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宪法1
您是否真正掌握了宪法的概述呢?我国的基本制度包含了基本经济制度、选举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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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司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是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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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一、宪法概述
概念
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各种政治力量集中对比关系的提现,保障公民基本权力的根本大法
概念关键词:
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宪法的本质:各种政治力量集中对比关系的提现
根本大法的提现
1、内容根本: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的内容
2、效力最高:1、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 2、不得与宪法冲突 3、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准则
3、制修严格:
修宪:全人大的全体代表超⅔同意
全体代表:应到人数
普通法律:全人大的全体代表过半数同意
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的核心价值:保障公民权利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分类
基本原则(4个)
口诀:主人制法
1、人民主权原则
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全人大行使权利
2、基本人权原则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2014年入宪)
人民的幸福生活就是最大的人权
生存和发展是最大的人权
3、权利制约原则
我国不是三权分立,三权分立是孟德斯鸠提出
4、法制原则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1999年入宪)
制→治(2018年宪法修正案)
宪法渊源
1、宪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宪法性法律:《选举法》、《国务院组织法》
3、宪法惯例:我国存在宪法惯例。宪法修正案由全人大主席团公布
4、宪法判例:我国不存在宪法判例,多数为美国、英国采用
5、国际条约:《反恐怖法》
宪法结构
没有附则
1、序言
2、正文
总纲(国家制度)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构
旗歌徽首
宪法历史
《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带有资产阶级的宪法
一个宪法性文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临时宪法的作用
四部宪法
1954年宪法: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1975宪法
1978宪法
1982宪法:现行宪法,12月4日宪法日
五次宪法修改: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
二、我国的基本制度
国体、政体、政党制度、国家结构形式
1、国体/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
2、政体/政权组织形式/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 2、特别行政区制度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大代表间接行使权利
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由全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
1、内容
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
各党派合作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共产党对其他党派是政治领导
2、组织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性质
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行政机关(×)
人民团体(×)
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3、爱国统一战线:口诀:三爱一劳建
4、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国家
基本经济制度
概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公有制经济
种类:
1、全民所有制 中石油、中石化
2、集体所有制 农村土地
3、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 万科股份中的深圳地铁
地位:
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公主)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国导)
国家鼓励、指导、帮助集体经济
地位体现
专属国家:国防资产、城市的土地、海域、无线电频谱资源、矿藏、无人居住海岛、水流(口诀:国土海电矿岛水)
专属集体: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农村的土地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归集体,例外归国家
非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选举制度
原则(4个)
A、普遍原则
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B、平等原则:同票同权原则(城乡同票同权)
C、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县、乡两级直接选举,人民选代表,设立选举委员会,
市、省间接选举,代表选代表,本级人常主持
1、直接选举:双过半原则:全体选民过半数到场,选举有效 到场人数过半数同意,候选人当选 2、间接选举:全体过半原则:全体代表过半数同意,候选人当选
D、秘密投票原则(不记名投票)
委托投票原则 1、被委托人必须是选民 2、必须书面委托 3、经选举委员会同意 4、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
特别行政区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特别行政区制度(香港和澳门)
没有国防和外交的权利
全人大:有权制定、修改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
全人常:同全人常的基本基本职权一样
国务院:任命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聚居区)
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自治机关:区、洲、县人大和人民政府
选官制度
人常:主任或副主任,其中有一个是本民族公民即可
政府:一把手必须是本民族公民
自治权利: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1.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人常批准后生效 2.洲、县制定的报省人常批准后生效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村委会、居委会,上级政府指导基层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主体: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我国国籍取得方式:
1、具有我国国籍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国外
4、父母双方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
5、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平等对待,禁止不合理的差别,允许合理的差别
2、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
没有罢工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自愿信仰宗教的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活动不得收国外势力支配
不得自由传教
4、监督权和获得国家赔偿权
批评、建议权:对于违法行为
申诉、检举、控告权:一切行为
获得国家赔偿权
5、人身自由权
生命权:享有生命的权利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禁止限制搜查,拘留、逮捕
可以逮捕的条件:非经检察院批准,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外,公民不受逮捕
检批检或院定公安执行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不得随意侮辱、诽谤他人
住宅权:禁止非法搜查、非法入侵
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权:例外(两机关两事由)1.国家安全、刑事犯罪, 2.公安机关(国安机关)、检察院
6、社会文化教育的权利
财产权: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
劳动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休息权: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受教育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获得物质帮助权:老、病、丧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文化权利和自由:创作是文化自由,出版是政治自由
7、特定人权利
保护妇女的权利
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保护华侨的权利,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利
公民的义务:纳税、服兵役、维护国家统一等等
四、国家组织原则和国家机构
五、宪法修正案
立法过程:提出法律草案、审议立法议案、立法议案的表决通过、公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