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四讲之1主管与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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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诉法笔记。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一章的思维导图。内容包括:当事人的概念、民事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诉讼代理人、诉讼担当、当事人确认、变更当事人、民事诉讼行为能力、民事诉讼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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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国际经济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反不正当竞争法
民诉17之二审
亲属继承法全本导图
第1章 刑法的基础知识
主管与管辖
裁定管辖
指定管辖:上级指定
有管辖权法院特殊原因
全体回避
严重自然灾害
两个以上同级法院对管辖发生争议
协商前置
中止审理
已作出的判决撤销
移送管辖案件不属于受移送法院管辖
不得再次移送
报请上级指定
移送管辖
受理前发现:不予受理
案件已受理
对案件无管辖权
受理后发现主管错误:驳回起诉
移送只一次
不发生移送情形
都有管辖权,先受理法院不得移送
管辖恒定
不因反诉、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变更管辖
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的除外
管辖权的转移
上向下移
确有必要
报请上级批准
具体情形
破产程序中债务人诉讼
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便讼诉
最高法确定的案件
下向上移
下级仅有报请权
案件本身需要
特殊原因,下级审理确有困难
管辖权异议
提出条件
通常:被告提出
所有诉讼第三人均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例外:原告增加诉讼标的金额的
例外:原告在举证期届满前变更诉的原因的
发回重审、二审、再审,不得提出管辖异议
处理方式
异议成立
裁定移送
异议不成立
裁定驳回
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上诉,不可再审
特殊情形
提出管辖异议又进行答辩的
依法对管辖权异议审查
原告增加诉讼标的金额,可提出级别管辖异议,对异议裁定可以上诉
应诉管辖
被告答辩期内未提出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就案件实体内容答辩、陈述或反诉
应诉管辖未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规定
管辖错误不是申请再审或抗诉的法定事由
协议管辖
书面约定,口头无效
只针对一审法院约定有效
不得变更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
允许多选
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仲裁协议无效
与消费者格式条款约定管辖,未合理提示,消费者可主张管辖协议无效
专属管辖
不动产纠纷
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不动产物权纠纷
权利确认
分割
相邻关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已登记的登记地、未登记的实际所在地
港口作业纠纷
港口所在地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
非经常居住地
主要遗产所在地
继承遗产纠纷涉及不动产分割,不再适用不动产纠纷管辖
不得对抗仲裁,可以对抗协议管辖
法定管辖
详见“第四讲之2”
管辖
内部分工
两便原则
方便当事人诉讼
方便法院审理
原则上以原告起诉时为准
当事人住所变化
行政区划变动
例外:诉讼标的增加或减少
主管
受案范围(对外分工)
法院与其他机关、团体解决民事纠纷的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