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俱舍论科判
俱舍论,俱舍论科判是佛教中的一种论典分类方法,主要依据《俱舍论》的内容进行科判。
编辑于2023-12-15 10:09:38科:二、正解颂文
第一章、序分
甲一、正明序分(第一首颂)
乙一、归敬序(前三句)
丙一、明佛三德(前二句)
丁一、明所归敬——“诸”
丁二、正明佛三德
戊一、明自利德——一切种诸冥灭
一、冥
不染无知和染污无知这二者能够障覆外境的实际情况和内心的正知,所以叫“冥”
1、一切种冥(灭)
智德
2、诸冥(灭)
断德
二、灭
1、择灭
2、非择灭
戊二、明利他德——拔眾生出生死泥
赞叹佛陀的利他功德,以大悲为体。
恩德
诸一切种诸冥灭 拔众生出生死泥
颂文里第一个“诸”字,是说明所归敬的人。后十三个字“一切种诸冥灭”说明佛自利的功德圆满,“拔众生出生死泥”说明佛利他的功德圆满。
丙二、指德归敬(第三句)
敬礼如是如理师
我要虔诚礼敬具足三德二利而又能无倒的宣说正教、利乐有情的导师
乙二、发起序(第四句)
对法藏论我当说
我将要说《俱舍论》
甲二、随难别解
乙一、出对法体
丙一、明胜义对法—真对法
净慧随行名对法
净慧是无漏慧,随行二十八法是净慧的眷属,它们通摄无漏五蕴,名为胜义对法
丙二、明世俗对法—非真对法
及能得此诸慧论
诸慧和诸论是证得无漏净慧的方便和资粮,但它们是有漏世间法,所以叫“世俗对法”
乙二、释藏名(对法藏)
1、对法藏
有财释
2、此立对法俱舍名
摄彼胜义依彼故 此立对法俱舍名
《俱舍论》包含《六足》《发智》等胜义的言教,即依靠这些教法二造的本论,所以本论安立了“对法俱舍(即对法藏)”的名称
乙三、明说意说人
若离择法定无余 能灭诸惑胜方便 由惑世间漂有海 因此传佛说对法
如果离开了抉择诸法的净慧,决定没有其他法能够作为灭除烦恼的殊胜方便。由于烦恼的力量能使有情漂流于三界的生死海中,所以要说对法(因为论藏虽然兼带说明戒、定的内容,但重点是讲慧学;而论主在此所宣讲的对法,是从佛陀那里传承过来的论典)
第二章、正宗分。分别界品第一
一、总标纲要(三颂)
(一)总标
有漏法
无漏法
有漏无漏法
此处将一切法分为有漏法和无漏法二种
(二)别释
1、别释有漏法
甲一、明有漏体
除道余有为
除去有为的道谛不名有漏法,其余的有为法(即苦、集二谛)叫作有漏法
甲二、明有漏义
于彼漏随增
在缘苦、集二谛时所升起的烦恼,会与其相应法,所缘法互相随顺增长,产生无穷无尽的漏泄过失,所以名为“漏”
甲三、结
故说名有漏
2、别释无漏法
甲一、明无漏体
无漏谓道谛,及三种无为
无漏法是指道谛和三种无为法。 道谛是有为无漏法,三种无为是无为无漏法
甲二、列三无为
谓虚空二灭
三种无为法是指虚空无为、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
乙一、释虚空无为体
此中空无碍
在三种无为法中,虚空无为是以无碍为性
乙二、明择灭无为
丙一、出择灭无为体
择灭谓离系
择灭无为是以离系为体性
丙二、明择灭数量
随系事各别
谓择灭随着系缚的不同,其体就各有不同
乙三、释非择灭无为
毕竟碍当生,别得非择灭
《俱舍论》里面的“触等”,这个“等”是指在法界里边还有一个与“能缘同时为所缘境”的法,即他心智所缘的心所法,他心智可 以缘别人的心王、心所。 《俱舍论》里面的“五识等”,是等取意识中也有缘同时境的法,谓他心智。 因为他心智只能缘现在法,假使用他心智观察察别人的心王时,就不能观察其心所法;或观察心所法的时候,就不能观察心王。那么当你正在观察心所的时候,本来该观心王的那个他心智就不能生了,所以此他心智得得非择灭无为;当你观心王的时候,本来该观心所的他心智就不能生了,所以此他心智 也得非择灭无为。这是根据能缘心同一时间缘取境界来谈的非择灭无为。
二、别释诸法体
甲一、辨诸法异名
乙一、有为异名
丙一、明有为体
又诸有为法,谓色等五蕴
一切有为法的体是色受想行识五蕴
丙二、正辨异名
亦世路言依,有离有事等
世路、言依、有离、有事等(有果)这些都是有为法的差别名
乙二、有漏异名
有漏名取蕴,亦说为有诤 及苦集世间,见处三有等
有漏法也名为取蕴、有诤、苦、集、世间、见处、三有等(有染)不同的名字
甲二、正明诸法体性
乙一、总辨体性
丙一、正出体
丁一、明色蕴
戊一、正立蕴
己一、开章
色者唯五根,五境及五表
色蕴只包含眼等五根、色等五境以及无表色
己二、别释色蕴
庚一、释五根
彼识依净色,名眼等五根
眼识依止的净色根叫眼根,乃至身识依止的净色根叫身根
庚二、释五境
色二或二十,声唯有八种 味六香四种,触十一为性
庚三、释无表
辛一、正明无表
壬一、无表位
乱心无心等
壬二、无表相
随流
壬三、无表体
净不净
壬四、简法
大种所造性
壬五、结名
由此说无表
乱心无心等,随流净不净 大种所造性,由此说无表
辛二、明能造大种
壬一、实四大种
大种谓四界,即地水火风 能成持等业,坚湿暖动性
壬二、假四大种
地谓显形色,随世想立名 水火亦复然,风即界亦尔
戊二、立处界
此中根与境,许即十处界
丁二、释受想行三蕴立处界
戊一、释受想行三蕴
己一、释受蕴
受领纳随处
己二、释想蕴
想取相为体
己三、释行蕴
四余名行蕴
戊二、立处界
如是受等三,及无表无为 名法处法界
丁三、释识蕴立处界
戊一、明识蕴
识谓各了别,此即名意处 及七界应知,六识转为意
戊二、释妨难
己一、别立意界难
由即六识身,无间灭为意
己二、十八界不成妨
成第六依故,十八界应知
丙二、明总摄
丁一、正明相摄
总摄一切法,由一蕴处界
丁二、明摄分齐
摄自性非余,以离他性故
丙三、开合
丁一、明数和
类境识同故,虽二界体一
丁二、明数开
然为令端严,眼等各生二
乙二、别释名义
丙一、释三法名
聚生门种族,是蕴处界义
丙二、明教起因
愚根乐三故,说蕴处界三
丙三、明蕴废立
丁一、正明蕴废立
诤根生死因,及此第因故 于诸心所法,受想别为蕴
丁二、明无为非蕴
蕴不摄无为,义不相应故
丙四、明名次第
丁一、蕴次第
随粗染器等,界别次第立
丁二、处界次第
戊一、约境明次第
前五境唯现,四境唯所造 余用远速明
戊二、约处明次第
或随处次第
丙五、明名废立
为差别最胜,摄多增上法 故一处名色,一名为法处
丙六、明摄异名
丁一、略摄法蕴
戊一、摄法蕴
牟尼说法蕴,数有八十千 彼体语或名,此色行蕴摄
戊二、明法蕴量
有言诸法蕴,量如彼论说 或随蕴等言,如实行对治
丁二、类摄余蕴等
如是余蕴等,各随其所应 摄在前说中,应审观自相
丁三、别明六界
空界谓窍隙,传说是明暗 识界有漏识,有情生所依
乙三、诸门分别
俱舍论卷二——分别界品第一之二
丙一、有见无见等三门
一有见谓色,十有色有对 此除色声八,无记余三种
丙二、界系门
欲界系十八,色界系十四 除香味二识,无色系后三
丙三、有漏无漏门
意法意识通,所余唯有漏
丙四、有寻有伺门
丁一、正分别
五识唯寻伺,后三三余无
丁二、释妨难
说五无分别,由计度随念 以意地散慧,意诸念为体
丙五、有所缘无所缘等二门
七心法界半,有所缘余无 前八界及声,无执受余二
丙六、大种所造等二门
触界中有二,余九色所造 法一分亦然,十色可积集
丙七、能斫所斫等三门
谓唯外四界,能斫及所斫 亦所烧能称,能烧所称诤
丙八、五类分别门
内五有熟养,声无异熟生 八无碍等流,亦异熟生性 余三实唯法,刹那唯后三
丙九、得成就门
眼与眼识界,独俱得非等
丙十、内外门
内十二眼等,色等六为外
丙十一、同分彼同分门
法同分余二,作不作自业
丙十二、三断门
十五唯修断,后三界通三 不染非六生,色定非见断
丙十三、是见非见门
丁一、正明
眼法界一分,八种说名见 五识俱生慧,非见不度故 眼见色同分,非彼能依识 传说不能观,被障诸色故
丁二、傍论
戊一、两眼见先后
或二眼俱时,见色分明故
戊二、六根境离合
眼耳意根境,不至三相违
戊三、根境量大小
应知鼻等三,唯取等量境
戊四、六识依世摄
后依唯过去,五识依或俱
戊五、眼等得依名
随根变识异,故眼等名依
戊六、识随根受称
彼及不共因,故随根说识
戊七、依地同异别
眼不下于身,色识非上眼 色于识一切,二于身亦然 如眼耳亦然,次三皆自地 身识自下地,意不定应知
丙十四、识所识等三门
五外二所识,常法界无为 法一分是根,并内界十二
第二章、正宗分。分别根品第二之一
甲一、明二十二根
乙一、释根义
丙一、述萨婆多宗
传说五于四,四根于二种 五八染净中,个别为增上
丙二、述异部
了自境增上,总立于六根 从身立二根,女男性增上 于同住杂染,清净增上故 应知命五受,信等立为根 未当知已知,俱知根亦尔 于得后后道,涅槃等增上
乙二、明根废立
丙一、述萨婆多宗
心所依此别,此住此杂染 此资粮此净,由此量立根
丙二、叙异说
或流转所依,及生住受用 建立前十四,还灭后亦然
乙三、明根体
身不悦名苦,即此悦名乐 及三定心悦,余处此名喜 心不悦名忧,中舍二无别 见修无学道,依九立三根
乙四、辨诸门
丙一、有漏无漏门
唯无漏后三,有色命忧苦 当知唯有漏,通二余九根
丙二、是异熟非异熟门
命唯是异熟,忧及后八非 色意余四受,一一皆通二
丙三、有异熟无异熟门
忧定有异熟,前八后三无 意余受信等,一一皆通二
丙四、三性门
唯善后八根,忧通善不善 意余受三种,前八唯无记
丙五、界系门
欲色无色界,如次除后三 兼女男忧苦,并余色喜乐
丙六、三断门
意三受通三,忧见修所断 九唯修所断,五修非三非
乙五、杂分别
丙一、受生得异熟门
欲胎卵湿生,初得二异熟 化生六七八,色六上唯命
丙二、约死位灭根多少门
正死灭诸根,无色三色八 欲顿十九八,渐四善增五
丙三、得果用根多少门
九得边二果,七八九中二 十一阿罗汉,依一容有说
丙四、成就诸根定量门
成就命意舍,各定成就三 若成就乐身,各定成就四 成眼等及喜,各定成五根 若成就苦根,彼定成就七 若成女男忧,信等各成八 二无漏十一,初无漏十三
丙五、成根极少门
极少八无善,成受身命意 愚生无色界,成善命意舍
丙六、成根极多门
极多成十九,二形除三净 圣者未离欲,除二净一形
甲二、明俱生诸法
乙一、正明俱起
丙一、明色法俱生
欲微聚无声,无根有八事 有身根九事,十事有余根
丙二、明四品同起
心心所必俱,诸行相或得
乙二、广辨差别
丙一、明心所有法
丁一、明五地
戊一、总标名数
心所且有五,大地法等异
戊二、别释名体
己一、大地法
受想思触欲,慧念与作意 胜解三摩地,遍于一切心
己二、大善地法
信及不放逸,轻安舍惭愧 二根及不害,勤唯遍善心
己三、大烦恼地法
痴逸怠不信,昏掉恒唯染
己四、大不善地法
唯遍不善心,无惭及无愧
己五、小烦恼地法
忿覆悭嫉恼,害恨谄诳憍 如是类名为,小烦恼地法
丁二、明定俱生
戊一、明欲界俱生
欲有寻伺故,于善心品中 二十二心所,有时增恶作 于不善不共,见俱唯二十 四烦恼忿等,恶作二十一 有覆有十八,无覆许十二 睡眠遍不违,若有皆增一
戊二、明上界俱生
初定除不善,及恶作睡眠 中定又除寻,上兼除伺等
丁三、明相似殊
戊一、明无惭等
无惭愧不重,于罪不见怖 爱敬谓信惭,唯于欲色有
戊二、寻伺等
寻伺心粗细,慢对他心举 憍由染自法,心高无所顾
丁四、明众名别
心意识体一,心心所有依 有缘有行相,相应义有五
丙二、明不相应行
丁一、总标名数
心不相应行,得非得同分 无想二定命,相名身等类
丁二、别牒解释
戊一、明得非得
己一、明自性
得谓获成就,非得此相违 得非得唯于,自相续二灭
己二、明差别
庚一、明得差别
辛一、正辨差别
三世法各三,善等唯善等 有系自界得,无系得通四 非学无学三,非所断二种
辛二、随难别解
无记得俱起,除二通变化 有覆色亦俱,欲色无前起
庚二、明非得差别
非得净无记,去来世各三 三界不系三,许圣道非得 说名异生性,得法易地舍
戊二、明同分
同分有情等
戊三、明无想果
无想无想中,心心所法灭,易熟居广果
戊四、明二定
己一、明无想定
如是无想定,后静虑求脱 善唯顺生受,非圣得一世
己二、明灭尽定
灭尽定亦然,为静住有顶 善二受不定,圣由加行得 成佛得非前,三十四念故
己三、明二定所依身
二定依欲色,灭定初人中
戊五、明命根
命根体即寿,能持暖及识
戊六、明四相
己一、正明四相
庚一、明四本相
相谓诸有为,生住异灭性
庚二、明四随相
此有生生等,于八一有能
己二、释难
生能生所生,非离因缘合
戊七、明名身等
名身等所谓,想章字总说
丁三、诸门分别
戊一、辨名等
欲色有情摄,等流无记性
戊二、明同分等
同分亦如是,并无色易熟 得相通三类,非得定等流
甲三、明六因四缘
乙一、明六因
丙一、正明因体
丁一、总标名
能作及俱有,同类与相应 遍行并易熟,许因唯六种
丁二、别显体
戊一、能作因
除自余能作
戊二、俱有因
己一、正明俱有因
俱有互为果,如大相所相,心于心随转
己二、明随转
庚一、明随转体
心所二律仪,彼及心诸相,是心随转法
庚二、明随转义
由时果善等
戊三、同类因
同类因相似,自部地前生 道展转九地,唯等胜为果 加行生亦然,闻思所成等
戊四、相应因
相应因决定,心心所同依
戊五、明遍行因
遍行谓前遍,为同地染因
戊六、明异熟因
异熟因不善,及善唯有漏
丁三、三世分别
遍行与同类,二世三世三
丙二、明因得果
丁一、总标果体
果有为离系,无为无因果
丁二、对因配果
后因果异熟,前因增上果 同类遍等流,俱相应士用
丁三、别显果相
异熟无记法,有情有记生 等流似自因,离系由慧尽 若因彼力生,是果名士用 除前有为法,有为增上果
丁四、因取与时
五取果唯现,二与果亦然 过现与二因,一与唯过去
丙三、明法从因生
染污异熟生,余初圣如次 除异熟遍二,及同类余生 此谓心心所,余及除相应
乙二、明四缘
丙一、明四缘
丁一、明四缘体
说有四种缘,因缘五因性 等无间非后,心心所已生 所缘一切法,增上即能作
丁二、明缘中作用
二因于正灭,三因于正生 余二缘相违,而兴于作用
丁三、明法从缘生
戊一、总明诸法
心心所由四,二定但由三 余由二缘生,非天次等故
戊二、随难别解
大为大二因,为所造五种 造为造三种,为大唯一因
丙二、别明等无间
丁一、明诸心相生
戊一、明十二心
己一、列十二心
欲界有四心,善恶覆无覆 色无色除恶,无漏有二心
己二、正辨相生
庚一、欲界四心相生
欲界善生九,此复从八生 染从十生四,余从五生七
庚二、色界三心相生
色善生十一,此复从九生 有覆从八生,此复生于六 无覆从三生,此复能生六
庚三、无色界三心相生
无色善生九,此复从六生 有覆从七生,无覆如色辨
庚四、有学心相生
学从四生五
庚五、无学心相生
余从五生四
戊二、明二十心
十二为二十,谓三界善心 分加行生得,欲无覆分四 异熟威仪路,工巧处通果 色界除工巧,余数如前说
丁二、明得心多少
三界染心中,得六六二种 色善三学四,余皆自可得
分别世间品第三
甲一、明有情世间
乙一、总辨有情
丙一、明有情生
丁一、明三界
地狱傍生鬼,人及六欲天, 名欲界二十,由地狱洲异。 此上十七处,名色界于中, 三静虑各三,第四静虑八。 无色界无处,由生有四种, 依同分及命,令心等相续。
丁二、明五趣
于中地狱等,自名说五趣, 唯无覆无记,有情非中有
丁三、明七识住
身异及想异,身异同一想, 翻此身想一,并无色下三, 故识住有七,余非有损坏。
丁四、明九有情居
应知兼有顶,及无想有情, 是九有情居,余非不乐住
丁五、明四识住
四识住当知,四蕴唯自地, 说独识非住,有漏四句摄。
丁六、明四生
于中有四生,有情谓卵等, 人傍生具四,地狱及诸天, 中有唯化生,鬼通胎化二。
丁七、明中有
戊一、正明中有
己一、正明中有
死生二有中,五蕴名中有 未至应至处,故中有非生。
己二、证有中有
庚一、依理证
如谷等相续,处无间续生, 像实有不成,不等故非譬, 一处无二并,非相续二生。
庚二、依教证
说有健达缚,及五七经故
己三、诸门分别
庚一、明中有形状
此一业引故,如当本有形, 本有谓死前,居生刹那后。
庚二、明眼等九门
同净天眼见,业通疾具根, 无对不可转,食香非久住。 倒心趣欲境,湿化染香处, 天首上三横,地狱头归下。
庚三、明入胎门
一于入正知,二三兼住出, 四于一切位,及卵恒无知。 前三种入胎,谓轮王二佛, 业智俱胜故,如次四余生。
戊二、正破外道
无我为诸蕴,烦恼业所为 由中有相续,入胎如灯焰 如引次第增,相续由惑业 更趣于余世,故有轮无初。
丁八、明缘起
戊一、广明十二缘起
己一、总辨
庚一、总判支位
如是诸缘起,十二支三际 前后际各二,中八据圆满。
庚二、别显体性
宿惑位无明,宿诸业名行,识正结生蕴,六处前名色。 从生眼等根,三和前六处,于三受因异,未了知名触。 在淫爱前受,贪资具淫爱,为得诸境界,遍驰求名取。 有谓正能造,牵当有果业,结当有名生,至当受老死。
庚三、明本说意
辛一、正明说意
传许约位说,从胜立支名
辛二、遣他愚惑
于前后中际,为遣他愚惑
庚四、以略摄广
三烦恼二业,七事亦名果, 略果及略因,由中可比二
庚五、遣通疑难
从惑生惑业,从业生于事 从事事惑生,有支理唯此。
庚六、会释经文
此中意正说,因起果已生。
己二、别明
庚一、别明四法
辛一、明无明
壬一、明释义
明所治无明,如非亲实等
壬二、引证
说为结等故,非恶慧见故 与见相应故,说能染慧故。
辛二、明名色
名无色四蕴
辛三、明触
壬一、明六触
触六三和生
壬二、明二触
五相应有对,第六俱增语
壬三、明八触
明无明非二,无漏染污余, 爱恚二相应,乐等顺三受。
辛四、明受
壬一、总明
从此生六受,五属身余心。
壬二、别明
癸一、开定数
此复成十八,由意近行异。
癸二、义分别
子一、系缘分别
欲缘欲十八,色十二上三, 二缘欲十二,八自二无色, 后二缘欲六,四自一上缘, 初无色近分,缘色四自一, 四本及三边,唯一缘自境。
子二、有漏无漏分别
十八唯有漏
庚二、别指余文
余已说当说
戊二、略摄喻显
此中说烦恼,如种复如龙, 如草根树茎,及如糠裹米。 业如有糠米,如草药如华, 诸异熟果事,如成熟饮食。
丁九、明四有
于四种有中,生有唯染污, 由自地烦恼,余三无色三。
丙二、明有情住
有情由食住,段欲体唯三,非色不能益,自根解脱故。 触思识三食,有漏通三界,意成及求生,食香中有起。 前二益此世,所依及能依,后二于当有,引及起如次。
丙三、明有情没
断善根与续,离染退死生, 许唯意识中,死生唯舍受。 非定无心二,二无记涅槃, 渐死足脐心,最后意识灭。 下人天不生,断末摩水等。
分别业品第四
分别随眠品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