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事诉讼法思维导图
这是一篇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思维导图,全面覆盖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审判制度等关键内容。结构清晰,逻辑严谨,助力法律从业者及学习者快速掌握法律要点,提升诉讼效率与胜诉率。
编辑于2024-08-18 16:03:30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民诉基本原理和原则
第一章、民诉概述
民事纠纷
概念——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平等民事主体间社会纠纷
解决方式
诉讼
和解
调解
仲裁
非诉解决方式
自力解决
社会解决
民事诉讼
概念——各种诉讼活动和诉讼产生的各种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总和
纠纷解决体系中居主导性地位
民事诉讼法
概念——规范民事诉讼活动和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特征——基本法、公法、程序法
任务
保护民事诉讼权利
保证正确及时审理民事案件
确认保护民事权利
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效力
第二章、民诉基本理论
诉与诉权
诉
概念——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针对其权利主张的裁判请求
诉的要素
主体——当事人
诉讼标的——法院裁判的对象
诉讼理由
法律依据
事实依据
诉的类型
给付之诉
确认之诉——法律关系可无效、只包含确认内容
消极确认之诉
积极确认之诉
变更之诉——法律关系既存有效、往往包含确认内容
判断诉的类型五个问题
1.在诉讼程序中
2.诉的种类只看原告诉讼请求
3.给付、变更之诉往往会包含确认的内容;确认之诉中只有确认
4.变更的法律关系包含:主体客体内容
5.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的区别在待确认法律关系是否既存有效
诉的变更和追加
狭义不包括追加——追加实质是诉的合并
广义包括追加——将变更视为诉的变化
反诉
概念——有牵连但独立于本诉的反请求
目的——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执行
反诉要件
时间——本诉受理后、辩论终结前
主体同一——当事人限于本诉当事人
管辖同一——非专属管辖
程序同一——本诉反诉可适用同一程序
反诉的辨别
1看被告主张
2去掉原告的诉
3判断被告的诉是否单独成立
诉权
概念——当事人请求法院司法保护其民事权益的权利
诉讼请求和诉讼权利是诉权的表现形式
特征
行使以民诉法为依据
诉权为纠纷当事人平等享有
诉权行使贯穿于诉讼全过程
诉讼标的——当事人之间争议并由法院审判的对象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概念——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民事诉讼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两面关系说现已成为主流
民事诉讼中的法律事实
概要
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
诉讼行为——主体有目的的行为
诉讼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情况
构成要素
主体
内容
客体
民事诉讼价值
概要
体现为公正、效益、效率、程序保障、程序安定等诸方面
公正价值
程序公正
实体公正
诉讼效益价值
民事诉讼模式
概念——法院与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限划分表现形式
类型_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
我国——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过渡
既判力
概念——判决的实质确定力
既判力客观范围——判决主文中产生既判力的事项。判决理由没有既判力
既判力的主体范围——原则上只有当事人
第三章、民诉基本原则
1.当事人平等原则
2.同等与对等原则
3.辩论原则
4.处分原则
5.诚信原则
6.民事检察监督原则
7.支持起诉原则
8.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第二编 民诉基本制度
第四章、民事审判基本制度
合议制度
概念——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判的制度
审判人员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概要
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情复杂或有其他情形的应有参与
内容
第一审合议庭——审、陪
第二审合议庭——审
重审合议庭——审、陪
再审合议庭——原来是一从一是二从二
非诉案件合议庭——审
规则
审判长主持
民主集中制
少数服从多数
回避制度
概念——审判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应退出该案审理活动的制度
内容
回避的情形和人员
证人不回避、影响审判公正的都回避
回避的方式和程序
自行回避、申请回避、责令回避
1申请2.审查决定3.复议
违反回避的后果
公开审判制度
概念——审理过程和裁判结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内容
开庭三日前公告
宣判全部公开
审理过程公开
公众查阅裁判文书
例外
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申请不公开
离婚案件
商业秘密
两审终审制度
概念——民案经两级法院审判就告终结的制度
第五章、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
概念——要求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人及其相对人
当事人适格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
民事诉讼行为能力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共同诉讼
概念——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的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诉讼标的共同
普通共同诉讼——诉讼标的同类
诉讼代表人
概念——共同诉讼中人多一方推选的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
人数确定的、人数不确定的
第三人
概念——以提起诉讼或申请方式参加他人诉讼的利害关系人
有独三
概念——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参诉
相当于原告诉讼地位
无独三
概念——与他人诉讼的裁判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参诉
不具有与当事人相同的诉讼地位
诉讼代理人
概念——为当事人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六章、管辖制度
管辖
概念——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即管辖
原则
分类
法定、裁定管辖
强制、任意管辖
共同、合并管辖
管辖恒定——受诉法院不论事实变化享有管辖权
级别管辖
上下级法院的分工及权限
四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院管辖最重要)
地域管辖
概念——同级法院按法院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确定一审案件分工和权限
一般地域管辖——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原告就被告
特殊地域管辖——法律事实所在地或诉讼标的所在地
专属管辖
协议管辖
应诉管辖
共同/选择管辖
裁定管辖
概念——法院以裁定方式确定管辖
移送管辖——受诉法院无管辖权
指定管辖——上级法院裁定下级管辖
管辖权转移——管辖权变动,向上、向下、
管辖权异议
概念——被告对一审案件管辖权的异议
效果——驳回、裁定移送管辖
第七章、民诉证据
概念——用于证明案件客观情况的一切物质材料或信息
证据特征
客观性
关联性
合法性
证据能力、证明力——证据能力是证明力的前提
证据分类
理论
原始证据、传来证据
言词证据、实物证据
直接证据、间接证据
本证、反证
法定
1.当事人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收集与保全
当事人收集、法院收集
证据保全——诉前、诉中保全,经保全效力等同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
第八章、民诉证明
民事诉讼证明——当事人用证据证明自己请求和主张的行为
证明对象
证明对象范围
免予证明的事实
证明责任
概念——当事人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承担提出事实主张的不利后果责任
证明责任分配
谁主张谁举证
特殊分配规则
证明标准
概念——基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主张和证据,法官形成内心确信所要达到的程度或最低限度
类型
高度盖然性
排除合理怀疑
证明程序
举证
证据交换
质证
认证
第九章、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
法院调解——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
诉讼和解——当事人在诉讼期间自行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并请求法院结束诉讼程序
诉讼和解后的程序——撤诉、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调解协议的书面形式。法院调解和诉讼和解均可请求法院制作。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的可发给判决书
法院调解和诉讼和解的调解协议及调解书效力无差别
调解书的效力——既判力、形成力、强制执行力。调解不得上诉
第十章、民诉保障制度
期间、期日
1.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各种计算均从次时、次日起
3.适用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4.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
5.有正当理由的,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申请顺延期限
送达
概念——依法定程序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送达法定七方式
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人证
物证
委托送达——受送达人所在地法院代为送达
电子送达——须经受送达人同意
邮寄送达
转交送达——转交受送达人单位
公告送达
送达的效力
保全
概念——采取一定措施保证判决有效执行
分类——诉前、诉中保全;财产、行为保全
程序——1.申请2.提供担保3.审查4.裁定与执行
保全效力——维持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停止;不因复议终止执行
保全解除——由作出保全措施的法院或其上级法院解除
先予执行
概念——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立即执行给付的制度
条件——1.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具有先予执行的迫切需要3.当事人提出申请4.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程序——1.申请2.审查与责令担保3.裁定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妨害民诉的行为构成
1.为客观妨害行为
2.发生在审判执行过程中
3.行为人主观故意
妨害行为种类
强制措施
妨害民事司法的刑事责任
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三类
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
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
预交和负担
预交——在提起诉讼或提出申请时预先缴纳,具有垫付性质,不一定是最终负担一方
负担——四种方式,以败诉方负担为原则,其他为补充
败诉方负担
当事人协商负担
自行负担
法院决定负担
司法救助
概念——对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且申请救助的当事人,决定缓交、减交、免交。区别于无偿性质的法律援助。
方式——1.缓交2.减交3.免交