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刑事诉讼法 第二章刑事诉讼构造与刑事诉讼主体
刑事诉讼法 第二章刑事诉讼构造与刑事诉讼主体的思维导图,希望这份脑图会对你有所帮助。
编辑于2023-06-16 09:57:55 甘肃第二章 刑事诉讼构造与刑事诉讼主体
第一节:刑事诉讼构造
一. 概念:刑事诉讼构造(刑事诉讼形式或者刑事诉讼结构)指由一定的诉讼目的所决定的,控诉、辩护和裁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又称为诉讼模式。
二. 职权主义诉讼
1.概念:是以纠问式诉讼为主、弹劾式诉讼为辅加以改造后创制的一种刑事诉讼构造
2. 主要实行与近现代的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
3. 特点:(1)强调国家职权的充分行使 (2)遵循起诉法定主义 (3)法官始终扮演着法庭审理过程中的主角
三. 当事人主义诉讼
1. 概念:又称对抗式诉讼,是以弹劾式诉讼为主、纠问式诉讼为辅加以改造后创制的一种刑事诉讼构造
2.主要实行于近现代的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
3. 特点:(1)控辩平等,侦查机关与犯罪嫌疑人一方都是地位平等的当事人 (2)提起公诉遵循起诉便宜主义原则 (3)控辩双方是庭审活动的主角
四. 混合式诉讼
1. 概念:混合式诉讼又称折中主义诉讼”,是兼采职权主义诉讼和当事人主义诉讼的因素形成的
2.主要实行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日本、意大利等国家
3. 特点:(1)借鉴当事人主义诉讼的理念和做法,强化诉讼中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加大被追诉人及其律师的辩护活动对诉讼进行和诉讼结局的影响力 (2)保留了职权主义诉讼中法官依职权主动调查证据的传统,发挥法官在探知案件事实、发现案件真相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 我国刑事诉讼构造及其特征
特点:(1)侦查程序仍然具有一定的强职权主义色彩 (2)提起公诉遵循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起诉便宜主义为辅的原则 (3)审判程序呈现出以职权主义为主、以当事人主义为辅的混性色彩
第二节:刑事诉讼中的主体
一. 专门机关组织体系
1. 审判机关(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在审判业务方面是审判监督关系(走程序、法定、复杂),而非行政领导关系(简单、非法定、随意行强)
(1)最高人民法院
A.地位: 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监督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工作。
B. 管辖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受理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C. 最高人民法院还对审判工作中如何应用法律的问题作出有普遍拘束力的司法解释
(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A.基层人民法院: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设基层人民法院
B. 中级人民法院
C. 高级人民法院
(3)专门人民法院
A. 军事法院
B. 铁路运输法院
C. 海事法院(无刑事案件的管辖权)
(4)审判组织: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具体组织形式
A. 独任庭: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
B. 合议庭:由审判人员数人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
C. 审判委员会:作为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审判委员会是我国法院内部独有的一种组织形式
1.我国特色来自各庭 如民庭 刑庭等 2. 非实体机构 ,相对独立 3.一般不轻易干预案件的审议,一旦干预非常强势 要求提交案件到委员会讨论,讨论结果直接作为案件判决(一出手就不简单) 4. 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剥夺法官的裁判权,但没有直接审理,判而不审(好不好不好说)
(5)人民陪审制度
A. 世界范围内:英美法系—陪审制 大陆法系—参审制 我国:类似于参审制
B. 人民陪审只是对事实问题发表意见,而不是适用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2. 检察机关
(1)检察机关的性质与地位: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
监察委(政治机关)拿走 了很多检察院的权利
(2)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A. 立案侦查权,即有权对特定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 B. 公诉权,即对侦查终结的案件审查起诉进而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等 C. 启动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和强制医疗程序等特别程序的权力。 D.诉讼监督权,即有权对整个刑事诉讼活动开展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E. 司法救济权,即有权在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遭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或者侦查措施时为其提供救济。
3. 审查机关
(1)类型: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的警察是司法警察、无侦查权) 国家安全机关(主要管国外) 军队保卫部门(军队里的案件) 监狱 海关缉私部门
二. 诉讼参与人
当事人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因涉嫌犯罪二受到刑事追诉的当事人
进入诉讼程序后犯罪嫌疑人变为被告人 被害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国家不可以作为被害人
(二)被害人: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因而与案件处理结果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的当事人
(三)自诉人: 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即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主体
(四)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并要求赔偿的人(与主体的刑事诉讼必须基于同一事实)
其他诉讼参与人
(一)法定代理人(法定的):指对于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并直接代理被保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包括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二)诉讼代理人(律师,自己请的):指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的诉讼参与人。
被害人一方的
(三)辩护人: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监护人、近亲属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参加诉讼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诉讼参与人
被告人一方的 辩护人的角色扩展到审前程序, 比诉讼代理人更为重要。
(四)证人:指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提供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的人
诉讼参与人的权利
诉讼参与人共有的权利:1.提出控告 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
当事人共有权利:1.提出控告 2.使用.... 3.申请回避 4.委托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5.参加法庭调查、辩论、提供证据 6.上诉(公诉被害人除外)、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