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银川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专项教育学习
这是一篇关于燃气警示教育思维导图,包含餐饮场所消防非燃气相关的国家标准 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标准及规范等。
编辑于2023-11-30 09:58:22“银川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 专项学习教育
餐饮场所消防非燃气相关的国家标准
应急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1.5条
10.1.5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 1.50h;
2、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00m² 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00m²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 1.00h;
3、其他建筑,不应少于 0.50h。
防火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6.2.3之规定
下列建筑或部位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上的门窗应为乙级防火门窗: ①甲、乙类厂房和使用丙类液体的厂房; ②有明火和高温的厂房; ③剧院后台的辅助用房; ④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门厅; ⑤除住宅外,其他建筑内的厨房 ⑥甲、乙、丙类厂房或甲、乙、丙类仓库内布置有不同类别火灾危险性的房间;
防火门的类型: (1)根据耐火极限的不同分.根据耐火极限的不同,防火门的国际标准(ISO)分甲、乙、丙三个等级. ①甲级防火门.它的耐火极限为1.2h,一般为全钢板门,屋玻璃窗.甲线防火门以火灾时防止扩大火灾为目的 ②乙级防火门.它的耐火极限为0.9h,为全钢门,在门上开一个小玻璃窗,玻璃选用5mm厚夹丝玻璃或耐火玻璃.乙级防火门以火灾时防止开口部蔓延火灾为主要目的.性能较好的木质防火门也可达到乙级防火门. ③丙级防火门.他的耐火极限为0.6h,为全钢板门,在门上开一个小玻璃窗,玻璃选用5mm厚夹丝玻璃.大多数木质防火门都在这一级范围内. (2)根据材质的不同分.根据材质的不同,防火门分木质防火门与钢质防火门两种. ①木质防火门.即在木质门表面涂以耐火涂料,或用装饰防火胶板贴面,以达到防火要求.其防火性能要稍差一些. ②钢质防火门.即采用普通钢板制作,在门扇夹层中填入岩棉等耐火材料,以达到防火要求.
应急疏散通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消防通道分为人员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一、人员疏散通道是根据疏散人数来计算确定的,但最小净宽度不小于1.4米。
二、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
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标准及规范
燃气报警装置的设置和检测
《安全生产法》(2021)第36条
第三十六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燃气速断装置(紧急切断阀)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9-2021第6.1.9条
6.1.9 家庭用户管道应设置当管道压力低于限定值或连接灶具管道的流量高于限定值时能够切断向灶具供气的安全装置;设置位置应根据安全装置的性能要求确定。
储存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4.3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4.3全部要看)
1湿式可燃气体储罐或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之间及湿式与 干式可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 l/2
2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 邻较大罐直径的2/3
3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与湿式或干式可燃气体储罐 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1/2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五类危险品(易燃易爆品)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2)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3)易燃易爆品库房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 (4)储存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如采用一般灯具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无电源的仓库应有蓄电池灯照明. 法律依据;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条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二十一 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涉及的存放标准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涉及的使用标准
GB/T7946 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
GB12014 防静电工作服
GB21146 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消防器具配置标准
灭火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课后题:消防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