2)水位表故障造成假水位,操作人员未及时发现。 3)水位报警器或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而又未及时发现。 4)给水设备或给水管路故障,无法给水。 5)操作人员排污后忘记关排污阀,或排污阀泄漏。 6)水冷壁、对流管束或省煤器管子爆破漏水。
5. 满水事故
(1)现象:锅炉满水时,水位表内也往往看不到水位,但 表内发暗。高水位报警器动作并发出警 报,过热蒸汽温度降低,给水流量不正常地 大于蒸汽流量。
(2)处理措施:应立即 关闭给水阀停止向锅炉上水, 启用省煤器再循环管路,减弱燃烧,开启排污 阀及过热器、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阀;待水位恢复正常后,关闭排污阀及各疏水阀
(3)事故原因
①运行人员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严; ②水位表故障造成假水位而又未及时发现; ③水位报警器及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而又未能及时发现
6. 汽水共腾事故
(1)现象:发生汽水共腾时,水位表内出现泡沫,水位急剧波动,汽水界线难以分清; 过热蒸汽温 度急剧下降;严重时,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
(2)原因
1)锅水品质太差:黏度太高、盐分太高、碱度过高。 2)负荷增加和压力降低过快。
(3)处理方法:发现汽水共腾时,应 减弱燃烧力度,降低负荷, 关小主汽阀;加强蒸汽管道和过热 器的疏水; 全开连续排污阀,并打开定期排污阀放水,同时上水,改善锅水品质。
7. 水击事故
(1)现象:水在管道中流动时,因速度突然变化导致压力突然变化,形成压力波并在管道中传播。 发生猛烈振动并发出巨大声响。
(2)预防措施:给水管道和省煤器管道的阀门启闭不应过于频繁,开闭要缓慢;对可分式省煤器的 出口 水温要严格控制,使之低于同压力下的饱和温度 40 ℃;暖管之前应彻底疏水;上、下锅筒进 水、进汽速度也应缓慢。
8. 锅炉爆管事故
(1)锅炉爆管事故表现:听见爆破声,水位降低,蒸汽及给水压力下降,炉膛和烟道中有汽水喷出 的声响,给水流量>蒸汽流量
(2)锅炉爆管原因:
a.水质不良,水管结垢,并超温爆破;
b.水循环故障或严重缺水;
c.管路有缺陷:
①烟气磨损导致管壁减薄,运行或停炉的管壁因腐蚀而减薄
②管子膨胀受阻碍,由于热应力造成裂纹;
③吹灰不当造成管壁减薄
d.有硬质异物落入管路中
9. 炉膛爆炸事故
(1)事故表现: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性混合物瞬间同时爆燃,从而使炉膛烟气侧压力突然升高,超过 了设计允许值而造成水冷壁、刚性梁及炉顶、炉墙破坏。
(2)事故原因
①在设计上缺乏可靠的点火装置、可靠的熄火保护装置及联锁、报警和跳闸系统,炉膛及刚性梁结构抗爆能力差;
②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误判断、误操作,因采用“爆燃法”点火而发生爆炸。
(3)对策措施:
①装设可靠的炉膛安全保护装置; ②提高炉膛及刚性梁的抗爆能力; ③点火时严禁采用“爆燃法”,点火失败后先通风吹扫 5~10 min 后才能重新点火; ④ 点火程序:先送风——投入点火火把——最后送燃料。
10. 省煤器损坏
(1)省煤器损坏表现:省煤器烟道内有异常声响,烟道潮湿或漏水,排烟温度下降,烟气阻力增 大,引风机电流增大烟气阻力增大,引风机电流增大,给水流量>蒸汽流量。
(2)省煤器损坏原因
a.烟速过高或烟气含灰量过大,飞灰磨损严重;
b.给水品质差,管道腐蚀严重;
c.材质缺陷导致破裂;
d.省煤器出口烟气温度低于其酸露点,在出口处造成酸性腐蚀;
e.水击或炉膛爆炸剧烈震动导致省煤器损坏;
11. 过热器损坏
(1)事故表现: 蒸汽流量明显下降,且不正常地小于给水流量; 过热蒸汽温度上升,压力下降;过 热器附近有明显声响,炉膛负压减小,过热器后的烟气温度降低。
(2)事故原因
①过热器内进水结垢,导致过热爆管;
②受热偏差或流量偏差使个别过热器管子超温而爆管;
③工况变动使过热蒸汽温度上升,造成金属超温爆管;
④材质缺陷或材质错用或焊接缺陷或管内异物堵塞;
⑤被烟气中的飞灰严重磨损,或吹灰不当磨损。
12. 锅炉结渣
(1)结渣结果:破坏水循环,造成过热蒸汽温度变化,妨碍设备运行甚至是被迫停炉。
(2)预防锅炉结渣措施:布置足够受热面,受热均匀;控制炉膛出口温度,不超过灰渣变形温度;水冷壁间距不要太大,控制火焰中心位置,避免火焰偏斜,均匀控制送煤量,发现结渣及时清除。
13. 尾部烟道二次燃烧
(1)事故原因
①可燃物在尾部烟道积存;
②达到可燃物着火的温度条件;
③尾部烟道门孔和挡板关闭不严密;空气预热器密封不严,空气泄漏。
(2)预防措施:提高燃烧效率,尽可能减少不完全燃烧损失,减少锅炉的启停次数;加强尾部受热 面的吹灰;保证烟道各种门孔及烟气挡板的密封良好;应在 燃油锅炉的尾部烟道上装设灭火装置。
三、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 锅炉启动步骤 (准备上水烘煮,点火暖酒)
(1)检查准备。对新装、移装和检修后的锅炉,启动前要进行全面检查。
(2)上水。上水温度 最高不超过 90 ℃,水温与筒壁温差不超过 50℃。对水管锅炉,全部上水时间在夏季不小于 1h ,在冬季不小于 2h。锅炉水位应经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线处,并允许在正常水位线上下m 50mm 内波动。
(3)烘炉。新装、移装、大修或长期停用的锅炉,启动前要进行烘炉。
(4)煮炉。对新装、移装、大修或长期停用的锅炉,在正式启动前必须煮炉。煮炉的目的是清除蒸发受热面中的铁锈、油污和其他污物,减少受热面腐蚀,提高锅水和蒸汽品质。
(5)点火升压。一般锅炉上水后即可点火升压。
(6)暖管与并汽。
2. 锅炉停炉步骤
(1)正常停炉:先停燃料供应,随之停止送风, 减少引风;与此同时,逐渐 降低锅炉负荷,相应地 减少锅炉上水,但应维持锅炉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对于燃气、燃油锅炉,炉膛停火后,引风机至少要继续引风5min以上。 停炉时应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关闭省煤器烟道挡板,但锅炉进水仍需经省煤器。连续经省煤器上水、放水至水箱中,使省煤器出口水温低于锅筒压力下饱和温度20 ℃。 为防止锅炉降温过快,在正常停炉的4 ~6h 内,应 紧闭炉门和烟道挡板。之后打开烟道挡板,缓慢加 强通风,适当放水。停炉18 ~ 24h,在锅水温度降至70 ℃以下时,方可全部放水。
(2)紧急停炉: 立即停止添加燃料和送风,减弱引风;与此同时,设法熄灭炉膛内的燃料,可以用 砂土或湿灰灭火;灭火后即把炉门、灰门及烟道挡板打开,以加强通风冷却;锅内可以较快降压并更 换锅水,锅水冷却至 70 ℃左右允许排水。因缺水紧急停炉时,严禁给锅炉上水,并不得开启空气阀及 安全阀快速降压。
3. 锅炉定期检验类别
(1)外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
(2)内部检验,一般 每2年进行一次,电站锅炉结合锅炉检修同期进行,一般每3~6 年进行一次。
(3)水 (耐)压试验: 应当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水 (耐)压试验。
(4)除正常的定期检验以外,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当进行内部检验: 1)移装锅炉投运前。 2)锅炉停止运行1年以上 (含1年)需要恢复运行前
4. 锅炉水 (耐)压试验试验步
(1)缓慢升压至工作压力, 升压速率不超过 每分钟 0.5MPa。 (2)暂停升压,检查是否有泄漏或者异常现象。 (3)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 升压速率不超过每分钟 0.2MPa,并且注意防止超压.。 (4)在试验压力下 保持 0 20 分钟。 (5)缓慢降压至工作压力,降压速率不超过每分钟 0.5MPa。 (6)在工作压力下,检查所有参加水 (耐)压试验的受压部件表面、焊缝、胀口等处是否有渗漏、变 形;检查管道、阀门、仪表等连接部位是否有渗漏。 (7)缓慢泄压。 (8)检查所有参加试验的受压部件是否有明显残余变形。
第八节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
一、客运索道安全装置
1.单线循环固定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1)非公共交通的空间应有隔离,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站台(尤其出站侧)应有栏杆或防护网,防止乘客跌落。
(2)驱动迂回轮应有防止钢丝绳滑出轮槽飞出的装置。
(3)制动液压站和张紧液压站应设有手动泵,当液压系统出现故障时可以用手动泵临时进行工作。并设有油压上下限开关,上限泄油、下限补油。
(4)张紧小车前后均应装设缓冲器防意外撞击。
(5)吊厢门应安装闭锁系统,不能由车内打开,也不能由于撞击或大风的影响而自动开启。
(6)应设行程保护装置,在张紧小车、重锤或油缸行程达到极限之前,发出报警信号或自动停车。
(7)站台、机房、控制室应设蘑菇头带自锁装置的紧急停车按钮。
(8)有负力的索道应设超速保护,在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 15%时,能自动停车。
(9)应在 风力最大处设风向风速仪,站房之间应有独立的专用电话。
(10)索道紧急制动或突然断电后,在事故开关复位之前,不能重新起动驱动装置。
(11)吊具距地 大于 m 15m 时,应有缓降器救护工具,绳索长度应适应最大高度救护要求。
2. 单线循环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额外)
(1)高度 10m 以上支架爬梯应设护圈, 超过 m 25m 时,每隔 m 10m 设休息平台,检修平台应有扶手或护栏。滑雪索道支架底部应有防碰撞安全保护装置,爬梯侧面相应位置应有防滑雪者插入装置。
3. 客运拖牵索道(额外)
(1)人可以触及的转动部件及人体可能碰撞的设施应当有保护栏杆或防护网。
(2)应设有制动器或防倒转装置。
(3)张紧液压站应有上下限开关,超出上下限时,索道应能自动停车。
(4)支架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 4m 的支架应有固定爬梯,并且装设工作平台,爬梯不得与滑雪者挂碰;支架立柱应装设防止滑雪者碰伤的软质护套。
4.客运缆车 (额外)
(1)应配备至少 两套不同类型、来源及独立控制的进站减速装置,每套装置应能可靠减速。
(2)应设超速保护,在运行速度超过额定 速度 10%时,能自动停车。
二、客运索道安全管理
1.人员配备
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客运索道运营 使用单位,应当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 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客 运索道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客运索道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 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客运索道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2. 安全操作
(1)客运索道 每天运送乘客之前应进行 一次试车,确认安全无误并经 值班站长或授权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运送乘客。
(2)司机除按运转规程操作外,对驱动机、操作台 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3)值班电工、钳工对专责设备 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线路润滑巡视工 每班至少 全线巡视一周。
(4)若设备停运期间遇到恶劣天气,应对线路进行彻底的检查,证明一切正常后方可运送乘客。
(5)运营后 每 1 1 ~2 2 年应对支架各相关位置进行检测。
(1)客运索道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 应急措施和 救援预案。
(2)必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客运索道运营单位自身的应急救援体系要与整个社会应急救援体系融为一体。
(4) 每年至少要进行 一次营救演练。
(5)当营救设备每次使用后或者演习之后,一定要把索具铺展开来,检查其有无打结和损坏等,然后再收藏好。
(6)凡是营救用品 只准在营救时使用,不得挪做它用。
三、大型游乐设施检查项目及安全装置
1. 检验项目
(1)每年检查
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要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 行、回转、变速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2)月检项目
各种安全装置;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绳索、链条和乘坐物;控制电路与电 气元件;备用电源
(3)日检项目
控制装置、限速装置、制动装置和其他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及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音;易磨损件状况;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润滑点的检查和加添润滑油;重要部位(轨道、车轮等)是否正常
2.安全装置
(1)束缚装置(安全带、安全杠和档杆):对危险性较大的大型游乐设施,必要时应考虑设 两套独立的束缚装置。
(2) 锁紧装置(锁具):不能自行打开且乘客不能打开,必须当设备停止后由操作人员打开。
(3)吊挂乘坐的保险装置
(4) 止逆行装置(止逆装置): 沿斜坡牵引的提升系统,必须设有防止载人装置逆行的装置。
(5) 超速限制装置(限速装置):采用 直流电机驱动或者设有 速度可调系统时,必须设有防止超出最大设定速度的限速装置。
(6)防碰撞及缓冲装置:同一轨道、滑道、专用车道等有两组以上(含两组)无人操作的单车或列车运行时,应设防止相互碰撞的自动控制装置和缓冲装置。
第六节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
一、起重机械基础知识
1. 起重机械分类
(1) 桥式起重机
它的主梁和两个端梁组成桥架,整个起重机直接运行在建筑物高架结构的轨道上。最简单的是梁式起 重机,采用电动葫芦在工字钢梁或其他简单梁上运行。
(2) 门式起重机
被称为带腿的桥式起重机,其主梁通过支撑在地面轨道上的两个刚性支腿或刚性-柔性支腿,形成一 个可横跨铁路轨道或货场的门架,外伸到支腿外侧的主梁悬臂部分可扩大作业面积
(3)塔式起重机
结构特点悬架长(服务范围大)、塔身高(增加升降高度)、设计精巧,可以快速安装、拆卸。轨道临 时铺设在工地上,以适应经常搬迁需要。
(4)流动式起重机
它包括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采用充气轮胎或履带作运行装置,可以在无轨路面长 距离移动。
(5)门座式起重机
它是回转臂架安装在门形座架上的起重机,沿地面轨道运行的门座架下可通过铁路车辆或其他车辆, 多用于港口装卸作业,或造船厂进行船体与设备装配。
(6)升降机
垂直升降机、电梯等
(7)缆索起重机
以固定的支架顶部的承载索作为承载件的起重机。可以低速运
(8)桅杆式起重机
工作半径小,移动不便,适用于吊装工程量比较集中的工程
2. 起重机械事故分类
(1)重物失落事故
① 脱绳事故:捆绑方法不当,重心不稳或遭到碰撞造成重物失落;
③ 脱钩事故:缺少护钩装置,或吊装方法不当,吊钩钩口变形引起;
④ 断绳事故:
a. 起升绳破断:超载、起升限位开关失灵、斜拉斜吊、钢丝绳变形等;
b. 吊装绳破断:吊钩上吊装绳夹角太大(>120°);吊装绳与吊装物之间没有垫片保护;
c. 吊钩断裂事故:疲劳断钩事故,吊钩材质有缺陷,或者超载使用;对策措施:钢丝绳在卷筒上的极限安全圈保证在 2 2 圈以上,有下降限位保护。
(2)挤伤事故
主要源于缺少现场监督指挥人员,有吊具与地面、升降设备、机体与建筑物(高空检修人员)、机体 回转挤伤(臂架类型)等。
(3)坠落事故
人从起重机上坠落,或零部件坠落砸伤,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性能失
(4)触电事故
分为室外作业(起重机触碰高压电线)和室内作业的触电事故,起重机采用安全低电压为 36V 或 42V。
(5)机体毁坏事故
① 断臂事故:各种类型的 悬臂起重机;
② 倾翻事故:自行式起重机的常见事故(支承不当(如野外作业场地支承地基松软,起重机支腿未能全部伸出)、地基深陷、回转过快(如起重臂长与起重量不符));
③ 机体摔伤事故:室外作业的门式、门座式、塔式起重机 无防风装置或失效导致(室外、风吹的);
④ 相互撞毁事故:同一跨中的多台桥式类型起重机 无缓冲碰撞保护措施,相互碰撞致伤。
3. 起重机械事故的预防措施
(1) 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管理: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起重机械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2) 起重机械操作过程中要坚持 “十不吊原则”,
①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 物体质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③ 斜拉物体不吊;
④ 重物上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⑤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⑥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⑦ 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⑧ 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
⑨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⑩ 钢 (铁)水装得过满不吊。
4. 起重机检验制度
(1) 年度检查
年度检查。每年对起重机械至少进行 1 次全面检查。停用 1 年以上、遇 4 级以上地震或发生 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 9 级以上的风力后的起重机,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每月检查
检查项目包括: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可靠性和精度;重要零部件(如吊具、钢丝绳滑轮组、制动器、吊索及辅具等)的状态,有无损伤,是否应报废等;电气、液压系统及其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停用一个月以上的使用前也应做上述检查。
每日检查
每日检查。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应检查各类安全装置、制动器、操纵控制装置、紧急报警 装置,轨道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5.起重机检验技术
(1)检验类别
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检验类别分为 首次检验和 定期检验
(2)检验周期
① 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
② 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涉及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3) 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和首次定期检验时必须进 行,额定载荷试验项目,以后每间隔1个检验周期进行1次
二、起重机械安全附件
1. 制动器
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起升、变幅、运行、旋转机构都必须装设机械式制动器。 制动器按照工作状态可分为常开式和常闭式两种。各工作机构都应采用 常闭式制动器,常闭式制动器 经常处于合闸状态,当机构工作时,可用电磁铁或电力液压推杆器等外力作用使之松闸
2. 起重量限制器
3. 起重力矩限制器
当载荷力矩达到额定起重力矩时,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其综合误差不应 大于额定力矩的 5%。
4. 极限力矩限制器
①弹簧和凸台结构的配合限制器:可恢复和重复作用。
②使用保险销钉结构:作为防止重要机构损坏的预防装置,属于不可恢复的最终保护。
5. 起升高度限制器
凡是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起升机构(包括主副起升机构)均应装设上升极限位置限制
6. 运行机构行程限位
凡是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器运行极限位置都应装设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轨道式起重机运行机构,应 在 每个运动方向装设行程限位开关。
7. 偏斜显示(限制)装置
跨度等于或超过 40m 的装卸桥和门式起重机,应装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8. 抗风防滑装置
露天工作于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如门式起重机、装卸桥、塔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均应装设防风 防爬装置。
9. 风速仪
对于室外作业的高大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风速仪应安装在起重机 上部迎风处
10. 防碰撞装置
同层多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比较普遍,还有两层、甚至三层起重机共同作业的场所应安装防碰撞装置
11. 支腿锁紧装置
工作时利用垂直支腿支承作业的流动式起重机械,垂直支腿伸出定位应由液压系统实现,且应装设支 腿回缩锁定装置。
三、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要求
1. 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技术
(1)起重作业前,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区, 流动起重机要求 场地平整;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警示,正常操作过程中 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吊物不得从人头顶上通过,吊物和吊臂下不得站人;
(3)无论 任何人发出紧急停止信号,都必须 立即执行;
(4)吊载达到额定值,或起吊危险物时,应 小高度、短行程试吊;不得带载调整起升、变幅机构,不得在起重作业过程中检修;
(5)工作中突然断电,应将所有控制器置零,拉断保护电闸,关闭总电源;
(6)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主、副钩同时工作 (设计允许的除外);
(7)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时,应有专人在场指导 ;
(8)被吊物光滑处及尖棱利角处应加衬垫;
(9)露天作业轨道起重机,风力大于 6 级时,停止作业;
2. 起重机械司索工职责
(1)准备吊具:旧吊索应根据情况降级使用;
(2)捆绑吊物
(3)挂钩起钩:挂钩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准斜拉吊钩硬挂,坚持“五不挂”。
j 起重或吊物质量不明不挂;
k 重心位置不明不挂;
l 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
m 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
n 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
(4)摘钩卸载:不允许抖绳摘索、起重机抽索;
(5)搬运过程指挥:作业中指挥者和司索工都不得擅离职守。
第五节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
一、压力管道事故
1. 压力管道事故特点
(1)运行过程中出现泄漏; (2)运行中由于物理原因的超压,发生爆炸、撕裂等事故; (3) 压力管道本体发生爆炸,或者泄漏的易燃易爆介质爆炸;
2. 压力管道事故原因
(1)腐蚀减薄:分为内腐蚀(介质引起)和外腐蚀(环境引起); (2)冲刷磨损:介质流速越大,冲蚀越严重;介质硬度越大,颗粒度越大,冲蚀越严重,流动方向 改变区域和管道直径变化区域,弯头、三通、变径管件等,冲刷磨损越严重; (3)开裂:裂纹是压力管道最危险的一种缺陷,是导致管道脆性破坏的主要原因; (4)材质劣化; (5)变形。
3. 压力管道事故类型
(1)管道焊接缺陷造成破坏
加强材料管理,避免使用有缺陷的材料;避免失误、超温、超压运行
(2)管系振动破坏
预防措施
1)避免管道结构固有频率、管道内气柱固有频率与压缩机、机泵的激振频率相等而形成共振;
2)减轻气液两相流的激振力,适当降低管道内流体流速;
3)加强支架刚度;
(3)液击破坏:
预防措施
1)装置开停和生产调节过程中,尽量缓慢开闭阀门。
2)缩短管子长度。
3)管道靠近液击源附近设安全阀、蓄能器等装置,释放或吸收液击能量。
5)采用自控保护装置。
也称为 水锤或水击,可能使管子失稳而破坏,严重影响管道系统正常运行
(4)疲劳破坏:
疲劳破坏是指管道长期受到反复加压和卸压的交变载荷作用,金属材料出现疲劳产 生破坏。
产生原因
1)应力集中;
2)载荷的反复作用;
3)温度的变化;
(5)蠕变破坏
蠕变断口长期高温下被氧化,表面被氧化层覆盖,管道在直径方向上有小蠕变裂纹,Cr-Ni 合金钢则具有较好的抗高温蠕变性能。
(6)长输管道腐蚀破坏:
介质造成内腐蚀、埋地管道的外腐蚀,大气腐蚀主要在海边或工业区。主 要防止外腐蚀的办法是阴极保护。
4. 压力管道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况
(1)介质压力、温度超过材料允许的使用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
(2)管道及管件发生裂纹、鼓包、变形、泄漏或异常振动、声响等;
(3)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4)发生火灾等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
(5)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5. 压力管道不能采取带压堵漏的情况
(2)管道受压元件因裂纹而产生泄漏;
(3)管道腐蚀、冲刷壁厚状况不清;
(4)由于介质泄漏使螺栓承受高于设计使用温度的管道;
(5)泄漏特别严重(当量直径大于 10mm),压力高、介质易燃易爆或有腐蚀性的管道;
(6)现场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管道。
二、 压力管道安全附件
1. 安全泄压装置
(1)热力管道的泄压装置多采用安全阀,安全阀开启压力一般为正常最高工作压力的 1.1 倍,最低 为 1.05 倍。 (2)工业管道处于运行中可能超压的管道系统均应设置泄压装置。不宜使用安全阀的场合可以使用 爆破片。
2. 控制流动的装置
(1)止回阀
在需防止流体倒流的工业管道上,应设置止回阀。
(2)切断装置
1)紧急切断装置。可燃液化气或者可燃压缩气贮运和装卸设施中,重要的气相和液相管道应当设置 紧急切断装置。 2)线路截断阀。长输管道均需设置线路截断阀。 3)切断阀。工业管道中进出装置的可燃、易爆、有毒介质管道应在边界处设置切断阀,并在装置侧 设“8”字盲板。
3. 阻火器
(1)选用的阻火器的安全阻火速度应 大于安装位置可能达到的火焰传播速度;
(2)阻火器不得靠近炉子和加热设备;
(3)单向阻火器安装时,应当将阻火侧朝向 潜在点火源;
(4) 爆轰型阻火器阻止火焰 音速、超音速传播; 爆燃型阻火器阻止火焰以 亚音速传播;
(5)有可能发生冻结的情况,阻火器应当设置防冻或者解冻措施。
三、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要求
1. 基本要求
(1)加载和卸载速度不能太快;高温或低温条件下工作的管道,加热或冷却应缓慢进行;
(2)开工升温过程中,高温管道需对管道法兰连接螺栓进行热紧,低温管道需进行冷紧;
(3)管道运行时应尽量避免压力和温度的大幅波动;
(4)尽量减少管道开停次数;
(5)可拆卸接头和密封填料处泄漏,一般可采取紧固措施消除泄漏,但 不得带压紧固连接件。
2. 维护保养要求
(1)阀门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并定期进行活动,保证其开关灵活;
(2)定期检查紧固螺栓完好状况,做到数量齐全、不锈蚀、丝扣完整,连接可靠;
(3)管道的底部和弯曲处是系统的薄弱环节,最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管道外面应刷油漆防止腐蚀;
(4) 禁止将管道及支架作为电焊的零线或起重工具的锚点和撬抬重物的支撑点;
(5)静电跨接和接地装置保持良好完整,及时消除缺陷,防止故障发生。
(6)停用的管道应排除管内有毒、可燃介质,并进行置换
3. 压力管道故障处理
(1)可拆卸接头和密封填料处泄漏,一般可采取紧固措施消除泄漏,但 不得带压紧固连接件;
(2)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和摩擦时,应采取隔断振源、调整支承、使相互摩擦的部位隔离等措施;
(3)工业管道内部堵塞往往是由于操作条件控制不当造成介质的(人工燃气中常含有一定量的萘蒸气,温度降低就凝成固体)粘度过大而引发的,应停车进行清理
第 四 节 压力容器 安全技术
一、压力容器事故
1.压力容器事故分类
泄漏
有毒介质伤害
爆炸及燃烧伤害
高温灼烫
爆炸
冲击波破坏
碎片伤害
介质伤害
2. 压力容器应急措施
(1)压力容器发生超温超压时要马上切断进汽阀门,反应容器停止进料,无毒介质打开放空排气 管,有毒易燃易爆介质要打开放空管,将介质通过接管排放至安全地点。 (2) 属超温引起的超压,还要通过水喷淋冷却以降温。 (3)泄漏时要马上切断进料阀门及泄露处前端阀门。 (4)易燃易爆介质泄漏,要控制周边明火
3. 压力容器紧急停止运行
(1)压力和温度超过极限值并无法控制; (2)容器的承压部件出现裂纹、鼓包变形、焊缝或可拆连接处泄漏; (3)安全装置全部失效,连接管件锻炼,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 (4)操作岗位发生火灾; (5)高压容器的信号孔或警报孔泄漏;
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
1. 附件分类
(1)安全阀(重闭型) 有毒物质、含胶着物质不能用
(2)爆破片(非重闭型) 又称防爆膜,是一种断裂型安全泄放装置。与安全阀相比,具有 结构简单、泄压反应快、密封性能 好、适应性强等特点。
(3)爆破帽 一端封闭,中间有一薄弱层面的厚壁短管,爆破压力误差较小,泄放面积较小,多用于超高压容器。
(4)易熔塞(熔化型) 动作取决于容器壁的温度,主要用于 中、低压的小型压力容器,在盛装液化气体的钢瓶中应用更 广 。
(1)安全阀、爆破片的压力设定
1)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一般不大于该压力容器的 设计压力。 2)爆破片的爆破压力:爆破片设计爆破压力一般不大于该容器的设计压力,且爆破片的最小爆破压 力不得小于该容器的工作压力。 3)安全阀、 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
(2) 安全附件安装
1)安全泄放装置应该铅直安装在压力容器液面以上的 气相空间部分。 2)压力容器一个连接口上装设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安全泄放装置时,则该连接口 入口截面积,应当至 少等于这些安全泄放装置的进口截面积总和。 3)安全泄放装置与压力容器之间一般 不宜装设截止阀门。 4)对易爆介质或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者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当在安全阀或爆破片的 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进行妥善处理。
(3) 安全阀与爆破片组合
1) 并联组合:
爆破片的 标定爆破压力不得超过容器的 设计压力。安全阀的 开启压力应 略低于爆破片 的 标定爆破压力。
2)串联组合
① 安全阀—爆破片—容器(安全阀进口和容器之间串联安装爆破片):爆破片破裂后的泄放面积应不 小于安全阀 进口面积,爆破片破裂的碎片不影响安全阀的正常动作。 ② 爆破片—安全阀—容器(安全阀出口侧串联安装爆破片):容器内的介质应是洁净的,不含有胶着 物质或阻塞物质,爆破片的泄放面积不得小于安全阀的进口面积。
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
1. 基本要求
(1)平稳操作。加载和卸载应缓慢,并保持运行期间载荷的相对稳定。高温容器或工作壁温在 0℃以 下的容器, 加热和冷却都应缓慢进行。 (2)防止超载。防止压力容器过载主要是防止超压。
2. 压力容器运行期间的检
① 工艺条件方面:操作压力、操作温度、液位是否在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范围内,容器工作介质的 化学组成。
② 设备状况方面:各连接部位有无泄漏、渗漏现象,容器的部件和附件有无塑性变形、腐蚀以及其 他缺陷或可疑迹象,容器及其连接道有无振动、磨损等现象。
③ 安全装置方面:安全装置以及与安全有关的计量器具是否保持完好
3. 压力容器维护保养要求
(1)保持完好的防腐层:喷漆、喷镀、电镀等; (2)消除产生腐蚀的因素 ① 一氧化碳、氧气容器有水才能对钢材产生应力腐蚀; ② 碳钢容器的碱脆要温度、拉伸应力和较高的碱浓度; (3)消灭容器的“跑、冒、滴、漏”; (4)加强维护:清除“死角”积存腐蚀性物质; (5)经常保持容器完好状态。
第三节 气瓶安全技术
一、气瓶概述
1. 气瓶分类
(1)压缩气体:指在- - 50 ℃时加压后完全是气态的气体,也称压缩气体。
(2)液化气体:是指在温度高于- - 50 ℃时加压后部分是液态的气体。
(3)低温液化气体:是指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深冷低温而部分呈液态的气体,临界温度低于或者等于50 ℃,也称为深冷液化气体或者冷冻液化气体。
(4)溶解气体:在压力下溶解于气瓶内溶剂中的气体。
(5)吸附气体:在压力下吸附于吸附剂中的气体。
(6)混合气体与标准气体。
2. 气瓶结构
二、气瓶附件
1. 瓶阀
(1)瓶阀上与气瓶连接的螺纹,必须与瓶口内螺纹匹配 (2)盛装 助燃和不可燃气体瓶阀的出气口螺纹为 右旋, 可燃气体瓶阀出气口螺纹为 左旋。 (3)非重复充装瓶阀必须采用焊接方式与非重复充装气瓶装配,瓶阀与瓶体的连接方式采用 焊接。 (4)公称容积大于 L 100L 的液化石油气瓶使用的气相瓶阀,设计成 直阀或者角阀,液相瓶阀宜设计 成 单向阀。 (5)与乙炔接触的瓶阀材料,选用 含铜量小于 70%的铜合金;否则会生成爆炸性物质乙炔铜。 (6)氧气和强氧化性气体气瓶的瓶阀密封材料,必须采用 无油阻燃材料。
2. 瓶帽(可卸式和固定式)
(1)在瓶帽上要开有对称的泄气孔; (2)有良好的抗撞击性,不得用灰口铸铁制造; (3)容积≥5L 的钢制无缝气瓶,应当配有螺纹连接的快装式瓶帽或固定保护罩;容积≥10L 的钢制 焊接气瓶,应配不可拆卸保护罩或固定式瓶帽。
3. 安全泄压装置
(1)泄压装置类型
① 易熔塞合金:通过控制温度来控制瓶内的温升压力, 只适用于气瓶,而 不适用于固定式容器。动 作温度有 102.5℃、100℃和 70℃三种。溶解乙炔的易熔合金塞装置,动作温度为 100 ℃。其他气瓶动 作温度为 70 ℃。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的易熔塞合金装置的动作温度为 110 ℃。
② 爆破片:气瓶内压力因达到规定的压力限定值(一般为气瓶水压试验压力)时,爆破片立即破 裂,形成通道,使气瓶排气泄压。 永久气体气瓶的爆破片一般装配在 气瓶阀门上。
③ 安全阀:机构简单、紧凑,而且可重新关闭,保持密封状态,但泄压反应慢、对介质的洁净度要 求很高、 密封性能差。
④ 爆破片-易熔塞复合装置:双重密封机构,一般不会发生误动作。
(2)泄压装置设置原则
① 剧毒气体气瓶上, 禁止装配泄压装置;
② 民用液化石油气气瓶 不宜装设安全泄压装置;
③ 溶解乙炔气瓶、液化气体气瓶, 应当装设易熔合金塞装置;
④ 爆破片的公称爆破压力为气瓶的 水压试验压力;
⑤ 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得小于气瓶水压试验压力的 75%,也不得大于气瓶水压试验压力;
⑥ 无缝气瓶泄压装置应装设在 瓶阀上;
⑦ 焊接气瓶可以装设在瓶阀上,也可以装设在气瓶的封头部位;
⑧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应当设两级安全阀,其他低温液化气体焊接绝热气瓶应装设安全阀和爆破片。
4. 防震圈
(1)材料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度,使其制成的防震圈在装配时不致轻易被拉断。
(2)材料应具有一定的弹性和塑性,使其制成的防震圈能紧紧套在气瓶上而不会自动脱落。
(3)材料应具有一定的硬度,使防震圈能够经受撞击。
三、气瓶操作要求
1. 充装管理要求
(1)严禁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改装气瓶和报废气瓶; (2)气瓶充装单位发生暂停充装等情况,应向所在地市级质监部门报告,可委托辖区内有相应资 质的单位临时充装,并告知省级质监部门。 (3)气瓶 充装单位对充装安全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特种设备事 故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 (4)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在自有产权或者托管的气瓶上粘贴气瓶警示标签。 (5)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在气瓶充装前和充装后,由取得气瓶充装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对气瓶进行 逐只检查,并做好检查和充装记录。 (6)氢气瓶:氢气中含氧量超过 0.5%时,严禁充装。 (7)乙炔气瓶:一般 分两次充装,中间的时间间隔不少于 8h。 (8)禁止在充装站外由罐车等移动式压力容器直接对气瓶进行充装;禁止将气瓶内的气体直接向 其他气瓶倒装。
2. 装卸要求
(1)气瓶轻装、轻卸; (2)严禁抛、滑、滚、碰; (3)严禁拖曳、随地平滚、顺坡横或竖滑下或用脚踢;严禁肩扛、背驮、怀抱、臂挟、托举等。当 人工将气瓶向高处举放或气瓶从高处落地时必须二人同时操作。
3. 气瓶吊运要求
(1)不得使用电磁起重机吊运气瓶; (2)不得使用金属链绳捆绑后吊运气瓶; (3)不得吊气瓶瓶帽吊运气瓶; (4)严禁用叉车、翻斗车或铲车搬运气瓶。
4. 气瓶运输要求
(1)氧气瓶不可与可燃气体气瓶同车; (2)运输车辆应具有固定气瓶的装置,散装直立气瓶高出栏板部分不应大于气瓶高度的 1/4; (3)运输气瓶的车上严禁烟火; (4)夏季时气瓶要防晒; (5)化学性质相抵触的气体(如氧气、氯气与氢气;乙炔和液化石油气)不得同车运输; (6)严禁用自卸汽车、挂车或长途客运汽车运送气瓶,同时也不准许装运气瓶的货车载客;
5. 气瓶贮存要求
(1)气瓶库不得少于两个出口,可燃、有毒库房应有自动报警装置。 (2) 可燃气体的气瓶不可与 氧化性气体气瓶同库储存; 氢气不准与 笑气、氨、氯乙烷、环氧乙烷、乙炔等同库; (3)气瓶库最大的存瓶数不得超过 0 3000 只。可燃气体的气瓶不准在绝缘体上存放,以防止静电产生。 (4)气瓶的库房应为单层建筑,墙壁及屋顶的建筑材料应为防火材料。 (5)应当遵循先入库先发出的原则。 (6)空、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设置防毒用具。 (7)气瓶放置应整齐,并佩戴瓶帽,立放时,应有防倾倒措施;横放时,头部朝向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