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行政法
这是一篇关于行政法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救济,具体行政行为,概述。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规定着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责权限、活动原则、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以此来调整国家和各种行政机关之间,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同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
编辑于2024-07-31 00:30:42这是一篇关于行政法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救济,具体行政行为,概述。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规定着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责权限、活动原则、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以此来调整国家和各种行政机关之间,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同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
这是一篇关于中国音乐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传统戏曲,音乐作品,乐器分类,乐理常识。介绍了中国古代的五个音阶,即宫、商、角、徵、羽,这是构成中国传统音乐的基础。列举了多种乐器的代表曲目,如琵琶的《十面埋伏》、《春江花月夜》等,以及昆曲、京剧、越剧、黄梅戏等戏曲剧种的经典剧目和唱段。从基础的乐理知识到具体的音乐作品和乐器演奏,再到戏曲艺术的全面介绍,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中国音乐的窗口。
词汇涵义,列举了synonymy同义,antonymy反义,hyponymy上下义。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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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行政法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救济,具体行政行为,概述。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规定着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责权限、活动原则、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以此来调整国家和各种行政机关之间,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同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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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概述
概念:调整由于行政活动而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首要原则(法无授权不可为
合理性原则——公平公正,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自由裁量
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回避原则
高效便民原则
诚实守信原则——行政信息真实,不得朝令夕改
权责统一原则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
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权性
派出机关——行政公署(省设立)、区公所、街道办事处【职权性
派出机构——派出所、税务所等【授权性
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授权性
专门机构【授权性
被授权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的个人或组织
行政行为
效力
公定力——合法
确定力——不得任意变更
拘束力——对行政相对人具有拘束力
执行力——可强制执行
按适用对象是否特定分类
具体行政行为——具有特定的行政相对人
抽象行政行为——行政立法、制定法规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
种类
普通许可
特许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海域/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共资源配置——航空器航线
特定行业——供水供热供电、污水/垃圾处理、公共交通运输等
认可——从业资格、资质
核准——专业技术性检测、检疫
登记——营业执照
基本原则
依法许可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原则
便民原则
救济原则——可提起行政复议/诉讼
信赖保护原则
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许可
因公共利益需要,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撤销已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行政相对人造成财产损失,应给予补偿
禁止转让原则——原则不可转让,例外可转让
实施
申请
行政相对人书面申请
受理
依法无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即时告知当事人不受理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改正的错误,应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当事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视为收到申请材料之日受理
决定
除当场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诉申请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行政机关应根据受理的先后顺序做出决定
监督检查
撤销——以违法方式取得的
撤回——参考信赖保护原则
吊销——合法取得,违法使用
注销——行政许可予以消亡的删除登记手续
行政处罚
种类
警告、通报批评——声誉/申诫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财产罚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资格罚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为罚
行政拘留——最长1️5日,合并执行最长20日
”警罚暂吊没停留“
设定
法律可以设所有,行政法规不拘留,地方法规不吊拘,规章警罚和通报
管辖
地域管辖——违法行为实施、经过、结果地
级别管辖——
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具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省级可决定将县级政府部门处罚权下放至乡镇政府、街道办
管辖异议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由最先立案机关管辖
对管辖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上级机关指定管辖
适用
不予处罚
可不予处罚——初次违法且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首次轻微是可以”
应不予处罚
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违法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违法
超过追责时效的(一般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5️年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不满14精神病 超过二五没后果 证明主观无过错“
从轻或减轻
可从减——半疯癫、智力残疾人
应从减
14-18周岁未成年人违法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十四十八未成年 消减供述来立功 受迫被骗不自愿
一事不再罚
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2️次以上罚款
同一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法规应予以罚款的,按数额最高的规定处罚
程序
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公民200以下,组织3000以下罚款或警告时适用
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交付处罚决定书;除警察外,执法人数应2人以上
普通程序
立案
调查取证——原则2名以上执法人员,并出示执法证件
告知义务——处罚前告知处罚决定的内容、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决定处罚——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或集体讨论作出处罚决定
处罚送达——宣告处罚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行政机关于7️日内送达
听证程序
事项
涉及较大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和其他较重行政处罚
“大降吊,停关从”
费用——行政主体承担
要求
当事人若要求听证,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5️日内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7️日前,告知当事人听证间、地点
当事人可亲自参加,可委托1~2人代理
听证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案件除外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应根据笔录作出决定
执行
不停止原则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原则上不停止处罚
例外1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申请人、第三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停止执行
例外2
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罚缴分离原则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当场收缴外,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或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银行收受罚款后直接上缴国库
当场收缴
适用情形
100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边远、水上地区、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银行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可当场收缴
程序要求
当场收缴罚款时,必须向当事人出具专用票据,不出具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
当场收缴的/水上收缴的️收缴之日/抵岸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2日内交至指定银行
行政强制
强制措施
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或财物进行暂时性控制
种类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强制隔离/戒毒/醒酒
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先封洞口
程序
一般规定
情况紧急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人员应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立即解除。
查封、扣押程序
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行政机关决定查封、扣押时,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查封、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不超过30日,延长决定应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行政机关应承担保管查封、扣押场所和物品的费用,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和损毁;造成损失的,行政机关应承担赔偿责任
冻结程序
冻结金额应与违法涉及的金额相当,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自冻结之日起30日内,行政机关应作出处理决定或解冻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不超过30日;
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金融机构应自冻结期满之日解除冻结。
强制执行
种类
加处罚款或滞纳金——间接(每日+ 3%;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金额
代履行——间接 (当事人支付费用
划拨存款、汇款——直接
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直接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直接
”画家爱旅拍“
程序
除紧急情况,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执行;
行政机关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需要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行政机关应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依法强制拆除。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
强制性征收税费或私有财产
行政给付
低保、救济金、抚恤金
行政奖励
物质或精神奖励
行政裁决
对特定民事纠纷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具有司法性质
行政确认
确认法律地位/关系/事实
例:身份证、房产证
行政救济
行政复议
原则
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
参加人
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代理人
第三人为申请人、被申请人外,与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人
“无人、限人”有权申请复议,由代理人代替参加复议
受案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以下除外
国家行为——国防、外交
刑事司法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
行政调解行为
行政指导行为
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不可单独复议
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时,申请人可申请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国务院规定的除外
复议机关
“原则上一级,省部找自己” 垂直领导机关:海外金国税
复议程序
申请
口头或书面;原则60日内,特殊情况除外
受理
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审查
书面审查
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
不停止执行原则
决定
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不超过30日,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结果
维持决定
限期履行决定
撤销/变更决定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
基本原则
依法受理、依法应诉
法院应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起诉权利,应依法受理案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法院受理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委托相应工作人员出庭
法院独立审判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
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当事人有权辩论
基本制度
合议制度
合议庭成员数应为3以上单数
回避原则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应申请回避
公开审判原则
原则公开审理
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涉及商业秘密经当事人申请的,可不公开
两审终审原则
经两级法院审理可告终结
管辖
级别管辖
基层法院
原则一审找基层
中级法院
被告是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海关处理的案件
本辖区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其他法律规定由中院管辖的案件
高级法院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案件
最高法院
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案件
“原则找基层,例外找中院”
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
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由作出行为的机关所在地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原则去被告,例外有三个
当事人
原告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提起诉讼
被告
程序
起诉
口头或书面
可直接起诉,可复议后起诉;土地/自然资源使用权/所有权被侵害,应复议后诉讼
直接起诉的,(应)知道作出行政行为6个月内起诉
收到复议决定书日起15日内起诉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复议期满日起15日内起诉
举证责任
原则被告承担
例外
起诉被告不履职——原告提供证据
行政赔偿/补偿案件——原告提供证据
审理原则
合法性原则
不停止执行原则
不适用调解原则——原则不调解,补偿/赔偿及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调节
审理程序
一审
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判决;适用简易程序的,45日内判决
判决依据:适用法律法规,参照规章
二审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不服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法院应在收到上诉状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行政赔偿
排除情形
工作人员行使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因行政相对人自己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方式
主要方式:支付赔偿金
致人精神损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造成严重后果——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时效
一般为2年
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入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