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性,研究问题所具有的意义或价值。
理论方面的意义或价值,主要体现在研究问题,对一门学科的发展,对某种理论的形成或检验,对社会规律的认识,对社会现象的解释等方面所能做出的贡献上。
实践方面的意义或价值,则主要体现在研究问题,对现实社会生活所提出的各种具体问题,能否进行科学的回答和能否提供合理的解决办法上。
创造性。也可以称为创新性或独特性,它指的是研究问题,应该具有某种新的东西,具有某种与众不同的地方,具有自己的特点。
可行性,指的是研究者是否具备进行或完成某一项研究课题所需要的主客观条件。
客观限制是指进行一下研究时受到的外在环境或条件的限制。
合适性则指的是所选择的研究问题,最适合研究者的个人特点
个人特点主要包括研究者对该研究问题的兴趣,研究者对于研究问题相关的社会生活领域的熟悉程度,研究者于所研究的对象之间的相似性程度,以及研究者所具有的各种资源条件与该问题的要求相符合的程度等等。
四条标准之间存在着某种层次上的联系:重要性是最基本的标准;独特性则是在它的基础上提出的新的标准;可行性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问题选择中的决定性标准;而合适性则是在前三条标准的基础上提出的更进一步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