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0一建法规-1Z3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这是一篇关于2020一建法规-1Z3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的思维导图。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是一个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保险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法律制度。因此,危险的存在是保险产生的前提。但保险制度上的危险具有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包括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和发生后果的不确定性。
施工单位深化设计,参与公司施工工艺流程、标准的制定和培训,配合制作述标资料,包括重难点分析、工艺节点展示等。
设计部工作的思维导图,具体有项目管理、设计策划、设计执行、质量控制、文档管理,详细要求如图,有兴趣的可以看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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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保险概述
保险合同当事人
投保人(建设或施工单位)
保险人(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关系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人身保险)
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代理人受保险公司委托,保险经纪人受投保人委托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可增加保费或解除合同
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
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保险人对人寿保险费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支付
财产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
索赔的证据
保单、建设工程合同、事故照片、鉴定报告以及保单中规定的证明文件
【注】一个工程项目同时由多家保险公司承保,则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别向不同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标的已经无法修理应当全赔
建设工程涉及 保险主要种类
开工前,发包人应为建设工程办理
被保险人:业主或工程所有人;承包商或分包商;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请的建筑师、工程师等。
责任范围: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期限
自保险工程动工或材料运抵工地,至工程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使用或接收工程。
以先发生为准。
保险期限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责任范围: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以先发生者为准。
一般应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长短由保险合同约定,一般不超过3个月,但对旧机械设备不负考核期和维修期不承担保险责任
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
鼓励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法定非强制性,属于商业保险)
工伤保险
施工企业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法定强制险,属于社会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加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 (1)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所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 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 (2)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机器损坏险、机动车辆险
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工程监理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