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1年审计第三章审计证据-函证
2021年注册会计师审计第三章审计证据——函证 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表示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结论所必须具备的依据。在审计活动结束时,审计人员要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其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是否真实、正确,依照一定的审计标准发表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结论。
2021年注册会计师审计第9章思维导图。这一章需要我们掌握这些知识点:了解销售与收款循环的主要业务活动、教材表、测试销售交易真实性、完整性、营业收入的实质性分析程序、营业收入的细节测试、营业收入的截止测试、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应收账款函证及其替代审计程序。
风险应对是指在确定了决策的主体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并分析出风险概率及其风险影响程度的基础上,根据风险性质和决策主体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而制定的回避、承受、降低或者分担风险等相应防范计划。制定风险应对策略主要考虑四个方面的因素:可规避性、可转移性、可缓解性、可接受性。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第七章其中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1)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这一目标与管理层履行财务报告编制责任密切相关;(2)经营的效率和效果,即经济有效地使用企业资源,以最优方式实现企业的目标;(3)在所有经营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即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从事经营活动。之所以是合理保证而不是绝对保证,参见本准则第四章第五节对内部控制局限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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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战略风险管理、战略实施
substantive procedures
初级会计实务第一章
会计科目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第六章 合同的保全
固定资产
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存货
初级会计实务思维导图
应收及预付款项
函证
决策
应当考虑
评估的认定层次ROMM风险
函证程序针对的认定
实施除函证以外的其他审计程序
可以考虑
被询证者对函证事项的了解
预期被询证者回复询证函的能力or意愿
预期被询证者的客观性
内容
银行函证
CPA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及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
包括零余额账户和本期内注销的账户
豁免: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ROMM风险很低
若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程序,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应收账款函证
CPA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
豁免
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
或函证很可能无效
如果函证很可能无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其他函证
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由第三方代为保管加工or销售的存货
保证、质押、抵押、或有事项、重大or异常的交易
范围:金额大的、账龄长的、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小的、重大关联方交易、重大or异常交易、可能存在争议、舞弊or错误的交易
截止日
通常为资产负债表日,在之后适当时间内实施函证
用在资产负债表日前需要ROMM风险评估为低水平;同时,至资产负债表日期间对该项目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程序
询证函的设计
总体要求
如:函证应收账款时,不列出余额,要求填列,有助于发现应收账款的嘀咕错报
考虑因素
函证方式
以往审计or类似业务的经验
拟函证信息的性质
选择被询证者的适当性(如双语)
被询证者易于回函的信息类型
函证的方式
积极式-必须回函
未回函:被询证者不存在、没收到、没理会
消极式-否定才回函
说服力和可靠性低于积极式函证
未回函:被询证者不存在、没收到、没理会、同意
适用条件(同时满足)
ROMM风险评估为低水平
涉及大量余额较小的账户
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报
没有理由相信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
函证的实施
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的处理
如果认为管理层的要求合理,CPA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如果认为管理层的要求不合理,且被阻挠而无法实施函证,CPA应当视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并考虑对审计报告可能产生的影响
分析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的原因时,CPA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并考虑:管理层是否诚信;是否可能存在重大的舞弊or错误;替代审计程序能否提供与这些账户余额or其他信息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函证发出前的控制
函证发出方式的控制
邮寄
不实用被审计单位本身的邮寄设施,独立寄发
需要警惕被审计单位通过快递员拦截询证函的风险。CPA可以考虑在所发出的询证函上添加不易复制的特定标识,以便在收到回函时与预先保留的复印件等比对辨别真伪
跟函
CPA需要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对询证函的控制, 同时,对被审计单位和被询证者之间串通舞弊的风险保持警觉
可以考虑采用非预约方式,按照相应银行的通用受理流程在相应柜台现场办理
对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以及被函证信息执行核对程序,经被审计单位盖章后,应当由CPA直接发出,换言之,不得由被审计单位代发
函证的评价
评价回函的可靠性
邮寄回函
验证回函原件、被询证者名称、地址、邮戳等
如果被询证者将回函寄至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将其转交CPA,该回函不能视为可靠的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CPA可以要求被询证者直接书面回复
跟函:验证处理人员的身份、权限和工作流程;观察处理过程
电子回函
CPA和回函者采用一定的程序为电子形式的回函创造安全环境,可以降低该风险
向被询证者核实回函的来源及内容
必要时,CPA可以要求被询证者提供回函原件
传真回函:联系被询证者,向被询证者核算回函的来源及内容
口头回函:不能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可以要求被询证者提供直接书面回复,如果仍未收到书面回函,CPA需要实施替代程序
第三方电子询证函平台(平台需靠谱)
直接访问被询证者网站:由CPA直接登录查询,该方式不符合函证定义,属于检查程序
评价回函的限制性条款
影响可靠性
本信息是从电子数据库中取得,可能不包括被询证方所拥有的全部信息
本信息既不能保证准确也不能保证是最新的,其他方可能会持有不同意见
接收人不能依赖函证中的信息
不影响可靠性——格式化免责条款or与所测试的认定无关
关注舞弊风险迹象
积极式函证未收到回函的处理
再次寄发——二发
仍无回应-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无法替代
只能由被审计单位外部获得or存在特定舞弊风险因素
如果CPA认为取得积极式函证回函是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则替代程序不能提供CPA所需要的审计证据。这种情况下,未获取回函,CPA应当确定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意见的影响
对不符事项的处理
CPA应当调查不符事项,以确定是否表明存在错报
某些不符事项并不表明存在错报(如书写、误会、时间安排、计量)
如果以抽样方式实施函证,样本中识别出的错报,应调查错报的原因,并根据错报推断总体存在的错报。另,对未回函的都要实施替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