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工程造价-算量篇【共10页】
依据上海市工程造价规范,分别就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措施项目、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抹灰、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分部工程的工程计量规则进行整理。
编辑于2024-03-27 11:15:54土石方工程
定额计量说明
单位
四舍五入
体积:m³
面积:㎡
长度:m
两位小数
质量:t
三位小数
数量
整数
范围描述:左开右闭
定额工程量:土石方工程
1. 平整场地:㎡
说明
平整场地: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300mm的就地挖、填、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300mm时,全部厚度土方按一般土方相应子目另行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
工程量计算规则
平整场地=max{首层建筑面积,地下室最大单层建筑面积}
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底面积的外边线,毎边各加2米以面积计算。
2. 土方开挖:m³
说明
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分类
沟槽: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
基坑: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
一般土方
工程量计算规则
沟槽-土方开挖=沟槽长度*断面面积
基坑/一般土方-土方开挖=基础垫层底面积(包括工作面宽度和放坡宽度的面积)*挖土深度
井的土方并入管道土方内
挖淤泥流砂按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位置、界限,以实际挖方体积计算。
工作面宽度
计算
基础底宽度=基础垫层宽度+2*工作面宽度
(放坡)基础顶宽度=基础垫层宽度+2*(工作面宽度+放坡宽度)
基础挖深/放坡宽度=放坡系数=1:x
基础挖深:一般(无地下室时)按室外地坪正负零计算
沟槽长度
外墙基础沟槽长度:两端中心线之间标注长度
内墙基础沟槽长度:内墙基础垫层净长-2*工作面
框架间墙沟槽长度:按独立基础(含垫层)之间垫层的净长度计算
突出墙面的墙垛的沟槽:按墙垛突出墙面的中心线长度,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3. 石方工程
说明
石方工程不区分岩石种类,相应子目包括超挖量
价格已考虑超挖量,工程量则不计算超挖量
挖一般石方:竖向布置挖石或山坡凿石厚度>±300mm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挖一般石方:图示体积
挖基坑石方:基坑底面积*挖石深度
挖沟槽/管沟石方:沟槽底面积*挖石深度
4. 回填
说明
土方回填不包括外购土
工程量计算规则
基础回填土=挖方体积 - 室外设计地坪一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建筑物构筑物体积+垫层体积)
室内(房心)回填=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厚度,不扣除间隔墙
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回填面积*平均回填厚度
管道沟槽回填=挖方体积-管道基础-下表管道折合回填体积
5. 运输
说明
定额“汽车装车、运土、运距1km内”子目适用于场内土方驳运。
工程量计算规则
运输体积=挖土量-回填土量
清单计量说明
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保持一致。
单位
四舍五入
体积:m³
面积:㎡
长度:m
两位小数
质量:t
三位小数
数量
整数
清单工程量:土石方工程
1. 平整场地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 土方开挖
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不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增加的土方应计入综合单价中。
挖一般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挖沟槽土方:基础垫层底面积*挖土深度
挖基坑土方:基础垫层底面积*挖土深度
3. 石方工程
同定额计量
4. 回填
基础回填:挖方清单项目工程量-自然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2014 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
SH01-31-2016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砌筑工程
砖基础
组成
砖墙
地圈梁
砖基础(大放脚)
等高式大放脚:二皮一收大放脚
不等高式大放脚:二皮一收与一皮一收间隔
垫层
砼垫层
砂、灰垫层
基础与墙(柱)身划分
同一材料
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
不同材料
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300mm时,以不同材料为界
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
围墙
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
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定额工程量:砖基础
工程量计算规则
+: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
-:地梁(圈梁)、构造柱体积
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 ㎡的孔洞所占体积
不增加: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体积
计算
基础长度
外墙基础长度:两端中心线之间标注长度
内墙基础长度:按内墙净长线长度
基础截面面积
墙厚度
=墙厚*(基础高度+折加高度)
=墙厚*基础高度+增加断面面积
清单工程量:砖基础
工程量计算规则
同定额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
-地梁(圈梁)、构造柱体积
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 ㎡的孔洞所占体积
不增加: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体积
基础长度
外墙基础长度:两端中心线之间标注长度
内墙基础长度:按内墙净长线长度
砌块砌体
定额工程量:砌块砌体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凸出墙面的砖垛
-:门窗、洞口、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
判断标准:是否与墙连成一体
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不增加: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
墙长度
外墙长度:两端中心线之间标注长度
内墙长度:内墙净长
墙高度
1. 外墙
1.1. 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
1.2. 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
1.3. 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
1.4. 出檐宽度超过600min时按实砌高度计算
1.5. 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
1.6. 平屋顶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 内墙
2.1. 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
2.2. 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
2.3. 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
2.4. 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 女儿墙
3.1. 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4. 内、外山墙
4.1. 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墙厚度
特殊墙体
垫层
基础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地面垫层
按室内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体积计算
-: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地沟等所占体积
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单个面积≤0.3㎡的孔洞所占体积
清单工程量:砌块砌体
同定额
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砌块柱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 件、预埋螺栓及墙、板中单个面积≤0.3㎡的孔洞所占体积
-: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中的型钢骨架所占体积按(型钢密度)7850kg/m³
现浇混凝土:混凝土基础
1. 定额工程量:混凝土基础
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1. 基础垫层
1.1.1.1. 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1.1.1.2. 并入:满堂基础局部加深,其加深部分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1.2. 基础
1.1.2.1. 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1.1.2.2. 带形基础不分有梁式与无梁式均按带型基础子目计算
无梁式条形基础:只有基础底板配筋,纵向无配筋连接
有梁式带形基础:纵向有配筋连接
梁高(=肋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1.2 m:合并计算
梁高(=肋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1.2m:
扩大顶面以下的基础部分,按带形基础子目计算
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按混凝土墙子目计算
1.1.2.3. -:杯形基础杯口所占的体积
1.1.2.4. 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如框架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
1.2. 计算
1.2.1.
1.2.2. 内墙段净长=两端中心线之间的长度-2*1/2*该方向基础宽度(带垫层)
2. 清单工程量:混凝土基础
2.1. 有肋带形基础、无肋带形基础应按本表中“带形基础”列项(不区分肋高,仅列此项),并注明肋高。
现浇混凝土:柱、墙、梁、板
1. 定额工程量:现浇混凝土柱
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1. +:凸出混凝土柱的线条,并入相应柱构件内;
1.1.2. 柱高
有梁板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无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框架柱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高度计算;
构造柱
按净高计算:自其生根构件的上表面算至其锚固构件的下表面
+: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槎)的体积
+:空心砌块内灌注混凝土,按实际灌注混凝土体积计算
1.1.3. +:依附柱上的牛腿等
1.2. 计算
1.2.1. 柱高
首层柱柱高=二层底板上表面标高-基础顶标高
中间层柱高=该层层高=上一层底板上表面标高-该层底板上表面标高
1.2.2. 柱截面
读图
2. 定额工程量:现浇混凝土墙
2.1.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1.1. 短肢剪力墙是指截面厚度<300mm、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4但≤8的剪力墙,短肢剪力墙其形状包括L 、Y 、 十字、T形剪力墙。
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4 的剪力墙按相应柱定额计算
2.1.2. -: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孔洞所占体积
2.1.3. +:墙垛及突出部分
2.1.4. +:和墙连在一起的暗梁、暗柱
2.2. 墙长
2.2.1. 外墙长度:两端中心线之间标注长度
2.2.2. 内墙长度:内墙净长
按照实际图纸,不重不漏
2.3. 墙高
2.3.1. 墙与板连接:墙高从基础(基础梁)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
2.3.2. 墙与梁连接:墙高算至梁底;
2.3.3. 女儿墙
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
+:女儿墙压顶、腰线、装饰线体积
3. 定额工程量:现浇混凝土梁
3.1. 工程量计算规则
3.1.1. +:凸出混凝土梁的线条,并入相应梁构件内;
3.1.2. +:伸入砌体内的梁头、梁垫;
墙计算1次,梁又计算1次
3.1.3. 梁长
梁与柱连接:梁长算至柱侧面
梁与混凝土墙连接:梁长算至混凝土墙侧面
主次梁连接: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弧形梁:不分曲率大小,不分断面形状,按梁中心部分弧长计算
圈梁
外墙圈梁长度:两端中心线之间标注长度
内墙圈梁长度:内墙净长
圈梁代替过梁:过梁体积并入圈梁工程量
圈梁与过梁连接:过梁长度=门窗洞口宽度+2*500mm
3.2. 计算
3.2.1. 梁截面
读图
3.2.2. 梁长
KL梁长=净跨长
次梁梁长=净跨长
4. 定额工程量:现浇挑檐、天沟板、雨篷、阳台
4.1. 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
4.2. 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凸型:梁+板
4.3. +:伸出墙外的牛腿、雨棚反挑檐
4.4. 凹型阳台:按平板计算
4.5. 由柱支承党的大雨棚:柱、板分开计算
5. 定额工程量:现浇混凝土板
5.1. 悬挑板+:凸出混凝土墙面、梁外侧>300mm的板, 按伸出部分的梁、板体积合并计算
5.2. 不扣除:单个面积≤0.3㎡的柱、垛及孔洞所占体积
5.3. 有梁板:主梁+次梁+板
肋梁不包括框架梁
5.4. 无梁板:柱帽+板
5.5. 空心板:设计图示体积=空心部分
6. 清单工程量:现浇混凝土柱
其他同定额
6.1. +:升板的柱帽
7. 清单工程量:现浇混凝土墙
同定额
8. 清单工程量:现浇混凝土梁
同定额
9. 清单工程量:现浇混凝土板
9.1. -:构件内压形钢板所占体积
9.2. +: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
9.3. +: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9.4. 现浇挑檐、天沟板、雨篷、阳台
9.4.1. 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
9.4.2. 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9.4.3. +:伸出墙外的牛腿、雨棚反挑檐
现浇混凝土:楼梯、圈梁、构造柱
1. 定额工程量:楼梯
1.1.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楼梯连接梁(与楼板连接的TL)
1.2. 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1.3. 不扣除:宽度≤500mm的楼梯井
1.4. 不计算:伸入墙内的部分
2. 定额工程量:构造柱
2.1. 构造柱截面宽度:有马牙槎的方向宽度=窄处宽度+马牙槎一侧凸出部分宽度(一般为60mm)
2.2. 构造柱高度:按净高计算:自其生根构件的上表面算至其锚固构件的下表面
2.3. +:空心砌块内灌注混凝土,按实际灌注混凝土体积计算
2.4. +:抱框柱:门洞口两侧均设置
2.4.1. 截面宽:设计说明
2.4.2. 截面高:墙厚
2.4.3. 柱高:同构造柱
2.5. 构造柱钢筋工程量
2.5.1. 纵筋
纵筋长度=构造柱高度+锚固长度1+锚固长度2
纵筋根数:设计说明
2.5.2. 箍筋
箍筋长度=(b-2c+h-2c+135°非抗震弯钩长度)*2
箍筋根数
加密区+1
起算距离:上下各50mm
非加密区-1
2.5.3. 抱框柱纵筋:紧靠门洞的一侧设置
2.5.4. 抱框柱连系筋
连系筋长度=墙厚-2c+2*(135°非抗震弯钩长度)
连系筋根数:起算距离:上下各50mm
2.5.5. 伸入墙体的拉结筋
拉结筋长度=伸入墙内长度+锚入柱内长度
抱框柱拉结筋锚入柱内长度=柱宽-c
拉结筋根数=2*(柱高/a-1)
3. 定额工程量:圈梁
3.1. 圈梁长度
3.1.1. 外墙圈梁长度:两端中心线之间标注长度
3.1.2. 内墙圈梁长度:内墙净长
3.1.3. 圈梁代替过梁:过梁体积并入圈梁工程量
3.2. 圈梁截面
3.2.1. 截面宽=墙厚
3.2.2. 截面高:设计说明
3.3. 圈梁钢筋工程量
3.3.1. 纵筋
纵筋长度=净跨长+锚固长度
纵筋根数:设计说明
3.3.2. 箍筋
箍筋长度=(b-2c+h-2c+135°非抗震弯钩长度)*2
箍筋根数=(净跨长-2*起算距离)/箍筋间距+1
4. 清单工程量:楼梯
4.1. 单位:㎡
同定额
4.2. 单位:m³
4.2.1.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 清单工程量:构造柱
同定额
5.1. 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槎)井人柱身体积
6. 清单工程量:圈梁
同定额
钢筋工程
1. 定额工程量:钢筋工程
1.1. 现浇、现场预制构件成型钢筋及现场制作钢筋均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1.2. 锚固: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应并入钢筋工程量内
1.3. 搭接:钢筋搭接长度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
2. 清单工程量:钢筋工程
2.1. 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长度(面积)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2. 锚固:现浇构件中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应并入钢筋工程量内;
2.3. 搭接:除设计(包括规范规定)标明的搭接外,其他施工搭接不计算工程量,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
2.4. 支撑钢筋、马凳筋: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如果设计未明确,其工程数量可为暂估量,结算时按现场签证数量计算
门窗工程
木门
1. 定额工程量:木门
1.1. 成品木门扇安装
1.1.1. 除纱门扇外,其余均按设计图示门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1.1.2. 纱门扇安装:以门扇外围面积计算
1.2. 成品套装木门安装:门套+门扇:以设计图示数量以樘计算
1.3. 木门框安装:以设计图示框的中心线以长度计算:不区分有无亮子
2. 清单工程量:木门
2.1. 单位
2.1.1. 樘: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2.1.2.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2.2. 木质门应区分镶板木门、企口木板门、实木装饰门、胶合板门、夹板装饰门、全玻门(带木质扇框)、木质半玻门(带木质扇框)等项目,分别编码列项
2.3. 木门五金应包括:折页、插销、门碰珠、弓背拉手、搭机、木螺丝、弹簧折页(自动门)、管子拉手(自由门、地弹门)、地弹簧(地弹门)、角铁、门轧头(地弹门、自由门)等
2.4. 木质门带套计量按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不包括门套的面积,但门套应计算在综合单价中
2.5. 单独制作安装或修理木门框,按木门框项目编码列项
金属门窗
1. 定额工程量:金属门窗
1.1. 成品金属门窗安装
1.1.1. 除金属纱窗外,其余均按设计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1.1.2. 金属纱窗安装:按窗扇外围面积计算
1.2. 门连窗: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分别计算门、窗面积,其中窗的宽度算至门框外边线。
2. 清单工程量:金属门及塑钢门
2.1. 单位
2.1.1. 樘: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2.1.2.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2.2. 金属门应区分金属平开门、金属推拉门、金属地弹门、全玻门(带金属扇框)、金属半玻门(带扇框)等项目,分别编码列项
2.3. 铝合金门五金包括:地弹簧、门锁、拉手、门插、门铰、螺丝等
2.4. 金属门五金包括 L 型执手插锁(双舌)、执手锁(单舌)、门轨头、地锁、防盗门机、门眼(猫眼)、门碰珠、电子锁(磁卡锁)、闭门器、装饰拉手等
门钢架、门窗套、门窗五金
1. 定额工程量:门钢架
1.1. 门钢架基层、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 定额工程量:门窗套
2.1. 门窗套、筒子板等均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2. 门窗木贴脸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 定额工程量:门窗五金安装
3.1. 门窗五金安装包括门锁、拉手、地弹簧、闭门器等分别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窗台板、窗帘盒、轨
1. 定额工程量:窗台板
1.1. 窗台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宽度以面积计算。图纸未注明长度和宽度的可按窗框的外围宽度两边共加100mm计算,凸出墙面的宽度按墙面外加50mm计算。
2. 定额工程量:窗帘
2.1. 窗帘按图示尺寸以成活后的展开面积计算
3. 定额工程量:窗帘盒、轨
3.1. 窗帘电动装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3.2. 窗帘盒、窗帘轨(棍)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屋面及防水工程
屋面做法
找平层
防水保护层
楼地面装饰工程
防水层
屋面防水
保温层
找坡层
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结构层
瓦、型材及其他屋面
1. 定额工程量:瓦屋面
1.1. 1、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计算
1.1.1. 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 屋面小气窗、斜沟和脊瓦等所占面积
1.1.2. 不增加: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
1.2. 、混凝土脊瓦(不分平脊瓦、斜脊瓦)、斜沟、戗角线均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2. 定额工程量:型材及其他屋面
2.1. 屋面彩钢夹芯板、压型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计算
2.2. 屋面阳光板(玻璃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
2.3. 膜结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4. 不扣除:单个面积≤0.3㎡柱、垛及孔洞所占面积
3. 清单工程量:屋面
同定额
4. 清单工程量:型材构件
4.1.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屋面防水、排水
1. 定额工程量:屋面防水
平屋面:坡度≤15%
1.1. 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 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斜面面积计算
1.3. 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面积
1.4. 需并入: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设计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天窗弯起部分按500mm计算。
2. 定额工程量:屋面排水
2.1. 排水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如设计未标注尺寸,以檐沟底至设计室外散水或明沟上表面的垂直距离计算;
2.2. 檐沟: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3. 屋面保温层排气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长度
2.4. 雨水口、水斗、出水弯管等:均以个计算;
2.5. 屋面保温层排气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6. 阳台、雨篷排水短管: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数量
3. 清单工程量:屋面防水
同定额
墙面防水、防潮层
1. 定额工程量:墙面防水
1.1. 不论内墙、外墙,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1.1. 需并入:附墙柱、梁、垛卷材防水按展开面积计算
1.1.2. 扣除:单个面积>0.3㎡的孔洞面积
1.1.3. 不增加:洞口侧边
2. 清单工程量:墙面防水
同定额
楼(地)面防水、防潮层
1. 定额工程量:楼(地)面防水
1.1. 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
1.1.1. 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
1.1.2. 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面积≤0.3m2柱、垛和空洞所占的面积
1.2. 平立面交接处
1.2.1. 上翻高度≤300mm:按展开面积并入地面工程量
1.2.2. 上翻高度>300mm:按墙面防水层计算
1.3. 墙基水平防水、防潮层
1.3.1. 外墙:两侧中心线之间标注长度*面层宽度
1.3.2. 内墙:墙体净长度*面层宽度
1.4. 基础底板防水、防潮层
1.4.1.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不扣除:桩头所占面积
1.5. 桩头处外包防水
1.5.1. 按桩头投影外扩300mm以面积计算
1.6. 地沟及零星部位防水
1.6.1. 按展开面积计算
2. 清单工程量:楼(地)面防水
同定额
措施项目
脚手架工程
1. 定额工程量:外脚手架
1.1. 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外墙高度以面积计算
1.1.1. 脚手架高度
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自设计室外地坪面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
有女儿墙时,高度算至女儿墙顶面;
1.2. 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占面积
1.3. 需并入
1.3.1. 斜屋面的山尖部分只计面积不计高度
1.3.2. 坡度大于45°铺瓦脚手架按屋脊高乘以周长以平方米计算
1.3.3. 建筑物屋面以上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等与外墙连成一片的墙体的脚手架工程量,按主体建筑物高度的脚手架定额子目计算
1.4. 埋深3m以外的地下室外墙、设备基础脚手架,按基础垫层面至基础顶板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1.5. 独立柱脚手架,按设计图示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柱高以面积计算;
2. 定额工程量:整体提升脚手架
2.1. 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外墙高度以面积计算
2.2. 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占面积;
3. 定额工程量:里脚手架
3.1. 按设计图示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1.1. 脚手架高度:按设计室内地坪面至楼板或屋面板底计算
3.2. 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占面积;
3.3. 围墙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3.1. 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面至围墙顶
3.3.2. 长度:按围墙中心线
3.3.3. 不扣除:围墙门所占面积
3.3.4. 如需搭设双面脚手时,另一面脚手按抹灰用里脚手定额子目执行,计算方法同砌筑里脚手
3.4. 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地面净面积计算
3.4.1. 不扣除:柱、垛所占的面积
3.4.2. 满堂脚手架高度3.60-5.20米为基本层,毎增高1.20m为一个增加层,以此累加(增高0.60m以内的不计)
4. 定额工程量:其他脚手架
4.1. 电梯井脚手架:按单孔(一座电梯)以座计算。高度自电梯井坑底板面至屋面电梯机房的板底
4.2. 建筑物搭设钢管水平防护架:按立杆中心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搭设使用期超过基木使用期(六个月),可按每增加一个月子目累计计算。
4.3. 高压线防护架:按搭设长度以米计算。搭设使用期超过基本使用期(五个月),可按每增加一个月子目累计计算
4.4. 金属构件安全护栏:按金属构件安装的质量计算
4.5. 外装饰吊篮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5. 清单工程量
5.1. 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按建筑物竖向切面分别按不同檐高编列清单项目。
5.2. 综合脚手架:按建筑面积计算
使用综合脚手架时,不再使用外脚手架、里脚手架等单项脚手架;综合脚手架适用于能够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脚手架,不适用千房屋加层、构筑物及附属工程脚手架。
5.3. 外脚手架:按所服务对象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5.4. 里脚手架:按所服务对象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5.5. 悬空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6. 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以搭设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5.7. 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8. 整体提升架:按所服务对象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整体提升架已包括 2m 高的防护架体设施。
5.9. 外装饰吊篮:按所服务对象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
1. 一般子目——>超高子目
1.1. 现浇钢筋混凝土基础支模深度:3m
1.2. 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墙、板支模高度(板面至上层板底之间的高度):3.6m
1.3. 现浇钢筋混凝土圆柱支模高度(板面至上层板底之间的高度):6m
2. 工程量计算规则
2.1. 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扣除后浇带所占面积)计算。
2.2. 柱、梁、墙、板、栏板相互连接的重叠部分均不扣除模板面积
3. 定额工程量:基础模板
3.1. 带形基础不分有梁式与无梁式均按带形基础子目计算
3.2. 有梁式带形基础、带形桩承台基础、有梁式满堂基础
3.2.1. 梁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 <1.2m:模板合并计算
3.2.2. 梁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1.2m: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模板按混凝土墙子目计算
3.3. 需并入
3.3.1. 基础内的集水井模板
3.3.2. 杯型及高杯基础应计算杯芯模板
3.3.3. 有梁式带形基础、带形桩承 台基础、有梁式满堂基础带杯芯者,杯芯按只计算,不再计算杯芯接触面积
3.4. 需扣除
3.4.1. 基坑支撑应扣除支撑交叉重叠开口部分的面积
3.5. 设备基础
3.5.1. 除块体设备基础外,其他如框架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梁及墙的相应子目计算
3.5.2. 楼层面上的设备基础并入板子目计算,如在同一设备基础中部分为块体,部分为框架时,应分別计算
4. 定额工程量:柱模板:按柱周长*柱高+牛腿模板面积
4.1. 柱高
4.1.1. 从柱基或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下表面
4.1.2. 无梁板算至柱帽底部标高
4.2. 构造柱
4.2.1. 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
4.2.2. 带马牙槎构造柱的宽度按马牙槎处的宽度计算
5. 定额工程量:梁模板:按与混凝土接触的展开面积计算+梁侧的出沿按展开面积
5.1. 梁长
5.1.1. 梁与柱连接:梁长算至柱侧面
5.1.2. 主梁与次梁连接: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5.1.3. 梁与墙连接:梁长算至墙侧面
如墙为砌块(砖)墙时,伸入墙内的梁头和梁垫的模板并入梁的工程量内
5.1.4. 圈梁与过梁连接: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计算
5.1.5. 拱形梁、弧形梁不分曲率大小,截面不分形状,均按梁中心部分的弧长计算
6. 定额工程量:墙、板模板
6.1. 不扣除:墙、板单孔面积≤0. 3㎡ 的孔洞
6.2. 不增加:墙、板单孔面积≤0. 3㎡ 的孔洞侧洞壁模板
6.3. 弧形墙、弧形板(不分有梁板、平板):不分曲率大小,均按圆弧部分的弓形面积计算
6.4. 空心楼板内模:按空心部分体积计算
6.5. 并入
6.5.1. 无梁板柱帽模板
6.5.2. 附墙柱、暗梁、暗柱
6.6. 不同类型的板连接时,以墙中心线为界
7. 清单工程量: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
同定额
7.1. 单孔面积>0.3㎡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人墙、板工程量内计算
7.2. 柱、梁、墙、板相互连接的重叠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垂直运输&超高施工增加
1. 定额工程量:垂直运输&超高施工增加
垂直运输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的费用。
1.1. 定额说明
1.1.1. 建筑物高度
设计室内地坪(±0.000)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
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
同一建筑物多跨檐高不同时,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按各自的建筑物高度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1.1.2. 垂直运输计算高度界限
檐高3.6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定额内不同建筑物高度的垂直运输机械子目按层高3.6m考虑
1.1.3. 超高增加计算高度界限
超过3.6m者,应另计层高超高垂直运输增加费,每超过1m,其超过部分按相应定额子目增加10%,超过不足1m,按1m计算
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定额适用于檐高高度超过20m(6层)的建筑物
1.1.4. 大底盘多塔结构地下室的垂直运输机械,按独立地下室相应子目执行
1.2.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1. 建筑物的垂直运输应区分不同建筑物高度按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物有高低层时,应按不同高度的垂直分界面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超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塔楼等可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算高度。
地下室
有地下室的建筑物(除大底盘多搭结构外),其地下室面积与地上面积合并计算。
独立地下室及大底盘多塔结构地下室则单独计算建筑面积。
大底盘多塔结构地下室与地上建筑物的面积划分,按地下室与地上建筑物接触面的水平界面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1.2.2. 垂直运输按泵送混凝土考虑
如采用非泵送,除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外,可另增加垂直运输台班用量,增加的台班用量按相应定额子目消耗量乘以系数6%,再乘以非泵送混凝土数量占全部混凝土数量的百分比计算。
垂直泵管安拆按设计室内地坪(±0.000)至屋面檐口板面加500mm以长度计算
水平泵管安拆按建筑物外墙周长的一半以长度计算
泵管使用按天*m计算。使用天数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天数计算
输送泵车及输送泵按泵送混凝土相应定额子目的混凝土消耗量以体积计算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二级及二级以上输送泵者,二级时按输送泵定额消耗量乘以2,以此类推
1.2.3. 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的人工、机械按建筑物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2. 清单工程量:垂直运输
2.1. 单位
2.1.1. ㎡:建筑面积
2.1.2. 天:施工工期日历天数
2.2. 垂直运输指施工工程在合理工期内所需垂直运输机械
2.3. 同 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可按不同高度的建筑面积分别计算建筑面积,以不同檐高分别编码列项
3. 清单工程量:沪 011703002 基础垂直运输
3.1. 单位:m³:按钢筋混凝土基础设计图示尺寸的混凝土体积计算
3.2. 地下室与上部建筑物,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分别编码列项
3.3. 基础垂直运输中的混凝土基础仅适用满堂基础、独立基础、杯形基础、桩承台基础、带形基础及设备基础
3.4. 建筑物檐口高度≤3.6m 时,应在特征中注明
3.5. 轨道式基础(双轨):按轨道(双轨)的长度计算:即两根轨道按一根轨道的长度计算
4. 清单工程量:超高施工增加
4.1. 单位:㎡:建筑面积
4.2. 单层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 20m ,多层建筑物超过 6 层时,可按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超高施工增加;
4.3. 计算层数时,地下室不计人层数;
施工排水、降水
1. 定额工程量:施工排水、降水
1.1. 坑外井
1.1.1. 基坑外观察、承压水井的安拆按座计算
1.1.2. 承压水井的使用按座X天计算
1.2. 基坑明排水
1.2.1. 集水井安拆按座计算
1.2.2. 集水井抽水按座X天计算
1.3. 真空深井降水
1.3.1. 真空深井降水按座计算
1.3.2. 真空深井使用按座X天计算
1.4. 轻型井点、喷射井点
1.4.1. 井管的安装、拆除以根计算
1.4.2. 井管的使用以套X天计算
2. 清单工程量:成井
2.1. 单位:m: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计算
3. 清单工程量:排水、降水
3.1. 单位:昼夜:按排、降水日历天数计算
楼地面装饰工程
楼地面做法
地面
面层
找平层
垫层
房心回填
楼面
面层
找平层
结构层
天棚装修层
找平层/整体面层
1. 定额工程量:整体面层/找平层
水磨石整体面层及块料面层(除广场砖及鹅卵石地坪外)定额子目中均不包括找平层。
1.1.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2. 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地沟等所占面积
1.3. 不扣除:间壁墙及≤0.3㎡柱、垛及孔洞所占面积
1.4. 不增加: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
2. 清单工程量:找平层
2.1.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而积计算
2.2. 平面砂浆找平层只适用于仅做找平层(不做面层)的平面抹灰
3. 清单工程量:整体面层
包括找平层
同定额
3.1. 间壁墙指墙厚≤120mm的墙
面层
1. 定额工程量:块料面层
1.1.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2. 需并入: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
1.3. 块料面层拼花按最大外围尺寸以矩形面积计算;
1.4. 块料面层拼色、镶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5. 块料面层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块料面层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1.6. 石材晶面处理按设计图示尺寸的石材表面积计算;
2. 定额工程量:橡塑面层及其他材料面层
2.1.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2. 需并入: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
3. 定额工程量:楼梯面层
楼梯面层定额子目内不包括楼梯底面抹灰及靠墙踢脚线,另按相应定额执行。 楼梯及台阶块料面层侧面与牵边按相应零星定额子目执行。
3.1.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2. 梯板长
3.2.1. 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
3.2.2. 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4. 定额工程量:台阶面层
4.1.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 清单工程量: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其他材料面层、楼梯面层、台阶面层
同定额
踢脚线
1. 定额工程量:踢脚线
1.1. 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1.2. 卷材踢脚线如与楼地面面层整体铺贴,并入相应楼地面工程量内
2. 清单工程量:踢脚线
2.1. 单位
2.1.1. ㎡:按设计图示长度乘高度以面积计算
2.1.2. m:按延长米计算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墙、柱、梁面抹灰
1. 定额工程量:墙面抹灰
1.1.
1.2. 内墙抹灰:按设计图示主墙间净长*高度以面积计算
1.2.1. 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m的孔洞所占面积
1.2.2. 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及≤0.3㎡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
1.2.3. 不增加:门窗洞口、孔洞的侧壁及顶面面积
1.2.4. 附墙柱、梁、垛的侧面并入相应墙面、墙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1.2.5. 高度
无墙裙: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
有墙裙: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如墙裙与墙面抹灰种类相同者,工程量合并计算;
有吊顶天棚:高度算至天棚底面
1.3. 内墙裙抹灰:按内墙净长*高度计算
1.3.1. 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的孔洞所占面积
1.3.2. 不增加:门窗洞口、孔洞的侧壁面积
1.4. 外墙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1.4.1. 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的孔洞所占面积
1.4.2. 不增加:门窗洞口、孔洞的侧壁面积
1.4.3. 附墙柱、梁、垛的侧面并入相应墙面、墙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1.5. 外墙裙抹灰:按设计长度*高度计算
1.5.1. 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的孔洞所占面积
1.5.2. 不增加:门窗洞口、孔洞的侧壁面积
1.6. 线条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7. 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7.1. 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m的孔洞所占面积
1.7.2. 不增加:门窗洞口、孔洞的侧壁面积
1.7.3. 附墙柱、垛侧面勾缝面积并入墙面勾缝工程量内计算
2. 定额工程量:柱(梁)面抹灰
2.1. 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周长*高度以面积计算
2.1.1. 需并入:牛腿
2.2. 梁面抹灰:按设计图示梁断面周长*长度以面积计算
3. 清单工程量:墙面抹灰
其他同定额
3.1. 立面砂浆找平项目适用于仅做找平层的立面抹灰
3.2. 飘窗凸出外墙面增加的抹灰并入外墙工程量内
3.3. 有吊顶天棚的内墙面抹灰,抹至吊顶以上部分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4. 清单工程量:柱(梁)面抹灰
同定额
4.1. 砂浆找平项目适用于仅做找平层的柱(梁)面抹灰
镶贴块料面层
1. 定额工程量:墙面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面积计算
1.1. 阴阳角条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1.2. 瓷砖倒角按设计要求的块料倒角长度计算;
2. 定额工程量:柱(梁)面镶贴块料
2.1. 柱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2.1.1. 需并入:牛腿
2.2. 梁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3. 定额工程量:镶贴零星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4. 清单工程量:块料面层
4.1. 按镶贴表面积计算
4.2. 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
幕墙
1. 定额工程量:全玻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 定额工程量:带肋全玻幕墙:按展开面积计算
3. 定额工程量:带骨架玻璃幕墙、铝板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3.1. 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并入相应幕墙面积内
4. 清单工程量:幕墙
同定额
隔断
1. 定额工程量: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1.1. 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的孔洞所占面积
2. 定额工程量:带肋全玻隔断:按其展开面积计算
3. 清单工程量:隔断
同定额
3.1. 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天棚工程
天棚抹灰
1. 定额工程量:天棚抹灰
1.1. 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1. 不扣除:间壁墙、垛、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体积
1.1.2. 需并入:带梁天棚的梁两侧抹灰面积及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
1.2. 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
1.2.1. 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1.3. 界面砂浆涂刷:按实际面积计算
2. 清单工程量:天棚抹灰
同定额
天棚吊顶
1. 定额工程量:天棚吊顶
1.1. 天棚龙骨:按主墙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1. 不扣除:间壁墙、垛、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
1.1.2. 扣除:单个>0.3㎡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
1.1.3. 斜面龙骨按斜面计算
1.2. 天棚吊顶的基层与装饰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1.2.1. 不扣除:间壁墙、垛、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面积
1.2.2. 扣除:单个>0.3㎡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1.3. 格栅吊顶、藤条造型悬挂吊顶、织物软雕吊顶和装饰网架吊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 吊筒吊顶:以设计图示最大外围水平投影尺寸,按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2. 清单工程量:天棚吊顶
其他同定额
2.1. 天棚面中的灯槽及跌级、锯齿形、吊挂式、藻井式天棚面积不展开计算。
2.2. 吊筒吊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箕
采光天棚
1. 定额工程量:采光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2. 清单工程量:采光天棚
同定额
2.1. 采光天棚骨架不包括在本节中,应单独按本规范附录 F 相关项日编码列项。
天棚其他装饰
1. 定额工程量:天棚其他装饰
1.1. 灯带(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1.2. 送风口、回风口及灯光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1.3. 格栅灯带开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 清单工程量:天棚其他装饰
同定额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木门油漆
1. 定额工程量:木门油漆
2. 清单工程量:门油漆
2.1. 单位
2.1.1. 樘: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2.1.2.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3. 清单工程量:窗油漆
3.1. 单位
3.1.1. 樘: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1.2.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木扶手及其他板条、线条油漆
1. 定额工程量:木扶手(不带托板)油漆
2. 定额工程量:木线条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 清单工程量:木扶手及其他板条、线条油漆
3.1.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2. 木扶手应区分带托板与不带托板,分别编码列项;
3.3. 若是木栏杆带扶手,木扶手不应单独列项,应包含在木栏杆油漆中;
其他木材面油漆
1. 定额工程量:其他木材面油漆
2. 定额工程量:木地板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1. 需并入:空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
3. 定额工程量:木龙骨刷防火、防腐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龙骨架投影面积计算
4. 定额工程量:基层板刷防火、防腐涂料:按实际涂刷面积计算
5. 清单工程量:木材面油漆
5.1. 木护墙、木墙裙油漆
5.2. 窗台板、简子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油漆
5.3. 清水板条天棚、梢口油漆
5.4. 木方格吊顶天棚油漆
5.5. 吸音板墙面、天棚面油漆
5.6. 暖气罩油漆
5.7. 其他木材面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8. 木间壁、木隔断油漆
5.9.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油漆
5.10.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油漆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5.11. 衣柜、壁柜油漆
5.12. 梁柱饰面油漆
5.13. 零星木装修油漆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油漆部分展开面积计算
5.14. 木地板油漆
5.15. 木地板烫硬蜡面
同定额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需并入:空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
金属面油漆
1. 清单工程量:金属面油漆
1.1. 单位
1.1.1. t: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1.1.2. ㎡:按设计展开面积计算
抹灰面油漆、涂料
1. 定额工程量:抹灰面油漆、涂料工程
1.1. 抹灰面油漆、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2. 踢脚线刷耐磨漆:按设计图示尺寸长度计算
1.3. 有梁板底刷油漆、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计算
1.4.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刷(喷)油漆、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洞口面积计算
2. 清单工程量:抹灰面油漆
2.1. 抹灰面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2. 抹灰线条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箕
2.3. 满刮腻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 清单工程量:喷刷涂料
喷刷墙面涂料部位要注明内墙或外墙。
3.1. 墙面喷刷涂料
3.2. 天棚喷刷涂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3. 空花格、栏杆刷涂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3.4. 线条刷涂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5. 金属构件刷防火涂料
单位
t: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按设计展开面积计算
3.6. 木材构件喷刷防火涂料
单位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裱糊
1. 定额工程量:墙面、天棚面裱糊: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 清单工程量:裱糊
2.1. 墙纸裱糊
2.2. 织锦缎裱糊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