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古属扬州。周朝为七闽地,春秋以后为闽越地。
秦南平百越,置闽中郡。
唐朝福建属江南道。
北宋时期,置福建路,行政区划为福、建、泉、漳、汀、南剑六州及邵武、兴化二军。
元朝时期置福建等处行中书省。
明洪武九年(1376年),置福建等处承官布政使司。
清康熙元年(1662年),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后,改台湾为东都,在澎湖设安抚司。郑经治理台湾时,把东都改名东宁。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廷统一台湾后增设台湾府,属福建统辖,下设三县一厅。
辛亥革命后,历届中央政权均置福建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人民政府驻福州市,直辖福州、厦门2市,分设8个专区,67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