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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管理--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一级建造师 2024年 管理,包含工程招标与投标、 工程合同管理等。
编辑于2024-04-27 10:56:06工程经济第十六、十七、十八一级建造师2024年工程经济,包含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总承包计价。一图看懂全章节内容,知识点系统全面,无需死记硬背,框架式结构清晰明了,轻松掌握知识点!
工程经济第十六、十七、十八配套章节练习题一级建造师2024年工程经济,通过多个单选题和多选题的形式,详细介绍了工程量清单的定义、作用、编制原则以及在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通过例题的形式,详细解释了工程量清单在编制过程中需要遵循的规则和步骤,如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工程图纸等计算工程量,确定工程内容等。与教材或课程紧密相关,帮助学生巩固和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工程经济第十三、十四、十五章一级建造师2024年工程经济,关于工程经济中各种计算方法和指标的详细说明。首先介绍了单位产品时间定额(工日)的计算方法,包括通过每工日产量或机械台班产量来确定。接着,解释了产量定额的概念,即工人在单位工日内应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并给出了其计算方法。随后,内容介绍了人工定额的分类,包括单项工序定额和综合定额,说明了综合定额的两种表现形式:“综合”和“合计”。此外,还提到了时间定额与每日产量之间的换算关系。帮助理解相关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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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经济第十三、十四、十五章一级建造师2024年工程经济,关于工程经济中各种计算方法和指标的详细说明。首先介绍了单位产品时间定额(工日)的计算方法,包括通过每工日产量或机械台班产量来确定。接着,解释了产量定额的概念,即工人在单位工日内应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并给出了其计算方法。随后,内容介绍了人工定额的分类,包括单项工序定额和综合定额,说明了综合定额的两种表现形式:“综合”和“合计”。此外,还提到了时间定额与每日产量之间的换算关系。帮助理解相关知识点。
建筑管理--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招标与投标
招标方式与程序
公开招标 无限竞争性招标公开发布 选择范围大,竞争激烈,获得有竞争性报价(价低) 准备招标、资格预审评标工作量大;时间长;费用高 邀请招标 有限竞争性招标定向邀请,预先确定5~10家符合条件单位(必须≥3) 不需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节约招标费用、时间短;承包商违约风险小 选择面窄、范围小争小,价格高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一般适用、通用 《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期不超过12个月、技术简单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施工招标 ①招标准备 ②招标过程 ③決标成交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差异 是潜在投标人获得招标信息的方式不同二是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不同 招标程序 (1)组建招标组织 方式一:自行招标。建设单位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的,可自行组织招标 方式二:委托招标代理。建设单位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能力条件的,应委托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办理招标事宜 (2)办理招标申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3)进行招标策划 ①划分施工标段) ②确定承包模式:施工总包、平行承包、联合体承包,合作体承包等。是否允许分包。 ③选择合同计价方式:总价、单价、成本加酬金 (4)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公开招标)招标人应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下列内容: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等。此外,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也构成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5)编制招标文件(四卷八章) ①招标公告(公开)或投标邀请书(邀请); ②投标人须知; ③评标办法; ④合同条款及格式, ⑤工程量清单; ⑥图纸; ⑦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对招标文所作的澄清、修改,也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程序 (1)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适用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目的:让潜在投标人获得招标信息,以便于其进行项目筛选确定是否参与投标竞争 内容: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习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进行资格预审-公开招标才有的程序) ①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格预审方法、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发布公告的媒介和联系方式等 ②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① 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② 有异议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2日前提出 ③ 招标人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③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招标人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②不足3日的,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与评标相同) ⑤组建资格审查委员;①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②审查委员会(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代表(≥0)+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3) ⑥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①审查委员会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审查标准和方法审查;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②步骤:初步审查+详细审查 ③方法: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量化打分、排序) ⑦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或说明 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➇提交审查报告 ①审查委员会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②内容: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澄清、说明补正等事项纪要;审查过程、未通过审查的情况说明及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⑨通知和确认 ①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的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邀请书。 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③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3)发售招标文件和组织现场踏勘 ①发售招标文件。 ②组织现场踏勘。 一是让投标人考察和了解施工现场条件,便于决定投标策略和报价原则,更好地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投标文件;二是为避免施工合同履行中承包商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推卸其应承担的责任。 招标人在组织现场踏勘时,不对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作进一步说明,以免干扰投标人的判断,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人自行决策、自行负责安全: ③投标预备会 目的:澄清投标人书面提问,程序: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开标与评标 ①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并记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及密封状况,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②组建评标委员会(与资格审查委员要求相同) 责任者--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 组建时间--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在奸标前确定,在中标结果确定 前应当保密(不是开标前保密) 人数----委员会(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代表(≥0)+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5=4+1=5+0;7=5+2=6+1】 来源----①一般项目,专家库随机抽取;②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特殊,招标人直接确定 ③开标 招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对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A.宣布开标纪律; B.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C.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④评标 施工评标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环节。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A.初步评审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计算错误的,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书写有错误的,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的错误予以修正后,需请投标人书面确认,作为投标报价的金额。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B.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详细评审 评标方法通常有两种: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a.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然后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b.综合评估法:是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形成“综合评估比较表”,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分及对最终评分结果。然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H.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I.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J.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3)施工决标成交 招标人应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不允许有阴阳合同】 招标人最迟应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合同计价方式
总价合同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按照一个总价签订合同,承包商按此价格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根据合同总价是否可调。 总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没有要求变更原定承包内容的,承包单位在完成承包任务后,不论其实际成本如何,均应按签约合同价获得工程款支付。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承包单位要考虑承担合同履行中的主要风险,因此在投标时会报较高价格。 适用情形 ①招标时已有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任务和发包范围明确,合同履行中不会出现较大设计变更。 ②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工作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承包单位单位可在投标报价时合理地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③工程量小、工期较短(一般为1年之内),合同双方可不必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对承包价格的影响。【速记】短、小、简、明、1年内 常用调价方法: 文件证明法:有关部门发布价格调整文件。票据价格调整法:实际发生采购票据额度大于报价 公式调价法。
单价合同
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计算工程价款的合同。投标单位填报的单价应为计及各种摊销费用后的综合单价,而非直接费单价。合同履行过程中无特殊情况的一般不得变更单价。 单价合同适用于下列情形: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工程,以及建设单位为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招标的工程。在单价合同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而非实际工程量。 特点:合理分担风险,双方均没有量的风险。施工方报价较为合理。
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直接成本(建设单位实报实销)+酬金(按合同约定支付) 适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才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 类型:根据酬金计取方式不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又可分为 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 (1)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实际直接费+实际直接费x酬金百分比= Cd(1+P) 特点:承包单位可获得的酬金将随着直接成本的增加而增加。因此,这种合同虽在签订时简单易行,但不能激励施工单位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 不利于工期、不利于投资控制 成本加固定酬金、 合同价款=实际直接费+合同双方约定的酬金C=Cd+F 特点:这种合同虽不能鼓励施工单位关心降低直接成本,但从尽快获得全部酬金、减少管理投入出发,施工单位会关心缩短工期。 成本加浮动酬金 合同价款=实际直接费+合同双方约定的酬金+奖罚浮动 C=Cd+F+0(实际成本Cd等于预期成本C0) 这种合同通常会规定,当实际成本超支而减少酬金时,以原定的基本酬金额为减少的最高限额。 从理论上讲,这种合同形式对双方都没有太大风险,且又能促使施工单位关心成本降低和缩短工期。 目标成本加奖罚四类合同形式。 合同价款=实际直接费+基本酬金+奖罚酬金 在仅有初步设计或工程说明书就迫切需要开工的情况下,可根据大致估算的工程量和适当的单价表编制粗略概算作为目标成本。 在签订合同时,以估算的目标成本作为依据,并以百分比形式 约定基本酬金和奖罚酬金。 进行工程结算时,如果实际直接成本超过合同约定的目标成本界限(如5%),则应按约定百分比扣减成本超支的罚金;反之,如果实际直接成本有节约时(也应有一个幅度界限),则应按约定百分比增加酬金。
方式选择
2)合同计价方式选择 (1)工程复杂程度建设规模大且技术复杂的工程,承包风险较大,各项费用不易准确估算,因而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最好是对有把握的部分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估算不准的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有时,在同一施工合同中采用不同的计价方式,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理分担施工风险的有效办法。需要注意的是工程合同中必须明确两种不同计价方式所限定的工程范围。 (2)工程设计深度 对于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细而明确,可选择总价合同。 对于实际工程量与预计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出入的工程,应优先选择单价合同。 对于只完成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不够明确的工程,可选择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3)技术先进程度。对于施工中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缺乏经验,又无国家标准的,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而应选用成本加酬金合同。(4)工期紧迫程度。对于一些紧急工程(如灾后恢复工程等),要求尽快开工且工期较紧的,可能仅有实施方案,尚无施工图纸,承包单位在投标时不可能报出合理价格,因此选择成本加酬金合同较为合适
施工投标
基本策略 可选择报高价的情形 施工条件差的工程(如条件艰苦、场地狭小或地处交通要道等);专业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且施工单位在这方面有专长,声望也较高;总价低的小工程,以及施工单位不愿做而被邀请投标,又不便不投标的工程;特殊工程,如港口码头、地下开挖工程等;投标对手少的工程;工期要求紧的工程;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条件苛刻、自己比较牛、对手少】 可选择报低价的情形 施工条件好的工程,工作简单、工程量大而其他施工单位都可以做的工程(如大量土方工程、一般房屋建筑工程等);施工单位急于打入某一市场、某一地区,或虽已在某一地区经营多年,但即将面临没有工程的情况,机械设备无工地转移时;附近有工程而本项目可利用该工程的机械设备、劳务或有条件短期内突击完成的工程;投标对手多,竞争激烈的工程;非急需工程;支付条件好的工程【条件简单、自己比较弱、对手多】 1)不平衡报价法(总价不变, 调整内部报价结构 C=A+B) 结算日期---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如前期措施费、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后期工程项目(如设备安装、装饰工程等) 工程量不确定的---预计工程量会增加的---工程量有可能减少的 图纸不明确的---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 ,先报低价 ,在实施阶段再索赔 暂定项目---不分标且一定施工的---不一定要施工的和可能分标的 单价与包干混合制合同----采用包干报价的项目---单价项目 要求报综合单价---人工费及机械设备费---材料费 2)多方案报价法 在投标文件中报两个价:一个是按招标文件的条件报一个价;另一个是如注解的报价, 3)保本报价法 对于缺乏竞争优势的承包单位,在不得已时可采用根本不考虑利润的报价方法,以获得中标机会。 (1)有可能在中标后,将大部分工程分包给索价较低的一些分包商。【做中间商赚差价】 (2)对于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先以低价获得首期工程,而后赢得机会创造第二期工程中的竞争优势,并在以后的工程实施中获得盈利。【放长线钓大鱼) (3)较长时期内施工单位没有在建工程项目,难以维持生存。【先活下来】 4)突然降价法 突然降价法是指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等快到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价。 5)其他报价技巧 (1)计日工单价的报价。 (2)暂定金额的报价。 (3)可供选择项目的报价。 (4)增加建议方案。 (5)采用分包商的报价。 (6)许诺优惠条件。
2.施工投标文件 施工投标人应按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一般不带任何附加条件,否则会导致废标。 (1)技术内容为施工组织设计 (2)商务标书商务标书主要包括工程报伱、优惠条件、对合同条款的确认等内容 密封袋封口后,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工程总承包投标
工程总承包投标---设计+施工---没有图纸 施工投标---只有施工---施工图已完成
(2)投标人须知的不同【思路:多了设计的要求】 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2)价格清单的编制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价格清单还包括勘察设计费等内容。
工程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 1)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 施工合同文件中,合同协议书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的基本合同权利和义务。施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施工合同生效。 2)施工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①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④专用合同条款; ⑤通用合同条款; ⑥技术标准和要求; ⑦图纸; ⑧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⑨其他合同文件 1)施工合同有关各方义务或职责 (1)发包人主要义务【核心是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①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后尽快施工。 ②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的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③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项目证件均由发包人办理】 发包人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提供场地、道路】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注意前提是承包人负责的】 ④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和监理人进行设计交底。 ⑤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给钱】 ⑥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承包人主要义务 查勘施工现场。 编制工程实施措施计划。 负责施工现场(内)交通道路和临时工程。 测设施工控制网。 承包人依据监理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将施工控制网点的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对丢失或损坏的施工控制网点应及时修复,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 提出开工申请。 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3)监理人职责 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谁施工谁负责】 (3)监理人职责 审查承包人实施方案。 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合同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起计算。 监督管理施工过程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组织竣工预验收】
2)施工合同订立时需要明确的内容 (1)施工现场范围和施工临时占地 (2)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和数量(按合同约定) (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范围。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属于发包人责任,“不利气候条件”对施工的影响则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 (5)因物价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 ①市场价格浮动对施工成本造成的影响:工期在12个月以内的承包人负责;工期12个月以上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分担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 ②政策法规变化对合同价格影响的责任:投标截止日前第28天规定为基准日期。在基准日期后,因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成本发生约定以外的增减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发包人负责(28天--投标截止日)--承包人负责 ③规定用公式法调价,仅适用于工程量清单中按单价支付部分的工程款,总价支付部分不考虑物价变化对合同价格的调整。
3.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1)施工进度管理 (1)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监理审批。 (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同意,监理指示与批复。 发包人原因 A.增加(不是减少)合同工作内容; B.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C.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 D.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E.提供图纸延误; F.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措施----工期顺延-赔付费用-合理利润 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工程顺延 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5)暂停施工 ①因承包人原因暂停施工。因下列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②因发包人原因暂停施工。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 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③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 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 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暂停施工的紧急情况,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监理人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人应在接到书面请求后的24h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请求。
2)施工质量管理 ①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②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3)材料和工程设备质量要求 ①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甲供材 ②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向监理人报送要求发包人交货的日期计划。 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③不合格工程的清除。【谁的责任谁承担】 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要承包人采取措施补救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4)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重点】 ①通知监理人检查。 ②监理人未到场检查。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③监理人重新检查。合格,发包人承担费用、工期顺延、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不合格,承包人负责。
3)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 (2)预付款 作用: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开工用】 额度:10%≤预付款≤30%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 时间:申请7天内发出支付证书+7天内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预付款保函:承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相同。 (3)工程进度付款 工程进度付款周期与工程计量周期相同。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值得注意的是,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计价规范》要求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9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4)工程质量保证金。作用: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施工质量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额度:不超过结算价款的6%)
①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自己的人自己负责】 (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和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均应报送监理人审批。 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4)事故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施工单位报告,总分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报告】
5)变更管理 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 (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①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3)变更估价。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再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原则: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和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和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计价规范》针对上述情形 ①还规定,当工程变更导致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调整综合单价,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x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x100% 【记忆技巧】1-承包人的价格/发包人的价格 (5)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暂列金额有剩余的,应归发包人所有。【属于发包人所有、掌握,报价的时候直接抄上去】 (6)计日工。 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合同范围以外)。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7)暂估价。 ①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②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 ③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监理人进行估价,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①监理人对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审查 A.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 B.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②发包人验收工程 A.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向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B.发包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作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③实际竣工日期【重点】 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双方无异议】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 (5)竣工清场。承包人应按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出承包人承担。
7)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1)不可抗力的确认: 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3)不可抗力后果的分担原则【重点】 ① 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② 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③ 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④ 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⑤ 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索赔管理 ①承包人索赔程序 A、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索赔程序的第一步),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B.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 C.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 D.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 ②承包人索赔程序 A.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B.监理人应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C.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 ③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6)无效合同的价款结算争议解决。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 1)关于工期争议的解决 (1)开工日期争议解决 ①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2)实际竣工日期争议解决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①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注意与前文不同】; ②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③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3)工程价款利息争议解决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不允许垫付,所以鼓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利息的争议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①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付之日;②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③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5)工程质量保证金争议解决.①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2年: ③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0日后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0日后起满2年。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90日后自动转入缺陷责任期】
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6)办理保险的责任①承包人办理保险。 承包人负责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并承担办理保险的费用。【总包模式②发包人办理保险 采用平行发包方式时,由发包人投保为宜。为此,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由发包人办理工程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均必须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
1.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建议书、价格清单及组成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其他文件。 1)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文件的组成 与施工合同不同的是,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增加了发包人要求和承包人建议书两项内容,并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调整为价格清单(设计到缺陷责任期各阶段全部) 2.工程总承包合同订立时需明确的内容 1)承包人文件 承包人文件”是指由承包人根据合同提交的所有图纸、手册、模型、计算书、软件和其他文件。承包人文件中最主要的是设计文件,需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向监理人陆续提供文件的内容、数量和时间。 通用合同条款对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做出了两种可选用的约定形式: 一种是发包人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另一种是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为此, 需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3)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专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约定由发包人提供文件的内容、数量和期限。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可能包括项目投资决策工作相关文件、环境保护、气象水文、地质条件资料等. (1)无条件补偿条款承包人复核时未发现发包人要求的错误,实施过程中因该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无论发现与否,发包人都负责】 (2)有条件补偿条款 ① 承包人复核时对发现的错误通知发包人后,发包人坚持不做修改的,对确实存在错误造成的损失,应补偿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顺延合同工期。 承包人复核时未发现发包人要求中存在错误的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10)竣工后试验 竣工后试验是指工程竣工移交后在缺陷责任期内投入运行期间,对工程的各项功能技术指标是否达到合同规定要求而进行的试验 由于发包人已接收工程并进入运行期,因此,试验所必需的电力、设备、燃料、仪器、劳动力、材料等由发包人提供。
3.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要点 1)开始工作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工作条件时,监理人获得发包人同意后,应提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合同工期自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计算。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始工作通知,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2)设计工作 (1)承包人设计义务。 承包人应按合同基准日适用的法律规定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符合发包人要求。 基准日之后,风险由发包人负责。 (3)设计审查: ① 发包人审查,不超过21天。 ② 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 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文件,只需完善设计,承包人按审查意见修改设计文件。 如果审查提出的意见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文件,如某些要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文件,承包人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文件由此增加的工作量和拖延的时间按变更对待。 ①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个期延误【责任在发包人】 政府管理部门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发包人承担】
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
1.专业分包合同管理 1)专业分包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分包人还要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以及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2)专业分包合同有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伪甲方) (1)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的义务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赚的差价不让看】 ③提供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④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⑥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2)分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监理人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项目监理机构,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监理人的指令。【核心考点:不越级】“我的眼里只有你,北鼻”
分包人应完成的工作:【记忆技巧:带手又带脑】 ①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 ②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③ 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④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⑤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 ⑥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⑦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自己的人和自己的机械】 7)专业分包工程变更 监理人有时会根据总包合同作出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监理人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监理人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h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2)劳务分包合同有关各方义务 (1)工程承包人义务 ①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请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②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开工条件、施工场地、道路交通、能源供应证件、批件、测量控制点、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等。 ③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2)劳务分包人义务 ① 对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令;,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不越级】 ②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需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只带半个脑袋】 3)劳务作业人员管理(1)劳务实名制管理坚持建筑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总承包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及依法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分包企业对其招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配合总承包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4)相关保险的办理【谁的人,谁买保险;谁的东西,谁买保险】 (2)施工验收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不可抗力事件损失的分担原则 【与施工承包合同的原则相同】自己的损失自己赔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
1.材料采购合同管理2)合同价格与支付 (1)合价格。材料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2)合同价款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清款。 ①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先预付款收据,后付款】 ②进度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应向卖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该批次合同材料的合同价格的95%: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③结清款: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5%的结清款。 (3)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3)包装、标记、运输与交付 (1)包装。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2)标记。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在材料包装上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作出必要的标记。 (3)运输。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 (4)交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卸货居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6)违约责任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延迟交付(付款)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x0.08%x延迟交货天数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 设备采购(2)交付 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工程承包风险管理及担保风险
工程承包风险管理
施工承包风险管理程序 风险识别 (3)项目风险识别报告。项目风险识别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风险源的类型、数量; 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③风险可能发生的部位及风险的相关特征。 风险评估 (1)风险评估内容 主要包括: ①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 ②风险损失; ③风险等级。 风险应对---以上风险对策是组合使用,组合拳 风险规避---彻底政变原方案,断绝风险源 ①概率较高,且损失大; ②其他风险应对策略代价昂贵 风险减轻---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损失 联合体形式承包工程;人 降低施工方案的复杂性降低风险的概率; 增加出现风险的施工方案的安全冗余度降低风险可能 风险转移---险转移给他人承担 ① 保险转移 ② 非保险转移:工程分包、签订合同总价、第三方担保 风险自留---风险损失留给自己承担 应急储备主要有两种:预算储备和时间储备 风险监控--风险的预警
工程担保
1.投标担保 形式:标保函投标保证金等。 作用:保证投标人 ①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 ②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③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额度: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期限: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要求: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1.投标担保 ①投标截止前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结束,招标人最迟应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履约担保 时间:签订合同前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形式:银行履约保函、履约担保书、履约保证金作用:发包人为防止施工承包单位不履行合同或违约用来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额度: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要求:以现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履约担保,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退还。
3.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是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预付款时间:开工前7天支付。 预付款担保目的:保证承包人能够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偿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预付金额。 预付款担保时间:承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担保额度:与预付款金额相同。 预付款担保特征: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4.工程款支付担保 作用:保证发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 防止发包人随意拖欠工程款、保护承包人利益而实施。 时间:签订施工合同时。 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 要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5.工程质量保证金 作用: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施工质量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额度: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时间: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 形式:电子保函、保证金 要求:在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指建设工程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工程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物质损失和依法应对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综合性保险。 工程保险是转移施工承包风险的重要方式。
1.工程保险种类 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 1)建筑工程一切险 标的:建设工程,对建设工程整个施工期间工程本身,施工机具和工地设备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给予赔偿的保险。 (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被保险人包括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聘用的监理人员、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等. (2)保险期限。建筑工程一切险采用的是工期保险单即保险期限是从投保工程动工之日起直至工程验收之日止 (3)保险项目和责任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包括工程项下的物质损失部分,即工程标的有形财产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的损失,一般会在保险单中列明具体的保险项目: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物料)、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需另附清单)、场地清理费、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需列明名称)。 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责任主要有保险单中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女如洪水、风暴、水灾、暴雨、地陷、冰雹、雷电、火灾、爆炸等多项,同时还承保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过失等人为风险以及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事故。此外,还可在基本保险责任项下附加特别保险条款,以利于被保险人全面转移风险。 (4)免责范围。除外责任通常包括 ①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②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③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④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损坏,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⑤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⑥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发 ⑦货物盘点时发现的盘亏损失; ⑧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⑨在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前,被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2)安装工程一切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指以各种大型机器、设备安装工程为标的,对承保机械和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物质损失、费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安装工程风险分布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承保风险主要是人为风险,并显具技术色彩。 (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建筑工程一切险。 (2)保险期限。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原则上是规定自投保工程动工之日起直至工程验收之日止。 (3)保险项目和保险责任。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项目通常包括:安装项目(包括装的设备价、运费、保费、关税等和安装费);土建工程项目;施工用机器及设备(需附清单);清除残骸费用;专业费用 3)第三者责任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通常还会包括一项附加条款,第三者责任险。 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等有关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期限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毗邻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 4)施工人员工伤保险 各自单位各自承担 5)意外伤害保险--各自单位各自承担 一般不强制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3.工程保险理赔 1)保险事故报窒案工程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 工程保险事故报案通常要求在第一时间进行。 2)提供索赔证据 3)合理定损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