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十四五”怎么干?农业农村工作如何开展?纲要梳理一图打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编辑于2021-03-18 16:56:22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第七篇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导语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二十三章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质量导向,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第一节 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 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保障粮、棉、油、糖、肉、奶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
2.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提升,严守18 亿亩耕地红线,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
3. 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成10.75 亿亩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
4. 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和地力恢复。
5. 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精细化管理,建设节水灌溉骨干工程,同步推进水价综合改革。
6. 加强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应用,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75%。
7.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子库建设,确保种源安全。
8. 加强农业良种技术攻关,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龙头企业。
9. 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建设智慧农业。
10. 加强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强化农业气象服务。
第二节 深化农业结构调整
1.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2. 推进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协调,优化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
3. 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
4. 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
5. 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治理,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治理农膜污染,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6. 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
7. 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追溯体系。
8.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第三节 丰富乡村经济业态
1. 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
2. 推动种养加结合和产业链再造,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特色产业。
3. 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商贸流通、检验检测认证等平台和智能标准厂房等设施,引导农村二三产业集聚发展。
4.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第二十四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第一节 强化乡村建设的规划引领
1. 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
2. 科学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建设,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保护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和乡村风貌,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3. 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科学划定养殖业适养、限养、禁养区域。
4. 鼓励有条件地区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
第二节 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1.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和乡镇服务农民功能。
2. 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邮政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房建设质量。
3.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增加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服务供给,推进县域内教师医生交流轮岗,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
4. 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第三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解决“垃圾围村”和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
2.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 支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4. 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5. 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
专栏10 现代农业农村建设工程
1. 高标准农田
新建2.75亿亩
2. 现代种业
海南、甘肃、四川、黑龙江
3. 农业机械化
300个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300个设施农业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4. 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5.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200个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
6. 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
30个全国性和70个区域性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7. 乡村基础设施
8.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支持600个县整县推进人居环境整治
第二十五章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1.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 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进一步放活经营权。
2.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3.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颁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
4. 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5. 允许农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6. 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
7.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产权权能,将经营性资产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8. 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9. 发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农村改革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节 加强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
1. 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度,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力度。
2. 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3. 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
4. 完善农村用地保障机制,保障设施农业和乡村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5.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发展农业保险。
6. 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受相关权益,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
第二十六章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
第一节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1. 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2.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
3.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4. 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调整完善跨省域交易政策。
5. 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
6. 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7.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加强大型搬迁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第二节 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1. 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
2. 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
3. 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调整优化东西部协作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方式,强化产业合作和劳务协作。
乡村
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第十二章 畅通国内大循环
以数字化助推城乡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全面提高运行效率和宜居度。
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推动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
第二节 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第十六章 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优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发展格局,统筹沿黄河县城和乡村建设
第三十一章 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
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实施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和乡村工程
第三十五章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推进红色旅游、文化遗产旅游、旅游演艺等创新发展,提升度假休闲、乡村旅游等服务品质,完善邮轮游艇、低空旅游等发展政策。
第三十六章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
第三十八章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完善办学标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师素质能力,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 第四十三章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农村
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5575 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第二节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第十一章 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完善城乡融合消费网络,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改善县域消费环境,推动农村消费梯次升级。
第一节 全面促进消费
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第二节 拓展投资空间
第十四章 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
改革土地计划管理方式,赋予省级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建立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机制,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第二节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第二十章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加快完善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规范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增强金融普惠性。
第三节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第二十一章 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
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
第二节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第二十七章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健全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创作规划组织机制,加强农村、少儿等题材创作,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
第一节 加强优秀文化作品创作生产传播
推动农村电影放映优化升级。
第二节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三十五章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边境口岸城市、县级医院为重点,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
第二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第四十四章 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强化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幸福院等互助性养老。
第三节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第四十五章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第一节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第四十六章 健全国家公共服务制度体系
统筹城乡就业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就业。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第四十七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运用农业农村资源和现代经营方式增加收入。
第二节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第四十八章 优化收入分配结构
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第一节 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
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机制。
第二节 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
第五十章 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权益
农业
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
第三节 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第十五章 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第二十七章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第一节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 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
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 万至500 万的I 型大城市落户条件。
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鼓励地方政府提供更多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城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务的实际享有水平。
第二节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中常住人口折算比例,中央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主要依据跨省落户人口数量确定。
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落户较多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补助机制,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
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分配依据,建立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和提供保障性住房规模挂钩机制。
根据人口流动实际调整人口流入流出地区教师、医生等编制定额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
顺应空间结构变化趋势,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分类提高城市化地区发展水平,推动农业生产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
第一节 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
以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和边境地区等承担战略功能的区域为支撑,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和边疆安全,与动力源地区共同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
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支持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支持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地区转移并定居落户。
第三节 提升重要功能性区域的保障能力
第三十章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动长江全流域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业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尾矿库污染治理等工程。
第二节 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开展汾渭平原、河套灌区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清理整顿黄河岸线内工业企业,加强沿黄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第五节 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第三十一章 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
加大西部地区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集中力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补齐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短板。
第一节 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
从维护国家国防、粮食、生态、能源、产业安全的战略高度,加强政策统筹,实现重点突破。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打造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
第二节 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
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第三节 开创中部地区崛起新局面
抵边村庄:完善边境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抵边新村200个左右,实现抵边自然村道路、电力、通信、邮政、广电普遍覆盖。
专栏12 促进边境地区发展工程第五节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
第三十二章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加强全球气候变暖对我国承受力脆弱地区影响的观测和评估,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第四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第三十八章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鼓励再生水利用,单位GDP 用水量下降16%左右
第一节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
第二节 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第三十九章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拓展规则对接领域,加强融资、贸易、能源、数字信息、农业等领域规则对接合作
第一节 加强发展战略和政策对接第四十一章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实施粮食安全战略第五十三章 强化国家经济安全保障
实施分品种保障策略,完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和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确保口粮绝对安全、谷物基本自给、重要农副产品供应充足。
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提高良种自主可控能力。
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稳定并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合理布局区域性农产品应急保供基地。
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改革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提高粮食储备调控能力。
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
有效降低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环节损耗,开展粮食节约行动。
积极开展重要农产品国际合作,健全农产品进口管理机制,推动进口来源多元化,培育国际大粮商和农业企业集团。
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
农民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第三节 丰富乡村经济业态第二十三章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第一节 强化乡村建设的规划引领第二十四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和乡镇服务农民功能。
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第二节 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第二十四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允许农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第一节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第二十五章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
第二节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第二十七章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第四十七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比例,
第一节 拓展居民收入增长渠道第四十八章 优化收入分配结构
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运用农业农村资源和现代经营方式增加收入。
第二节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第四十八章 优化收入分配结构
城乡
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
第二节 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第一章 发展环境
展望2035 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将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再迈上新的大台阶,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
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第一节 2035 年远景目标
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第三章 主要目标
健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机制,构建区域产业梯度转移格局,促进城乡区域良性互动。
第二节 促进资源要素顺畅流动第十二章 畅通国内大循环
完善城乡融合消费网络,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改善县域消费环境,推动农村消费梯次升级。
第一节 全面促进消费第十四章 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
以数字化助推城乡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全面提高运行效率和宜居度。
第二节 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第十六章 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
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建立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机制,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破除劳动力和人才在城乡、区域和不同所有制单位间的流动障碍,减少人事档案管理中的不合理限制。
第二节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第二十章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第二十五章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第一节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1.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 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进一步放活经营权。
2.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3.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颁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
4. 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5. 允许农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6. 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
7.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产权权能,将经营性资产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8. 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9. 发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农村改革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节 加强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
1. 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度,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力度。
2. 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3. 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
4. 完善农村用地保障机制,保障设施农业和乡村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5.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发展农业保险。
6. 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受相关权益,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
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调整完善跨省域交易政策。
第一节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第二十六章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
第二节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第三十五章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加强全球气候变暖对我国承受力脆弱地区影响的观测和评估,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第四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第三十八章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完善办学标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第四十三章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边境口岸城市、县级医院为重点,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
稳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提高签约服务质量。
第二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强化病媒生物防制。
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
第六节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第四十四章 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自觉主动缩小地区、城乡和收入差距,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十四篇 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推动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质量水平有效衔接。
围绕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领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明确国家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标准水平城乡区域间衔接平衡。
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第一节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第四十六章 健全国家公共服务制度体系
统筹城乡就业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就业。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劳动者和企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用工指导等服务。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
第二节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第四十七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比例,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
第一节 拓展居民收入增长渠道第四十八章 优化收入分配结构
坚持应保尽保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冒段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第一节 改革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以城乡低保对象、特殊困难人员、低收入家庭为重点,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综合救助格局。
加强城乡救助体系统筹,逐步实现常住地救助申领。
第二节 优化社会救助和慈善制度
第四十九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第三节 加强家庭建设第五十章 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权益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冒段
依法厘清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制定县(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在城乡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制度,实行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
第一节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提高城乡社区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管理能力。
构建专职化、专业化的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
第二节 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
培育规范化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组织、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加强财政补助、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人才保障等政策支持和事中事后监管。
第三节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
第五十一章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农产品
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保障粮、棉、油、糖、肉、奶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
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成10.75 亿亩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
第一节 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
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追溯体系。
第二节 深化农业结构调整
推动种养加结合和产业链再造,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特色产业。
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商贸流通、检验检测认证等平台和智能标准厂房等设施,引导农村二三产业集聚发展。
第三节 丰富乡村经济业态
第二十三章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
第二节 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第二十六章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支持东部地区基础较好的县城建设,重点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城镇化地区县城建设,合理支持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建设。
第五节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第二十八章 完善城镇化空间布局
顺应空间结构变化趋势,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分类提高城市化地区发展水平,推动农业生产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
第一节 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第三十章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以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和边境地区等承担战略功能的区域为支撑,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和边疆安全,与动力源地区共同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
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支持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支持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地区转移并定居落户。
健全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边境地区等提供有效转移支付。
第三节 提升重要功能性区域的保障能力第三十章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实施分品种保障策略,完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和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确保口粮绝对安全、谷物基本自给、重要农副产品供应充足。
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稳定并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合理布局区域性农产品应急保供基地。
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改革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提高粮食储备调控能力。
积极开展重要农产品国际合作,健全农产品进口管理机制,推动进口来源多元化,培育国际大粮商和农业企业集团。
第一节 实施粮食安全战略第五十三章 强化国家经济安全保障
村庄
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
科学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建设,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保护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和乡村风貌,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鼓励有条件地区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
第一节 强化乡村建设的规划引领
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
第三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二十四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粮食
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粮食年产量连续稳定在1.3 万亿斤以上。
第一节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第一章 发展环境
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保障粮、棉、油、糖、肉、奶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
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
第一节 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第二十三章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
第二节 深化农业结构调整第二十三章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第二节 加强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第二十五章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推动农业生产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
第一节 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第三十章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以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和边境地区等承担战略功能的区域为支撑,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和边疆安全,与动力源地区共同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
第三节 提升重要功能性区域的保障能力第三十章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从维护国家国防、粮食、生态、能源、产业安全的战略高度,加强政策统筹,实现重点突破。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打造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
第二节 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第三十二章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第三节 开创中部地区崛起新局面第三十二章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完善区域合作与利益调节机制,支持流域上下游、粮食主产区主销区、资源输出地输入地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利益补偿,鼓励探索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利益共享模式。
第六节 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第三十二章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强化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资源、重大科技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着力提升粮食、能源、金融等领域安全发展能力。
第五十三章 强化国家经济安全保障
第一节 实施粮食安全战略第五十三章 强化国家经济安全保障
1. 实施分品种保障策略,完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和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确保口粮绝对安全、谷物基本自给、重要农副产品供应充足。
2. 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提高良种自主可控能力。
3. 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稳定并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合理布局区域性农产品应急保供基地。
4. 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改革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提高粮食储备调控能力。
5. 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
6. 有效降低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环节损耗,开展粮食节约行动。
7. 积极开展重要农产品国际合作,健全农产品进口管理机制,推动进口来源多元化,培育国际大粮商和农业企业集团。
8. 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
耕地
改革土地计划管理方式,赋予省级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第二节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第二十章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提升,严守18 亿亩耕地红线,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范耕地占补平衡,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
第一节 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第二十三章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巩固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湖还湿、退围还滩还海成果。
第一节 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稳妥推进核心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
第二节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三十七章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推进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管控修复,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
第一节 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第三十八章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第一节 实施粮食安全战略第五十三章 强化国家经济安全保障
种子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子库建设,确保种源安全。
加强农业良种技术攻关,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龙头企业。
第一节 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第二十三章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