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合同的成立
这是一个关于二、合同的成立的思维导图,系统地梳理了与合同成立相关的各个方面,内容详尽、条理清晰,对于理解和掌握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有需要的赶紧收藏下来吧!
编辑于2024-06-19 16:33:56这是一个关于二、合同的成立的思维导图,系统地梳理了与合同成立相关的各个方面,内容详尽、条理清晰,对于理解和掌握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有需要的赶紧收藏下来吧!
全面梳理了合同的基本概念、特点、种类以及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分。首先,合同被定义为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强调了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地位。接着,脑图详细解释了合同的三个主要特点:合同涉及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同的目的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产物。进一步地,脑图深入讨论了合同的分类,包括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等。对于每种合同类型,都阐述了其特点和区分标准,有助于理解合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这张思维导图为理解和分析合同提供了全面的框架和详细的内容,有助于深入理解合同法的核心要素和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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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关于二、合同的成立的思维导图,系统地梳理了与合同成立相关的各个方面,内容详尽、条理清晰,对于理解和掌握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有需要的赶紧收藏下来吧!
全面梳理了合同的基本概念、特点、种类以及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分。首先,合同被定义为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强调了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地位。接着,脑图详细解释了合同的三个主要特点:合同涉及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同的目的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产物。进一步地,脑图深入讨论了合同的分类,包括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等。对于每种合同类型,都阐述了其特点和区分标准,有助于理解合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这张思维导图为理解和分析合同提供了全面的框架和详细的内容,有助于深入理解合同法的核心要素和原理。
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概念
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的表现意义
旨在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
是区分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
合同成立的时间可以成为判断合同生效时间的标准
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
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订立合同的法律步骤
询盘→发盘→还盘(返要约、砍价)→接受
要约
要约的概念和法律性质
概念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性质
意思表示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的有效条件
1、要约是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要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是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4、要记得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又称引诱要约,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1、要约邀请是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是由一方向他人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从法律性质上看,要约邀请不是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
3、要约邀请既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也不能因自己做出的承诺而约束要约人
要约的法律效力
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
要约的存续期间
要约的期间问题完全由要约人决定
要约指定期限
截止时间
一段时间
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拘束力
形式拘束力: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
实质拘束力: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承诺适格)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失效
要约的撤回
是指要约人在发出邀约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非直接对话方式)
要约的撤销
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确要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撤销和撤回的区别
阶段不同:到达前后
对象不同:有无生效
效力不同:阻止与失效
有无限制不同
要约失效
是指要约丧失了法律拘束力,即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拘束
要约失效的原因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承诺
承诺的概念和要件
概念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产生法律效力的条件
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
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承诺的内容必须和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第489条)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承诺的方式(第480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承诺的期限(第481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应当及时作出承诺
要约以非对话形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承诺迟延和承诺撤回
承诺的迟延
承诺的迟延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发出承诺
通常的迟延(第486条)
标注
承诺人没有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
特殊的迟延(第487条)
标注
受要约人没有迟发承诺的通知,但因为送达等原因而导致迟延
承诺的撤回
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前撤回其承诺。与要约撤回一致。承诺只有撤回,没有撤销。
关于确认书和合同的实际成立
合同订立的其他方式
竞争缔约
招投标
拍卖
强制缔约(第494条)
附和缔约
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和该条款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
格式条款有一方预先拟定
格式条款具有整体性
格式条款具有反复适用性
格式条款以书面明示为原则
格式条款
规制1(前置)
提示义务
说明义务
没有前两项(选其一)不对对方具有约束力
规制2(效力)第499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通用
子主题
子主题
规制3(适用时解释)第498条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成立的时间
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原则)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采用合同书形式的,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缔约过失责任
概念
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构成要件
1、缔约上的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
2、一方违背其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付的先合同义务
3、造成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
4、违反义务的一方有过错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民法典第500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和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当事人保密义务 民法典第501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的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的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1、从责任性质上看,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2、责任形式,约定和法定
3、从赔偿范围来看,期待利益的损失与信赖利益的损失。(期待利益的赔偿范围远大于信赖利益。法律限制期待利益,防止交易风险太大。)
4、从损害赔偿的性质来看下,法律有无限制
5、归责原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